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奧]維克托·邁爾·舍恩伯格
刪除》講述了遺忘的美德,爲讀者展現了大數據時代的取捨之道。 《刪除》洞見了“被遺忘的權利”,回溯了人類追尋記憶的過程。如今,數字技術與全球網絡正在瓦解我們天生的遺忘能力——過去正像刺青一樣被刻在我們的數字皮膚上,遺忘已經變成了例外,而記憶卻成了常態。 刪除,大數據取捨之道,就是把有意義的留下來,把無意義的去掉。只有理解了在大數據中,需要的是什麼,以及如何判斷這種需要,才能舉一反三地明白到底爲什麼要去掉那些不需要的。 《刪除》開啓了一場關於“遺忘”的熱烈討論,讓我們始終記得遺忘的美德。這本書告訴我們,在大數據時代,面對海量信息人類該如何取捨,怎樣才能構建一個積極而安全的未來。
大數據的取捨之道,就是把有意義的留下來,把無意義的去掉。意義是決定哪些數據值得保留(記憶),哪些數據需要刪除(遺忘)的根據。 大數據剛剛興起,在我們被數據灌滿之前,先教我們如何刪除,省得我們的硬盤和大腦,在數據海嘯到來後,成了無用信息的垃圾場。 記憶與遺忘的鬥爭,構成了數據的核心矛盾。“在數字時代,或許人類發生的最根本的改變,就是記憶和遺忘的平衡已經反轉了。將信息提交給數字存儲器已經成爲默認狀態,而遺忘則成了例外。”以前數據過少的時候,想記、該記的沒記下來;如今數據過多的時候,想忘、該忘的忘不了。大腦就像倉庫一樣,沒用的東西佔的地方太多了,需要清一清。 我們只有理解了在大數據中,我們需要的是什麼,以及如何判斷這種需要,才能舉一反三地明白到底爲什麼要去掉那些不需要的。 大數據只是客體,本身並不能決定自己有用還是沒用。有用還是沒用,是相對於主體來說的。對人有意義的數據,就是該保存的回憶;對人沒意義的數據,就是該刪除的垃圾。對這個人有意義的,對那個人可能沒有意義。因此,不同的人,要根據自己認同的特殊意義,來決定數據的取捨。智慧與非智慧,是取捨的結果。取有意義的,舍無意義的,叫智慧;取無意義的,舍有意義的,叫愚蠢。大數據因有意義而變得智慧,這就是取捨中“取”這一半的道,它是“舍”那一半道的所以然。合在一起,纔是取捨之道。 進一步,取之有道,這個道可以點破了說,就是要明白在決定遺忘什麼的時候,先明白到底要回憶什麼。 在大數據時代,每個人只需要保留那些可供“回憶”有意義事物的數據,而刪除那些無意義的數據。刪除的對與不對,有效與無效,完全取決於我們對自己和世界的認識。從這個意義上說,“正確認識我們自己”應該成爲刪除行爲的真正標準。 刪除的最高境界,就是不刪除,也就是知道我們在信息時代真正需要保留應用的東西。與朋友們一起學習分享傳遞網絡財商智慧,助人助己,共同踏入好客時代。開啓全新的自由生活……
全面推進的數字化、日益廉價的存儲器、無障礙的信息提取方式以及加速擴展的全球性網絡覆蓋正在翻轉人類記憶與遺忘的平衡。去語境化的數字記憶加速累積,遺忘的能力卻在不斷消弭。現代技術從根本上改變了能夠被記住的信息的內容,改變了記住信息的方式,也改變了信息所需要付出的代價。持續不斷的記憶與似乎停止運行的遺忘機制抹去了信息的時間維度,讓人類在永久的過去與被忽視的現在裏踟躇難行,從個體與社會兩個層面喪失學習、成長與發展的能力。更爲現實的災難在於,信息的恆久記憶與存儲加速了信息權力從無權者向有權者的流動,信息貧民與信息富民的鴻溝被持續拓寬,數字記憶作爲一種全景控制的有效機制,不僅支持了對等級森嚴的機構和社會的控制,並且還會去尋求對他們自身的支持,從而鞏固並加深現有不平等的信息權力分配格局。 因而,在衆聲齊呼“互聯網是有記憶的”的時代,我們必須重拾遺忘的美德。作者在書中提出了應對數字化記憶與信息安全的六大對策,從個體行爲規範、法律制度規範以及技術架構等層面展開了較爲全面的設想,並依託現實提出將制定信息的存儲期限作爲應對數字化記憶與信息安全的關鍵對策。整本書的邏輯較爲嚴密,只是不少地方存在重複論述,使得論證線索的清晰度稍有欠缺。當然,無論如何,作者提倡的“被遺忘權”及在數字化記憶時代探討如何重拾遺忘的美德這一主題本身便具有重要的啓思價值。
作者舍恩伯格主要通過兩個方面來向我們強調網絡時代“遺忘”的重要性。首先他提出問題—大數據時代我們爲什麼要進行信息的取捨,進而在隨後的一章中,向我們介紹了數據時代如何進行信息取捨。 文中作者給我們介紹了7種左右的方法。包括從個人層面上的數字化節制,法律層面的隱私權、技術層面的隱私DRM(數字版權管理)、認知調整、信息生態和完全語境化。前三種對策專注於個人控制信息分享的能力,反映了數字化記憶的“信息權力”維度。後三種的核心關注是人類利用信息進行決策的過程,與“時間”維度相呼應。最後作者在第六章,提出了第七個應對方法—在數字時代通過給信息設置有效期限,重新引入遺忘。 總之,作者強調這七種策略都不是“萬全之策”,我們今後不得不將這幾種方法聯合起來,或者加入進一步的應對策略,纔可能行之有效。 而我認爲,身處這樣一個被信息裹挾的大數據時代裏,記憶確實已成爲常態,遺忘成了意外。在不久的將來,被遺忘權或許會被我們每個人都意識到。只不過現在我們還沒有過多的察覺。
五個多小時讀完了這本書,比想象中寫得要好,作者借用人類會遺忘過去而正是因爲能遺忘過去才使得我們能更好面對現在和將來這一個立論來闡述在數字化時代對於刪除數據的重要性。通過閱讀這一本書,讓我對隱私權有了一個進一步的認識,基於這個點子上其實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比如付費刪除。[偷笑]
一種與衆不同的角度看數據,在數據爆炸的今天,我們不是追求數據的保持和保存,而是遺忘與丟棄。
刪除:大數據取捨之道 維克托·邁爾·舍恩伯格 ◆ 第一部分 大數據時代爲什麼要進行信息的取捨 作者認爲發展的數字化帶來的數字化記憶,使得人們過度沉湎於過去。 >> 完善的數字化記憶,可能會讓我們失去一項人類重要的能力——堅定地生活在當下的能力。 >> 技術只是促進了遺忘的終止——而只有當我們迫切想要記住的時候,遺忘纔會被終止。事實上,正是我們自己造成了遺忘的終止。想扭轉這種局面,也要靠我們自己。 塞恩伯格將記憶分成幾類。 >> 而且他們後來能夠很容易地提取這些經驗。科學家稱其爲程序性記憶(procedural memory)。 >> 接收者不必經歷就可以將信息存儲到記憶中: 陳述性記憶,情境性記憶,抽象性記憶,程序化記憶 >知識與故事這兩種陳述性記憶的傳遞都是通過語言促進的。當人類使用語言進行交流時,彼此的經歷就能夠被分享 >> 可能,語言促進了更大社區的形成並促使更大羣體中的人們一起勞作。語言培養了對知識的運用,並釋放了創新與效率的力量。總之,語言對人類發展的影響,與火的發現同樣重要。 >> 或者說是想象出了,一個可以歸屬的共同體。對於安德森而言,這將大量印刷的出版物(他稱之爲“印刷資本主義”)的興起與帝國和民族國家的崛起聯繫在一起,而無論帝國還是民族國家都屬於想象的共同體。 ◆ 第二部分 大數據時代如何進行信息的取捨 >> 在信息權力與時間的交會處,永久的記憶創造了空間和時間圓形監獄的幽靈。 >> 在數字時代,這種平衡已經從根本上被改變了。數字化——數字革命的理論基礎,帶來了廉價的存儲器、便捷的提取,以及全球性的覆蓋。如今,遺忘已經變得昂貴而又困難,記憶反而便宜又容易。 >> 如果我們所有人都信任同一個信息源,那麼我們就都會同等程度地受到這種可變性的影響。 不管是自己記住的過去還是數字化的過去都註定是不完整的,也必須不完整 >而不信任自己所記住的過去,並且用人造的過去而非客觀的過去替代它。這不是我們的過去,也不是其他任何人的過去;它是一種從數字化記憶存儲的有限信息中,重構出的人造過去,一種缺乏時間線索、完全扭曲的拼圖 >> 數字化記憶具有可訪問性、持久性和全面性, >> 但是,與原子相比較,信息位更具有延展性。正如我提到的那樣,它們很容易被改變,從而使歷史被改變。 >> 完整的數字化記憶摧毀了歷史,損害了我們的判斷和我們及時行事的能力。它拒絕了人類進化、發展和學習的機會,使得我們無助地徘徊在兩個同樣讓人不安的選擇之間:一種選擇是永久的過去,而另一種選擇則是被忽略的現在。 >> 而一個更寬泛的信息自決概念意味着個人許可應建立在某一特定目的以及信息處理場合之上。 作者還提出了與隱私相關的監視與反監視的概念。 >> 或許就沒有哪種單一實體能夠對其全盤控制,無論它的權力多麼強大。雖然多少有些挖苦意味,但生活記錄者們正確地指出,他們倡導的不是監視(一人觀看他人),而是反監視(我們觀看自己)。 >> 那麼有些人極有可能會擁有各種技術、組織和經濟手段來更好、更深入地整合信息,從而導致一個新的有權者與無權者格局 >> 數字化記憶仍將缺少一個無法被數字化的(至少目前如此)重要信息源:我們的思維。 >> 當然,圍繞針對存儲期限的談判通常是貿易談判的一部分,如果交易夥伴不能就共同的存儲期限達成一致,就不會發生交易。這也會損害賣家,而不僅僅是顧客,特別是在經濟蕭條的時期。 >> 從長遠看,更值得期待的版本應該是“能衰退”的記憶。我們可以想象,舊信息需要花更長的時間才能被搜索出來,就像我們的大腦有時需要額外的時間來回憶起久遠的事件。或者數字化記憶會需要更多的查詢信息才能找到更久遠的信息,這模仿了我們的大腦有時需要更多的刺激才能回憶的情況。一個文件也可以隨時間變得模糊或被淡化,而不是突然被刪。
《刪除》這本書是繼《大數據時代》以來讀的舍恩伯格的第二本大數據書籍。雖然沒有《大數據時代》帶來的衝擊那麼強烈,但是,無可厚非,在數字經濟時代下,個人隱私信息以及數字化記憶功能是每一個互聯網使用者應該也必須關注的大課題。 互聯網時代,數字經濟的發展與個人隱私本身就是矛盾的統一體,要想絕對保護個人隱私是不現實的。大數據的“可怕”之處不僅僅在於收集信息的多,更在於收集信息的全,它可以將一個人的整個生活赤裸裸的呈現在別人面前。而這些信息一旦被不發分子掌握並利用的話,我們將面臨的是遭受人身或財產的損失。 對於一個企業而言,企業的發展核心是能否贏得用戶的信任,如果一味的濫用信息,就會喪失用戶的信任。因此,企業也不會取得長遠發展。 對於數字化記憶,換個角度思考,如果我們不想失去信息的控制權,不希望個人信息被別人利用的話,就會倒逼着我們在使用互聯網的過程中去規範自己的行爲。如果人人都能夠在上網的過程中有所節制,那麼便無需擔心長期存在的數字化記憶造成的後果,也不必擔心失去信息的控制權,更不必擔心暴露在“數字圓形監獄”中。這同樣潛移默化的提高了我們的“自律”能力。[呲牙] 我們不需要做一個像新盧德主義那樣全盤放棄科技的頑固派,我們只需要單純的專注於通過個人的選擇來限制不可控信息的流通就足以。 如此一來,寒蟬效應便不復存在了。 對於數字時代能否遺忘,特別是信息的存儲期限能否實施,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的選擇,以及我們是否願意邁出這必須的一步。
數字時代,記憶無處不在,要學會遺忘。 有趣的是,作者的時代或者自身的背景是“遺忘“或“記憶”被重述的轉折點。當轉折已經結束,新時代的人們除了學會遺忘外,也需要學會記憶。
打卡#《刪除:大數據取捨之道》 爲了與他人連接,今天的用戶也在更多的生產“關於自己的內容”。人們隨時可以用微博、微信、短視頻平臺等記錄關於自己的文字、圖片、影像。 雖然看上去互聯網使得個體對自身的記錄變得更爲詳盡與完整,但或許如大數據專家維克托·邁爾-舍恩伯格在《刪除》一書中所提醒的,完善的記憶可能會讓我們失去人類一種重要的能力——堅定的生活在當下的能力,因爲完善的記憶意味着缺少遺忘,人會被困於繁瑣的記憶中而失去概括與抽象化以及爲當下做決定的能力。 另一方面,這些關於自己的內容一旦公開,便會成爲一種社交表演,也就會受到社會關係的影響,人們的自主判斷與行爲會變得更爲困難。
大數據時代下,技術與人類遺忘能力的抗爭,技術勝利,正因爲它有強大的包容性和抗遺忘系統。 人們藉由技術之便分享信息,傳播信息,這裏大抵強調更多的是進入公共領域內個人信息的擴散(當然不排除被黑客竊取加密信息的可能),人們往往不知這樣的舉動對未來會造成怎樣的影響。一旦部分隱私讓度,在當下公諸於衆,未來有沒有可能成爲他人利用的幌子未可知。不管是自己還是他人的不謹言慎行之舉,網絡的強大記憶力都會是一把傷人的利劍,這不由地想起南京南站背鍋的小哥,沒有遺忘權,也就意味着有個糟糕的話題成爲他的身份標籤。 舍恩伯格爲此通過類比人類遺忘功能在生活中所擁有的好處,提出網絡遺忘權的提議。其中共同商榷遺忘期限的方法論被反覆提及,看似簡單易行,法律,技術,運營方等方面的努力一個都不能少。 對於大數據擁有人類同等的遺忘權力,怎樣界定人類不斷變化的想要遺忘的內容?還是一開始就設定遺忘期限?記憶能力強於人類,遺忘能力一樣的情況下,萬一遺忘並不是個人想要的呢?那強大的大數據記憶功能豈不顯得很雞肋?在無用的時候被記得,卻在需要的時候被遺忘,這樣究竟是好還是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