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彼得·阿克羅伊德
這是一本歷史書,卻寫得像一篇散文;這是一部學術著作,卻沒有一般學術著作那樣的嚴肅枯燥;它是按嚴格的學術規範寫作的,卻能夠瀟灑自如,趣味十足,彷彿是在寫一個個故事。《倫敦傳》把倫敦這個“人物”的方方面面都寫到了:它的前世,它的今生,它的成長,它的變形;它的河流,它的街道,它的天空,它的教堂——幾乎是無所不包:石頭、草木、大火、災難……但更重要的是倫敦人,那些在歷史的塵埃中突然被喚醒的無數小人物,在這本書中都栩栩如生,默默地講述他們自己的故事……《倫敦傳》確實是一部出色的歷史研究作品,只是它用了最富有藝術想象力的動人寫作方式。
那些在打開這本書之前,以爲本書是倫敦的編年史、專題史、旅遊介紹、隨筆集……的讀者,註定要失望;因爲本書包含了以上所有,浩浩湯湯,沛莫能御。縱向的時間邏輯或者橫向的主題邏輯不足以作爲框架,支撐起如此細緻到龐大的內容,因此,時間和主題僅僅是作爲指導方向的經緯,讓讀者在整個閱讀的遊覽體驗中不至於完全迷失方向。實質上,本書可以從任何一章、以任何速度與形式進行閱讀,都不會失望,這是一本作者給倫敦的情書。9.6。
一座城市的歷史亦如同一個人的歷史,有着多重性,有着不同方面因素綜合作用的影響。對倫敦的印象停留於豐厚的文化底蘊,停留於一座座教堂,停留於千變萬化的天氣,停留於影響頗深的“倫敦煙霧事件”,而在這裏看到了倫敦的百態人生,對於倫敦的那份期待愈濃。
暑假遊覽的光鮮印象,原來就是從低俗凌亂的碎片堆裏蛻變而來,城市傳記的剖析,透視了倫敦的歷史縱深,也透析了都市發展的普遍規律。
一部以城市爲線的恢弘史詩,“倫敦超越了任何邊界或者傳統。它包含了所有曾被說過的話、許過的願,所有曾被做過的動作、比劃過的手勢,所有曾被表達過的或刺耳或高尚的宣言。它不可窮盡。它就是無限的倫敦。”作者和譯者文筆都極好,甚至吊打很大一部分純文學作品。
百科全書式地展示倫敦的歷史演變、社會發展、城市變遷、掌故傳說、民俗風情、百姓生活的全景畫卷。
讀完這本書一點沒有感覺到作者說的倫敦的魅力,相反更深刻感到倫敦的自建立以來骯髒貧困犯罪,對兒童的摧殘令人髮指,這裏不禁想起它的殖民地阿三國,兩個出奇相像。纔看完恩格斯著作英國工人階級現狀,,作者倒也是比較真實反映了倫敦一直以來的社會狀態,結合看過一些電影,那在暗夜霧氣的夜晚殺人拋屍在下水道與河道連接處,毛骨悚然。對歐美去媚後,才能看清楚這些對金錢貪婪無底線的資本統治對全世界底層老百姓之掠奪的兇殘。
「倫敦之美就在它的醜陋中。——彼得·阿克羅伊德」 倫敦是誰?誰是倫敦?是那個開着蒸汽機車穿越百年霧霾呼嘯而來的傢伙嗎?還是那個頭戴高高的禮帽,手持彎彎的文明棍兒,叼着雪茄或菸斗四處賣弄黑色斗篷的傢伙呢?當我們談起“倫敦”那傢伙的時候,到底我們談些個啥? 《倫敦傳》是一部很有影響力的城市史,這本大部頭的書曾獲英國‘泰晤士報·南岸秀’年度文學獎。《名利場》雜誌曾盛讚本書作者:“倘若倫敦能夠給自己選一位傳記作家的話,它一定會首選 彼得·阿克羅伊德。” 彼得·阿克羅伊德,1949年生於倫敦的東阿克頓,英國著名傳記作家、小說家和評論家,先後就讀於劍橋和耶魯。曾任The Spectator(《旁觀者》雜誌)編輯多年,亦曾擔任The Times(《泰晤士報》)首席書評家, 1984年入選英國皇家文學學會成員。 2003 年,因他對英國文學做出傑出貢獻而獲爵位頭銜。他著有《莎士比亞傳》、《牛頓傳》、《狄更斯傳》、《喬叟傳》……(呵,你能知道的倫敦名人他差不多都已經寫過了)等五十多部作品,曾獲英國皇家文學會威廉·海涅曼獎、毛姆獎、惠特佈雷德傳記獎等。 這是一部真正呈現人類歷史上第一個超級都市——倫敦上下兩千年曆史的傳記!之所以不稱其爲‘史’,而稱‘傳’,只因作者堅定地認爲:如僅採用時間的順序一條線索或視角去記錄和書寫一座多維的立體的城市‘歷史’,那就是人類的一種迷思,只有通過不同故事、不同主題、各種視角的眼光去充分打量和記錄一座城的多個側面,才更符合其真實的‘歷史’本來面目。私以爲:這樣的論調,多少與太史公著《史記》的春秋筆法的意旨是十分十分契合地。中! 本書裏的倫敦,沒有那麼多你期待中對這座超級之城 光鮮的名勝古蹟的炫耀,亦或是對那些英明神武的名人的豐功偉績詳細描述,卻處處似乎都充滿着瘟疫,骯髒,大火,死亡,罪孽等諸如此類初讀來或許稍稍令人感覺負面或沮喪的詞彙。翻開本書,你一定會詫異於你看到了一個你從來不曾想象或真正瞭解的倫敦:充滿魔幻卻又那麼真實,貌似陳腐卻又那麼新鮮,灰霾與雜亂,黑暗與擁擠,喧囂與沉默,恐怖謀殺和罪惡的絞刑架,隱祕的黑衣修士會和那些散佈於倫敦街頭的流浪漢與妓女,以及出沒於巷陌里弄的城中村新移民、從帕丁頓瘋人院到查令十字街,從威斯敏斯特教堂、聖保羅大教堂的禱告到正宗倫敦佬每日的街頭飲食和劇場消遣娛樂,還有那一場場似乎從未曾中斷過的瘟疫與大火,歷史將它們匯聚到一處,你會發現,不,是真正認識和感受到一個新倫敦——你從來也不曾認識的倫敦——滿載歷史又生機勃勃的倫敦。倫敦這傢伙不像一座磚瓦土石之城,卻更像某種有生命有行爲有性格並且還在不停地有機進化着的生物體——它像極了一隻龐然的充滿能量的史前怪獸,從洪荒霧霾中撲面而來,永遠拖着佈滿傷疤的軀殼,卻又不斷蛻變着不斷重生着。這,纔是一個老倫敦眼裏真正的倫敦! 阿克羅伊德彙集了無數普通市民和訪客的話語,讓那些巨量的尚未消逝的往事蜂擁而至,又與每一個稍縱即逝的當下共熔一爐,又讓那些正史、野史以及無數的民間傳說與荒誕故事匯聚一處,以恢宏廣闊的歷史廣角和敏銳又細緻入微的觀察全方位地去揭示倫敦——這頭巨獸如何漸漸從遠古到現代,在歷史這條洪流中滌盪淬鍊成形,說白了,你從《倫敦傳》裏能獲得的關於倫敦最強烈的印象,即是一座城市的‘無限’:它是高密度的混合與聚集,也從來都沒有邊界,只是在不斷地不斷地拓展和延伸着你的想象,原來這世上有一座城可以既宏闊又擁塞,既陳舊又新鮮,既傷痕累累又生氣勃勃,如果你僅僅只把它視爲一座城,那倫敦也絕對是座擁有一顆神祕莫測的哥特之心的城市——關於倫敦的印象隨時會顛覆你對城市的所有不切實際的幻想,讓你隨時墮入現實中來:什麼纔是真正的城市,真正的倫敦。 阿克羅伊德是那種最正宗最正宗的“老倫敦”,1949年生在倫敦後就基本再也沒有挪過窩,據他本人講,他甚至連挪的念頭都沒動過一下。他毫不隱瞞自己終身對倫敦的感情,他真的是甘願爲倫敦而奉獻自己的一切的。在這本書裏,你會看出:作者關心倫敦,甚至遠甚於關心英國。他的傳記著作中早已寫過了托馬斯·莫爾、喬叟、透納、莎士比亞、狄更斯、布萊克、艾略特……人物不一,時代不一,但在他所有這些大人物的傳記裏都藏有一個最穩定最頑固的存在——倫敦。對,倫敦幾乎從未曾缺席,甚至連他的小說《查鐵頓》裏也處處充滿新舊倫敦的種種風物軼事。《倫敦傳》終於出場了,就像一位曾演過千百場戲劇卻還不過癮的老戲骨終於在一部戲裏爽爽地演了一把自己。你可以想見,一個連這座城絲絲縷縷的每處毛細血管都曾走遍看遍的人,他的視角和筆觸會精細微觀到何種境界。無論是倫敦的中心、遠郊、街角、巷尾,橋頭,港口……彷彿只要這個人站在哪裏,那裏就隨時會有一樁樁的逸聞異事會隨時間之河汩汩地流出,對於他,哪裏還需要啥子古蹟名勝哦!喜愛倫敦的人那麼多,一點兒也不稀奇,而喜歡至此的,真不多見喲。根本不需要確定眼神,是否真愛,你一望即知。 你不會覺得驚愕,只有一個真正的老倫敦纔會用這樣的語句去描述他既心愛又引以自豪的城市: 泰晤士河凍住了,1620年至1814年之間約二十三次凍結。 倫敦的監獄數量 勝過歐洲任何城市; 倫敦是座‘饕餮城市’,它所吞噬的終究必定以垃圾與糞便的方式排出; 倫敦的貧困困住了城中的所有人,讓他們陷入瘋狂的掙錢和花錢,因此才造成了一個‘原子社會’; 一到冬天,萬物盡失,便只剩倫敦。 在寒冷裏,倫敦更純粹地成爲自己,更堅硬、更明亮、更殘酷; 在倫敦,11月是最容易自殺的月份,1940年至1941年間的冬天,閃電戰期間,天氣比空襲更讓倫敦人抑鬱。 真正的倫敦人會告訴你,沒有必要去旅行,你身邊就充滿了這座城市尚未探索的奧祕。……,…… 看這書就象是觀看一幅長長的巨幅的城市遠景畫卷,會有一種觀看《清明上河圖》的感覺,它輪廓清晰又細節滿滿,又像閱讀一部超長篇的戲劇體的傳奇小說,它不像是歷史,卻又恰恰是歷史,令人深深震撼!不禁讓人想起《百年孤獨》來:加西亞·馬爾克斯是上世紀的文學巨匠,可是若你曾讀過他其它更多的作品,就會知道他曾花費了十七年時間去學習寫作各種的短篇、中篇、散文、雜文、隨筆、新聞報道,最後才能積累起那麼豐富的素材,以致形成自己的個人風格,最終完成讓他不朽的名篇《百年孤獨》。阿克羅伊德先生也一樣,他四十多年如一日,每一日都兢兢業業,在歷史傳記、小說、文學評論三種文體之間來回穿梭寫作,才能洋洋灑灑下筆80萬言輕鬆著就79章700頁去爲一個他愛極成癡的城市做傳,若沒有多年筆耕不輟積累的深厚功力,是根本無法勝任的,更奢談運筆自如了,作者博識之餘,筆力更十分驚人,文筆既典雅又豐富多變。因爲作者太太太太熟悉倫敦不過了,筆下即流雲行水,不作絲毫修飾和推想,落筆之處就是林林總總的詭異傳奇亦或天方夜譚,而這些豐富傳奇之中又不乏冷寂、孤傲、諷刺、沉思、荒誕、獨特……等種種印象。這種出乎其外又入乎其內的描摹功夫,入木三分又如三尺之冰,真非深入骨髓的老倫敦不能得。可它,真的只是一本城市史而已。 讀完你會明瞭:一座大城之偉大故事,既不需要多少帝王將相之雄才偉略,也不要那多才子佳人的風流軼事,只是將一羣這麼樣或那麼樣的普普通通小人物的故事如史詩般聚合,他們就會讓一切或嘈雜或醜陋的背景變得富有意義。並且,一座真正偉大的城市,纔會真正接納和珍視這種平凡與平庸,只要給予它足夠的時間與空間,最終自然醞釀出不朽的醇香和芬芳。也只有象作者一樣從那些街頭巷尾的片石碎瓦中看到更高處的意義時,城市生活每一天的平凡,每個人的平庸,才變得既可以理解也可以包容。每一個想爲某地書寫一段歷史的人,都該讀讀這本書,它會教你如何爲天空、河流、泥土、草木、磚石甚或是一整座超級大城賦予生命,每一個即將、正在和已經在大城市生活的人,也該讀讀這本書,因爲正如書中提到的《倫敦的夜晚》作者所寫:“倫敦,是每一座城市曾經的樣子,也是每座城市未來的樣子”。不論過去,當下和未來,你一定會遭遇到那個叫“倫敦”的傢伙。 或早。或晚。
花了兩週、二十個小時讀完了本書。首先說缺點,缺乏主線,沒有同時代的橫向或者時間軸上縱向的比較,形散意散;同時,太過重視倫敦的文化和傳統,而不是它的歷史和政治意義。可能因爲作者太瞭解倫敦,反而陷入此山中、雲深不知處。優點也不必說,看得出來,作者對倫敦的愛很深沉,他的研究非常細緻,筆觸也生動活潑,倫敦的方方面面都各有展現。倫敦作爲第一個進入現代社會的城市,它的歷史更多地反應出工業時代對城市、對人和文化的影響。
如果你厭倦了倫敦,你也就厭倦了人生。 原來這句話的背後是兩千多年的故事,從灰暗,混亂,骯髒到莊嚴,時髦,創新,倫敦一直包容着混雜着,最終成爲現在的樣子,也將繼續演變成未來的樣子。 它每一刻都是新的,它是一個動態的城市。
五顆星,雖然帶有個人愛好和傾向性,但我覺得這本小說一樣的學學術作品非常值得一看,這是目前唯一讓我想回頭再抽時間讀兩遍的書,瞭解一個國家的歷史,民族性,社會關係等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我不是英國人,沒去過倫敦,但我作爲一個愛好者,只能說兩個字,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