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鶯鶯傳 封面

鶯鶯傳

[唐]元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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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6字總字數
¥18.99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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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這篇傳奇講述貧寒書生張生對沒落貴族女子崔鶯鶯始亂終棄的愛情悲劇故事。起始張生旅居蒲州普救寺時發生兵亂,他出力救護了同寓寺中的遠房姨母鄭氏一家。在鄭氏的答謝宴上,張生對錶妹鶯鶯一見傾心,婢女紅娘傳書,幾經反覆,兩人終於花好月圓。

讀者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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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稹的《鶯鶯傳》又名《會真記》,是唐傳奇中帶有濃厚詩意的代表作,講的是書生張生在蒲州普救寺偶遇寄居寺中的崔鶯鶯,一見傾心後經紅娘傳書引詩,兩人幾經反覆終於私下結合,但張生赴京應試不中後滯留長安,最終以鶯鶯是害人尤物、自己德不勝妖孽爲由將她拋棄,一年後鶯鶯另嫁、張生另娶,張生路過鶯鶯家門想以表兄身份相見,遭鶯鶯拒絕並回詩決絕,全篇敘事中穿插大量細膩的心理刻畫,把鶯鶯這個出身沒落士族的少女寫得極爲傳神,她內心在禮教與真情之間反覆撕扯,既有端服嚴容數落張生的剛烈一面,也有自薦枕蓆時嬌羞融冶的柔情一面,最終在被棄之後以一封字字泣血的長信和決絕的態度完成了性格從柔弱到剛強的轉變。魯迅評價這篇文章雖文章尚非上乘而時有情致固亦可觀,惟篇末文過飾非遂墮惡趣,說的就是元稹在篇末強行替張生的負心行爲辯護、把責任推給鶯鶯是尤物這一段實在拉低了全篇的格調。後世普遍認爲張生就是元稹本人的自寓,這段故事極可能來自他年輕時在蒲州的一段真實豔遇,而這篇不長的傳奇卻成了中國愛情文學最重要的源頭之一,從金代董解元的《西廂記諸宮調》把結局改爲團圓、主題翻轉爲反封建,到元代王實甫的《西廂記》喊出願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屬,一篇始亂終棄的悲劇被後人一步步改寫成了追求婚姻自由的頌歌,可以說沒有《鶯鶯傳》就沒有後來家喻戶曉的西廂故事,元稹大概也沒想到自己當年那篇文過飾非的小文,竟撬動了中國愛情文學的整條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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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懂作品一定要了解作者生平。就像讀紅樓夢我們去看曹雪芹一生。讀會真記去了解元稹,去看元稹的一生感情與白居易的: 花時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作酒籌。 忽憶故人天際去,計程今日到梁州。 張生或多少是作者自己,魯迅先生經過大量研究得出結論元稹的鶯鶯傳寫的是自己自傳小說。鶯鶯傳中,說崔鶯鶯的母親是張生的“異派之從母”。根據謝思煒《崔鄭家族婚姻與鶯鶯傳暌離結局》的考證,崔鶯鶯的母親“鄭氏”在現實中是“元稹母親同父異母之姊”。所以,小說中張生和崔鶯鶯的“中表”關係,也就是現實中元稹和其表妹的“姨表親”關係。根據元稹《夢遊春七十韻》和白居易《和夢遊春一百韻》的描寫,元稹早年的確有一段風流韻事,最終這段風流韻事化爲元稹人生經歷中一場難以忘懷的“春夢”,而他最後娶了“清貴賢淑”的韋門之女韋叢。當元稹寫《夢遊春七十韻》的時候,年僅27歲的韋叢就已經去世,因此元稹寫下自己人生無常的感慨:“雖雲覺夢殊,同是終難駐。悰緒竟何如,棼絲不成絇。卓女白頭吟,阿嬌金屋賦。重璧盛姬臺,青冢明妃墓。盡委窮塵骨,皆隨流波注。幸有古如今,何勞縑比素。”對於元稹而言,不管是夢中還是現實中的佳人,都離他遠去,他的心緒就像是一團亂麻剪不斷、理還亂。他不禁想到和司馬相如私奔卻被拋棄的卓文君、被漢武帝“金屋遮藏”又被“冷落長安”的阿嬌、因受冷落遠嫁匈奴並身死異域的王昭君……一個個隨歲月的逝水遠去,人生還有什麼可以常駐呢?人常常會把得到的與得不到的進行比較,然而在婚戀世界和官宦世界都無常的元稹而言,爲了仕途而丟棄崔氏表妹和同樣爲了“仕宦”而迎娶的韋氏妻子,到底什麼是對的?人可以在現實利益中進行衡量,但又怎麼能在心靈的天平上稱量呢?張生與元稹始亂終棄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麼呢?爲何張生一直對鶯鶯沒有婚姻的承若?是從一開始就把鶯鶯的追求當作是“漁色”的行爲,原本就沒有與她結婚的打算呢?還是在權衡和鶯鶯成婚的利弊得失?或是受到來自家庭的巨大壓力,自己也做不了主呢?在小說之中,我們找不到直接的證據。至於說“張生”大致等同於現實中的“元稹”,得出正確的答案就是要探尋當時的社會文化環境和元稹的境遇。陳寅恪先生《讀〈鶯鶯傳〉》一文指出:“若鶯鶯果出高門甲族,則微之無事更婚韋氏。惟其非名家之女,舍之而別娶,乃可見諒於時人。”鶯鶯非“名家之女”而是出身寒門的說法是有問題的。陳寅恪先生的依據是唐傳奇作品中“繆託高門”的現象多有所在,但即便如此也不見得《鶯鶯傳》中的“崔氏”就不是當時的“高門甲族”。謝思煒通過對唐代位列“七姓”的崔、鄭兩大望族的婚姻狀況進行考證,指出:“作爲小說本身的雙方家族的門第差別以及男方之母的反對,纔是造成小說中崔、張悲劇結局的真正原因……儘管在《鶯鶯傳》中男方之母並未出場,但從唐代一般婚姻過程來考慮,我們也不能忽略她的重大影響。”謝先生對元稹之母在這樁“始亂終棄”的感情中所起的作用的強調確實非常值得重視。《舊唐書·元稹傳》記載:“稹八歲喪父。其母鄭夫人,賢明婦人也;家貧,爲稹自授書,教之學書。”元稹母親在元稹的成長過程中作用重大,自然也會對他的婚姻選擇產生影響。根據《同州刺史謝上表》描述,他一方面生活貧困,“八歲喪父,家貧無業。母兄乞丐以供資養,衣不布體,食不充腸”;一方面孤立無援,“始自爲學,至於升朝,無朋友爲臣吹噓,無親黨爲臣援庇”。但元稹勤奮好學,科舉考試中成績優異:“十五兩經擢第,二十四調判入第四等,授祕書省詞條校書郎。”小說中張生遇到鶯鶯時的年齡是二十三歲,推及現實,大概是元稹遇到表妹後的第二年就在制舉考試中取得好成績,並就任“祕書省校書郎”。再比較一下“崔氏”和“韋氏”的實際社會地位,就可以大致看出元稹之爲了官宦前程而放棄“崔氏”。“崔氏”家中父親去世,只剩下小說中所說的“孤嫠未亡”“弱子幼女”;“韋門正全盛,出入多歡裕。甲第漲清池,鳴騶引朱輅。廣榭舞萎蕤,長筵賓雜厝”。而且,從元稹的讀書經歷可以看出,元稹肩負着元氏一門出人頭地的重任。所以,不論是元稹本人還是元稹之母,都極有可能捨棄崔氏一門的“清望”名聲而選擇韋氏一門在官場上實際的威權。從《鶯鶯傳》看元稹的態度,《鶯鶯傳》在敘事方面是十分特別的,主題上以第三人稱敘事,講述張生、鶯鶯情事的發生、發展及最後的結局,但在敘述的過程中,讓楊巨源、元稹參與其中。楊巨源寫了首《崔娘詩》,表達了對張、崔情事惋惜的態度。楊巨源的態度可見於《鶯鶯傳》楊巨源看到鶯鶯給張生的回信寫的《崔娘詩》詩:“清潤潘郎玉不如,中庭蕙草雪消初。風流才子多春思,腸斷蕭娘一紙書。” 從整體上看,他指出“風流才子”的“春思”造成了“蕭娘滿紙的斷腸之痛”,即便不是對張生的批評,也不可能是稱許和讚揚。元稹爲張生的《會真詩》寫了續詩。其續作《會真詩》描繪了一對男女私會及分手的過程,只不過詩中的女子是以仙女的身份出現的,整體的情景接近於曹植的《洛神賦》。這不過是元稹使用的“障眼法”,表明自己對過往的事情歷歷在目,從未忘懷。然後,他以張生密友的身份問張生“棄擲”鶯鶯的原因。這難道不是元稹在質問自己到底爲什麼“始亂終棄”嗎?張生關於“妖孽”的說法,其實也是元稹在爲自己始亂終棄的行爲做一個交代。他只能把自己負心的責任推到對方身上,況且對方給了自己一個方便的臺階:“倘仁人用心,俯遂幽眇,雖死之日,猶生之年。如或達士略情,舍小從大,以先配爲醜行,以要盟爲可欺。則當骨化形銷,丹誠不泯,因風委露,猶託清塵。”鶯鶯私會張生,封建社會中的“守貞”針對女性而言,雖然是男方挑逗在先,女方主動委身在後,但過錯算在女方。這就給元稹負心的行爲有了一個正當的理由,這個理由可以對被負者交代,可以對婚姻的對象交代,也可以對官場交代。也就印證了小說的一句:“時人多許張爲善補過者。”他的內心真的坦蕩,毫無愧疚嗎?小說寫張生在拋棄鶯鶯另娶後,還千方百計地要和她見面,就是他想要懺悔請罪的證明。讀完《鶯鶯傳》,能夠感受到元稹內心是十分煎熬的,他一方面爲真情所困,另一方面受制於現實利益和禮法觀念,不得不做出拋棄。這纔是《鶯鶯傳》的悲劇內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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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所託非人,不如拂袖而歸,還將舊時意,憐取眼前人。張生渣男一枚,始亂終棄,鶯鶯是清醒的,愛的時候清醒,離開的時候也清醒。爲你憔悴,當愛意消退後,卻爲你感到羞愧。爲喜歡過你而感到羞愧。鶯鶯真摯熱烈又清醒堅韌,是女性的榜樣! 爲書中張生一段話很感慨,當他斷絕與崔鶯鶯的關係時他說:“大凡上天所造就的絕代佳人,不危害她自身,就一定爲害他人。如果崔鶯鶯婚配富貴人家,憑藉着嬌寵,不成雲不成雨,就成爲蛟成爲螭,我不知道她會變成什麼。從前殷商的辛帝,西周的幽王,擁有百萬人口的國家,力量很雄厚,然而一個女子就可以破壞它,潰散他的民衆,宰割他的軀體,至今仍被天下人恥笑。我的德行不足以戰勝妖孽,因此只好剋制感情。”這樣的思想迷惑毒害了多少的人,實在爲千百年來擔歷史罪責的女性同胞感到憤慨。 不禁想起魯迅先生說“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會安漢,木蘭從軍就可以保隋;也不信妲己亡殷,西施沼吳,楊妃亂唐的那些古老話。我以爲在男權社會里,女人是決不會有這種大力量的,興亡的責任,都應該男的負。但向來的男性的作者,大抵將敗亡的大罪,推在女性身上,這真是一錢不值的沒有出息的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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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稹認爲始亂終棄,爲君子不齒,而當下情感氾濫,有情卻之,含情背之,濫情的時代,濫情的人性。 轉自麥喬 故事節奏~ 張生救了小姐全家➱小姐媽媽叫小姐出來見張生,拜張生爲兄➱張生看到小姐(未施粉黛)怦然心動找丫鬟紅娘寫情書給小姐➱小姐回了張生情書➱張生十六晚上翻牆去找小姐看見紅娘在睡覺,紅娘問他爲什麼來了,張生騙紅娘說是你家小姐叫我來的➱小姐拒絕說希望大家以禮自持,無及於亂➱又過了幾天小姐去找張生然後兩個人睡一起了開始地下交往➱過了幾個月張生要走了科舉考試日子到了,張生在小姐枕邊睡覺嘆氣,小姐就說我知道開始被勾引,後來被拋棄這本來就是應該的,我不敢有什麼怨恨,如果你勾引了我最終還能和我在一起那就是你的恩德了,那麼你對我說的相伴終生的誓言也能完成了你爲什麼這麼感慨,你不是喜歡聽我彈琴嗎那我就彈琴給你聽爲你踐行。彈了一首《霓裳羽衣曲》➱考試落第,張生和小姐互通書信,小姐信中大概就是隨便你跟不跟我在一起吧,不跟我在一起我也沒有怨言,但我還是希望我們倆能在一起祝你好好喫飯,前路珍重➱張生把信給別人看,別人爲此寫了詩歌➱張生決定不和鶯鶯在一起了,元稹問原因,張生說自古以來只要漂亮的女人都禍國殃民,我自覺駕馭不了,所以就放棄這段感情➱多年後,張生娶了其他人,鶯鶯也嫁了其他人,張生想來見鶯鶯,鶯鶯不見,說錯過了就錯過了你還是珍惜枕邊人吧➱從那以後再也沒有鶯鶯的消息,大家都讚美張生說張生能夠爲自己的過錯去補救➱元稹他經常把這件事說給大家聽,希望大家不要犯張生這樣的錯誤➱李公垂先生到我家(元稹家)借住,元稹把這事講了,公垂先生很有感觸,寫了這篇《鶯鶯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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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情的鶯鶯傳 這個故事的妙處,在於它去除了外部強制力量,把兩個人放在無約束的私密空間,因此純粹是情的故事。它刻意使得外部強制性秩序退場,隱匿,使愛情在一種自由的私人空間中自行出現,發展與崩解,因此它呈現的是一段“純情如何自我消亡”的故事,也就是文中說的始亂之,終棄之的愛情敘事。 在《鶯鶯傳》中,一切社會的外部壓力都暫時地退場了。他們住在寺廟裏,而不是大家族裏。鶯鶯父親去世,母親除了開場時把鶯鶯叫出來,承擔令兩人結識的功能之外,立刻隱退消失了,再也沒有出場。而張生的家族,父母甚至乾脆沒有出現,無從衡量他們之間是否有家世地位的高下。 鶯鶯的母親鄭氏只出現了一次,不是因爲她“不重要”,而是因爲她在文本中已經完成了她全部的敘事功能。她的消失,正是《鶯鶯傳》敘事倫理的一部分。她引入張生,製造“英雄救難”的契機。但是一旦私情真正發生,鄭氏就立即退出文本。這不是偶然,而是敘事上的“退場”。 但是,鄭氏爲什麼不能再出現? 因爲一旦她再出現,文本就會被迫回答一個它不想回答、也無法回答的問題:這段愛情關係,是否應當被轉化爲正式的婚姻?如果最終沒有轉化爲婚姻關係,誰應該爲此負責?張生的回答是尤物論,鶯鶯是個危險人物,他被嚇到了。其不爲雲不爲雨,則爲蛟爲縭,吾不知其變化矣。於是他拋棄了她;鶯鶯的回答是張生始亂終棄,負心薄倖。如果引入父母親族,故事就從“個人情感的進退選擇和個體化解釋”推向“制度與責任的公開審判”,而《鶯鶯傳》刻意避免了這一點。 鄭氏的消失,實際上“解放”了張生,這是一個不太舒服、但非常關鍵的點。鄭氏在場時,張生是具有社會身份的士人,他需要表現忠義、剋制、節度,鄭氏消失後,故事被壓縮成張生和鶯鶯的二人世界。張生脫下了社會賦予他的角色外衣,成爲一個單純的愛情中的主體,由此獲得了選擇權而非婚姻義務。換句話說,鄭氏的消失,是張生得以“不負責”的前提條件。 但是這並不等於她的實際影響消失。我們可以把她理解爲一種內化了的秩序,禮法,門第,合法婚姻,士人前途,這些東西在後半段全部被轉移到了張生的內心獨白裏。 真正的轉折在於兩人的關係在她視線之外,發生了質的變化。一旦私情成立,這段關係就進入了一個尷尬的位置。若她再出現,她就必須命名這段關係,命名意味着:要麼婚姻,要麼禁止,而文本不願意讓任何一個結果發生。 於是,最“乾淨”的寫法就是讓她不再出現。她不是被寫成“不知道”,而是被寫成“無需再寫”,這是敘事上非常高明、也非常冷靜的一步。文本並沒有寫她察覺異常,寫她懷疑、訓斥、追問,寫她被矇蔽或被欺騙,這些都會把故事拉回道德倫理衝突現場。 從鄭氏退場開始,你會發現,再也沒有外在權威介入。一個更“自然”的故事本該是,母親發現——衝突——抉擇——結果。但《鶯鶯傳》刻意跳過了這一切。它選擇講的是,當社會秩序不再以人物形式出現時,個體如何用理性爲自己感情的進退進行正當化解釋。 所以文本後半段中,張生辯解說他和鶯鶯“不可久”“非良匹”“以名節自持”並不是突然出現的理性,而是早已被張生內化爲自己的理性選擇標準的社會秩序。如果鄭氏持續出現,《鶯鶯傳》就會變成一個老套的,關於“責任與失信”的故事,而不再是一個關於“非理性的情感如何被理性的社會話語解釋掉”的故事,而元稹顯然選擇了後者。 在這一場故事中,父母權威不在場,家族強制不在場,法律與懲罰不在場,經濟脅迫不在場,暴力威脅不在場,沒有“逼婚”,沒有“被發現”,更沒有“被強迫分離”。社會輿論只在張生放棄感情之後纔出場。 張生的離開,並不是因爲被發現,被阻止,被拒絕,而是因爲他完成了一套“爲什麼我必須退卻”的理性論證。而這套論證的對象,不是鶯鶯,也不是鄭氏,而是——他自己,以及未來可能評價他的社會。他並不是因爲相信“尤物誤人”所以離開鶯鶯,而更像是已經選擇離開,所以需要一個能夠自洽的解釋體系。“意絕”“尤物論”出現在文本的後置位置,承擔的是解釋與安置的功能。這一時間順序非常重要。 “意絕”這個詞,在文本中並不是單純的“感情沒了”。它把關係從“可修復”變成“已終結”,這一步是對鶯鶯期待的徹底關閉。把自己的情感退出從“失信”轉寫爲“決斷”。“意絕”聽起來像是理性,主動,自律,而不是逃避,背棄,失責。一旦“意絕”成立,張生就能無衝突地回到士人羣體,重新成爲合法婚姻的潛在主體。 “尤物誤人”“紅顏禍水”在中古文化中當然存在,但張生並非一直信奉它。在熱戀期,他完全無視這一套。在選擇離開後,它突然變得“正確且重要”,這說明它的功能不是規範行爲,而是解釋行爲。 “尤物論”的真正作用是責任轉移。在這套話語中,張生是被誘惑者,鶯鶯變成了一種風險因素。於是,自己的離開不再是背棄,而是自我保全,這是非常典型的道德正當化機制。它同時向兩個對象說話,這是它在文本中的精妙之處。他向社會說,我遵循了士人應有的自律;向自己說,我的退卻不是懦弱,而是清醒。 文本並未對這套理性解釋給出“正面裁決”,這一點非常重要。如果文本明確說:“張生是對的”或“張生是錯的”那這個愛情故事就會退化成道德寓言。但《鶯鶯傳》沒有,它讓理性話語完整呈現,讓情感後果保持沉默,把判斷權交給讀者,它企望讀者自行作出道德判斷。 因此這一場愛情的失敗,不能再歸因於簡單的“社會不允許”,它只能歸因於人的情感世界中,非理性與理性的交叉出現和互相轉化,這是《鶯鶯傳》的永恆現代性,與幾乎所有傳統愛情悲劇最根本的區別。 一、非理性的張生和理性的鶯鶯——福柯權力話語的隱形 在張生救了全家性命之後,鶯鶯迫於母親的要求,出席宴會和張生見面。張生在宴會上對鶯鶯一見鍾情,私下賄賂紅娘,希望將自己的感情傳遞給鶯鶯。紅娘問,爲什麼不通過婚姻來求取鶯鶯呢?張生的回答是狡猾的。他說自己行忘止,食忘飽,再用婚姻流程進行拖延,則要索其與枯魚之肆了。太狡猾了,這個男人。他善於掩飾自己的真實意圖到了這個地步。 實質上,不通過正當的婚姻求取的重要原因是,鶯鶯本身的意志將會被禮法遮蔽。她壓根沒有選擇權,選擇權將會被轉移到鄭氏的手中,這將變成一個包辦婚姻後,先婚後愛的故事。鄭氏可以選擇答應,也可以選擇不答應,但是這和鶯鶯本身有什麼關係,在這個過程中鶯鶯會處於一種失聲狀態。所以,張生一定不會通過正當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去追求鶯鶯。他追求的是征服這個少女的真情,誘出她的愛情,而不是通過婚姻去強行佔有她的肉體。此時,張生和鶯鶯只見過一面,張生何以能夠確定鶯鶯的情感呢?何況宴會上鶯鶯的態度如此拒人於千里之外。莫若從強制的公共空間撤退到無約束的私密空間,通過紅娘與鶯鶯私下溝通,將選擇權還給鶯鶯,只有這樣,被遮蔽的鶯鶯真實性格纔會顯露。一旦張生求娶,鄭氏許婚與否,鶯鶯都只能全然服從母親的意志。因此,張生絕不可能在一開始就去求婚。 而當鶯鶯從紅娘處得知自己的救命恩人對自己有情時,她其實也不瞭解張生是什麼人。是,他救了自己全家性命,他年輕英俊,且對自己有情,但是這不能成爲一個貴族少女對只有一面之緣的男人生髮愛情的原因。正如賈母說的,一見了個清俊男人,就想起終身大事來,是父母也忘了,詩書也忘了,鬼不成鬼,賊不成賊,哪一點像佳人呢? 作爲一個深閨少女,若想要和張生直接溝通,當面拒絕他,壓根沒有渠道。因此她選擇了假裝答應,傳遞情詩誘惑張生來主動私下見自己,何其智慧聰敏。見面則借禮法對張生大罵一通,告誡他不要以亂易亂。但是從後文鶯鶯的行爲,我們可以看出這場斥責實際上乃是對自己的保護,對張生的考驗,但是張生不知道,於是他絕望了。 張生此時可以說是直面了猛然失戀的痛苦,他意識到,自己的愛不一定會帶來對方的愛,還帶來了對方傷害你的權力。當你說愛一個人的時候,你是把心捧出來放到別人的腳下,任對方選擇踩還是不踩。就像剛開始的自述,他其實是一個理性人,聰明人,性格堅硬固執的人,自尊心非常高,近乎孤傲。性格底色是冷酷,而非多情。尤其他還善於爲自己的情感做掩飾,正所謂智足以拒諫,言足以飾非。 他之所以突破社會道德,做出非禮的舉動,是出於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最原始的心動與慾望。正如前文張生自述,其實乃好色之人,只不過之前沒有遇到能掛在心上的美人而已。在答謝宴會上,面對仰賴自己拯救的美貌少女,他的慾望被觸發了,道德上的優越感,美麗少女的生理性的吸引共同促成了愛情的爆發。情不知何所起,一往而深。那種強烈的,飢餓的,不可自控的渴望,催促他直接用愛情去征服那個少女,而不是通過婚姻去佔有這個少女。於是在接到鶯鶯的情詩後,張生的快樂可想而知,他的非理性一再膨脹,讓他做出了夜探香閨的非禮行動。但是鶯鶯用理性的道德,審判了張生不道德的非理性。張生以爲自己赴的是一場浪漫的月下幽會,等來的卻是一場措手不及的道德審判。 這個時候,張生主動開啓的非理性的愛情開頭,遭到了鶯鶯的以婚姻爲導向的理性拒絕。他等來的不是一個溫柔多情的戀人,而是一個聰明女人的理性設計。可以想見張生失戀的痛苦,以及被所愛之人設計羞辱的人格和精神上的傷害。 張生短暫的對社會的反叛,對社會規訓與權力的內化服從被非理性的,動物性的愛情沖塌了,這是始亂之。然而他的愛情遭到了鶯鶯理性的拒絕,被鶯鶯終棄之了,這完全是出於鶯鶯本人的意志。因爲這場斥責並不是發生在公共空間,而是張生和鶯鶯兩人共同苦心營造的私密空間,在這裏沒有禮法的約束,權力卻以內化理性的形式,使鶯鶯主動按照社會期待行事。沒有人命令鶯鶯拒絕張生,但是鶯鶯已然將社會的規訓與權利內化,她看到了尚未到來的非傳統婚姻路徑的自由戀愛導致的道德後果,做出了理性的決定。懲罰不再發生在現實中,而是提前發生在思維中。 福柯說,“如果我完全沒有強迫你,並使你處於完全自由的狀態,你卻依然選擇了我爲你預設的道路,那就是我開始運用權力之時。”鶯鶯對權力的服從,是其拒絕張生的主要理由。斥責過程中,鶯鶯並沒有說,我不愛你,而是說,這不符合禮法,是非禮,是亂行。就好像結尾張生也沒有說,我不再愛鶯鶯了,而是假託尤物論,說我的德行不足以制服妖孽,所以才狠心斷掉這段情意。不是不愛啊,是因爲這個女人不符合社會標準,會對我造成傷害,不妖其身,必妖於人。 二、非理性的鶯鶯和理性的張生——薩特自由選擇的沉重 按說,此段愛情已經結束,不可能有後續。奇怪的是,在張生絕望放棄之後,鶯鶯主動到來了。張生通過了鶯鶯的考驗,鶯鶯內心的非理性開始發揮自己強大的力量,同樣把理性和社會規訓短暫沖塌了,從而讓這段愛情有了後續,這是第二段的始亂之。鶯鶯的主動到來,說明她的慾望和愛情是真實的,完全自主的。她拒絕在不對等權力結構下交付自己,所以選擇在消解掉張生帶來的道德壓力之後到來,這是非常清楚的主觀能動性。她要掌握這場愛情遊戲的完全主動權,按照她的想法導演這出戏。鶯鶯的劇本是巫山神女夢中逢,張生則是被動等待的楚懷王,鶯鶯將化身爲神明,旦爲朝雲,暮爲行雨,任意往來。但是,鶯鶯畢竟不是神女,作爲一個古代封建社會的女人,她在交付了自己之後,立刻喪失了對張生的控制權。 愛情當中權力的不平衡,從鶯鶯這裏傾斜到了張生這裏。你自主選擇交出了自己的愛情,就交出了自己的主動權,從此你開始受到對方施加的權力的影響。這兩個自由的主體之間又開始存在一種不平衡的關係,一方可以作用於另一方,另一方則受到作用或者容許自己受到作用,愛情中的權力再一次發生了流動。這次,始亂之的是鶯鶯,終棄之的是張生。 但是又有一個空白的地方,就是爲什麼張生在與鶯鶯私下來往後,仍然不訴諸婚姻呢?文中提到了這件事,張生常詰鄭氏之情,則曰“我不可奈何矣。”因欲就成之。 按理說,張生對崔家有大恩,鄭氏設宴答謝他,還專門把自己適婚年齡的女兒叫出來見他,未必沒有等他求婚的意思,鄭氏不可能不答應。爲什麼張生不直接去向鄭氏提親,而是詰問鶯鶯鄭氏的意思呢?必須回到鶯鶯在宴會上對張生的反應。久之,辭疾。久之,乃至。以鄭之抑而見也,凝睇怨絕,若不勝其體者。張生稍以詞導之,不對。終席而罷。鶯鶯不願出席這個帶有相親性質的宴會,抗拒在潛在求婚者之前拋頭露面。她天真的試圖以常服睟容,不加新飾,垂鬟接黛,雙臉稍紅而已,來讓自己顯得毫無吸引力,然而這種任性讓她愈發顯得顏色豔異,光輝動人。她噘嘴生氣的樣子讓她顯得更可愛。一開始的拒絕態度,讓張生拿不準鶯鶯的真實情感,後來的種種行爲,更讓張生迷惑他的征服到底成功與否。於是他開始詰問鶯鶯。 詰,這個字用的令人迷惑。前文也用過詰字,是有人不理解張生的行爲,而詰問張生。張生爲什麼要詰問鶯鶯?他對鶯鶯的行爲和意思到底有什麼不理解,不明白的呢?他問的真的是鄭氏的意思嗎?也許他希望的是鶯鶯親口說出她自己的意思,宣告他對鶯鶯情感上的征服徹底成功。一直以來,張生都不知道鶯鶯對他的情從何而起。對張生來說,他在絕望中迎來鶯鶯的主動造訪,一夜之後,鶯鶯數十日無消息。紅娘又來拜訪的時候,張生託紅娘將會真詩三十韻交給鶯鶯,鶯鶯纔再次前來。張生在這段感情中一直處於被動承受的狀態。鶯鶯來了,鶯鶯走了,他不明白她爲何而來,因何而去。這時候,張生纔有充足的理由去詰鶯鶯。 但是鶯鶯說:我不可奈何矣。鶯鶯的答覆是如此的不肯定,態度是如此的含糊。張生因欲就成之,爲什麼沒有成之,這又是敘事中的一個空白。也許因欲就成之這句話,應該放到常詰鄭氏之前,作爲張生提出婚姻要求但是無疾而終的原因。在此後,張生再未提起婚姻的可能性,愛情初期的衝動已然消退,接下來登場的是理性的判斷。 張生此時全然處於下風,要奪回主動權,最好的辦法就是發揮自己男性的社會權力。作爲一個男人,他天然擁有遠行和迴歸的權力,而鶯鶯只能在原地等待。於是,沒有任何理由的,張生要到長安去了,這和第二次離開時明確的理由,文調及期,形成鮮明對比。他明確告訴鶯鶯他要離開了,鶯鶯的回應是,宛無難詞,然而愁怨之容動人矣。鶯鶯仍然要保持自己的高姿態,不出言挽留,只用情感暗示。並採取將行之再夕,不可復見的動作,企圖用缺席奪回主動權。而張生遂西下的遂字,就更有意思了。 鄭伯克段於鄢的故事裏,用了三個遂字。莊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遂寘姜氏於城潁,而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遂爲母子如初。 三個遂字寫的都是人對某事的反應。張生的遂字,是對什麼事情的反應?對鶯鶯不再來的反應。既然沒有任何硬性的離開理由,爲什麼張生一定要離開呢?毫無理由的,幾個月後張生再次迴歸了。數月,復遊於蒲,會於崔氏者又累月。沒有理由的走,沒有理由的回,宣告了張生對鶯鶯權力的壓制與剝奪。 這一次,張生再次企圖理解鶯鶯的內心世界和情感傾向,但是鶯鶯給他的仍然是一個個謎團。“崔氏甚工刀札,善屬文。求索再三,終不可見。往往張生自以文挑,亦不甚睹覽。大略崔之出人者,藝必窮極,而貌若不知;言則敏辯,而寡於酬對。待張之意甚厚,然未嘗以詞繼之。時愁豔幽邃,恆若不識,喜慍之容,亦罕形見。異時獨夜操琴,愁弄悽惻。張竊聽之。求之,則終不復鼓矣。以是愈惑之。”這些謎團,讓張生再一次對鶯鶯的情感來源有了懷疑,也許鶯鶯是出於報恩的心理纔來見自己嗎?現在她厭倦了?她的感情到底來自何處? 這一切謎團加在一起,讓張生在文調及期,又當西去的時候,不復自言其情,而是愁嘆於崔氏之側。他疲倦地想到了這場愛情遊戲的後果,將是他必須承擔的道德壓力。因爲他們完全可以結成婚姻,他卻自主地決定放棄了婚姻的可能性。他發愁如何退出,愛情轉爲了負罪感,這負罪感讓他的愛情之火開始熄滅。但沒有完全熄滅,兩人之間的情感連接仍在。 敏銳的鶯鶯已經暗中明白了張生又要離開,她決定利用這種負罪感,再次控制局面,以退爲進。她先是恭貌怡聲,將張生這次的離開,定義爲訣別與拋棄。崔已陰知將訣矣,徐謂張曰:“始亂之,終棄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亂之,君終之,君之惠也。則沒身之誓,其有終矣。又何必深感於此行?然而君既不懌,無以奉寧。君常謂我善鼓琴,向時羞顏,所不能及。今且往矣,既君此誠。”這樣的告別詞,是提前的道德預判,是企圖再次放大對張生的負罪感,迫使其表白自己的情感,承諾將會再次歸來。如此善解人意,一往情深的鶯鶯,你怎麼捨得真的離開她呢? 一個將字,又有深意。在金聖嘆批評段伯克段於鄢中說,鄭伯對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的行爲定義爲將襲鄭。而夫人將啓之。兩個將字,明明是疑獄,又連坐姜氏,妙之又妙。 鶯鶯對感情的控制手段並不止於此。接下來,是一場內心深藏的情感終於迸發的舞臺戲劇化表演,鶯鶯終於表達出了內心的情感與對情人離去的悲哀,但是張生對此行爲的反應消失了,他沒有任何的答覆與承諾。“因命拂琴,鼓《霓裳羽衣》序,不數聲,哀音怨亂,不復知其是曲也。左右皆歔欷。崔亦遽止之,投琴,泣下流連,趨歸鄭所,遂不復至。明旦而張行。”鶯鶯的表演失效了,張生看出了這場表演背後的僞裝。也許愛是真的,但是鶯鶯仍然希望能夠由自己掌控故事的進展,但是這種僞裝已經被情人看穿,並給予了沉默。沉默比言辭更有力。 這一次,輪到鶯鶯絕望了。而且,就像張生無法在鶯鶯拒絕的前提下開啓愛情,而要仰賴鶯鶯主動來訪一樣,這次鶯鶯也只能暫時接受張生的決定。 這兩個人實質上是一樣的人,喜歡用大道理去遮蓋自己的真實情感,非理性是這兩個人心理世界短暫的反叛者,而理性則是長久的統治者。他們兩個人的感情階段是持續錯位的,相反的。即使兩個人的非理性感情同時發生,我認爲實際上也無法改變張生和鶯鶯後續理性的迴歸。 在鶯鶯來訪後的愛情故事中,幽會、夜宿、書信——這些都是高度去社會化的時空狀態。這個私密空間,成了一個情感的實驗室。他們不是小說角色,而是情感主體,這使得他們的關係變成了一種純粹的情感實驗。如果沒有外力干預,感情的生髮與持續是完全自由的,那麼僅憑兩個人的慾望、期待、恐懼、理性與內化規範,愛情會走向哪裏?而元稹給出的答案是冷酷的:它會自然衰減、斷裂,且無人負責。 所以爲了社會的穩定,自由的戀愛應該被放棄,因爲它太輕盈,太沒有確定性,太容易斷裂了,是個人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正統的婚姻束縛纔是確定性的來源,它不被社會,家族,父母允許放棄,有着強制性的力量。你可以說它是一根勒在脖子上的繩索,但是它也是阻止你下墜的安全繩。你不愛了,但是你這一生都無法離開。這就是爲什麼元稹在文章結尾說,“予常於朋會之中,往往及此意者,夫使知者不爲,爲之者不惑。”聰明的人不要幹這種事,幹了這種事情的也不要被迷惑,及時迴歸到社會的正統婚姻之中。 薩特說,自由選擇是一種沉重的負擔。以大多數人的心智之弱其實負擔不起這麼大的自由,因爲選擇必然帶來後果。因爲是你自由的選擇,沒有人會爲你承擔這份責任,你只能獨自承擔責任。我們活在自己選擇的後果之中,這些後果也在塑造我們自己,所以我們會在乎選擇的好壞,都會希望自己的選擇有一個堅實可靠的依據。所以,你不僅要做出選擇,還必須爲自己確定選擇的標準,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你再也不能說,因爲父母,家族,法律,社會,宗教讓我這麼做。因爲這種對權力的服從,也是你自己確立的標準,你自由的選擇了服從。往後餘生,你都要爲這個選擇帶來的後果負責。 一旦明白意識到這種壓力,誰能承受?索性不如逃到現成的社會規則中去,找出各種理由自欺欺人,逃避自己的責任。面對感情,我們“生亦惑,死亦惑,尤物惑人忘不得。人非木石皆有情”,乾脆“不如不遇傾城色。”爲了避免愛情的結束,乾脆不要自由的戀愛,而是要包辦的婚姻,因爲這樣在道德上更安全,在情感上更穩定,我們還可以推脫說自己的不幸福是別人造成的,責任不該我們負擔。 三、愛情的不確定性與敘事話語的爭奪 張生對鶯鶯情感的猜不透,抓不住,表現了愛情中的不確定性。她愛我嗎,她不愛我嗎?這種情感的不確定性,和兩個人在戀愛中對主體性的確認和主動權的爭奪,令鶯鶯和張生都備受折磨。 這是超越時空限制的,因爲無論在任何時代,男女之間的愛情變化都是捉摸不透的,對戀人愛情存在與否的不停確認對雙方來說,都是一種情感的需要。因爲雙方的情感連接,隨時可以從任何一方那裏猝然斷裂,而另一方無法挽回,無法把愛火重燃。這就是愛情中最珍貴的不確定性,自由的戀愛並不確定通往幸福的結局。 張生的情感變化不是鶯鶯可以左右的,除非訴諸外部強制力量,如婚姻,將二人強行捆綁在一起。鶯鶯的不服從與對主動權的追求也讓張生也不能確定她的真實感情動態,甚爲迷惑。於是在第二次離別時,張生已然萌生去志,雖然並未堅定。這個時候,即便鶯鶯有再大的智慧、有再強的心理洞察力,她也無法重塑或掌控張生的情感意志。毋庸說,正是鶯鶯的理性,讓她不許自己索要一個確定性結果,而是繼續用情感控制的手段進行挽留。她的順從與等待,是理智選擇與內心情感交織的產物。這既非盲目,也非屈從,而是一種對他人情感變化無力控制的理性接受和靜觀其變的智慧。 這就是薩特所說的,兩個擁有自由意志的人的鬥爭。兩個人在感情中都是主體,都擁有主體性,那到底誰是主體?誰有主導權?他們最後必然會在相處的時候,把對方看成自己的客體,以此來維護自己的主體性和自由。即使在愛情中也不例外,不如說,正是在愛情中,我們才無法忍受愛人對自己的客體化,愛人此時變成了地獄的象徵。 但是,兩個人的情感聯繫並未徹底斷絕。明年,文戰不勝,張遂止於京。因貽書於崔,以廣其意。兩人尚有書信往來,張生也並未絕情,此時兩個人仍然有重歸於好的可能性。但是幽幽之中,我們不能不懷疑,也許張生已經不再將鶯鶯看作一個可以婚配的對象,也許他最大的期望是繼續這種幽會的刺激,而非婚姻的承諾。而鶯鶯繼續努力控制局勢,她作爲一個新的角色出現在回信中。在這封信中,鶯鶯扮演了一個被拋棄的情人,一個癡心等待情郎回心轉意的棄婦。 在信中,她將這段關係定義爲君子有援琴之挑,鄙人無投梭之拒,點明瞭是張生主動開啓這段愛情故事,自己只是沒有拒絕而已。這和鶯鶯面斥張生後,主動夜訪的實情並不相符。同時將兩人不能進入婚姻的責任全部歸結給張生,豈期既見君子,而不能定情,是張生不負責任,並宣稱自己將會永遠等待張生。即使張生會“達士略情,舍小從大,以先配爲醜行,以要盟爲可欺”,她也會骨化形銷,丹誠不泯,因風委露,猶託清塵。存沒之誠,言盡於此。鶯鶯用完全抒情化的浪漫敘事,將自己塑造成了一個清醒的,深情的,被辜負的愛情悲劇女主角,再一次將張生架上了道德的高地,一旦張生作出拋棄行爲,這封信將會將他牢牢釘在始亂之終棄之的恥辱柱上。 然而,如果這封信不爲人知,那麼她的這一版敘事將會被永遠埋沒,她的聲音也會被迫消失,自己將會永遠被他人所定義,或者尤物,或者其他的恥辱角色。所以,這封信文辭真摯華美,修辭技巧可謂典範,之前求見其文而不得,如今如此有才華的女子寫來一封卑微而癡情的情書,怎麼會不令張生飄飄然呢? 這封信中的一句話,慎言自保,無以鄙爲深念,思之令人後背發涼,她預判了張生的文人習性與行爲邏輯。他若是堅定愛情,必然會炫耀才女鶯鶯對他的癡情回信,他若是拋棄這段情,也必然要解釋自己拋棄行爲的理由,無論如何,公開這封信,將是最方便的手段。於是,鶯鶯借張生之手,向世界宣告了自己對這段愛情故事的解釋,確保了自己敘事版本的永遠流傳。從此之後,任何知情人在評價張生時,都無法繞開這封信所建立的道德語境。她以自己永恆的受害者形象,爲張生贏得了永遠的負心人稱號。 張生髮其書於所知,由是時人多聞之。所善楊巨源好屬詞,因爲賦《崔娘詩》一絕雲。河南元稹亦續生《會真詩》三十韻。張之友聞之者,莫不聳異之,然而張志亦絕矣。稹特與張厚,因徵其詞。 張生意絕的行爲發生在其他人的反應之後,因爲張生突然發現自己陷入了一場輿論戰爭的下風。戀情的泄露,讓張生不得不開始面對社會輿論,締結婚約成了他的一項道德義務,如果他不履行這一道德義務,那麼他就必須解釋自己拋棄行爲的正當性,他的尤物論是針對鶯鶯浪漫敘事的一場絕地反擊。 張生以尤物論作爲自己分手的表面理由,再一次掩飾了真正的分手原因。這段愛情故事成了一場書生遭遇危險尤物,險些迷失自我,終於奮起反抗,迷途知返,迴歸社會的傳統儒家道德敘事,可以大概總結爲張生歷險記。這是他將鶯鶯回信公佈之後,面對時人的聳異和深嘆,決定放棄這段感情所必須要給出的解釋。必須指出,時人的喫驚和嘆息也包括了對鶯鶯的同情和憐惜,張生花費了很大力氣,最終纔將輿論引向自己一方。最後從其他人都認爲張生是善於補過的人這一點,我們可以看出他已然成功了。但是這種對鶯鶯的憐惜和同情,並非毫無理由,因爲鶯鶯的回信被張生公佈之後,作爲一方當事人的話語出現在了社會之中。她發出了自己的聲音,企圖奪回自己的話語權和對這件事的定義權,她用無可辯駁的第一人稱,永久固定了故事的另一個版本,給出了自己個人化的解釋。她寫出了另一版本的癡情女子浪漫愛情失敗的張生負心人情感敘事,成功削弱了張生歷險成功的道德敘事。 但是,尤物論還不足夠徹底解除張生的道德壓力。尤物論拋出後,於時坐者皆爲深嘆。非常微妙,不是讚歎,是深嘆,是帶有對鶯鶯同情的嘆息,勉強表達了對張生解釋的認可。它可以作爲政治正確被引用認可,但是在道德和情感層面,它向來是一敗塗地。 而作者繼續前進,後歲餘,崔已委身於人,張亦有所娶。時間順序值得注意,崔鶯鶯率先進入婚姻,獲得了世俗生活的幸福,並宣告二人情感可能性徹底關閉。那封信中永遠等待的癡情姿態,只不過是爲了在道德上封死張生所有退路。她再次奪回了主動權,搶在張生之前進入婚姻,避免自己落在後面,承擔被徹底拋棄後纔不得不開啓新生活的恥辱。 這下,張生的婚姻失去了意義,無論他娶了誰,爲何而娶,在讀者看來,都像是鶯鶯主動退場後,作爲舞臺上一個無關緊要的配角在自己找事做。他的婚姻無法對鶯鶯造成任何情感上的衝擊,也無法改變故事的道德評價。而他的求見,更加顯得可笑,可憐,因爲時至今日,張生仍然未得到鶯鶯道德上的解放與寬恕。他們之間的故事仍處於一種懸置的狀態。夫語之,而崔終不爲出。張怨念之誠,動於顏色。最終,鶯鶯用兩首詩,終結了兩個人之間的故事,釋放了張生。其中第一首詩,仍然是對張生的嘲諷與不放過,因爲它繼續訴諸負心人的道德敘事,不爲他人羞不起,爲郎憔悴卻羞郎。在張生要離開時,鶯鶯終於饒恕了他,棄置今何道,當時且自親。還將舊時意,憐取眼前人。鶯鶯不再扮演怨婦和受傷癡心人的角色,她單方面赦免了張生,而赦免的前提,是徹底的蔑視與切割。自是絕不復知矣。 在得到鶯鶯的赦免後,張生終於得到了社會輿論對他的最終判決。時人多許張爲善補過者。然而,作者越是極力證明“補過說”的合理,就越暴露其虛僞;越是渲染“時人”的贊同,就越讓讀者站在被孤立的鶯鶯一邊;越是拉來名人爲其背書,就越顯出作者內心的不安。 最終,這道最後的防線是失敗的。因爲它無法掩蓋一個最簡單的事實:千百年來的讀者,銘記並同情的是鶯鶯的淚水與詩篇,而非“時人”空洞的讚許或李公垂的歌行。元稹用盡機巧構建的辯護工事,在人性最樸素的情感面前,轟然倒塌。故事的真正勝利者,依然是那個在文本內部與外部都未被說服的永恆形象——崔鶯鶯。 這種情感流動的不確定性、個體的自由選擇,愛情中權力的爭奪和對話語權的爭奪是跨時空的人類經驗,具有普遍性與現實性,這不因具體的社會背景變化而消失,讀者無論古今都能感同身受。在鶯鶯傳中,張生的情感沒有被奪走,只是隨着時間自行冷卻了,隱藏了,優先級被調低了。鶯鶯的情感也沒有被強力壓制,它持續存在卻失去了情感對象。這段故事裏沒有反派,沒有被貼了標籤的渣男怨女,只有時間、心理和慾望的自然流變。因此,這不是一段“被拆散”的愛情,而是“自行結束”的愛情。鶯鶯傳“純粹是情的故事”,沒有人阻止他們相愛,也沒有人阻止他們繼續,更沒有人命令張生離開,愛情死於它自身的發展。在情感世界中,真情不保證結果,自由不保證幸福,深情也不構成債權。唯一重要的是我們自己對它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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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生確實不是什麼好人,但崔鶯鶯真的值得啊!《鶯鶯傳》裏的崔鶯鶯比《西廂記》裏的更加深得我心。她的形象完整,心智堅韌。 她寫詩會張生,說的一番話有理有據合情合義,起初我不理解爲什麼她拒絕加教育了張生後又自薦枕褥,後來我想明白了,她確實是動心了。拒絕出於身份自持,而之後張生絕望,她又打破堅守。這份打破,是爲了自己的慾望,但同時也壓上了自己的感情和名譽。不談論什麼對封建的突破了,鶯鶯走出這一步,張生難辭其咎。他如果明媒正聘,何至於此?他自言,得不到則食不知味寢不安睡,從一開始,他對鶯鶯就沒有以禮相待。 鶯鶯打破自尊,走出那一步,卻也不見得多麼快樂,幽會時也會消失不見,也不談情說愛不弄琴撫弦,她一直都是矛盾的。直到張生要走,她才流着淚彈了一曲,卻已經曲不成曲。 後來張生科舉,心下動搖,鶯鶯瞭然,說出,你始亂終棄是正理,我不怨恨;你善始善終是是情義,我此生定不相負。信裏,她說出自己沒有拒絕他是錯了,她也明白外界的看法,但她依舊不後悔。這樣的女子太清醒了,她的感情太珍貴。 最後,張生始亂終棄,鶯鶯另嫁他人。過去的便過去吧,有遺憾但不怨恨,張生卻又來求見,清醒女性崔鶯鶯拒絕了他。但鶯鶯還愛他嗎?愛的。她的第一首詩明顯寫出她爲他減容光,懶下牀,她不是因爲外界的看法而羞愧,只爲因爲他憔悴。但愛他,卻依舊看不上他始亂終棄的不負責任,沒有擔當。第二首詩,說曾經都已經拋棄了,現在還來說什麼呢,當時都不怎麼珍惜。請將舊時的情意,給予眼前的人吧。 鶯鶯還喜歡他,所以纔不敢見他,因爲她從來都是這樣清醒,她不想讓自己失望透頂,也害怕再度節外生枝。不管是哪一種,她都再也沒有資格去試。 元稹何必爲張生開脫呢,千百年來,他就是配不上鶯鶯這樣真摯熱烈又清醒堅韌的女子。付出了就付出了,失敗了就失敗了,不哭哭啼啼尋死覓活也沒有怨恨怒氣,至今也是女性戀愛的榜樣啊! 對比《西廂記》,打破封建藩籬,最後皆大歡喜,也是地位很高的作品,但很難想象,如果張君瑞也是張生,鶯鶯會怎麼樣,不過這本書,就是寫愛情嘛,還是要相信愛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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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再討論,有意見請發表在自己的書評。 最近重讀了手頭的資料,有了些新的看法: 1.張生沒有“引誘鶯鶯”“始亂終棄”。 縱觀全文,自始至終鶯鶯都保持清醒,沒有爲愛降智。張生主動追求鶯鶯,鶯鶯起初拒絕,後來又轉變態度,而轉變態度的原因文中沒有說明,但比起報恩,我個人更傾向於和張生見色起意類似,鶯鶯也對“性溫茂美風容”的張生動了心。在交往中,鶯鶯一直知道她與張生不可能修成正果,所以纔有後來的“冷戰”——張生求她的詩文她不寫,張生寫文章給她她不看,既不與張生交流也不表達情感,自己一個人在夜裏彈曲調哀怨的琴……萌生於禮教之外的愛情最後以重歸禮教收場,崔張的愛情悲劇不該歸咎於張生個人。 另外,如果說張生“渣”,那麼他的“渣”體現在後文給朋友看鶯鶯的信,以及所謂的紅顏禍水論,就事論事,因爲不滿這兩件事而順帶把前文的張生行爲也劃分成渣男行徑未免有些不分青紅皁白。不過就紅顏禍水論而言,我認爲“虛僞”比“渣”更合適,把安史之亂的屎盆子扔給楊玉環就是個例子,男權社會這類的託辭比比皆是,魯迅先生對這一現象的批評可謂一針見血。 2.對元稹觀點的理解。 很多人會有一個誤區,把小說人物的觀點和作者本人的觀點劃等號,因此粗暴地認定“元稹罵鶯鶯是妖孽”“元稹爲張生開脫”,這顯然是不合理的。全文體現元稹觀點的只有“知者不爲爲者不惑”那句,對於這句的看法很多,我個人的理解是“知道了張生事件的人就不要做像張生那樣的事,如果做了,就要吸取教訓,明辨是非對錯”;亦或者將“不惑”引申爲“不要迷惑於女色”,即“已經做了像張生這種事的人要像他那樣捨棄私情,專心仕途”?(想了很久,但是還是不確定) 3.反對自寓說。 我一直非常費解爲什麼會有人認爲小說角色等價於作者,甚至把角色的生平強行套在作者身上。舉個很明顯的例子,現存的一手資料沒有任何元稹曾經落榜的證據,然而就因爲張生“文戰不勝”,於是就有學者在元稹的年譜里加了一條落第的履歷,這是什麼邏輯? 文中的崔鶯鶯不是普通的大家閨秀,而是五姓女(還有她媽鄭氏),唐文宗想替太子娶五姓女結果都沒娶到,就這地位元稹爲什麼不高攀?貌美能文出身高貴的鶯鶯可以說是近乎完美的女性形象,元稹塑造的鶯鶯,未嘗不是他對理想伴侶的一種投射。 或許鶯鶯傳全部是他天馬行空的杜撰,或許他有過如崔張一般輸給禮教的感情,這些都不得而知。假設第二種猜想是真,將這段感情和白居易說的“大抵悔既往而悟將來也”牽強附會,也許正是對這份感情的“悔恨”讓他“惱亂君心三十年”。 只是,“悔”的到底是什麼呢?後悔曾經和那個姑娘非法相戀?還是後悔沒有堅守感情,和禮教抗爭到底? 答案是啥,只有他自己和白居易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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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唐朝貞元年間,有個叫張生的人,性格溫和有善,一表人才,內心堅毅孤傲,不合禮儀的事情不做。有時與朋友一起遊覽飲宴,在那混雜的地方,別人都喧鬧歡騰,好像自己不如別人,而張生還是柔順,始終不亂。雖然已經二十三歲了,還沒接近過女色。知道的人便問他,他說:“登徒子不是好色的人,是有不合禮制的行爲。我倒是喜歡美麗的女子,卻總也沒讓我碰上。爲什麼這樣說呢?大凡出衆的美女,我未嘗不留心,憑這可以知道我不是沒有感情的人。” 問他的人這才瞭解張生。沒過多久,張生到蒲州遊玩。蒲州的東面十多里處,有個廟宇名叫“普救寺”,張生就寄住在裏面。 正好有個崔家寡婦,將要回長安,路過蒲州,也暫住在此廟中。崔氏婦是鄭家的女兒,張生的母親也姓鄭,論起親戚,算是另一支的姨母。這一年,渾瑊死在蒲州,有宦官丁文雅,不會帶兵,軍人趁着辦喪事攪擾百姓,大肆搶劫蒲州人。崔家財產很多,有很多奴僕,旅居在外就擔驚害怕,不知依靠誰來保護。以前張生跟蒲州將領有交情,就求官吏保護崔家,因此崔家沒遭到兵災。過了十幾天,廉使杜確奉皇帝之命來主持軍務,向軍隊下命令,混亂這才停止。鄭姨母非常感激張生,於是在正室擺酒款待張生。對張生說:“我們孤兒寡母,帶着沒成年的孩子,不幸正趕當地士兵大亂,實在是無法自保,弱子幼女,都是你給了他們再次生命,怎麼可以跟平常的恩德一樣看待呢?現在讓他們以對待仁兄的禮節拜見你,希望以此報答你的恩情。” 便叫她的兒子歡郎,十多歲,容貌漂亮。接着叫她女兒:“出來拜見兄長,是他救了你們。” 好久,才推說有病。鄭姨生氣地說:“是你張兄保住了你的命,不然的話,你就要被搶走,還能講究避嫌嗎?” 又過了好久纔出來。穿着平常的衣服,面貌光澤,沒有化妝,環形的髮髻下垂到眉旁,兩頰稍抹胭脂,面色豔麗,光彩動人。張生驚呆了,急忙與她見禮。她坐到了鄭姨的身旁,因爲是鄭姨強迫她出來見的,所以斜視顯出很不情願的樣子,身體好像支持不住似的。張生問她年齡,鄭姨說:“現在的皇上甲子那年七月生的,到貞元庚辰年,今年整十七歲了。” 張生同她說話,她不回答。宴會結束了只好作罷。張生非常迷茫,想向她表白自己的感情,卻沒有機會。 崔小姐的丫環叫紅娘,張生私下裏多次給她送禮,趁機說出了自己的心事。丫環果然驚懼,羞澀地跑了,張生很後悔。第二天,丫環又來了,張生羞愧地道歉,不再說相求的事。丫環對張生說:“你的話,我不敢轉達,也不敢泄露,崔家的親戚你是認識的,爲什麼不憑着你對她家的恩情向他們求婚呢?” 張生說:“我從孩童時起,性情就不隨便附合別人。有時和女人在一起,也不曾看過誰。當年不做的事,現在還是有擋礙。昨天在宴席上,我幾乎不能自控。幾天來,走路忘了要到哪去,喫飯感覺不到飽。恐怕不久我就死了。如果通過媒人娶妻,納采,問名,少說也得三四個月,恐怕那時我就會象市場上賣的乾魚了。你說我該怎麼辦呢?” 丫環說:“崔小姐專一、溫柔、和順、自保,即使所尊敬的人也不能用不正經的話去觸犯她。我們下人的話,就更難使她接受了。然而她很會寫文章,常常默默地琢磨構思詩文,一直因不得相見而思慕好的詩文。您可以試探地寫些情詩來打動她。否則,沒有別的門路了。” 張生非常高興,馬上做了兩首情詩交給了紅娘。當天晚上,紅娘又來了,拿着書信交給張生說:“這是崔小姐讓我交給你的。” 那詩的題目是《明月三五夜》,詩曰: 待月西廂下,迎風戶半開。拂牆花影動,疑是玉人來。 張生明白詩的含義,這天是二月十四日。 崔鶯鶯住房的東面有一棵杏花樹,攀上它可以越過牆。 陰曆十五的晚上,張生把那棵樹當作梯子爬過牆去。到了西廂房,果然門半開着,紅娘躺在牀上,張生很喫驚。紅娘十分害怕道:“你怎麼來了?” 張生欺騙她說:“崔小姐的信召我來的,你替我通稟一聲。” 一會兒,紅娘來了,連聲說:“跟我來!跟我來!” 張生即喜又怕,以爲一定會成功。崔小姐到了,見她穿戴整齊,表情嚴肅,大聲數落張生:“哥哥恩德,是救我們全家的大恩,所以我的母親把弱子幼女託付給你,爲什麼讓不好的丫環送來了淫蕩之詞?開始是保護別人免受兵亂,這是義,最終乘危要挾來索取,這是以亂換亂,它們相差無幾。如果想平息這些淫蕩之詞,保護你的臉面,這是不義;向母親說明,就辜負了人家的恩惠,不好;讓婢女轉告又怕不能表達我的心意。所以借用小詩,願意自己說明,又怕哥哥有顧慮,所以使用了粗野柔弱的言詞,以便使你一定來到。不合乎禮儀的舉動,心裏能不有愧嗎?只希望用禮約束自己,不要亂了方寸。” 說完,轉身就走。張生若有所失良久,又翻牆而回,徹底絕望了。 幾天後的晚上,張生在窗邊獨自睡覺,忽然有人叫醒了他。張生驚恐地坐了起來,見紅娘抱着被子帶着枕頭來了,安慰張生說:“起來了!起來了!怎麼還睡覺呀?” 把枕頭並排放好、被子搭在一起就走了。張生擦了擦眼睛,端正地坐着,等了許久,懷疑是在做夢,但還是打扮整齊,恭敬地等待着。不久紅娘就扶着崔鶯鶯來了。來了後崔鶯鶯顯得妖美羞澀,溫順豔冶,力氣好像支持不了身體,跟從前的端莊完全不一樣。那晚是十八日,斜月明亮閃光,幽靜的月光照亮了半張牀。張生不禁飄飄欲仙,以爲是神仙下凡,不認爲是從人間來的。過了一段時間,寺裏的鐘響了,天要亮了。紅娘急促地走了,崔小姐嬌媚地哭泣,纏綿多情,依依動人。紅娘又扶着她走了。整個晚上鶯鶯沒說一句話。張生在天矇矇亮時就起牀了,自己疑惑地說:“難道這是做夢嗎?” 等到天亮了,看到化妝品的痕跡還留在臂上,香氣還留在衣服上,淚光閃爍在褥墊上。 以後十幾天,鶯鶯沒有再來。張生就作《會真詩》三十韻,還沒作完,紅娘來了,於是交給了她,讓其送給崔鶯鶯。從此鶯鶯又允許了,早上偷偷地出去,晚上偷偷地進來,一塊兒安寢在以前所說的“西廂”那地方,幾乎一個月。張生常問鄭姨的態度,鶯鶯就說:“我無法告訴她咱們的事。” 不久,張生要去長安,先寫詩告訴了崔鶯鶯。她彷彿沒有爲難的話,然而憂愁怨恨的表情令人動心。走的前天晚上,鶯鶯沒來。 張生於是西行。過了幾個月,張生又來到蒲州,跟崔鶯鶯又聚會了幾個月。鶯鶯字寫得很好,還善於寫文章,張生再三向她索要,但終不可得。張生常寫情書,她也不大看。大體上講崔鶯鶯超過衆人,技藝達到極高的程度,而表面上好像不懂;言談機敏善辯,卻很少應酬;對張生情意深厚,然而卻未用文字表達出來;經常豔麗而帶愁容深邃,卻像無知無識的樣子;喜怒的表情,很少顯現於外表。有一天夜晚。獨自彈琴,因憂愁而哀傷。張生偷偷地聽到了,求她再彈,卻始終沒再彈,因此張生更猜不透她的心事。 不久張生考試的日子到了,又該西行了。臨走前一天的晚上,張生不再訴說自己的心情,而是在鶯鶯面前憂愁嘆息。鶯鶯已感到將要永別,因而態度恭敬,聲音柔和,慢慢地對張生說:“你先是亂我心志,最後是拋棄我,你當然是合適的,我不敢怨恨。現在你的心也亂了,你娶我,那是你的恩德。山盟海誓也有到頭的時候,你又何必對這次的離去有這麼多感觸呢?然而你既然不高興,我也沒有什麼安慰你的。你常說我擅長彈琴,我從前害羞,所以沒給你彈。現在你要走了,就滿足您的這個心願吧。” 她開始彈琴,彈的是《霓裳羽衣曲》序,還沒彈幾聲,哀傷之音悲怨雜亂,不再知道彈的是什麼曲子,身邊的人都哭了。鶯鶯也突然停止了彈奏,扔下琴,淚流滿面,急步回到了母親處,再沒有來。第二天早上張生出發了。 第二年,張生沒有考中,便留在京城,給崔鶯鶯寫一封信,要她把事情看開些。崔鶯鶯的回信,粗略地記載於此,信中說:“捧讀來信,知道你對我關懷備至。男女之情的表達,使我悲喜交集。又送我一盒花勝,五寸口脂。你送我這些是想使頭髮增彩,使嘴脣潤澤,雖然承受特殊的恩惠,但打扮了又給誰看呢?睹物徒增懷念,使悲傷嘆息越來越多。你在京城繼續求學吧,學習就應該安靜。只恨性情偏執,見識淺陋的我,被永遠地丟棄在這。是我的命該如此,沒什麼可抱怨的?從去年秋天以來,常常精神恍惚,像失掉了什麼。在喧鬧的場合,有時勉強說笑,而在清閒的夜晚自己獨處時,怎能不偷偷流淚。甚至在夢中,也常述說離別的憂思感動得泣不成聲,纏綿不解的戀情糾纏縈繞,時間短暫的就向平時。幽會未完,好夢突然中斷。雖然被子的一半還使人感到溫暖,但想念遙遠的你。好象昨天才分別,可是轉眼就過去一年了。長安是個行樂的地方,不知是什麼觸動你的心緒使之動情,還想着我這個微不足道的人。我想念你無窮無盡,鄙陋淺薄的我無法酬謝你。我們的山盟海誓,改變不在我。從前你我以表親關係相接觸,有時一同宴飲相處。是婢女引誘我,於是就在私下與你以誠相待。愛情使我不能自控,你借彈琴挑逗我,我沒拒絕。等到與你同居,情深意濃,我愚鈍淺陋之情,認爲終身有了依靠。哪裏想到見了您以後,卻不能成婚!以致於自造羞恥,沒有名正言順做妻子的機會。這是終身遺憾的事情,心中嘆息無話可說。如果仁義的人肯盡心竭力,使微賤的我得到滿足,成全婚事,即使我死了,也會像活着的時候那樣高興。如若是明智達理之士把事情都看得很隨便,忽略小的方面,而只看大的方面,把婚前結合看作醜行,認爲盟約是可以欺騙,那麼即使我骨化形消,但赤誠的心也不會泯滅。憑着風藉着露,我的靈魂還會跟在你的身後。我生死的誠心,全表達在這信上面了。面對信紙我泣不成聲,感情也抒發不出來。你千萬要愛惜自己,千萬要愛惜自己。玉環一枚是我嬰兒時帶過的,寄去權充您佩帶的飾物。‘玉’取它的堅固潤澤不改變。‘環’取它的始終不斷;加上頭髮一縷、斑竹、茶碾子一枚。這幾種東西並不值得被看重,我的意思不過是想讓您如玉般真誠,也表示我的志向如環那樣不能解開。淚痕落到了竹子上,愁悶的情緒像纏繞的絲。借物表達情意,永遠成爲相好。心近身遠,相會沒有機會了。隱藏在內心裏的怨憤集聚一起與你千里相會。請你千萬愛惜保護自己。春風厲害,喫好爲上,出言謹慎最應自保。不要把我老放在心上。” 張生把她的信給好朋友看了,由此當時有很多人知道了這事。張生的好友楊巨源好寫詩填詞,他就把這事作了一首《崔娘》絕句詩: 清潤潘郎玉不如,中庭蕙草雪銷初。風流才子多春思,腸斷蕭娘一紙書。 河南的元稹亦接着張生的《會真詩》又和詩三十韻。詩曰: 月色照閨閣,微光滿天空。天際還縹緲,矮樹猶朦朧。風過竹龍吟,鸞聲驚井桐,羅綃似薄霧,環佩輕風響。儀仗隨王母,雲中站玉童。夜深人無聲,晨會雨霏霏。鞋上珠玉閃,花紋隱隱現。美女走鳳凰,披肩勝彩虹。來自神仙居,要到碧玉宮。遊玩在城北,偶遇東鄰女。調戲遭微拒,心中已默許。低頭髮髻動,回家足蒙塵。轉臉賽花雪,上牀抱絲被。鴛鴦樂嬉戲,翠鳥聚歡樂。黑眉聚羞澀,朱脣色變淺。氣如蘭花香,膚潤玉肌豐。癱軟人無力,多嬌愛躬身。汗珠點點亮,發亂如細柳。方喜千載逢,已到五更時。流連時間短,纏綿無結期。臉露憂愁態,天盟又海誓。贈環永相合,留結表心同。梳妝淚粉流,飛蟲繞殘燈。妝後光彩鮮,旭日已東昇。乘騖歸洛水,吹簫上嵩山。衣上沾麝香,枕滑留殘紅。密密塘邊草,飄飛似蓬草。琴聲如怨鶴,祈盼鴻雁歸。海闊難飛渡,天高不易衝。行雲無處所,蕭史在樓中。 張生的朋友知道這事的,沒有不感到驚異的,然而張生決定結束這段感情。我與他交情深厚,便問他對這事該如何了結。張生說:“大凡上天所差的美麗女子,不害自己,一定會害別人。假使鶯鶯遇到富貴的人,憑藉寵愛嬌縱,不做風流韻事,成爲潛於深淵的蛟龍,我不能預測她會變成什麼。以前殷朝的紂王,周朝的幽王,擁有百萬人的國家,勢力是很強大的。都因一個女子就使它垮臺了,軍隊崩潰,自身被殺,至今被天下人恥笑。我的德行難以戰勝妖豔女子,只有剋制自己的感情,與她斷絕關係。” 當時在座的人都爲此而深深感嘆惋惜。 一年多以後,崔鶯鶯嫁給了別人,張生也娶了親。一次張生路過崔鶯鶯家,就通過她的丈夫轉告她,要求以表兄的身份相見。她丈夫如實轉告,而她始終也沒出來。張生怨恨思念的心情,表現得很明顯。她知道後,暗地裏寫了一首詩: 自從別後減容光,萬轉千回懶下牀。不爲旁人羞不起,爲郎憔悴卻羞郎。 最終也未見張生。又過了幾天,張生要走了,崔鶯鶯又寫了一篇絕別詩: 棄置今何道,當時且自親。還將舊時意,憐取眼前人。 從此以後徹底斷絕了音信。當時的人大多讚許張生是善於彌補過失的人。 我常在朋友聚會時,談到這個意思,是爲了讓那些明智的人不作這樣的事;做這樣事的人不被迷惑。 貞元年九月,朋友李公垂,留宿在我們靖安裏住宅裏,我談起了這件事。李公垂覺得這件事非常出奇,連連稱道。於是我便作了《鶯鶯歌》來傳播這件事。崔氏小名叫鶯鶯,公垂就以此爲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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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4📚 愛就愛了,不怕沒來過 恨就恨了,我從沒想過 鶯鶯人間值得,張生全非良人。我不想指責這是否真實的一段故事中的人物,但是元稹是真的有點屌絲男屬性在的。 * 鶯鶯時代給我很多震撼點的: ㈠“始以護人之亂爲義,而終掠亂以求之。是以亂易亂,其去幾何?”在那個男尊女卑的時代背景下,她清晰得將情義劃分開了,即便是早已情關鬆動,芳心暗許,但是她始終清醒,以義易情,並非全情,“沉吟章句,怨慕者久之”可能在這個才女心中,愛情該是沒有瑕疵的。 ㈡“嬌羞融冶,力不能運支體,曩時端莊,不復同矣”初看時怒其不自愛,何以幾日前“端服嚴容”怒斥“特願以禮自持,無及於亂!”的鶯鶯如今主動並枕重衾,投懷送抱,簡直自作自受...後來我懂了,這是一個囿於傳統的女子對愛飛蛾撲火般的獻身,明知不可爲而爲之,獨有一種藝術魅力,雖則所託非人承受了相當的代價,但於她而言,愛就愛了。 ㈢“始亂之,終棄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亂之,君終之,君之惠也。則歿身之誓,其有終矣”剛開始只有時代烙印的女性自輕的無奈,但細細想來,她從始至終都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爲了什麼?主動爲愛情,冷戰爲明確雙方關係(雖則行爲本身不可取),如今兩別茫茫,卻始見其從一而終的堅貞和忠誠,這是如今社會中塑造兩性關係中應傳承的點。 ㈣“自從消瘦減容光,萬轉千回懶下牀。不爲旁人羞不起,爲郎憔悴卻羞郎。”她永遠相信愛情,忠於愛情,不懼他人眼光,只恐歲月消瘦。大大方方承認,坦坦蕩蕩付出。 ㈤“還將舊時意,憐取眼前人”過去已然過去,我們要一直向前,珍惜眼前人。 張生的“渣男”形象毋庸置疑,元稹的猥瑣下流卻也清清楚楚。鶯鶯除了在人際溝通方面有些許欠缺外可以這麼稱得上是一個完美女性,有主見,有思想,有熱情,有才氣,貌美體婀娜,忠貞心不渝,卻被冠以“尤物”“妖孽“之詞,又借張生之口,以殷辛、周幽開脫,逢人便顯擺一下,給人一種元稹豔遇,天天意淫不可得,將失意借勢以淫穢之詞傾倒在女性身上,以得到心理愉悅高潮,何爲“使知者不爲,爲之者不惑”?魯迅曾說過“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會安漢,木蘭從軍就可以保隋;也不信妲己亡殷,西施沼吳,楊妃亂唐的那些古老話。我以爲在男權社會里,女人是決不會有這種大力量的,興亡的責任,都應該男的負。但向來的男性的作者,大抵將敗亡的大罪,推在女性身上,這真是一錢不值的沒有出息的男人。”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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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是唐朝那位寫下“曾經滄海難爲水,除卻巫山不是雲”大詩人元稹,寫就的一篇傳奇小說。 因該版本是文學地位僅次於紅樓夢的《西廂記》的源頭母版,自不必評說其情節構架了,有兩處看點: 一是自己比較欣賞崔鶯鶯這個人物,心底善良,不忍心看張生思念自己寢食無味,心神俱疲,於是便自薦枕蓆,思想上豁的出去;又知張生並非恩義看得比山重之人,始亂必終棄,所以給張生的回信也很決絕,感情上收得回來,鶯鶯活得很現代,張生的確配她不上,他倆也不可能在一起。 二是看元稹的語言造詣,寫男歡女愛,真個是文筆可逞登封造及之能,來人皆難出其右,且看這段 “因遊洛城北,偶向宋家東。戲調初微拒,柔情已暗通。低鬟蟬影動,回步玉塵蒙。 轉面流花雪,登牀抱綺叢。鴛鴦交頸舞,翡翠合歡籠。眉黛羞偏聚,脣朱暖更融。 氣清蘭蕊馥,膚潤玉肌豐。無力佣移腕,多嬌愛斂躬。汗流珠點點,發亂綠蔥蔥。” 這遣詞排句,句句必有聯想比喻,讀後令人浮想聯翩,調動的豈止是視覺,把個味覺觸覺一起用上也不夠腦補了,這種多維度感覺的帶入感比看電影有過之而無不及,而且還餘影繞腦,三日不絕於神思,其文字造詣出神入化,難怪會成爲樂天居士當時最鐵的哥們了

書籍信息

作者[唐]元稹
出版社中文在線數字出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時間2020-11-01
分類文學-古典文學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