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穆勒
《論自由》被譽爲自由主義的集大成之作。該書論述了資本主義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權利,在西方被高度評價爲“對個人自由最動人心絃,最強有力的辯護”。全書內容可以概括爲: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個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動自由;只有當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時,個人才應接受社會的強制性懲罰。這就是穆勒所劃定的個人與社會的權利界限。
一介草民眼中的自由。什麼是自由? 我們需要自由嗎? 我們比十年前自由了嗎? 十年之後我們會更自由嗎? 1身體健康,強壯,行動便利,精力充沛,不因疾病和亞健康狀態而影響生活質量的自由 2自己支配自己時間和行動範圍的自由 3所在國家和平穩定,不因動盪或可能發生的動盪而恐懼的自由 4不需要爲生計奔波,不因貧窮而恐懼的財務自由 5不受婚姻關係和子女問題束縛的自由 6不受父母的管制、束縛,尤其是以愛之名的脅迫的自由 7不受僱於某機構,組織,從而不必受其領導和約束的自由 8不受特定的社交身份所綁架,可以在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下隨喜好而言行的自由 9以自己的喜好和舒適決定自己穿着打扮而不需要有所顧慮的自由。 10不因隨身攜帶的過多的身外之物所累的自由 11有駕駛各類交通工具的能力和許可,不因交通而行動受限的自由。 12有隨時隨地尋找適當朋友和伴侶的能力且不必有所顧慮,情慾不受壓抑的自由 13能隨時隨地和世界保持聯絡,尋找同類的自由,和隨時可以中斷聯絡的自由 14隨時隨地獲取信息,知道世界上發生的事情的自由 15有基本的調查,科研能力,能借助圖書館和互聯網,探索人類精神寶庫的自由 16有文字和影像的製作能力,能觀察、記錄世界,並傳播和表達的自由 17不因語言問題而交流受限的自由 18有應對各種戶外環境的能力和裝備,從而可以自由探索世界各地的自由 19不受護照問題限制行動範圍的自由。 20不受宗教信仰問題束縛的自由 21從自然,藝術和人與人的親密關係當中獲得寬慰,不再爲人類所要面對的終極問題而困惑,苦惱和恐懼的自由。 22,隨心所欲而不逾矩。 願我們都自由[可愛]
論自由那部分寫的很好,邏輯清晰有力;論功利主義,就一般了,似乎表現出一個邊沁追隨者“爲論點而論據”的尬論。
英國功利主義哲學家約翰·穆勒認爲,如果一種言論是正確的,那麼我們就應該接受它,如果禁止,我們就錯過了一次糾正錯誤的機會。因此,他極力主張對個人和社會之間權力界限的劃分。 穆勒在《論自由》中開宗明義,闡明《論自由》的主題不是討論所謂“意志自由”,而是“公民自由或社會自由”, “即社會可以合法地施加於個人的權力的性質和界限”。 然而,如果一個人過度的教化,就會導致他脫離了周圍人的全體水平,也就極不容易將正確的言論或事實真相傳遞給他人。所以,穆勒在《論自由》中所說的自由是有一定條件的,只有智力成熟的人才能夠享有。 誠然,穆勒所理解的自由並不是極端個人主義,而是受到社會限制的,當然,社會限制也不是任意的,而是有限度的。 穆勒在其論著中用涉己和涉他來劃分個人和社會的權力界限,在《論自由》第五章提出了六個具體的應用標本。總之,你的自由是有界限的,更不可妨礙他人的自由。
不推薦這個版本,非常差。 把穆勒的原文和作者的解釋都混在一起,根本無法分開。非常影響閱讀體驗,特別是在沒有讀過原文的條件下。 穆勒的這本《論自由》是他的主要思想著作。非常值得一看,但是千萬不要花錢買這個版本。一文不值。
讀《論自由》 《論自由》一書寫於1859年,作者:約翰·穆勒是英國著名的哲學家、經濟學家、自由主義法學家。書論述了資本主義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權利...書中是超越時代的思想。自由是有邊界的自由,其邊界在於其社會性,而社會性隨時間空間變遷,在特定的時代、地域... 書中一些觀點:如“如果不能百分之百地確認自己的意見是正確的,就永遠不能將它們強之於人,並要認真仔細和小心翼翼地形成自己的意見......”通篇,出現頻率很高的詞和結論“道德,人性,本我……”,“關於正義與非正義”…… 看着書,想到之前都必學的1937年毛澤東寫的文章《反對自由主義》。那篇文章中列舉了自由主義的11種表現。一篇是150多年寫的,一篇是80多年寫的,文中的一事,一些論點,現如今都可以對照……實在可怕![憨笑]
對自由的論述最多的應該是覃老師,他說到:從一名中學老師去學法律是因爲經過監獄看到裏面的人讓他受不了,他受不了自己有一天會被別人限制自由,每次上課總是提出很多問題,回答一次會被他反問很多次,他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學法律特別是選擇刑法必須要有仁愛之心?人最重要的是真善美。可能因爲你的偏執別人就會有牢獄之災,近幾年有多少冤案被平反,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聶樹斌一案,去世了十年才被證明是清白的。可想這世上的事情有多麼黑暗。 任何人的行爲,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須對社會負責。在僅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獨立性在權利上則是絕對的。對於本人自己,對於他自己的身和心,個人乃是最高主權者。 在對付野蠻人時,專制政府正是一個合法的型式,只要目的是爲着使他們有所改善,而利用與手段又因這個目的之得以實現而顯爲正當。 我們人類生活在這個社會,這個國家,這個世界,這個星球,這個宇宙當中就像一粒種子,平凡且過着嚮往的生活,遵守這個社會的規則,很多事情沒有那麼絕對的公平正義,政治上是管理者與被管理者,我所希望的是以人爲本。 3.15 消費者權益日
雖然說是政治學著作,但內容卻包含哲學理念。 喜歡這本書的2/3,關於思想自由和個性自由的論述。自由是有邊界的自由,一個社會在足夠自由的同時,要保證這種自由不要干涉到別人。這也是我們做人的修養。 不是很喜歡最後一部分關於功利主義的論述,感覺深入不進去,所以沒什麼太多收穫,這本書就不推薦到票圈了,估計大多數人也看不進去 19世紀的作者就是實在。這本書讀起來就像是北方大饅頭一樣實實在在乾貨滿滿,咬一口下去都會覺得很解飽。雖然不厚,但比現在三倍厚的書觀點還足量,值得閱讀。
內容很不錯,現代文明啓蒙類讀物吧,不知道是不是翻譯的問題,極其晦澀難懂,行文邏輯上非常特立獨行,完全脫離普通人的生活常識,極度缺乏帶入感,關鍵這些晦澀又脫離常識的記敘並非專業詞彙,就是普通的論理部分的解釋性表達,解釋的語言本身晦澀難懂,脫離常識,邏輯刁鑽,基本起到了一種信息多重加密的作用,簡直無法順暢閱讀,可以說閱讀體驗非常的差。
此書名爲《論自由》,然而卻討論到了社會自由、功利主義、正義等多個範疇,然而讀下來之後我對作者的部分觀點卻不能苟同,即出發點都是絕大多數人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 在社會自由部分,作者認爲如果因你不作爲或者作爲導致了他人的利益損害,那麼就應當被限制,即不屬於自由的部分;在功利主義的部分,作者也是認爲應當以社會大多數人的幸福爲出發點。但是在我看來,首先,作者將所謂奉獻、考慮他人等等這些品質認爲是高於自私自利、只考慮個人利益的做法我就是不認可的,我的認知中就認爲這些品質是我們個人利益最大化追求過程中的產物,此外這些品質,尤其是社會風俗所認可的部分品質,往往就是統治階級所把控的(這一點和作者一致),即所謂道德在我看來是不存在必然性的,也無需加上什麼高尚的色彩,與個人追求利益沒有本質上的差別;此外,我認爲追求個人利益是天經地義的,我們必須承認願意犧牲自己的是少部分人,而大多數人只停留在考慮個人利益的角度上。從這兩點出發,我對作者的觀點實在不能苟同。 我的觀點很簡單: 首先,我們必須承認大部分人是隻爲自己考慮的,因此我們的出發點應當只是每個人爲自己出發 其次,無論是從得到個人的滿足感還是爲了個人的利益考慮,爲他人的利益着想也是應該的 因此,最理想的局面就是雙贏,最糟糕的局面就是損人不利己,我們應當儘量的實現雙贏,而儘量不要去做損人不利己的事情,而在這兩者之間的區域,操作空間由自己摸索。一方面,我們要不斷地思考自己的底線在哪裏;另一方面,我們要盡全力做好每一件事,盡人事而知天命。 除此之外,有一點混沌的想法,我總認爲存在一種荒誕的、或者是毫無忌憚的力量在左右着這一切。個人的命運、個人的選擇總出現戲劇性的變化、所謂看重的一切東西總能有一個角度讓你覺得不值一提,而在這個的基礎上,彷彿所謂信仰、所謂堅守都變得不值一提,這一點還需要繼續琢磨。
如果整個人類,除一人之外,都持有一種意見,而只有那一人持有相反的意見,人類也沒有更大理由不讓那個人說話,正如那個人一旦大權在握,也沒有理由不讓人類說話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