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喬納森·海特
一個你認爲頗有價值的決定在別人眼裏可能一文不值,一個人眼中的恐怖分子可能是另一個人心中的自由戰士——爲什麼人與人、羣體、黨派、政府與民衆、宗教派別、甚至國家之間總是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雖然人類社會被劃分爲不同的道德陣營,但人們真的就不能好好相處嗎 ? 美國當代最偉大的心理學家、紐約大學商學院教授、TED演講人喬納森?海特認爲,我們並非像自以爲的那麼理性和正義,正義之心凝聚人心,但也具有盲目性。“道德”有時會是製造紛爭的根源,因爲人人都以爲自己是正義的化身,這讓我們輕易去批評、厭惡、甚至干涉相異於己的信念,這也正是造成人與人之間隔閡和衝突的原因。 在《正義之心》中,海特教授從道德的社會直覺模型講到道德的6個基礎,繼而詳細闡述我們具有羣體歸屬性的正義之心,書中立足於詳盡的科學研究回答了人們該如何跨越宗教與政治分歧,從而達成互相理解以促成合作型社會的建立這一目標。這是一本令人驚奇又極富挑戰性和說服力的經典著作,讀者會在閱讀過程中瞠目結舌,最後恍然大悟、心服口服。
關於道德,這是迄今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我說“做人要善良”,這個大家應該沒啥爭議,但到底什麼是“善良”?那爭議可就大了去了。然後,人以羣分,個體的“善良之尺”被進一步放大爲“意識形態”“宏大敘事”什麼的,再然後大家吵來吵去,好不熱鬧。 這本書就是分析這個有趣的現象,如書名所述,爲什麼大家都有顆“正義之心”,爲什麼人們總是堅持“你對我錯”?這背後又有什麼意義?人們還能不能好好相處? ✅ 道德哲學 VS 道德心理學 既然大家都有一顆“向善之心”,那究竟什麼是“善良”? 道德哲學關注的是“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道德和正義的”,是理想化和終極化的命題(似乎通過邏輯推理就能得到終極答案)。 道德心理學關注的是人性的自然道德判斷,就是本書涉及的內容,它比道德哲學更有趣,更貼近人性。 另,休謨對“道德哲學家”的批評:哲學家如果不去觀察人性,而是試圖用理性推導道德真理,那麼他們與自信能在神聖文本中找到道德真理的神學家相比也好不到哪裏去。 ✅ 道德產生於理性推理,還是直覺? 理性只是直覺的“奴僕”,它的作用在於爲直覺服務,證明直覺是對的。 作者的另一本書《象與騎象人》把人的道德和情感直覺比做一頭“大象”,它強大、有慣性,很難改變。理性思維(推理、邏輯分析)就像騎在象背上的騎象人,看似在掌控方向,但實際上更多是給大象的直覺尋找合理化解釋,而非真正指揮方向。換句話說,理性擅長事後辯護,而不擅長髮現真相。 推理的邏輯:因 ➡️ 果。所以,相信推理得出的結果就意味着,對特定“因”的絕對信任(“因”可以是前置性理論,事實等)。問題是,我憑什麼對某個“因”就那麼信任?事實上,人知道的越多,對“因”的可能性和多樣性就瞭解的越多,對特定的“因”就越是懷疑。假如這世界上100種相互衝突的“因”擺在面前,我到底相信哪個?所以,搞來搞去,最後還是要憑直覺判斷選擇哪些“因”去相信,由直覺來驅動推理,而缺乏直覺判斷的推理只是用“盲目的假設”推導出“盲目的結果”而已。直覺是生物進化的結果,我們無法準確解釋直覺的產生源頭,但冥冥中它自有道理,作爲理工腦的我,相信直覺。認同作者的觀點,在道德判斷的問題上,直覺的重要性勝過推理。 所以,實際生活工作中,尤其是處理家庭關係上😂,“以情服人”比“以理服人”更有效。因爲人的道德判斷是由直覺和感情驅動,而理性和邏輯也是爲證明直覺而服務。所以,無法共情的大道理只能令人生厭,爲此爭執不休就更沒有必要了。解決分歧的第一步是“共情”而非“講理”。 ✅ 如何讓我們更多思考? 如前所述,我們的思考很多時候不是爲了追求真理,而是爲自身的直覺“自圓其說” - 既在別人眼裏看起來是“正確的”。這也是爲什麼,想讓我們的思考追求真理,那就要選對這個“別人” -最好被“見多識廣+要求挑剔+對你感興趣”的人環繞,有這樣的“別人”環繞,爲了維持自尊,自己也會被逼不得不往“追求真理”的方向艱難前行。 所以,讓自己多思考非靠自我強迫,而是創造讓自己思考的“直覺環境”或“情緒環境”。 ✅ 道德判斷的內涵是什麼? 作者把道德判斷比作一種“認知”:“道德科學應當從對道德味覺感官的仔細研究開始。你不可能靠純粹理性推導出5種味覺感官的列表,也不應當在《聖經》中去找尋它。它不存在任何先驗之處,你必須去檢驗舌頭。” 作者把道德判斷比作味覺,很形象很有新意,道德的確如“味覺”既有“共感”也有“多元”,就好像總有些東西大家都覺得好喫,但另一些東西(例如臭豆腐,榴蓮,苦瓜)好惡差異極大。不管什麼味覺,都是體驗出來的,而不是某種先驗推理或者是哪個神聖理論告訴我非要有這感覺不可😂而且,品味很有可能變化,比如小時候喜歡喫甜食,大了就不喜歡了,茶水小時候不愛喝,大了很愛喝等等。 總之,人的品味和喜好生兒不同,但大家又共同繼承了人類基因和“潛在品味共性”:這就好比我們每個人都帶着10盞燈來到這世上,但個體基因和文化環境卻決定了哪些燈會亮,哪些燈不會亮,於是久而久之,很多人就認爲不亮的燈就不存在了。所謂的文化或道德衝突,就是人們發現你亮的燈和我亮的不一樣,於是就認爲我們不一樣,甚至因此爭執不休。其實呢,大家的“出廠配置”都差不多,只不過有些燈不亮久了,連我們自己都忘記了它的存在。 ✅ 道德光譜:“正義之心”的六種維度 關愛、公平、忠誠、權威,聖潔,自由。 如果作者把六個道德維度做成像MBTI一樣的量表一定很有趣好玩,也會很有商業化價值。😂 作者進一步分析分析了美國的左右兩派,“自由主義者擁有3基道德,而保守主義者使用了全部的6個道德基礎。自由主義的道德矩陣建立在關愛/傷害、自由/壓迫和公平/欺騙基礎上,但是當公平基礎與同情或反抗壓迫的渴望相沖突時,他們往往願意捨棄公平。保守主義的道德建立在全部的6項基礎上,但是爲了達到其他的諸多道德目標,保守主義者們相比自由主義者更願意犧牲關愛基礎,讓一些人受到傷害”。不過,六個維度也僅僅是粗略的分析,比如兩派對“公平”的看法截然不同:“左派的公平通常意味着平等,而右派則意味着種瓜得瓜——人們貢獻多少,就應該得到多少,即便那會帶來不平等的結果。”所以,細想就知道挺複雜的,如果做成量表目測要超過100道題。😂 ✅ 道德的進化意義:凝聚人心(但具有盲目性) 作者指出“我們在90%的意義上是黑猩猩,10%是蜜蜂”,啥意思? 黑猩猩和蜜蜂都是社會性動物,區別是:黑猩猩不會犧牲自我來利他,而蜜蜂會。所以,人類 = 90%大猩猩+10%蜜蜂,人類具備黑猩猩不具備的超大型社會組織能力,人類也有蜜蜂不具備的個體差異化智能和利己意識。 既然90%是黑猩猩,人類大多數時候只是個自私的個體,我們“利他”的行爲背後也大多潛藏着“利己的動機”。但在某些條件觸發之下(例如重大危機),人類就具備了黑猩猩不具備的真正的“共享意向”的能力,“自我犧牲”的精神,變成了“蜜蜂模式”,個體全然爲羣體服務而忽視自身的利益,從個體角度講,它是“盲目的”,但這種潛力也賦予人類組織和動員超大型社羣的能力。這是其他靈長類動物,以及絕大多數社會性動物不具備的能力。作者引述了涂爾幹關於“集體力”“社會決定論”的很多觀點(見《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涂爾幹模型 - 宗教信仰並不是簡單的對超自然的信仰,而是反映社會對自身力量的無意識投射,爲了證明這種集體無意識行爲的合理性,爲了提升集體凝聚力,歸屬感和確定感。 10%的“蜜蜂模式”也可以解釋,爲什麼某些時候道德天平會極端傾向於集體,忠誠,權威,聖潔。。。而極端忽略作爲個體的差異化和價值。比如,這段“鼓舞人心”的講話,來自墨索里尼,感受一下😂: “我們的運動拒絕作爲個體的人,這類人只站在自己的立場,以自我爲中心,屈從於人類天性的管制,被本能驅使,過着自私且只有短暫歡愉的生活;但不僅要看到個體,還要關注民族以及國家;個人與同代人通過道德法則、共同傳統以及共有的使命連接到一起,而我們的共同使命,是要避免生命隨本能封閉到簡單的滿足閉環,是要創造一種建立在職責上的崇高生活,一種擺脫時間和空間限制的生活,在這種生活中,個體放棄個人私利,轉而進行自我奉獻……成爲一種純粹的精神存在,這樣作爲人的價值才得以體現”。 ✅ 後記 量子科學家薛定諤在《生命是什麼》對道德意義的闡釋非常精彩,他用的是“雕刻刀”一詞形容“道德”,非常形象:“事實上,每一個個體的生活,可以說其每一天的生活,都必定代表着這個進化過程中的一部分,儘管它渺小細微,好似在我們這尊永遠無法完成的人類物種雕像上留下的一個微不足道的鑿刻。整體來看,人類的宏大進化過程包含着無數這樣微不足道的鑿刻。所以,我們的每一步都必定是對現有形式的改變、克服和破壞。我們的每一步都包含着對原始慾望的抵制,在我看來也是對現有形式的抵制,就像那把雕像刻刀一樣。因爲我們既是刻刀同時也是石胚,既在克服,也被克服——這便是真正的、持續的自我剋制。” 也許基因使然有一天我們會變成“蜂巢”,但至少我們可以嘗試把握好自己的“雕刻刀”,不要去盲目傷人,而是共同進化。 每個人的道德光譜不同,共同構成了全人類的光譜,這和性格和愛好相似。所以,討論道德問題,最好的出發點是好奇,傾聽,瞭解(多元主義者),而不是上來就要說服,貼標籤(單元主義者),或者乾脆避而不談(相對主義者)。所以,作者在最後給出這樣的建議: “如果再有機會與其他陣營的同胞相遇,試着溝通一下。不要馬上切入正題。在互相找到一些共性或彼此建立了一點信任之後,再提出有關道德的話題。在討論道德問題時,試着從稱讚對方或誠懇地表示出興趣開始。”
純陽書評(公衆號:純陽書評/微信:chimbusco44)道德到底是什麼?這貌似是一個小問題,但是當你因爲一些事指責別人不講道德的時候,你有沒有想過你的根據是什麼,你的指責是否合理,你的指責本身是否講道德。你可能會突然發現道德這個問題一點也不簡單。事實上道德是個大問題,而且起初就是個哲學問題,而且是隻有哲學家纔有足夠腦力思考的問題。 大體上來講,哲學家對道德的起源有三種看法,一種是柏拉圖、康德等人的理性主義,他們認爲道德由理性決定,在道德問題上人的情感、直覺是受制於理性,而且康德進一步認爲所有道德可以歸結抽象爲一種純粹的道德。另外一派是懷疑論者休謨,他認爲道德是一個經驗問題,關於道德的真理來自於直覺體驗,理性至多隻是直覺的奴僕。第三種就是弗爾遜,他算走了中間路線,認爲道德是雙生子,有理性和直覺兩個父親。 而本書的貢獻就是從哲學出發,以心理學實證研究爲武器,提出了一套既符合邏輯,又與實證性實驗相匹配的道德心理學體系。 他的體系又三大支柱,第一個是在這個體系裏作者延續了前作《象與騎象人》的思路和模型,認爲道德起於人的直覺,而理性只是在直覺觀點形成後爲前者提供論證服務而已,從這個角度來講,作者在哲學上支持了休謨的看法,同時對休謨的觀點做了適當的調整,令其更加符合心理實證研究實驗。第二個是道德既與先天基因有關,又受後天環境機遇塑造,而不同的環境和文化就會形成不同的道德,所以道德就必然是多元的,作者終結出的道德有六個模塊,或者是六個方面,分別是關愛、公平、自由、權威、忠誠和聖潔。這六條可以簡單地解讀爲關愛是對下或者是對弱勢人羣而言;公平和自由是對平等的個體而言;權威是對上或者是對強勢人羣而言;忠誠是對組織羣體而言;聖潔是對超自然的神而言。第三個是道德歸根結底是一種可以凝聚人羣的價值觀、儀式,但同時也會帶來盲目性。這句話前半截和《人類簡史》的觀點是相似的,道德就是解決組織問題的,是一種人造虛構物,不同之處是作者更加深入的從人類學、生物學的角度論述了,之所以人類可以產生這樣的現象,絕不是一種進化意外,更多的是一種進化選擇,因爲人的基因中就存在形成道德共振的條件和特質。這句話後半截和《烏合之衆》探討的問題是一樣的,人天生具有羣體屬性,在羣體中極容易收到外界環境的刺激,形成或達到蜜蜂和螞蟻一樣的羣聚效應,在這種效應中人的道德直覺形成了共振,理性喪失,羣體陷入盲目狀態中。 作者遊刃有餘地穿梭於哲學、心理學、人類學、生物學等多個領域,從容地構建他的道德心理學體系,而在構建這個令人耳目一新的體系過程中,展現出來的淵博的知識、宏大的抽象思維能力和有力度的問題解構能力令人稱奇!
這本書用了近15個小時讀完,認真標註了200多條筆記。從閱讀開始就知道本書立論很清淅,至始至終圍繞着一個觀點去說服佐證,但隨着閱讀的深入作者還是不斷地刷新了我的世界觀,作者在書中建構的一套極其縝密的理論體系令我瞠目結舌。 有人說,一部優秀的讀物會讓你從此以後看待這個世界的眼光與以往不同,我想本書就是這樣一本優秀讀物。 人是有道德感的動物,政治和宗教是人羣中恆久不變的兩大話題。很多人好說教、好爲人師,喜歡批評和審判他人,並堅信自己是正義的一方。關於這一點,本書作者試圖從道德心理學的角度去解釋這些問題。 道德之心存在哪些盲點?作者拋出了三個盲點理論。 第一個盲點:直覺在先,推理在後。 直覺是一種情緒、是一種下意識,發生在理性意識之外,卻實際操控着我們的大部分行爲。我們自以爲是的理性和推理,往往是直覺引導下的事後自圓其說,爲的是了幫助我們與他人辯論。 第二個盲點:狹隘的道德觀念。 同樣的世俗道德理論會產生左右兩派不同的結論。道德差異不僅僅有其先天因素,有家庭養成的原因,也受到社會發展階段和文化傳統不同的影響。同樣是討論道德層面,西方社會強調保護個體權利爲道德,而非西方社會更強調集體甚至是神性倫理爲至高無上的道德。不論東西方,宗教的起源則是爲凝聚不同族羣進化出來的,它幫助各個羣體創造具有共同道德要求的社會。 第三個盲點:“道德凝聚人心,但具有盲目性”。 狹隘的道德觀會將社會輕易地分爲敵對的羣體,一旦進入羣體之後思維和行動也將開始固化,並更加盲目。 關於第三個盲點時,作者繼而拋出了一個新的隱喻----“人類在90%的程度上是自私的黑猩猩,10%程度上是利他的蜜蜂。” 一方面我們是擅長個體競爭的靈長類動物,這造成了人類天性中醜陋的一面,我們是自私的僞君子,嫺熟於僞善地作秀,甚至達到了自我欺騙的程度。與此同時,靠團結協作的羣體去打敗自私的個人主義,在特殊情境下如外敵侵入,人類基因中的蜂巢體系被激活,每個人成爲羣體中的蜜蜂爲公衆事業服務獻身,這種利他天性爲所謂的英雄主義、戰爭和屠戮提供了溫牀。 人類表面上的蜜蜂屬性表達了正義之心,但內心還是靈長類。 所以,想要理解分歧、侷限以及對峙,我們需要是縮身回去,拋下固有的道德準則正視自身盲點,才能建立起和諧的人際關係。再不濟,就套用網絡上熱門的一句話:”大家都不在同一個層次,就不要勉強交心,點到爲止就可以了,就是你看我沙壁,我看你沙壁就可以了。“
幾乎算是我的年度之書了,對我的影響巨大 1 我沒自己想的那麼高尚和正確 而是僞善 自以爲是的 所謂的理性也只是在爲直覺辯護 是拉選票的政客 而不是追求真理的科學家 2 道德推理是人類進化出來 爲了維持表面聲譽 捍衛集體 理解這種侷限存在是很正常的 3 理解他人的道德矩陣(由基因 文化 社會結構 個人經歷影響)不再對他人憤怒 不再嘗試去用騎象人說服他人 而是看到大象的侷限與可愛 4 也給自己機會去探求新的道德定義 用正念開放的視角去觀察 易見他人過,自見則爲難
又一本思辯的書,我思故我在哲人曾言。無思時常有,吾觀他人思,亦樂在其中。
✨一句話總結:《正義之心》告訴我們——道德不是單一真理,而是直覺驅動的進化工具;理解其多元性,才能從“我對你錯”走向“我與你共處”。 📌 爲什麼人們總是堅持“我對你錯”? 🌼直覺先行,理性滯後:我們以爲自己靠理性判斷,但更多時候是直覺先做出反應,理性只是爲直覺辯護。 🌼道德的雙面性:它既能凝聚羣體、促進合作,也會製造分裂、引發衝突。 🌼多元道德:不同文化、羣體、宗教、國家都有各自的道德基因模塊,所以難免出現“價值觀之戰”。 📌 現實啓示方法 🌸理解分歧:不要急於說服他人,而要先理解他人所依賴的道德模塊。 🌸政治與宗教對話:不同羣體是基於不同的道德根基在爭辯,而非單純“善惡之戰”。 🌸自我反思:當你覺得“對方沒道德”時,可能只是“對方和你用的不是同一套道德秩序”。 🌸合作社會:只有承認多元道德的存在,才能建立更寬容、更有凝聚力的社會。 👉 最終得出結論: 道德不是絕對真理,而是進化的社會工具。 它能促進合作,卻也天然製造分裂。 要減少衝突,需要理解他人道德直覺的來源,而不是一味堅持“我對你錯”。
以前和別人討論政治相關的議題,包括民主自由基本盤小粉紅等,都會爭得面紅耳赤,破壞感情。以前覺得是別人的無知或者片面纔會受到“蠱惑與欺騙”,但是看完這本書之後我曾經這種非黑即白的思維觀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印象最深刻的比喻就是書將政治偏好,道德等都比做口味,就像有的人喜歡辣味有的人喜歡甜味一樣,並沒有什麼好爭論得面紅耳赤的,因爲本來就沒有高低之分。 這本書最核心的觀點,是動搖了一個我們習以爲常的假設:人並不是先通過理性判斷是非,再形成自己的道德立場;很多時候,直覺、情感和羣體認同先決定了“我認爲誰是對的”,理性隨後纔出現,爲已經形成的判斷尋找理由。由此看來,道德判斷並不總是理性推演的結果,而常常是直覺先行、理性辯護在後的過程。海特用“象與騎象人”的比喻解釋了這種關係:直覺像力量巨大的大象,理性則更像坐在象背上的騎手。騎手並非完全沒有作用,但在許多情況下,他很難真正改變大象前進的方向,只能對既有選擇進行解釋和辯護。這一理論也說明了,爲什麼在政治、宗教、社會議題甚至網絡爭論中,掌握更多知識並不一定意味着更容易達成共識。一個人的論證能力越強,有時反而越擅長爲自己原有的立場尋找理由。 在此基礎上,本書進一步提出了道德基礎理論,幫助我們理解不同羣體之間爲何會產生持續而深刻的價值衝突。不同羣體可能同時重視關懷、公平、忠誠、權威、神聖與自由等道德維度,只是賦予它們的權重不同。因此,許多看似不可調和的分歧,並不完全源於一方理性、另一方愚昧,而可能源於雙方使用了不同的道德座標系。也正因爲如此,本書真正重要的價值並不是告訴我們“誰是正確的”,而是促使我們重新理解“爲什麼別人會認爲自己是正確的”。這一視角具有明顯的現實意義。過去,當我們面對與自己立場相反的人時,很容易把分歧解釋爲對方“缺乏常識”“沒有邏輯”甚至“道德有問題”。但如果考慮到一個人的成長環境、羣體身份和道德直覺都可能與自己不同,我們就需要進一步追問:在對方的價值體系內部,這種判斷是否同樣具有某種一致性?這種理解並不一定會消除分歧,卻能夠幫助我們減少簡單的道德否定,並在公共討論、人際溝通和社會衝突中建立更有效的對話基礎。 當然,理解一種道德判斷是如何形成的,與認可這種判斷本身,是兩件不同的事情。上述理論並不意味着所有觀點都應該被相對主義地接受,也不能成爲迴避價值判斷的理由。對我而言這本書最大的啓發正在於此:真正成熟的理性,並不是確信自己沒有偏見,而是意識到自己的理性同樣可能只是“騎象人”。當我們強烈地覺得“我對你錯”時,最需要審視的也許不只是對方爲什麼如此荒謬,更是自己爲什麼會如此確信。
~ 一個你認爲頗有價值的決定在別人眼裏可能一文不值; ~一個人眼中的恐怖分子可能是另一個人心中的自由戰士…… 爲什麼人與人、羣體、黨派、政府與民衆、宗教派別、甚至國家之間總是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美國當代最偉大的心理學家、紐約大學商學院教授、TED演講人海特認爲:我們並非像自以爲的那麼理性和正義,正義之心凝聚人心,但也具有盲目性。“道德”有時會是製造紛爭的根源,因爲人人都以爲自己是正義的化身,這讓我們輕易去批評、厭惡、甚至干涉相異於己的信念,這也正是造成人與人之間隔閡和衝突的原因。 本書《正義之心》就是系統論述作者研究的因緣和合,內容有趣但繁雜,涉及生物學、心理學、政治學等等學科,參考文獻索引就佔1/6。以下爲本書摘要,方便以後翻閱吧。 第一部分,作者提出了道德心理學的第1條原則:直覺(包括情感反應)在先,策略性推理在後。道德判斷同所有形式的判斷一樣,是一個認知過程。關鍵的區別其實在於兩種不同的認知:直覺和推理。人們作出道德判斷是迅速且情感化的,道德推理幾乎就是事後找理由以證明人們已作出的判斷的合理性。 作者多次引用柏拉圖《理想國》中的一個結論: “人們關心外表和聲譽遠遠多於關心事實:人們的行爲符合道德僅僅是因爲他們害怕自己的不道德行爲被抓到後的後果——特別是對他們聲譽的損害。” 人們推理,也擁有道德直覺(包括道德情感),但這些過程之間是什麼關係?柏拉圖相信,理性能夠而且應當主導一切;傑弗遜認爲這兩個過程是統治着一個分裂帝國的平等的夥伴(頭腦和心靈);休謨相信,理性是(且只適合於)做激情的僕人。 作者直言:休謨是對的, “理性並不適於居統治地位,它是被設計出來尋求辯護,而非追求真理的。” 哇,是不是有點顛覆了“理性”高大上的形象? 從柏拉圖到康德,再到科爾伯格,許多理性主義者都宣稱,善於對道德問題作良好的推理可以帶來良好的行爲。他們相信,理性是通往道德真理的高貴道路,而具有完美理性的人更可能道德地行事。 作者一盤冷水潑下來: “任何珍視真理的人都應該停止對理性的崇拜。我們都需要以冷靜的目光努力審視各種證據,去發現理性的真實面貌” “熟練的辯論者並不追求真理,而是追求能支持他們觀點的論據。” 例如,當發現對方和我們有分歧的時候,無論是你的父母、同事還是朋友,我們的大腦本能會調爲爭論模式,準備辯護,並將攻擊的話語打磨得更爲犀利……哈哈哈,好刻薄而真實的例子。 第二部分,作者提出道德心理學的第二個原則:道德的內涵不僅止於傷害和公平。傳統自由派曾經認爲:凡不涉及他人利害的行爲,他人都無權加以干涉。 作者引用了心理學家施偉德的研究,認爲人類具有三種道德主題:分別是自主倫理、集體倫理和神性倫理,這三種模式具有高度代表性,可以幫助理解很多社會/羣體現象。每一種倫理都建立在對“一個人實際上是什麼”的不同理解之上。 自主倫理的基本觀點是,人是擁有意願、需求和偏好的自主的個體,這是第一原則,也是最重要的原則。人們應享有滿足其自認爲適當的意願、需求和偏好的自由,因此社會也應當產生諸如權利、自由和正義這樣的道德觀念,使得人們能夠和平共處而不去過多地干涉對方的生活。這就是個人主義社會的主流倫理。 集體倫理的基本觀念是,人是某一更大集體中的一員,比如家庭、團隊、軍隊、公司、部落和國家的一員,這是第一原則,也是最重要的原則。這些更大的集體並非其所有成員的簡單相加,它們是真實而重要的,而且必須受到保護。人們有義務在集體裏扮演其給定角色。因此,很多社會產生了諸如責任、等級、尊重、聲譽和愛國主義這樣的道德觀念。在這樣的社會里,西方人所堅持的主張,比如人們應當規劃自己的生活並追求自己的目標,就顯得自私而且危險了——因爲那樣的做法肯定會削弱社會組織,摧毀社會制度及人們賴以爲生的集體。 神性倫理的基本觀念是,人是供不朽靈魂暫棲的軀殼,這是第一原則,也是最重要的原則。人們不僅僅是具有意識能力的動物,他們還是神的孩子,應當有相應的行事方式。 在調查中,作者發現賓夕法尼亞大學的學生們幾乎完全是用自主倫理的語言說話,而其他羣體(特別是勞工一族)使用集體倫理的情況則多得多,使用神性倫理的情況也會略多一些。 道德是豐富而複雜的,因此也是多面性且充滿內在矛盾的,而道德一元論——即那種將所有道德置於某種單一原則上的想法——會導致社會中大多數人的不滿,且會冒着讓社會變得冷酷無情的極高風險,因爲這樣的社會忽視了其他那麼多道德原則。 作者進而提出六種道德基礎: 關愛/傷害基礎的進化是爲了應對“照顧脆弱的孩子”這樣的適應性挑戰。它使我們敏感於苦痛和需求;它使我們鄙視殘暴行徑,並想要照顧那些受苦的人。 公平/欺騙基礎的進化是爲了應對從合作中獲取報償而免遭剝削的適應性挑戰。它使我們敏感地察覺到他人在合作和互惠的利他行爲中可能會是好的(或壞的)夥伴。它使我們想要避開或懲罰欺騙者。 忠誠/背叛基礎的進化是爲了應對形成和維持聯盟關係的適應性挑戰。它使我們敏感於他人是否具有團隊精神的相關標識。它使我們信任並回報那樣的人,使我們想要傷害、排斥甚或殺掉那些背叛我們或者集體的人。 權威/顛覆基礎的進化是爲了應對在社會等級制內形成受益關係的適應性挑戰。它使我們敏感於等級或地位的標識,也敏感於他人的行爲是否適於其位置的標識。 聖潔/墮落基礎的進化最初是爲了應對雜食性動物的困境這一適應性挑戰,後來是爲了應對生活於滿是病菌和寄生蟲的世界的更廣泛挑戰。它包括行爲免疫系統,這一系統使我們警惕於多種具有象徵性的客體和威脅。 公平/欺騙基礎涉及的是對稱性和因果報應原則。它指的是確保人們得到應得的,得不到不應得的。 道德在世界各地,甚至在同一社會中都是有差異的,明白這一簡單的事實,是理解你自己的正義之心的第一步。第二步,則需要明白這麼多道德是從哪裏來的。 與以往很多道德哲學家不同,海特的道德理論不以某一至高原則爲核心,而是構建在多項基礎之上。海特相信,離開進化論永遠無法談論道德,在各種不同的人類羣體和不同的文化中存在一些最基本的社會感官,它們如同人類的味覺感官一樣普遍,是人類在進化過程中爲應對一些長期存在的威脅或機遇而發展出來的。威脅和機遇不止一種,那麼據此發展出的道德基礎也就不止一項,海特的6大基礎首先來源於敏銳的觀察與深刻的洞見,而後又以嚴謹的心理學實驗方法與數據作爲支撐。多基的道德爲我們理解道德的多樣性和差異性,以及人類面臨的一些道德困境提供了很好的視角。 不同文化下人們不一致的道德偏好由進化的環境影響而來,爲人們所熟知的東西方差異就是其中一個顯例。而即便是在相同的文化環境下,個體的情感與精神體驗的差異也使得人們的道德圖景呈現出千差萬別。道德可由後天塑造,這是一切道德教化存在的原因。 每個人遵循的、信奉的、實現的道德原則其實並不完全一樣,比如有人比較強調理性的法律,有人比較強調感情的直覺,有人比較強調天然道德,有些人比較強調社會契約,這都是各種各樣道德基礎上的差異。只有理解道德多元性,我們才能夠站在他人的立場上去理解他人追求不同價值的原因;只有意識到道德是外在規範與自我心理機制在共同抑制利己主義,我們期盼的合作型社會才成爲可能。 第三部分,作者提出第3條原則:道德凝聚人心,但具有盲目性。國家/民族/宗教團體中,大家在共同認定的道德標準下找到了歸屬感和認同感,認爲自己所堅信的道德標準是最正確的,但也很容易具有盲目性和排他性。 我們認爲對方對真理、邏輯、科技與常識視而不見,但實際上,每個人在談論自己的神聖事物時都是如此盲目。我們的正義之心是由親緣選擇以及互惠利他主義塑造而成,這種互惠利他受流言和聲譽的影響而強化。 我們是多層次選擇的產物,這讓我們成爲雙重人:我們有自私的基因;我們也具有進化而來的羣體歸屬性,願意在特定情況下,爲集體忘我、利他甚至奉獻自己的生命。所以作者戲謔地說:我們在90%的意義上是黑猩猩,10%是蜜蜂。 在道德心理學的歷史中,最精闢以及最有先見之明的理論大概就是達爾文對於道德的進化論起源的一番總結: 總之,我們最後可以說,我們的道德感或良心,始於一些社會性的本能,中途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旁人譭譽的指引,又受到了理性、個人利害的考慮,以及在更後來的一些時代裏一些深刻的宗教情緒的制裁約束,而終於,通過教誨與習慣,取得了穩定與鞏固。
可以視爲《象與騎象人》的續作 第一原則:直覺在先,策略性推理在後。 人的意識是分裂的,如同象與騎象人,而騎象人的工作就是服務大象。 · 直覺之狗和理性之尾 改變道德觀念,要從他人的視角看問題 ——論說服 直覺先行,推理通常在判斷形成之後才作出,其目的是影響別人。但在討論過程中,他人給出的理由有時也會改變我們的直覺和判斷。 我們總是極快地作出第一判斷,而害怕找到與這些初始判斷相悖的證據。不過,朋友們能爲我們做我們自己沒法做到的事情:他們可以挑戰我們,給我們提供各種理由和觀點(連線3所示),有時可以激發新的直覺,並因此有可能使我們改變主意。偶爾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當我們自己在琢磨問題時,會突然從一個全新角度看待事物或者形成一種新的觀點。對大多數人來說,如果沒有他人的推動,改變對某一道德問題的看法這種情況很難每天出現,甚至一個月都未必出現一次。 社會影響比上述的個人反思普遍得多。他人表現出的喜歡或不喜歡某人的看法,時刻影響着我們,社交勸服連線。許多人都相信我們遵照着內心的道德指針,但社會心理學的歷史充分證明了他人擁有強大的力量,它甚至不需向我們出示任何理由或證據,就能令殘忍變得可接受,令無私行爲顯得尷尬。 道德理性是直覺之狗身後搖晃着的尾巴。狗搖尾巴是爲了交流。你沒法強搖狗尾巴來讓狗高興,你也不能通過徹底駁倒別人的觀點來讓他們改變主意。 如果你想改變人們的想法,你就必須跟他們的“大象”交談。你必須運用社會直覺主義模式中的連線3和4來引出新的直覺,而非新的理論。 戴爾·卡內基是歷史上最偉大的大象耳語者之一。在他的經典著作《人性的弱點》中,卡內基反覆規勸讀者避免正面衝突。相反,他建議人們“以友好的方式開始”,“微笑”、“做一個好的聆聽者”,以及“絕不說‘你錯了’”。一個勸說者的目標應當是,在陳述個人的意見之前,傳遞出敬意、溫情以及坦誠交流的意願。他引用了亨利·福特(Henry Ford)的一段話來闡明這個道理:“如果存在成功祕訣,那它就是不分彼此地從他人的視角看問題的能力。” 雖然這個道理如此明顯,但我們當中極少有人將其運用到道德和政治的爭論中,因爲我們的正義之心如此輕易地就轉變成了爭鬥模式。象與騎象人完美配合,致力於抵抗攻擊,並拋出像炸彈一樣的激烈言辭。這種行爲也許能給我們的朋友留下深刻印象,向盟友表明我們是隊伍中的堅定成員。但是,如果對手也處於爭鬥模式,不管我們的邏輯有多完善,都無法讓他們改變觀念。如果你真的想改變某人關於道德或政治問題的觀念,你就得不分彼此地從他人的視角看待問題。如果你真的能深入地、直覺式地從他人的視角看問題,你會發現自己相應地也心胸開闊了。共情的確是正義感的解藥,儘管想要跨越道德分歧來實現共情十分艱難。 · 責任感只有在滿足以下3個條件時纔會強化探索性思考:(1)作決定的人在看法成型前就得知他們必須對聽衆負責;(2)聽衆的看法是未知的;(3)他們相信聽衆是見多識廣且對準確性感興趣的。 當這3個條件都滿足的情況下,人們會非常努力地探求事實真相,因爲那是聽衆想要聽到的。但是在其他時候——也幾乎就是所有時候,責任的壓力僅僅是強化了證實性思考。人們會更努力地做到讓自己的判斷看起來是正確的,而非真正正確。泰特洛克將這一點總結爲: 思考的一個核心功能是,確保一個人是以令人信服的合理方式或以自圓其說的方式行事的。事實上,思考個人選擇的合理性這一過程十分普遍,決策者不僅僅是在必須向他人解釋時需要找到有說服力的理由,才能進行抉擇,他們還需要找出理由來,使他們自己相信他們做了“正確”的決定。 泰特洛克總結說,有意識的理性思考大部分都是爲了說服而進行的,而非爲了探求真相。但泰特洛克補充了一句,我們也在努力說服自己,我們想要相信自己將對他人所說的一切。在本章剩餘部分,我會回顧支持泰特洛克和格勞孔的5項實驗性研究。我們的道德思考更多地像是一個追求選票的政客,而非追求真理的科學家。 ————— 第二原則:道德的內涵不僅止於傷害和公平。 ·真理不止一個 每一個國家中都共存着許多道德矩陣。每一個矩陣都提供了一個完整的、統一的,並且在情感上有吸引力的世界觀,它由顯而易見的證據維護着,在面對外界觀念的攻擊時幾乎是堅不可摧的。 如果我們不能想象其他道德觀,那麼我們也就沒法相信保守主義者對他們的道德信念是同我們一樣真誠的。從偏頗的憤怒中解放出來的感覺很好。一旦我不再憤怒,我也就不再有正義之怒所必需的那些結論了:我們是對的,他們是錯的。我就有可能探求新的道德矩陣,每一個矩陣都有其自身的智力傳統支撐。我感到這像是一種覺醒。 如果你在一個“怪異”社會中長大,對自主倫理瞭然於胸,那麼,你就可以在很多地方察覺到壓迫和不公,哪怕顯而易見的受害者們也並沒有覺得不對。但是多年以後,當你旅行的時候,或者爲人父/母了,或者可能只是讀到了一本描寫傳統社會的很好的小說,你也許就會發現心中潛藏的其他道德直覺了。你可能會發現自己面臨着一種窘境,它涉及的是權威和性,或者涉及難以解釋的人類身體。 相反,如果你在一個較傳統的社會中長大,或者是在美國一個基督教福音派家庭中長大,你對集體倫理和神性倫理瞭然於胸,那麼,你就可以在很多地方察覺到不敬和墮落,哪怕顯而易見的受害者們也並沒有覺得不對。但是當你自己遭遇了歧視(保守派和基督徒們常受到學術界歧視),或者聽到了馬丁·路德·金那篇《我有一個夢想》的演講,你會發現自己的內心對有關壓迫和不公的道德論爭產生了共鳴。 · 道德是豐富而複雜的,因此也是多面性且充滿內在矛盾的。 或者有時會是正義或與此相關的公正、權利、對個人及個人自主的尊重等觀念。既有僅提供甜味(福祉)的功利主義烤肉,也有僅提供鹹味(權利)的義務論晚餐,它們都是可供你選擇的 ————— 第三原則:道德凝聚人心,但具有盲目性。 核心隱喻是,人類在90%的意義上是黑猩猩,10%是蜜蜂。人性源起於兩種同時進行的自然選擇和競爭。在每一個羣體中,個體之間都存在競爭,我們是擅長個體競爭的靈長類動物的子孫。這造成了人類天性中醜陋的一面,書本中對這一天性的描繪常常圍繞着進化而展開。我們實在是自私的僞君子,嫺熟於僞善地作秀,甚至達到了自我欺騙的程度。 然而,人的天性也是爲羣體之間的競爭而設的。達爾文很久之前就說過,最團結合作的集體總能打敗自私的個人主義者。達爾文的羣體選擇觀在20世紀60年代不再流行,但新近的發現將他的觀點重新帶回人們的視野,這一變化意義重大。我們不總是自私的僞君子,在特殊情境下,我們也有拋棄小我的能力,成爲螺絲釘或蜂巢中的蜜蜂,爲集體而工作。這將是人的一生中最可貴的經歷,儘管類蜂性也會讓我們變得盲目。人類的類蜂天性爲利他主義、英雄主義、戰爭和種族屠殺提供了溫牀。 “高級天性”使我們非常利他,但這種利他主義只適用於自己人。我將向你展示,宗教(可能)是爲凝聚不同羣體而進化出來的,它幫助各個羣體創造具有共同道德要求的社會。人們結成政治集團,分享道德敘事。一旦接受了某一特定敘事,他們就會對不斷變化着的道德世界視而不見。 · 達爾文提出了搭便車問題 達爾文抓住瞭如今被稱爲多層次選擇的基本邏輯。生命是一種嵌套式的等級體系,就像俄羅斯套娃:基因包含在染色體中,染色體包含在細胞裏,細胞包含在個體有機體中,而有機體包含在蜂巢、社會以及其他羣體中。在體系中,各個等級都可能發生競爭,但對於我們的目標(研究道德)來說,要緊的只有兩個等級:個體有機體以及羣體。當羣體競爭時,團結合作的羣體通常會獲勝。但在每個羣體內部,自私的個體(就是那些搭便車者)纔會出人頭地。他們不勞而獲,付出的極少卻分享羣體的收穫。最英勇的部隊才能獲勝,但在最英勇的部隊內部,那些畏縮不前的膽小者纔是最有可能在戰爭中全身而退,活着回家並生兒育女的人。 多層次選擇指的是一種量化每個層次競爭壓力強弱的方法,即生命的競爭如何強烈地偏好具有某些特徵的基因。自殺式的自我犧牲基因是羣體層面的選擇所偏愛的(因爲這會幫助團體獲得勝利),但它在個體層面就會被強烈抵制,以至於這種特徵只會在某些物種中進化,比如蜜蜂,蜂巢內部的競爭幾乎全部消失,而幾乎所有的選擇都是羣體選擇。 不過最爲重要的“對社會公德發展的激勵”是人類對來自“同胞的讚揚和批評”的強烈關注。達爾文的寫作是在英國維多利亞時代,他贊同格勞孔的觀點,(從雅典貴族開始)人們沉迷於對名望的追求。達爾文認爲,驅使人們追求名望的內心情感來源於個體層面上的自然選擇:那些缺乏羞恥感或榮譽感的人很難吸引到朋友及配偶。達爾文還增加了最後一個步驟:將責任和原則看作是“神聖的”能力,他把這種能力視爲我們宗教天性的一部分。 當你把這些步驟放在一起,它們就會帶你走過從早期靈長類到人類的進化道路,這其中,搭便車的人已不再那麼有吸引力了。在一支把榮譽、忠誠以及國家神聖化的真正的軍隊中,膽小者是不大可能安然歸來並生兒育女的。他最有可能受到的對待是毆打、遺棄或者在犯了褻瀆罪行後被擊斃。就算他真的活着回到家,他糟糕的名聲會使女性和潛在僱主退避三舍。真正的軍隊,就像最有效的羣體,有着許多抑制自私自利的方法。羣體每找到一種抑制自私的方式,就一次又一次地打破了多層次分析的平衡:個體層次選擇變得不那麼重要,而羣體層次的選擇變得更加有力。比如,如果忠誠感和神聖感有一種基因基礎(即忠誠和神聖的基礎),那麼羣體內的激烈競爭就會使這些基因在下一代中更爲普遍。原因在於,儘管(相對於每個羣體內那些缺乏這些基因的人來說)這些基因的攜帶者要付出一些小小的代價,但普遍具有這些特徵的羣體將取代缺少這些特徵的羣體。 達爾文對於道德的進化論起源的一番總結: “總之,我們最後可以說,我們的道德感或良心,始於一些社會性的本能,中途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旁人譭譽的指引,又受到了理性、個人利害的考慮,以及在更後來的一些時代裏一些深刻的宗教情緒的制裁約束,而終於,通過教誨與習慣,取得了穩定與鞏固。” · 我們是像黑猩猩一樣的靈長類,在與近鄰殘酷的個人競爭中塑造了內心。我們是社會生活這場比賽中一個又一個勝者的後裔。這就是我們的格勞孔式人格,我們通常關心表面的好更勝過實際的好。 但人性也有着一層較新的羣體歸屬性外衣。我們也是像蜜蜂一樣的超社會性生物,在與其他羣體殘酷的羣體競爭中塑造內心。我們是有着羣體歸屬性的早期人類的後裔,這種羣體歸屬性幫助他們團結合作,戰勝其他羣體。這並不是說我們的祖先是盲目地、毫無條件地爲羣體奉獻的成員,而是意味着他們是被選擇出來的。在適當情況下,他們會在“我爲集體,集體爲我”的心態下,真正爲了羣體的利益,而不僅僅是個人在羣體內的好處,去貢獻自己的力量。 智人實際上是雙重人,是有着兩重性的生物:既作爲個體存在,也是社會中的一部分。 幸福感不僅來自於內心,也與外部有所關聯。它來自於我們與他人,我們與自己的工作,我們與羣體的正確關係中。 一旦你理解了人類包括羣體歸屬性在內的雙重天性,就可以明白幸福感來源於兩個方面的原因。我們發展爲羣居動物。我們的心靈也在兩個層次得到進化,它不僅幫助我們贏得羣體內競爭,也幫助我們的羣體整合爲集體,在羣體間競爭中獲得勝利。 ———詳見帖子《人性雙螺旋》
幸福的保障是道德 讀書會的書友推薦了喬納森.海特的《正義之心》,在微讀上搜索本書時,發現我已經讀過他寫的《象與騎象人》,關於如何積極地、理性地去尋找幸福和生命的意義。 喬納森·大衛·海特(Jonathan David Haidt)1963 年出生於紐約,1985 年在耶魯大學獲得哲學學士學位,隨後在賓夕法尼亞大學獲得心理學博士學位。他在弗吉尼亞大學心理學系任教 16 年,現任紐約大學斯特恩商學院的倫理學和領導力教授,同時擔任美國心理學會的資深會員。他是美國社會心理學家、作家以及史登商學院教授。他的主要研究領域是道德心理學和道德情感。曾被《外交政策》雜誌評爲“全球頂級思想家”之一,被《前景》雜誌評爲“世界頂級思想家”之一。 1997年,海特與一羣學者共同提出道德基礎理論。海特的著作《正義之心》,進一步發展這個理論。 他認爲人的道德關注有六組面向:關懷/傷害、公平/欺詐、忠誠/背叛、權威/顛覆、聖潔/墮落、自由/壓迫。不同政治羣體(如自由派與保守派)對這些道德基礎的重視程度不同,例如自由派更關注前兩項,而保守派傾向於平衡所有六項。這一理論爲理解政治分歧提供了深刻的心理學視角。 本書的小標題原文:why good people are divided by politics and religion(爲什麼好人被政治和宗教所分裂)。當我放下書本時,一個攪翻媒體的新聞在發燒:川瘋子和馬天才互掐了,而本書似乎就是對當代社會的精準診斷。海特以 “後真相時代”的預言者身份,分析了美國政治極化的根源。他指出,兩黨選民的道德陣營分化已超越政策分歧,演變爲身份認同的對立 ,這種對立被社交媒體和政客進一步放大。 書籍也針對羣體本能與社會分裂做了深層解析: 人類天生具有 羣體歸屬的道德本能 ,會通過“部落化”區分“我們”與“他們”。這種本能既是凝聚力的來源,也是衝突的根源;海特結合進化心理學與社會學研究,解釋了爲何宗教、政治意識形態甚至體育迷羣體都能激發強烈的忠誠與敵意,揭示了羣體衝突的進化基礎。書中對“道德恐慌”“羣體正義感”的批判,爲理解當今世界的民粹主義、身份政治提供了深刻的心理學依據。 儘管強調道德分歧的頑固性,海特並未陷入悲觀。他提出 “理性是直覺的僕人” 的實用策略,例如:增加人際接觸 :通過日常互動(如與不同政見者交朋友)減少偏見;訴諸共同道德基礎 ,在爭議中尋找雙方認可的道德價值(如“保護兒童”);警惕“道德化陷阱” (道德綁架),避免將分歧簡單歸爲“善惡對立”,而需理解對方的道德直覺。 “自我正義"本質上是人類認知侷限與社會結構共同作用的產物。要突破這種困境,需要建立"蜂巢思維"與個體理性的平衡,通過增強對道德多樣性的認知包容(如理解不同道德基礎的價值),在羣體歸屬與客觀真理間尋找動態平衡。正如海特所言,真正的道德進步需要超越"我對你錯"的簡單對立,在多元價值中構建合作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