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丁·布伯
《我與你》通過對關係世界三種維度的探索,啓發人們和外部世界的相處之道,從而用更好的方式來回答“我該如何存在”的問題。馬丁·布伯說,關係分爲兩種——我與你,我與它。當我放下預期和目的,以我的全部本真與一個人或事物建立關係時,我就會與這個存在的全部本真相遇,這種沒有任何預期和目的的關係,即“我與你”的關係。以親子關係爲例,很多父母聲稱自己愛孩子,但對孩子真實的願望和感受不感興趣,此時孩子就成爲了父母表達愛的工具,他們的關係就是“我與它”的關係,而如果父母能放下自己的期望和要求去面對孩子,以自己的本真擁抱孩子的本真,他們的關係就是動人的“我與你”的關係。愛情、友誼和同事關係,概莫能外。
五萬多字看了九個小時🤣,這本書對我來說挺難的,因爲我看完已經忘的差不多了。這本書每句話都需要用心去體驗,不是小說那種一眼一行,也不是非虛構科學作品那樣,一個詞一個詞的讀,而是每句話都需要感受思考,太耗費我的腦子了。但是這本書就是我苦苦尋找的有關“關係”本質的底層邏輯。搞懂這本書,在人與人,人與世界的關係中已經可以無大惑矣,此乃荒誕世界裏的一座燈塔。 這本書說了什麼? “我-你”模式和“我-它”模式。我最近思考我的成長經驗時意識到人的最基本能力是什麼?是什麼樣的最基礎的原動力一步一步迭代到今天的結果。我的答案是從嬰兒身上學習,因爲這種能力是天生的,是和呼吸一樣簡單無意識的行爲。是模仿,是抄襲,是借鑑,是參考。兒童出生後最強大的能力就是這,所以不同的家庭,社會環境,國家,民族造就別樣的人生。在模仿中產生了意識和思維,然後人就慢慢忘記了這種能力,而且唾棄這種能力(要有創新~不要抄~),人一旦擁有這種學習能力後就唾棄這種能力了,很奇怪,我也是意識到後才驚醒,我帶着道德譴責去學習,不僅譴責自己還譴責別人。 那麼人如何模仿?當你忘記這種能力,再想用時,你已經不會用了。比如在人際交往中,如果你只是單純的模仿,你會陷入到我-它模式,這樣你永遠也學不會,而且還會畫虎不成反畫鬼。因爲一旦思維和意識產生就不斷將你分離這個世界,而我-你模式卻是讓你與世界爲一,這也是兒童從小最佳的狀態,隨着長大,他將失去這種能力。 我從我-你來,好不容易走到我-它去,現在我又要去找到我失去的我-你的能力。我在不斷事上煉的過程中,不斷切換我你和我它的模式,我發現了自己從小到大的缺陷。但是我覺得這是我重生的過程,儘管什麼都需要重頭學(因爲我忘記了以前如何思考的,忘記了我以前如何說話了),但這卻是重活一世的機會。你只要處在我它的局外人分析模式,儘管你超然了,但是卻處於主客兩體的狀態,那麼別人眼中你就是客體。你分析別人時,別人也在分析你,儘管你掩飾,表現自己的親和力,但是感覺無法騙人。只有你們在同一個世界裏,你們都是主人公,纔會相互尊重,相互爲彼此付出,關心。否則就是不對等的關係,無論別人照顧你,還是你主動付出,都無法得到你想要的滿足感,總會處在欺負別人的自滿和被別人欺負的自卑中。“摶氣致柔,復歸於嬰兒,明白四達”老子,我又從你身上學了點。 這本書的內容是我期望看到、達到的能力,但是我不具備,也缺乏到這個目標的清晰化路徑。因爲我已經拋棄了這種我引以爲傲的我你關係,又沉浸在我它關係,現在我想要拋棄這兩種關係中。過早的看到這本書是我的幸運,因爲其爲我樹立了方向,但是我也很煩,因爲我艱難的自認爲看懂後,卻忘記了,而且很難複述出這本書的內容,這個標準意味着我還沒看懂。
每個人都是通過他人抵達真實的(拉康)自我的形成有賴於自我和他者的差異,“如果沒有健身房肌肉男,我咋知道自己其實身材很差呢?”人的自我意識就是在他者的對比中實現的,沒有他者,人類就無法認識自己。”沒有形形色色的階層對比,收入身份對比,你怎麼知道自己很窮呢?”在主體構建自我的過程中,他者的“凝視”是至關重要的。“朋友圈各種曬讓我感覺生活很無聊很暗淡”,“別人都工作這麼努力,而我卻一直在混,感覺好沒用”,每個人凝視周遭,同時也會感覺到來自他人對自己的凝視,在凝視的過程中,他人承認了自我的存在。 也在這過程裏,我塑造了自己……主體的“我”在被凝視的過程中轉變爲客體的“我”這時,主動權和控制權似乎都已經轉移到凝視者的手裏,從而凝視者和被凝視者之間形成了一種微妙的不對等關係。“我永遠做不到父母想要我做到的事” 以上一段話參考馬丁布伯,凝練了列維納斯,黑格爾和拉康思想,馬丁布伯被譽爲20世紀最出名的猶太神學家,對他最開始的瞭解有兩個地方,一個是他積極參加過猶太復活運動,並且和阿倫特曾經就艾希曼審判問題有過激烈的爭執,從這件事看出馬丁布伯有鮮明的猶太民族色彩,第二個是他在法國哲學的地位,德國古典哲學的落寞後,黑格爾關於主奴辯證被用一種方式在法國復活了,深刻影響了現代哲學的轉向,在笛卡爾近代哲學裏,自我是主體,而從馬丁布伯開始,哲學從自我主體轉向了他者,這裏深刻影響了列維納斯,拉康等人,尤其在列維納斯這位猶太哲學家裏,他從馬丁布伯的《我和你》汲取了思想。所以這兩個源點對馬丁布伯特別感興趣。 簡單說,馬丁布伯的哲學方法是從原初語詞,根本語詞開始的,而不是從對“我思”的反思開始的。基本語詞我—你這個建基語詞最終是開啓所有語言的條件,甚至是敘述純粹認識關係的語言的開啓條件,這種對話適合於建構一個意義秩序這種秩序是獨立存在的,並像傳統的認識活動中享有特權的主體—客體相互關係一樣是合法的的特點,看起來是我認識他,但其實是從一開始“他”就被納入自我的意識裏處理的客體,這都是馬丁布伯哲學工作巨大的貢獻。 但列維納斯認爲我和他者是不對等的,他認爲他者是不可用語言還原的,農民能夠被概括清楚麼?暴徒這個身份能夠被概括清楚麼,當我用這樣的身份給予他者,也是用一種社會倫理眼光簡化了他們,從而他們先驗的置於審判的目光裏……難道不是嗎?是的,“他者”絕對不可還原到同一性的整體當中,這種徹底的絕對的完全相異的,不可通約的“他者”是列維納斯所追求的。這樣的“他者”超越我的理解,是不可還原的“陌生者”,與我“相遇”的是完全不同於我的“他者”,保留他者的獨立性、他異性,這就是列維納斯主張的他者哲學。這也是馬丁布伯的主張。 這本書不好讀,但翻譯覺得還挺詩性的,如果要更多挖掘馬丁布伯的思想,建議可以先看看列維納斯的馬丁布伯諾幹筆記開始
我與你,或我與它,當你作爲本身時,它成爲本身之外的價值,一個人對待一個人不同,當是對本身無任何目的性時,將我與你,而在針對是自身之外的價值時,則爲我與它,方向不一致,用工作舉例,一個領導,對待一個員工,這個員工存在工作價值,領導看重的是創造的利益,價值,而非個人,則爲我與它,看重的是人本身,則爲我與你。 精神上人無論物質如何都能達到滿足,但物質滿足不等同可以滿足精神,對於物質或者精神,都屬於兩種不同的道路,可表現於外在以及內在,二者同樣重要。 單獨的你必然在關係過程後成爲它。 單獨的它可能在進入關係過程後成爲你。 人制造出一個秩序,相對比較完美,但不等同於是現在的秩序,能夠成爲現在的秩序,當某件事情的出現,符合於過去的秩序,但確不符合現在的秩序,而去否認這件事情,但這件事是正確的,實際是秩序出現的問題。 過去所創造的秩序,以及現在的秩序,在某件問題是矛盾的,各有所意,難以兩全,從秩序而言,過去的,認爲有序的皆可融入其內,成爲秩序。
我們是什麼關係?——《我與你》讀後感 很奇特,讀完馬丁布伯這本《我與你》後腦袋閃現的第一個念頭竟然是曾子的“吾日三省吾身”,好像瞬間人生當中的許多矛盾和波折有了出處——在“我與你”的處事裏錯誤的使用了“我與它”的解決方式。 有過很多回跟朋友探討究竟什麼是關係,應該如何去闡述它,這種闡述又怎樣才能對關係有反哺作用。我的總結是,關係是人與世界相處的方式。 按照布伯在書中所闡述的思想,正好幫助我對“關係是人與世界相處的方式”進行闡述。一是使用“我與你”的方式與世界相處,彼此是處於關係中的,一個巴掌拍不響,要互惠互利共榮共存,需要一起交互努力以改善生活品質,實現人生意義;二是使用“我與它”方式與世界相處,由“它”幫助我們創造適者生存的經驗,充分利用“它”實現自我的價值和意義,這裏邊是沒有互動性的,不是永恆的你。 另外,我自己腦子裏時常還會搗鼓一個“我與我”的關係,刻在微博名字上。之前一直將後邊那個“我”闡述爲另一個我,現在看來它就是“我與你”中的“你”。不過兩者有所不同,“我與我”中的“你”是我將自己投射出去的結果。有句話叫“女人何苦爲難女人”,一不小心會理解成一個女人爲難另一個女人,實質上是自己爲難自己,也就是我說的“我爲難我”,那個“你”也是“我”投射出去的我。 “吾日三省吾身”裏首先應該做的正是關於關係的反省。關係決定着方向、價值及意義。所謂有目標有理想,就是建立一種科學的關係模式。 我與世界的關係包含了人、物及精神三種關係模式。我與人的關係主要呈現爲“我與你”,關係是相對持續流動(多變)的;我與物的關係主要呈現爲“我與它”,關係是相對僵固化的;我與精神的關係主要呈現爲“我與我”,關係是既流動又僵固的。我與精神的關係一定程度上可以佐證人格分裂的存在。有一點我們要注意,這裏的“你”、“它”和“精神”既可以是相同的也可以是不同的,《我與你》的思想核心就是人格化,唯有人格化關係纔是存在的。 通常去探討“我們是什麼關係”時主要是泛指感情關係。面對這種關係問題時,理由萬千方法各異,同時萬千無解。例如“很在乎很努力”爲何沒有好的結果?讀了這本《我與你》應該就能有根本的出路了,困境就在於用“我與它”的方式試圖解決“我與你”的問題,將“性”完全等同於愛(暫且不論心懷鬼胎的情形),這也就是有的人嫁給愛情(關係)有些人嫁給利益(混世的經驗和作用)的區別。 綜合來說,這是一本經典的偉大著作,且非常的普世,不恰當的形容可稱之爲濟世的“狗皮膏藥”,它甚至同時超越了宗教、哲學、藝術和教育,是一種超然物外的存在(不敢說是神),既不在關係裏邊也不在關係外邊,它人格化鏈接了關係,鏈接了“我”與“你”。 這也是一本艱深晦澀的著作,非常難讀,開篇可能就會有讀不下去的痛苦。我建議初讀者堅持讀下去,先不必理會能不能看得懂,能不能“解決問題”,讀下去必然有收穫。對於我自己來講,沒有三五遍不可能讀懂它。
本書對很多人來說會很困難,它不是一本暢銷類作品,事實證明半個多世紀以後,人們依然可以從這本書中獲得某種關係的啓迪,但前提條件是讀者必須具備相當豐富的知識儲備,包括西方哲學與基督神學、東方佛學與傳統道學的基本教義和概念,否則你會很難理解作者究竟再說什麼。我從他的字裏行間中能夠看到他下筆的謹慎和隱祕,以至於如果完全對以上內容全然無知,想要通讀本書將會是一件困難且枯燥的事。 但這並不妨礙我們通過了本書去了解“我”與“你”的一些基本概念,這裏的“我”與“你”不是具體的哪個特指,而是一種哲學上的觀念,涉及到跳出對事物的旁觀,對語言的定義,以及超脫一切可見世界的本質。 因爲關係本就是存在且不可見的事物。 當然,作爲神學學者,本書難免會涉及到作者的神學觀,或許是爲了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攻擊,文字顯得非常謹慎而隱祕,這都造成了本書在大衆流通中的困難,畢竟對一般人而言,探索作者的言外之意需要站在與作者同等的高度。 所以我推薦本書的同時,也不推薦這本書被普通大衆閱讀,因爲我實在不想看到這樣一部精彩的作品因爲誨奧深邃而被誤解評爲低分。 其實,它很精彩,只是不容易理解!
倔,是因爲“你們不怎麼愛我,憑什麼讓我聽你們的?” 武志紅老師在課程中說了一句話,我反覆讀了好幾遍: 所謂倔,就是:你們又不怎麼愛我,憑什麼讓我聽你們的? 這句話像一道光,突然照亮了我心裏某個角落。 我的兒子爲什麼那麼“犟”? 我家兩個孩子,妹妹比較乖,願意聽我的話,有事好溝通。但兒子非常“犟”,常常讓我頭疼。 我一直不太明白爲什麼。直到讀到這句話,我開始重新思考: 是不是因爲我兒子感受到的愛,比妹妹少? 不是我不愛他,而是他感受到的,可能不一樣。 女兒出生時,我已經學習了很多育兒知識,也修習正念,情緒更穩定,陪伴更耐心。而兒子出生時,我正處於焦慮、強迫、內在混亂的時期——我給出去的愛,可能帶着很多控制、要求和緊張。 所以女兒感受到的,更多是“善意的愛”;而兒子感受到的,可能更多是“帶着控制的權威”。 一個孩子感受到被愛,他就願意聽從。一個孩子感受不到愛,他就會“倔”——因爲他的內心在說:“你都不愛我,憑什麼讓我聽你的?” 這不是反抗,這是求救。 什麼是“敵意權威”? 課程裏還講了一個女孩的例子: 對她而言,老師、學校、高考,都意味着權威。而父母是最初的權威。如果她和父母之間缺乏愛的連接,父母給她的常常是控制、逼迫、命令——那麼她就會把權威感知爲“敵意的”。 於是她不信服,不接受,對着幹。這就是“倔”。 敵意權威,在日常生活中是什麼樣的? 我來舉幾個例子: · 喫飯:孩子不想喫了,大人說“不行,必須喫完,不許浪費”。孩子哭着喫完,心裏想的是“你根本不在乎我飽不飽”。 · 寫作業:孩子想先玩一會兒再寫,大人說“必須先寫完,不許討價還價”。孩子賭氣寫完,但心裏想的是“你只在乎作業,不在乎我”。 · 穿衣服:孩子覺得不冷,大人說“今天冷,必須穿這件”。孩子穿着出門,一路悶悶不樂,心裏想的是“我的感覺不算數”。 · 選擇興趣班:孩子喜歡畫畫,大人說“畫畫有什麼用,學奧數”。孩子去上課但心不在焉,心裏想的是“我的喜歡不重要”。 這些時刻,大人說的“不”都有道理,但孩子感受到的是:你的道理比我的感受重要,你的權威比我的自主重要。 於是,孩子學會了“倔”——用對抗來捍衛自己僅存的空間。 我在幼兒園的那段日子 讀到“敵意權威”這四個字,我想起了我在幼兒園上班的那段日子。 那段時光,我真的很壓抑。現在回想起來,就像重新回到了曾經那種與權威的關係模式中。 我的園長是一個控制慾很強的人。哪怕我已經離職很久了,心裏對她還是充滿敵意,甚至有些恨意。 爲什麼恨意這麼深? 因爲這段關係,激起了我內心深處最原始的模式——與權威的敵對關係。 小時候,我的養母很少對我笑,我感受到的是控制、是冷眼、是“你必須聽話”。我沒有感受到愛,我只感受到“我必須服從”。 所以長大後,面對任何“權威”角色——老師、領導、甚至某個代表規則的人——我內心都會自動進入防禦狀態: “你又要控制我嗎?我不聽你的。” 這不是倔,這是創傷的反應。 “我與它”vs“我與你” 那怎麼才能打破這種模式? 馬丁·布伯在《我與你》這本書裏說,人與世界有兩種關係: · “我與它”:我把對方當成一個對象、一個工具、一個需要被我管理的東西。我用思維、用規則、用權力去對待對方。這是控制的關係,是權威的關係,是“我在高位,你在低位”的關係。 · “我與你”:我把對方當成一個真實的存在,我用我的全部體驗去遇見他的全部體驗。這是平等的關係,是流動的關係,是“我在這裏,你也在這裏”的關係。 簡單說: “我與它” 是:我是對的,你是錯的;我是大人,你是小孩;我說了算,你聽話就行。 “我與你” 是:我不一定全對,你也不一定全錯;我的感受很重要,你的感受也很重要;我們可以一起想辦法。 當我用“我與它”對待孩子,他感受到的是控制、是敵意,於是他倔。 當我用“我與你”對待孩子,他感受到的是尊重、是善意,於是他願意合作。 最初的模式,會投射到一切關係中 課程裏還有一句話: 在生命最初,你和養育者構建的是基本善意的關係,還是基本敵對的關係,這極爲根本。你會把這種關係模式內化到內心,並把它投射到各種關係中。 這句話的意思是: 如果你小時候和父母的關係是“敵對的”——他們控制你、不尊重你的感受——你就會覺得“這個世界上的權威都是敵意的”。於是你會對抗老師、對抗領導、對抗一切管你的人。 如果你小時候和父母的關係是“善意的”——他們愛你、接納你、尊重你的感受——你就會覺得“權威也可以是善意的”。於是你願意合作,願意聽從,不覺得那是“被控制”。 而且這種模式,還會投射到學習、考試、做事上。 一個與權威敵對的孩子,可能也會與“知識”敵對。他會覺得“學習是別人逼我的”,於是學不進去,或者學着痛苦。 一個與權威善意的孩子,會覺得“學習是我自己的事”,於是能投入,能享受。 轉化敵意:從“我與它”走向“我與你” 我現在越來越相信一件事: 孩子倔,不是他的錯。他只是還沒感受到足夠的善意,來放下他的鎧甲。 要轉化這份敵意,不是靠更嚴厲的控制,而是靠一次又一次的“我與你”的相遇。 比如: · 他想先玩再寫作業時,不急着說“不行”,而是說:“你很想先玩對嗎?我也擔心作業寫不完,我們一起想想辦法?” · 他說不冷不想穿外套時,不急着命令,而是說:“你覺得不冷,媽媽擔心你感冒。要不你帶上外套,冷了再穿?” · 他發脾氣摔東西時,不急着懲罰,而是說:“你看起來很生氣,發生什麼事了?跟我說說。” 這不是溺愛,這是用善意去融化敵意。 我還在練習。我做得還不夠好。但每一次我選擇“我與你”,而不是“我與它”,我都能感受到孩子的眼神變軟了一點。 倔,不是叛逆,是孩子還沒感受到愛時,唯一的語言。 你願意聽懂它嗎?
“我”與“你”建立關係,在“我”成爲“我”的過程中,“我”也道出了“你”,但關係總是稍縱即逝,世界上的每一個“你”受其本質影響,都必然會成爲我們眼中的物,或反覆進入物的狀態。完整的相互關係是一種恩賜,因爲大多數情況會受到人的不完美性和人際相處的內在規律限制。所以人必須時刻做好接受恩賜的準備,卻不能把它的出現視作理所當然。 “我”與“它”的關係是一段穩固而有益的合唱,“你”的瞬間只是一段奇妙的插曲。人不能離“它”而生,但若僅擁有“它”,便也不再是人了。“我”總是在與“你”相處後再次返回“它”,我的改變可能會對“它”有新的理解,讓“它”成爲“你”,我或許終於在這種變化中感受了永恆性的存在。 最後“我”必須反覆練習決定的過程,或者是決定與“你”分離,或者是決定與“它”重識。這種舉動並非微不足道,它有主見、有擔當,有用場,它伴隨着世界成長,“我”也隨之改變。 人只需把“你”掛在嘴邊,就能實現相遇;人在相遇結束之後重返世間,也只需把“你”掛在嘴邊。他說精神應當存在與人與人之間,我卻覺得當人與自己的精神共處時更加彌足珍貴。兩者之間做好平衡就好。 讀得有點困難,借了另一個版本的紙質書,需要再次思考:“我”與“你”我應該把重點放到“我”身上,如何在動態變化過程之中把握“你”,但這樣會不會把“你”作爲工具了,如何認識“你”,或者問題只在於“我”如何決定?
每次讀哲學書,都會很焦慮煩躁。 不知道是長期短平快的內容看多了。小說、故事、短視頻:有情緒,有畫面,有代入感,不用動深層思維。而哲學書: 無情節,無人物,無爽點,全是底層邏輯。 偶爾的這一些抽象會覺得至理名言,感動,但是全部的抽象只會覺得晦澀難懂痛苦。 我不斷的問,讀哲學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豆包說,其實真正想要的,只有三件事: 1. 把心裏那些模糊的、說不出口的感覺,變成清晰的詞。 2. 讓自己看世界、看人、看關係,更明白一點。 3. 讓自己從“混沌感受”,變成“有結構的清醒”。 讀哲學最真實、最落地、最有用的意義:慢慢變得更通透、更從容、更不內耗。 他說,讀一段時間哲學,會發生三件你看不見的變化: 1)說話會變穩 不會輕飄飄,不會情緒化,會更有條理。 2)看人看事會變透 別人還在糾結情緒,你已經能看到關係本質。 3)再讀難書,不會慌 這是閱讀能力的升級。 這些東西背不出來、考不出來、展示不出來,但會長在身上。 對於“直覺型、感受型、不愛抽象”的人,最適合的學習方式只有一種:不求甚解,但求常讀常新。不求全懂,不求記住,不求會講,不求能背。 這本書 1. 世界分兩種:我—它(利用、看對象) 2. 關係分兩種:我—你(真心、相遇、看見) 3. 人真正活着,是活在我—你裏
徐胤譯版的馬丁·布伯《我與你》偏邏輯,理性些,適合我這種偏邏輯的人理解。 這本書真是太太太精彩了,我以前讀弗洛姆的《愛的藝術》讀了六七遍,對婚戀關係的理解到了一個瓶頸,沒想到這本直接突破到另一個層次,非常驚喜。 馬丁·布伯在書中說到,真正能讓婚姻新生或持續存在的基礎,不是任何外在事物或內在的愛的感覺,而只能是兩個人之間持續存在的“我-你”相遇關係。 試圖用其他東西(如激情、孩子、共同財產、社會角色)來維繫或激活婚姻,本質上與破壞婚姻無異,因爲它們都回避了關係最核心的事實——兩個相互表露的“你”相遇。 情感(即使是最美好的王子公主愛戀)像流水一樣不穩定,它無法創造或從根本上更新婚姻這種嚴肅的規則。婚姻需要更穩固、更客觀的基礎。而後者離不開前者,意味着真正的“我—你”關係會自然產生深刻的情感,但情感本身不是地基。 作者馬丁·布伯這裏有點創造性,把人們對愛的常識顛覆了。我們通常認爲,因爲彼此相愛(雙方建立情感),所以結婚。布伯則說,因爲建立了真正的“我-你”關係基礎(相互表露“你”),所以愛,一種深刻、穩定、充滿生命力的情感,作爲副產品自然湧現了出來。作者把情感從原因降格爲結果,而將存在的相遇提升爲根本原因。 真愛不是一種強烈的感覺,而是一種存在的轉向——一種從自我中心轉向對方,由“我”與“你”相遇開始,願意在“之間”的領域共同棲居的抉擇和努力,產生相愛這一情感的結果。 “你”是一個完整、不可分割、具有內在神祕性的存有。當我說“你”時,我不是在分析你、利用你或從你身上索取什麼,而是全身心地與你相遇,向你敞開,並承認你的絕對主體性。 在婚姻中,這意味着雙方都不將對方視爲滿足自我需求的“對象”(“它”),而是視作一個永恆的對話者、一個永遠有待重新認識和發現的世界——“你”。 “你”其實不屬於任何一個“我”,“你”是獨立、自由、無法被“我”擁有或定義的。健康的婚姻不是兩個“我”的合併或佔有,而是在兩個獨立主體之間(“你”),共同努力搭建一個由“之間”構成的關係空間。這個空間(婚姻)是由“你”的顯現所建立的,而非由“我”的意志所構建。 現實許多婚姻的困境,源於我們用“它”的思維經營“你”的關係:我們管理婚姻像管理項目,分析對方像分析對象,卻忘記了傾聽、回應和袒露。
大致翻了一下。私以爲裏面有一段話可以概括這本書的觀點:人生不僅限於圍繞及物動詞展開。人的一言一行,不一定必與某樣事物相關。我感知某物,我感覺某物,我想象某物,我想要某物,我感受某物,我思考某物。人生當不止於斯。凡此種種,共同爲“它”的世界奠定了基礎。而“你”的世界,則另有基石。 布伯反思了傳統經驗世界哲學的侷限——以“人感知世界”作爲認識的起點,這種感知始終是 “我感知某物” ,結構永遠是主客對立的。進一步地,他提出了兩個原初詞: “我-它”代表了人與世界的一種經驗、利用、對象化的關係。在此模式中,“我”作爲主體,將周遭的一切都視爲與“我”分離的、可被觀察、分析、使用的客體“它”。 “我-你”代表了人與世界的另一種相遇、對話、共在的關係。在此模式中,“我”不是將對方視爲客體,而是作爲一個整全、獨特、不可分割的“你” 來面對。 在“我和它”的框架中,世界成爲了客體組成的宇宙,即使深入事物內部或探尋隱性部分,只要仍以“我”爲主導去探尋“某物”,就仍未跳出“我-它”的框架。世界因而成爲無盡的“它,它,它!”的序列。在這種模式中,感知發生在“我”的內部,世界作爲被感知的客體“不爲所動”。這導致了現代人根本的生存困境——置身於萬物之中,卻感到無家可歸的孤獨。因此,我們需要“我和你”的方法去解決這個問題。布伯哲學的核心範疇是 “之間” 。真實的存在並不在“我”之中,也不在“你”之中,而在於“我”與“你”相遇時,那個彼此交融、共同呈現的領域。這是一個先於主體與客體分化的原初領域。 需要注意的是,與現代加繆薩特爲代表的存在主義不同的是,存在主強調存在先於本質,我作爲意識主體,去面對龐大的世界。布伯則是“關係先於實體”,是等待並回應呼喚的相遇。我不是去“感受”一個客體世界,而是準備進入關係。 總的來說,因爲作者本身就有宗教傳統,這書也是從哈西德派的神祕主義中汲取了營養,論述的宗教味還是挺濃的。不過布伯的關係哲學對於今天這個“我和它”氾濫的世界,還是有一定啓示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