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月亮與六便士》作者毛姆:獻給年輕人的閱讀寫作指南天才小說家毛姆,被譽爲“故事聖手”,幾乎獲得了歐洲文學界的一切殊榮。晚年時,毛姆親口講述了閱讀經驗和寫作技巧,出版了本書,幫助更多讀者全面掌握:如何高效閱讀一本書?如何提升寫作能力?如何增強感受力?如何寫出清晰、簡潔悅耳的好文章?如何寫戲劇才能迅速贏得人心?寫小說怎樣使用技巧?如何通過閱讀提升理解力和認知?毛姆以風趣幽默的語言,毒辣凝練的風格爲你講透閱讀與寫作的奧義,讀完本書,你將恍然大悟,收穫滿滿受益無窮!
翻開《毛姆文學課》,你期待的或許是一本條分縷析的“寫作指南”,但毛姆卻像一位老友,在爐火旁抽着菸斗,用他標誌性的冷靜與戲謔,將關於閱讀、寫作乃至人生的思考,娓娓道來。這並非一本教你“如何成爲作家”的工具書,而是一位六十四歲的文學巨匠,在生命節點上對自我、對文學、對世界的“總結”(The Summing Up)。它不提供速成的技巧,卻以手術刀般的犀利,剖開寫作的本質,更剖開讀者內心對文字與生活的迷思。 毛姆首先顛覆了我們對“閱讀”的功利想象。他直言:“一遍遍地讀一本書,不是再用感受力讀,而是一種機械的練習。”在他看來,閱讀的核心是“感受”,而非“練習”。那些無法打動你的書,即便被奉爲經典,也“與你無關”。他鼓勵讀者“敢於表達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哪怕與主流相悖。這種對個體感受的尊重,是對“權威閱讀”的祛魅,更是對“反PUA”式精神獨立的呼喚——“我對自己來說的確重要。對我而言,我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物。” 而關於“寫作”,毛姆的箴言則更像一場對“完美主義”的祛魅。他坦承自己“永遠無法寫得像希望中的那樣好”,但他堅信“只要努力,就可以達到自己所能達到的最好地步”。這種清醒的自我認知,源於他早年學醫時解剖刀般的觀察習慣,也源於他作爲“故事聖手”對文字的苛刻要求。他推崇斯威夫特的“明晰、簡潔、自然”,卻也不諱言其“乏味”;他欣賞德萊頓散文的“生機勃勃”,卻也警惕其“洛可可”式的繁複。他最終的寫作信條,是“能刪則刪,刪了再刪”,用“直白、不矯飾”的文字,記錄“普通人”的“獨特、矛盾與變化”。 更令人動容的,是毛姆在書中展現的“反天賦論”。他將自己的成就歸因於“大量的閱讀和練習”,而非與生俱來的才華。他回憶自己如何逐段抄錄斯威夫特的散文,再憑記憶重寫,以訓練語感;如何爲了寫小說,強迫自己“完全不使用形容詞”,以追求文字的精準。這種近乎苦行僧式的練習,打破了“天才敘事”的神話,告訴我們:寫作的精進,源於對文字的敬畏與日復一日的打磨。 然而,這本書的底色,並非冷峻的“技術流”,而是溫暖的“人文關懷”。毛姆將“普通人”視爲“作家取之不盡的素材”,因爲他們的“獨特、矛盾與變化”,遠比“始終如一”的偉人更真實。他寫作的目的,是“將靈魂從某些觀念中解放出來”,是“平復內心、找到自我”。正如他所說:“培養閱讀的習慣就是爲你自己構建一座避難所,讓你得以逃離人世間幾乎所有的痛苦與不幸。”這種對文學“避難所”功能的肯定,讓《毛姆文學課》超越了“寫作指南”的範疇,成爲一本關於“如何通過文字安頓心靈”的生命之書。 合上書頁,毛姆的聲音仍在耳邊迴響。他告訴我們,閱讀不必盲從權威,寫作不必追求完美,重要的是忠於自己的感受,誠實面對自己的侷限,在文字的世界裏,找到屬於自己的位置。這或許就是毛姆留給我們的最大啓示:文學的意義,不在於成爲“大師”,而在於成爲“自己”。在文字的解剖臺上,我們終將遇見那個最真實、也最自由的靈魂。
書名是如何閱讀和寫作,書中所層現出來的知識結構豐富多彩。有寫他的童年,上學、學會計,做過醫生,然後開始寫作,到成爲作家的心路歷程。 整本書寫的很細膩,我也是認認真真慢慢讀的,以至於這麼不多的字書花了我9個多小時纔讀完,能吸收一些精神營養。毛姆說的,閱讀就好像是種一塊地,想要播種收穫好,就要不停的施肥,讓土地肥沃,纔能有好的收成。 讀書和寫作也是一樣,不大量的閱讀,沉澱不深,蜻蜓點水浮於表面,像煙花一樣容易逝去。很多作家之所以只有一兩本成名作,後面就再也沒有創作了,那是因爲靠運氣出的名,實際上底蘊還是不夠,撐不起厚重的人生。 讀完這本書之後,我陷入了沉思,一度讓我淚流滿面……他說他媽離開了50年,他也沒有走出來,這缺愛的童年影響了一生。他說不喜歡言語,喜歡一個人孤獨的待著。這兩個點有深深的共鳴,小時候缺少的東西我們要用一輩子來修復。 我也喜歡自己一個人獨自的待著,孤獨是常態了,大部分的時間不是閱讀就是思考,一個人靜靜的待著,有安寧感。寂靜是我的精神樂園,我情有獨鍾。 他講了藝術,講了哲學,講了物理學,一本文字這麼少的書寫的這麼有深意。他這用詞精確,惜字如金的文筆,寫的很真情實感。我做藝術行業,這點觀點有同頻共振的地方,對於西方的藝術也有學習,能夠感知。至於哲學的書以前讀過多本,也有深入的思考,常常在想生而爲人如何過好這一生?那就是活在當下,此時此刻安住。物理學的書也讀過,雖然未從事那個領域,領悟沒有那麼深,也能從這本書中練就新的思路。 讀到尾聲的時候,看到了他從小到大的經歷和成就,被深深的觸動了。但從他的文字裏感受不到他的價值感,也許有缺失感童年的人價值感都不高吧,但他在文學領域的成就依然值得敬佩。
2024/2/24☞第18本 我厭倦了。我不僅厭倦了人,也厭倦了長期盤踞在心中的思想;我厭倦了和自己生活的人,以及自己所過的生活。 記憶比墨水更加難以消退,痛苦與孤單的時刻,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在與不成熟的自己鬥爭,喜歡關上門,把自己關進房間,把世界關在門外,靜靜地躺着,品味人生的索然無味,看情緒化的自己徘徊在車水馬龍的十字路口,流水年華在滾滾車輪下悄然而逝。不爭不搶坐天橋看人來人往。 拉弓少年時代逐漸在記憶中湮滅在腦海裏,似乎成熟的標誌,是接受,兩個靈魂的博弈然後握手言和,成熟的同時,也代表會放棄很多東西。 其實,我們只是在慢慢學着長大!
毛姆把幾十年寫作、讀書的心得做成的“實用手冊”,教你怎麼挑書、怎麼讀得快又有收穫,再教你怎麼動筆,怎麼讓故事吸引人,讓文字寫得清楚又好看。
用了3年時間,斷斷續續看完。努力回想,似乎毛姆在和我們談閱讀和寫作,實則是用閱讀和寫作在談“孤獨”,在談“人生裏的人性”罷了。 他在書裏說:“讀一千本書並不比犁過一千片地更有價值。能夠正確描述一幅畫也不比找出熄火的汽車毛病出在哪裏更有功用。”我們努力前行,大多數人會在到達終點之地時也便偏離了目標。而最讓人無奈的的是,我們每一個人又不得不去前行,即使到達不了。 就像他說:“大多數人過着受命運變化莫測的命運所掌控的隨遇而安的生活”。這句話說的真好。我們在任何時候都是哪大多數。看不清命運的痕跡,假裝在很努力,實在都是站在滾筒上的原地踏步罷了。而他應該便是少數幾個在之前便看到了達到不了終點而前行的自己吧,因看他的書少,可能他最終到達了那個“應該”的終點吧。 我覺得《毛姆文學課:如何閱讀與寫作》,與其說是一本指導類書籍更不如說是一本哲學類書籍。
三分之二的人生總結, 倘若人生過了三分之二,你的人生總結是什麼?是蒼老的容顏,還是斑白的髮梢,抑或是唏噓無奈的內心? 同樣時年三分之二人生,毛姆的《總結》是一本書,外表是嚴慈的眼,烏黑的發,內裏是真誠與坦白的心! 本書又名《總結》,篇幅短小不失精煉,內容散漫不失嚴謹,處處“清晰、簡潔、悅耳”,統共全書,文學思想與生活思想交織成篇,獨立成文,思辨意味濃厚,批判風格突出。 譯文註定採擷不了原著的韻味,重組的詞句卻依然飄來思想的芳香。 毛姆的文學思想篤定專一,寫作如呼吸般自然。 他的閱讀雜而不亂,什麼都讀,幾本同時讀,涉獵甚廣。在本書,他給文風浮華的作品以譏諷,給思維混亂的作品以刻薄,即使是聞名於世的名著作品,也難逃其毒舌。他的批評有時候是一種無奈,但更多的時候是一種尊重,當它們披上了刻薄的外衣,便無可厚非地經常落入不好境地。 他的寫作注重”清晰簡潔悅耳”,尤其擅長戲劇和小說的創作。毛姆肯定電影超越戲劇的地方,否認導演的濫用賣弄取悅;他認定有魅力的小說人物角色絕不可能憑空捏造,必定取材生活真實角色;他提筆怒向批評家,直言作品出現當時的批評家是最差的批評家。 毛姆的生活思想注重自我思辨,結緣哲學積極求解。 他的生活追求簡單,不被束縛,所以婚姻於他是“蜜糖與毒藥”,複雜的人際關係於他是如坐鍼氈。他動身旅行爲了素材,觀察人類共性,也爲了回到自我。他愛上哲學,他傾慕宇宙的美妙與未知,他論真理,他論真善美,他也論死亡與人性。百無禁忌,他的生活思想總在自我辯論的路上,常伴左右,遍地開花。 正如毛姆給本書的結束語:生活之美在於:每個人的行爲都應該符合其天性和職分。 因而作家的天性本是如此,職分本該如此。 …… 一路讀下來,毛姆的樸素真實下愛憎分明,喜怒悲切的思想渾然天成,躍然紙上。宛如一汪清泉,透亮着水底的魚,又如一抹天藍,奔騰着思想的雲。 三分之二的人生有如此熱愛,並在熱愛中得到生活的青睞,又在生活的青睞中得以保全其真性情,何等幸運,然而恰由真性情促成了最初的熱愛。這樣的人生閉環,捨棄那剩下三分之一又如何? (毛姆享年91歲,三分之二時年64歲)
關於巜毛姆文學課》: 一直在找一本關於如何交給我們如何寫作的書籍,當然在這之前我也翻過幾本相關主題的書籍,每次都是翻到一半翻不下去了,不能怪他人寫得不好,大概是我的理解能力和學習能力有限。 真正的大師與我們普通人的區別在於,他有着專屬於自己的表達方式和對待事物和人物的深刻理解力。他沒有爲讀者羅列太多的寫作方法,相反的毛姆多次表達了對那些舞文弄墨、過多使用華麗詞藻的作家牴觸心理。 在寫本書之前毛姆完成了畢生的大部分作品,在他60多歲的時候,他認爲生命不久矣(實質上他活到了90多歲),於是他用最真實,、真摯的語言對此生的文學作品、個人所秉承的價值觀以及如何閱讀與寫作做了一次全面的回顧與總結。 毛姆一直秉持使用簡潔、通俗易懂的語言去寫一本小說,故事情節沒有彎彎繞繞,但他對人性本身的洞察能力已經到了登峯造極的地步,以至於每一本小說出版之後,都會對他身邊的朋友、當時社會產生極大的影響,以至於當時被一部分人批判爲偷窺他人的小偷,、出賣朋友的僞君子。當然他人對毛姆本人或小說的質疑,毛姆也在本書做了回應。而我作爲跨世紀的當代人感受最深的便是,天才作家都是那一類天性極其敏感,而生性又很聰明的那一類人,敏感可以幫助他很好的感知、理解這個世界,而聰明可以幫助他們利用自己的洞察力,更好的表達一部作品,產生影響力。 毛姆說當你在一部作品中無法明確的表達你的觀點時,說明你一開始就沒有想好自己要表達什麼。在筆尖帶動大腦轉動的過程中產生的晦澀的語言,讓讀者誤認爲這是一種表達方式,但這只是讀者本身產生的一種聯想,這部分內容對我的啓發是很大的。我雖然還沒有通讀毛姆所有的文學作品,但讀過他的部分做品,他的作品總會讓人有一種行雲流水的閱讀快感,在這本書我找到了原因和答案。你完全不需要啃書,而是在故事情節的的帶動下,你會跟隨着主角的世事變遷下一起哭、一起笑、一起成長、一起掙扎,在一本作品結束的終點,我們的內心世界得到了很好的滋養與洗禮,心靈體驗絕對滿分。我想這也是毛姆的作品在當代仍然深受歡迎、流芳百年的原因之一。 在毛姆的世界裏,衆多的評論家批判了毛姆的勢力,爲錢財寫的一堆商業作品,似乎是作家都應該在貧苦、窘迫中掙扎,爲作品本身努力,而不是爲錢財寫書,毛姆在這本書中豪不避諱的談論了自己的看法,他明確的表達了自己爲更加舒適的生活而出書,而書籍受歡迎的程度便是是否有價值的真實證明,這一點非常符合當代價值觀,另一方面他也表明他並不在乎讀者的觀點和看法,他在乎的是作品本身所刻畫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情節,儘管他的這些想法在當時被認爲傲慢、無禮的在最佳證明,但現在看來這種觀念像極了當代年輕人。 最後我想闡述一下關於如何閱讀,比起細讀一本好書的讀者來說,我讀書向來有一種囫圇吞棗的即視感,這一度讓我陷入一種自我懷疑的心態中。但毛姆說當他閱讀一本書籍時,他只會汲取他想了解的知識,當他覺得這本書已經獲得了他想了解的全部內容,他便不會閱讀下去,不會像其他的讀者咬文嚼字,翻完一遍又一遍,當我看到這部分內容時,從大師這裏獲得了一絲絲安慰。 不論是閱讀還是寫作,產生的可兌現的價值纔是我們該努力的方向,而不是頤指氣使,自認爲高人一等,活在不切實際的幻境中無法自拔,我想毛姆一直在用結果證明他的務實和行動力。Anyway,謝謝毛姆!希望我在本書中獲得一點點智慧
很不錯的一本紀實性書籍! 毛姆將自己的童年、上學、工作經歷以及幾十年的寫作、讀書筆記、心路歷程以及最後成爲了作者,寫就了這部著作。 這本書從頭到尾都是毛姆關於文字及文學的個人通透性的思考,從閱讀到寫作,他在教我們如何選書?怎麼更好的讀書?如何高效閱讀一本書?如何動筆?怎麼做可以讓故事更加的有趣和生動?如何寫戲劇才能迅速贏得人心?如何寫出清晰、簡潔悅耳的好文章?等等… 本書前半部分是論述如何寫作,後半部分是哲思,他以一4節:如何提開與作能刀?如何增強感受力?如何寫出清晰、簡潔悅耳的好文章?如何寫戲劇才能迅速贏得人心?寫小說怎樣使用技巧?如何通過閱讀提升理解力和認知?毛姆以風趣幽默的語言,毒辣凝練的風格爲你講透閱讀與寫作的奧義,更多的是在提示我們如何去寫作… 作者威廉 •薩默塞特 •毛姆(William SomersetMaugham, 1874年1月25日-1965年12月15日),出生於法國巴黎,英國小說家、劇作家。 1897年發表第一部長篇小說《蘭貝斯的麗莎》。1915年發表長篇小說《人間的枷鎖》。 1920年到中國,寫了遊記《在中國的屏風上》,並以中國爲背景寫了一部長篇小說《彩巾》,以後又去了拉丁美洲與印度。1919年,長篇小說《月亮和六便士》問世。1928年定居法國地中海濱。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曾去英、美宣傳聯合抗德,並寫了長篇小說《刀鋒》。1965年12月15日於法國病逝。 很多人都是從醫之後,開始走上寫作之路的,魯迅如此,毛姆依然,就像教師最終從政一樣的多 拿起筆吧!講自己的經歷以及與他人的交往,還有自己的喜愛,記錄下來,這些一個個的小篇章就是自己的故事,就如天上的星星,相信“星星之火是可以燎原的” 讀完此書,收穫了滿滿,受益於無窮!
書中深入探討了生活經驗、旅行見聞以及哲學思考對其寫作的深遠影響,揭示了在文學創作中如何平衡清晰、簡潔與悅耳的表達。
《 The Summing Up》 “總結:毛姆寫作生活回憶” 如果本着以此爲一本工具書來學習的,恐怕必有失望了。 不是毛姆寫得不好,而是人家書中更多的是毛姆寫自己的文學之路,總結自己的一生,以及他對各種問題如哲學等的體驗和思考,所以絕不能稱爲一本教學書。 而且從內容來看,毛姆似乎也無意教大家。英文名《 The Summing Up》就寫意很多,所以譯者隨便亂加副標題“如何閱讀與寫作”更誤導人了。所以本書又名“總結:毛姆寫作生活回憶”,與“毛姆文學課”相比,這個名字準確得多。 以毛姆如此多的自我剖析和高屋建瓴的觀點,他又是如此之自負與驕傲,洞若觀火。很多內容對大衆並不適用甚至無從下手。比如“一個好的作家,必須比讀者先感到厭倦”,這個,對我這種普羅大衆,如何厭倦?會不會厭世?好難啊!哈哈哈哈。 當然毛姆在書中給我們展示了很多正確的道路,比如: 文字:“清晰、簡介和悅耳”,他摒棄浮華辭藻,用盡量直白、不澆溼的方式寫作,對“繁與簡”的挑剔告訴我們“那些精巧、優美的句子背後,我感受到一種疲憊、蒼白的性格”並毫不客氣的寫到“我爲自己詞彙的貧乏感到震驚,於是帶着紙筆去大英博物館,記下奇珍異寶的名字、古舊琺琅的拜占庭式顏色、織物的觸感,然後精心構想一些句子,把這些都放進去。幸運的是,我並沒找到什麼機會用它們;它們還躺在舊筆記本中,爲想寫廢話的人預備着。”更直接批評“故意爲之的晦澀還有另外一種形式,即以貴族式的唯我獨尊爲矯飾。” 目標:完美有一個嚴重的缺陷,那就是容易乏味。所以毛姆要求“富於邏輯的感受力,即使不太能體會文字的豐富和奇妙,無論如何對其聲音也有生動的理解。” 素材:毛姆提到:“儘管整個世界、其中的每個人、每處風景和每個事件都是你的素材,你自己也只能處理與自己天性中的祕密泉湧相呼應的部分。礦藏豐富得不可勝數,而我們每個人只能從中獲取一定數量的礦石。在如此豐富的資源之中,作家還是可能會餓死。”這與汪曾祺關於風格的見解不約而同。在《汪曾祺的文學課》中也強調“一個作家讀很多書,但是真正影響到他的風格的,往往只有不多的作家,不多的作品。”這和素材的選擇,是異曲同工的。 而若把這本書作爲工具書,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毛姆畢竟有點久遠了,1874年出生的人,那個充滿新生事物的時代,很多爭議現在都已塵埃落定並婦孺皆知了。所以剛纔提到的很多文字的“清晰、簡介和悅耳”,目標的富於邏輯的感受力等,都是現在即便不是作家的你我也知道的。今天看來,無異於如李白寫了篇“摒棄駢體,給新詩體自由”的文章一樣,不那麼新鮮了,畢竟這個時代,小學寫作啓蒙就開始反套路反繁冗空洞了。但“清晰、簡介和悅耳”,我想不論文學起起伏伏,必將成爲人類語言的永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