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笛福
《魯賓遜漂流記=Robinson Crusoe:英文》,英國著名小說家丹尼爾·笛福代表作。表面上看,《魯賓遜漂流記》這部小說講述的是一個奇蹟般的歷險故事,但故事背後卻隱含着人類共同面臨的問題,也隱藏着人們所普遍渴望和夢想的東西,如嚮往的自由、孤筏重洋、英雄夢想、敢於行動、自立於世、勇於擔當等。《魯賓遜漂流記》這部小說也啓示讀者:沒有冒險就沒有成功,只有那些不畏艱險的人,才能享受冒險的樂趣。《魯賓遜漂流記》本書爲英文原版,同時提供配套英文朗讀免費下載(下載地址見圖書封底二維碼),讓讀者在閱讀精彩故事的同時,亦能提升英文閱讀水平。Robinson Crusoe is a 1719 novel by English author Daniel Defoe. With its simple narrative style, it is considered the original adventure novel and the first novel in the realistic fiction genre. Robinson Crusoe is the story of a man who was shipwrecked for almost 30 years on a tropical island. The novel recounts Robinson’s struggle to survive alone as well as his adventures among cannibals and with his friend and servant Friday.Robinson Crusoe was very popular in 1719, with six editions printed in the first four months. This led Daniel Defoe to writing sequels to the book, such as The Farther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 The original book is popular in schools around the world. It has been adapted into comic books, children’s books, plays, pantomimes and films.Since publication, countless copies of Robinson Crusoe have been sold and it has been translated into many languages. It remains one of the most published novels in history.
從小就超喜歡這本書,英文版堅持讀完了。還是有挺多現在不用的英語表達的,另外,作者太喜歡用插入語和從句了,超長句子大大增加了閱讀難度。故事很棒,但是作爲英語讀物比較一般
總算是看完了! 英語書對於我來說還是很有挑戰,長的複雜句子,詞彙量,背景知識......讀小說與讀新聞以及比較正式的公文,法律文件等都有不同的感受,現在英語還屬於啓蒙開始階段,慢慢啃吧,這種英語閱讀習慣應該從易到難,纔有水到渠成之感,一下子到高級階段,不是說看不懂,而是覺得看懂了也是霧裏看花,猶如隔了一層毛玻璃,不是很清晰! 但不管怎麼說,只要是每天都學着總有一天會“讓我把這世界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I Believe,I Can !
第一次看,大概是20多年前,當時看的是中文版;2011年8月14日在北京圖書大廈買的英文版,Penguin Books系列, 後來結婚,生子,再工作,終於有一天打掃找出了它,斷斷續續看了一半,仍然沒有完成,趕上2020的NCP病毒,在家耐心的讀完。 因爲手裏有紙質書,基本上是一半看電子版的,一半配着微信讀書的英文朗讀來對照着看,還是紙質書的感覺好~ 再次看這本書,年齡變了,身份變了,社會角色變了,心境不一樣了! 那個時候,永無止境的上課,複習,試卷,高考的壓力,一直想逃離,想着哪怕留在島上也可以;現在是斷然不會了,牽掛太多,捨不得家人和親人,捨不得朋友們~~~ 這也許所有書中出現“I”最多的書了,畢竟大部分章節都是他自己一個人,所以用的“我”也最多。 年輕的時候看這本書,還想着自己如果一個人流落在荒島裏,自己會幹什麼,能幹什麼,想幹什麼,現在20年過去了,哈哈,學的專業是英文翻譯,現在若是流落到荒島,生存技能倒是提高了不少,畢竟從不做飯的少女已經升級到煎炸蒸煮炒燜的高手,但是專業技能在島上毫無用處~ 現在是CNP病毒肆虐,很多人都在家上班,但是有飯喫,有衣穿,有炊具,有水有電有網絡,有家人,很難想像一個現代人如果流落到荒島35年,只有極其有限的工具和衣物,一本聖經,如何能過得下去~ 想起了很久以前一個問題,如果讓你一個人呆在荒島上,只讓你帶一樣東西,你會帶什麼,以前會有很多答案,現在我的答案是,一本聖經。
現代社會的我們每一個人你我他的處境我想和魯濱遜都有相似之處或者是就是一個個魯濱遜,這也是我們每個人的生活寫照和真實面對的處境。
Finally accomplished, after 30 hours of searching-and-reading stuff!! I was wondering that if Robinson hadn’t sailed by sea but rather stayed at home as his father recommended, he may have lived a peaceful, worry-free life without those sufferings on the island for twenty-eight years. However, pushing by his inclination, he chose a challenging life. What impressed me the most are Robinson’s resilience and how a person can be inspired by his belief in god. Also, after Robinson’s coming back off the island, those old friends, trustees and benefactors all gave him his share of riches without any hesitance. I’m kinda moved by their kindness.
《魯賓遜漂流記》(Robinson Crusoe)是英國作家丹尼爾·笛福(Daniel Defoe)於1719年發表的小說,被視爲英國現實主義小說的開山之作。以下從作者貢獻、核心要義及現實意義三方面簡述: 一、作者貢獻 1. 文學形式創新 · 笛福採用第一人稱“自傳體”敘事,以細緻逼真的細節描寫(如工具製作、食物採集)營造出強烈的真實感,開創了“現實主義小說”的先河。 · 小說融合冒險、殖民、宗教反思等多重主題,拓展了敘事文學的深度與廣度。 2. 文化與社會意義 · 作品反映了18世紀英國海外擴張、殖民貿易與個人主義思潮,成爲研究啓蒙時代價值觀的文本載體。 · 塑造了“魯濱遜”這一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的典型人物:理性、勤勉、具有徵服自然的意志,體現了清教徒精神與資產階級崛起的精神面貌。 3. 影響後世文學 · 開創了“荒島文學”類型,後續如《珊瑚島》《蠅王》等作品均受其影響。 · 對個體心理的描寫(如孤獨、恐懼、信仰掙扎)爲現代小說心理敘事奠定基礎。 二、核心要義 1. 人類與自然的對抗與共存 · 魯濱遜在荒島上從生存掙扎到建立“領地”的過程,展現了人類通過勞動與技術改造自然的能力,呼應啓蒙時代對理性的推崇。 2. 個人主義與自我救贖 · 主人公依靠獨立意志與實用主義精神克服困境,體現了資產階級個人奮鬥價值觀。 · 通過日記、閱讀《聖經》實現精神覺醒,完成從冒險家到懺悔者的宗教皈依。 3. 文明與野蠻的隱喻 · 魯濱遜與星期五的主僕關係,折射出殖民時代的文明等級觀念;對荒島的“統治”亦暗含殖民主義的邏輯。 4. 孤獨與社會性重建 · 小說探討了人在脫離社會後的身份重構:魯濱遜通過重建物質秩序(種植、建造)與社會關係(馴化星期五)維繫人性。 三、現實意義 1. 逆境生存的啓示 · 魯濱遜的務實精神(如清單管理、資源規劃)成爲危機管理的象徵,鼓勵人們在困境中通過理性與行動突破侷限。 2. 對現代文明的反思 · 荒島經歷反襯出現代社會的冗餘依賴,引發對技術文明、物質慾望與生命本質的思考。 · 生態獨居的描寫亦契合當代對簡約生活、人與自然關係的探討。 3. 跨文化對話的複雜性 · 魯濱遜與星期五的關係可被解構爲殖民敘事,也促使現代讀者反思文化霸權、平等對話與身份政治。 4. 精神危機的應對 · 魯濱遜在孤獨中通過信仰與勞動獲得意義,爲現代社會個體應對精神空虛提供隱喻性借鑑。 總結 《魯賓遜漂流記》遠超冒險故事本身,它既是啓蒙時代資本主義精神的文學標本,也是人類處境的寓言。笛福通過一個荒島生存者的微觀社會,映射出關於勞動、信仰、權力與文明的永恆命題。在當今充滿不確定性的世界,魯濱遜的傳奇仍持續引發對個體韌性、文明本質與生存意義的追問。
小時候看這本書的中文版至少看看十多次,其中關於魯賓遜在小島上自力更生,做罐子,種麥子,圈養羊羣,修築城堡,造船探險的片段更是百看不厭。很多年過去了,再看英文原著,又注意到了許多已經被遺忘或是以前沒注意到的細節。 談談自己此刻感受比較深的點吧。 在發現了腳印之後,魯賓遜陷入了巨大恐慌,一直在頭腦裏想自己該如何抵禦這些wretches,而突然有一天他想到如果這些人並沒有傷害到他,他怎麼可以先動手致他們於死地呢。因爲那時的他完全是信仰上帝,把自己一切都交託於上帝。在之前的一處他曾說過,當人不知道該去往何方時,上帝會給出指示。如果沒有上帝的指令,他怎麼可以開槍殺死那些沒有武器的人。而就在這樣的想法之下,他還是殺死了追星期五的一個野蠻人,而且是advanced towards him,killed him. 後來他在拯救星期五的父親和西班牙人的時候,因爲看到白人即將被eaten 而怒不可遏,這個時候他甚至在心裏祈求了那些wretches 會do harm to 那些prisoners 中的一個,這樣他就有足夠的理由相信自己是得到了上帝的旨意去執行它的意志,拯救那些人。 如果當時不是西班牙人,一個白人躺在那裏,他是不是就不會被enraged 到與21個野蠻人搏鬥。再到後爲拯救船長而殺死了一些人。 總之就會感覺,God 是這部作品一個governor 一樣的存在,但是是人主動賦予它的這種至高無上的地位。它本身確是不重要的,只不過是人們在take advantage of it ,它只不過是人造出來的一種placebo. 它既是人們在危難時刻的無能爲力的體現,也是人們爲自己行動做解釋的一個excuse. 總之,就是作者在爲自己的人物做辯護,爲他的行爲做辯護。 不同於其他作品的打破上帝傳說,這部作品卻描寫人向上帝的皈依。應該很值得探討。 最後對於本書結尾,魯賓遜向他的新殖民地送去女人的行爲,從感情上我真的感到特別的disgusting !!!
小時候看過中文版的荒島求生片段,一直覺得這書應該很好看但又遺憾一直沒從頭到尾看完。現在長大了,終於有心思特地看完,卻覺得這書帶給我的感受遠不及兒童時期。現在也算是填了個坑吧,以後應該不會復讀了。
在荒島上給自己找到了“Company”
主人公執着追求理想,勇於克服困難,活出自己價值,反思自我發展,重塑自我人生,是我們應該學習的一種永不言棄的精神;大都市的繁華中,孤獨是人生的常態,能在險境中生存下來,並且通過自己的勞動力生活的還不錯,即使勞累也感嘆一句活着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