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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恶 封面

根本恶

理查德·J.伯恩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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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万字总字数
¥44.99定价

内容简介

当今,根本恶显性地存在于我们四周,但我们智识资源的缺乏使得我们难以充分地把握住它。我们面对的信息充斥着集中营、恐怖袭击和极端人类苦难的照片和影像,可当问及何为根本恶时,我们却失语了,无法找到合适的话语去描述它。伯恩斯坦试图发掘根本恶与人类责任的意涵。他转向康德、黑格尔、尼采、列维纳斯、阿伦特等哲学家,依照他们各自对根本恶的不同体验和思考,为我们梳理出根本恶这一观念在奥斯维辛前后的发展脉络,阐明了我们面对根本恶时所肩负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读者书评

★★★★★

精神是无限性领域,人能意识善恶之分,在精神方面是无限,且自由的,人内在思想都会因人做事,外在环境,或言语,诸多影响中,产生恶念或善念,此可自由的心理犯罪,人会有这个念头,在后天时无法控制根本的源,无论是善,或是恶,但人会有意识的压制住恶的念头,欲望,控制自身,道德是有限领域,此根据人一个大的整体决定的,每个集体,个体不同,但有所谓的底线,当恶念欲望出现时,要控制在心理上,然后是情绪,言语,最后到行为上。 根本恶,人除却自身意志控制恶念之外,集体会设立法来严加控制,保证人一旦触碰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以此对人形成约束,不可过恶。 可恶念既有外在环境的影响,也有内在心理的影响,仍然会有人一意孤行,此是有得利益的,如抢劫,或是性愉悦的,如强奸,到恃强凌弱,此点在普通人的行为,常会如此,就是站在稍微高的位置,就会对下面位置的人颐指气使,此会有尺度之分,严重也会造成恶,男对女也是如此,这种恶是本性,人简单到毁灭一个物品也同样如此,就是掌控权力,确无法掌控心理。 善可为是精神,心灵上的所得,但恶所得有利益,精神等等的原因。当人面对恶意的嘲讽,怒骂,人会十分生气,这种生气高于抱有善意,赞扬时的心理,会很在意,内在心理承受恶的痛苦,而嘲讽者确为怒骂而开心,一个造成心理的痛苦,一个造成心理的开心,所以人不喜欢被人说,确总喜欢说别人,人认识到自己错误,自己有意识的情况下会独立改正,在他人言谈下会反驳,不去改正,此在意的是言谈的方式,较为看重,高于错误的本身,善恶好坏,同样如此,造成心理不同的反应变化,此对于人是一致性的,后天就是自身的知识,素质,品德能承受心理的痛苦,止步于内心,但心理也会与常人一样发生变化,痛在心里,人在苦中作乐,显得苦比之乐多,值得开心事很多,但对于心理而言,没有痛苦流入的更深。 人无绝对的善恶,此是共存在一个人之上的,此针对于精神,到个体上,根据人,事情,人会有意识去判断,控制,什么事可做,不可做,善事或是恶事。 人对恶念,若是没有法的惩罚,难以控制自身欲望不去做恶,但人确不会在先天时去为善,此善是无对善的认知,作为前提,故有根本恶,当在后天性,有自己认知,人会对事物进行自己的判断,决定。 人的善念在心灵上高于行为,恶念在行为上确高于心灵上,人会做好事,但要有做好事的能力为前提,就是人想去做,但无能力,人会做坏事,此不是早有预谋,时刻存在内心的,而是当面对是人控制不住内心而产生的冲动,无论是物质方面,或生理方面,环境,家庭等等皆是如此。 人站在不同的视角上,所思考相同的事物,得到的各有不同,各有立场,看法,针对事物上的各种角度,则各有看法,看待事物,问题会更全面,但会在观点不同上产生矛盾,理论并非是全面性,总会有不足的地方,但问题的答案,方法可以五花八门,但选择可能只有一个,在选择中会有利有弊,无法兼顾两全,可集各种意见,统一出集体,合理的选择进行,矛盾问题,在权衡利弊后,给出选择,弊处避免不了,就思考如何妥善解决。 相同的问题,事物,人会在第一次思考出自己出答案,造成下一次相同的问题,不需要思考就知道答案,此可以在第二次中按照现在的头脑,能力思考出不同的答案,也许比过去的方法更为合适,角度,立场,都可以变化,设身处地的考虑,方能逐渐完善,此不仅是一件事情的完善,而是自身思考方式的完善,未来面对不同的问题也同样可以运用。

★★★★★

这本书花了很多的篇幅介绍了各位哲学家关于善恶的一些研究成果,但是作者本身的结论并不是很多。可能最大的一个结论是,很多人尝试为人类的一个义务——行善,而非作恶找到一个坚实的理由,但是最终没有人真正成功。 这件事很严重。因为我们知道,历史上的各个文明几乎都对人民有过类似的善恶教育,尽管这些善的形式五花八门,但是,个人为组织,为共同体承担一定的道德义务似乎不言自明。显然,这些组织往往没有经过仔细的哲学论证就直接给人灌输了很多的道德义务,利用的是一个简单但是有用的心理学常识——一个人小时候接受的教育,很可能影响其终生,不管这种教育是否逻辑完美无缺。而没有这么做的组织,据我们所知,并没有维持太久的生命,可见这种“欺骗”,是人类社会存续的其中一个基石。 当然,这种做法并不能让人完全满意。首先,如果人的这种义务没有一个解释,那么人在成年后毕竟会一定程度上质疑,这会削弱这种教育的效果。其次,这种模糊对于哲学家来说可能是难以忍受的。因此,历代学者们在“不根本上改变劝人向善”的大前提下,尽量为此寻找一个合理的解释。首先是宗教性的,利用宗教直接向人民灌输善的信仰,通过增加宗教体系的复杂性,让其更加可信,这几乎立刻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这种成功甚至一部分延续到今天。然而,随着理性和生产力的发展,与历史上积累的善无善报,恶无恶报的事情越来越多之后,无法修改经文的旧宗教们渐渐难以维持这种解释力。人们对于是否要按照教义坚持道德义务越来越疑惑。一个沉重的责任落在哲学家们身上,如何寻找一个新的解释? 这时候,本书的第一位哲学家康德登场了,他的解释似乎源自这样一个直觉:人类之所以和动物有所区别,理性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相比于情绪这些自然倾向,理性可能是人们需要追求的一个更高层次的东西,因此作为理性的存在,我们需要在实践的时候,排除情绪,按照一定的原则,运用理性。那这样的原则怎么得来呢?当一个人排除了情绪之后,他就不会再关注自己的利益,自己的生死,更多的是关注理性本身。而人人都这样做的话,那么这个原则就需要是一个互相不产生矛盾的原则。显然,这样的出来的原则,基本上符合传统的“善”定义,甚至比传统的善还要善得多。当然,就像大家对康德的批评一样,能排除情绪的人不多,这种解释有其局限性,其隐含的假设实在过于大胆。 黑格尔则有一个另外的定义:恶就是有限的人想要保持独特性,与普遍性断裂开来。这个定义很有意思,它绕开了人必须要为社会尽义务的问题,否定了人保持独特性的努力。确实,独特性相比与普遍性看起来是那么渺小,而人只有与社会更好地结合在一起,才能靠近这种普遍性,这样就理所应当地善了吧。但是,不得不说,这种定义,依然包含了一种许诺,即人可以真正贴近普遍性,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幻觉?普遍性就是普遍性,不管人做什么,它都在那里,人能不能贴近它,很难预测,即使贴近了,可能也是暂时的,因为人终有一死,而独特性才是人更能掌握的,实在的东西,因此这种反直觉的定义效果依然不是很好。而从社会层面来说,黑格尔用辩证法来解释善恶。辩证法有些时候是一个有用的方法论,但是我们不能过于指望它,就像股票有涨有跌,我们当然可以说涨跌也有辩证关系,但是这对于我们预测明天的涨跌毫无用处。 对谢林来说,把目光放到上帝本身,似乎更有价值。人需要上帝,那么上帝是否需要人呢?他认为是的。我觉得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如果真的存在一个上帝,并且其创造人类至少有一个目的的话,那会是什么目的?我觉得人类能提供的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行动的驱动力,包括了复杂的情感,信仰和社会互动,而善恶在这种图景中居于核心位置。当然,这并不是说,善就具备比恶更高的价值,也许善恶共存,才是一个更精彩的故事。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上帝实存之上,鉴于我们无法证明这个前提,因此这种说法的说服力也有限。 怎么办?问题似乎解决不了了,“上帝已死”,尼采将这当成必须面对,但是似乎不无惋惜的局面。既然难以说明人为什么要向善,那不妨从问题的源头开始分析,这是不是一开始就是一种谎言?教育可能是社会和人交易的一部分,社会教人向善,可能不是为了人,而是为了社会的存续。从这个进化心理学角度来说,社会可能不关心人活得有多精彩,因此它很多时候鼓励的是牺牲自己,造福社会,满足匮乏性需求的“英雄”,而不是“自己过得很精彩”的偶像,高贵的偶像。由此有了伊甸园的传说——你要找的最大幸福,就在伊甸园里,而不是你自己创造出来的,因此赎罪吧,找回你缺的东西,找回你本应该被赏赐的东西。尼采的质疑振聋发聩,人的幸福,人的存在的意义要靠自己创造,而不是想象中的彼岸世界,善恶的概念只是对高贵的人的束缚,只是末人嫉妒的发泄出口。 但是真能按照尼采说的做吗?这里面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真的全面推广尼采的思想,更有可能发生的事情是,很多人实际上连末人都不如,却以为自己是超人,社会互信崩塌,基础结构都难以支撑。尼采的思想就像毒药,如果自己准备好了解药,那没关系,如果没有,那可能是一场灾难,尽管纳粹认知的尼采是伊丽莎白篡改之后的,但是不得不说,即使不篡改,人们对其有一些错误的理解方式也是理所当然的。 弗洛伊德是从另一个角度理解的,他提炼出来生本能和死本能的概念。生本能似乎对应了无机物开始获得生命,死本能对应相反的过程。从定义上,我们似乎可以看出一种割裂:本能,意味着这是人内在的东西,无机物开始获得生命开始生命变成无机物,这是一个结果,拥有这种本能意味着人非常关注这个结果。我觉得这两种本能都是可能存在的,但是现在的社会化的人,不会让这种本能占据太多的权力,人会关注很多的东西,有机物无机物转换只是其中一个部分,可能有的人的两个爱好从结果上看是生本能和死本能,但是实际心理结构几乎没差别,都是感到开心快乐。用这个模型来说人作恶几乎是一种本能,可能过于简单,恶也许某些时候确实是一种本能,但是它的来源很复杂,而且重要的是,其有可能被成功压抑一部分,以教育的方式。这时候如果把它当成“被压抑,早晚会爆发的炸弹”,似乎并不那么准确。 海德格尔的三位学生,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只有阿伦特。我想,把人变成多余的存在,确实是一种更为极端的恶,它超脱了把别人工具化的这个范畴。似乎这是一种更为彻底的征服。按照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如果我只是奴役一个人,那么他以后可能反过来奴役我;但是如果我杀死了他,他就没有这个机会了。我征服了他,我就变成了更重要的那个人。 经过上面这些讨论,我们似乎确认了人的行善义务难以被证明。既然如此,我们是否还是要坚持教育应该劝人行善呢?我的结论是,是的,这是社会必须做的一件事情,一定程度的善恶灌输,利用人的心理,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这种灌输非常有讲究: 首先是,如果有人长大以后,或者思考以后对这种灌输感到疑虑,需要寻找一个出口。其中一个出口就是,写《根本恶》这样的书,让人意识到,不是你自己有这个问题,这是社会面临的共同难题,然后会心一笑。 其次是,很多组织会利用同样的路径为自己牟利,这对社会有很大害处。极端的场景下,我们会看到“被善包装的恶”,这其实是非常值得警惕的,在今天,真正的完全的恶,以毁灭为目标的恶很难大规模实施,真正恐怖的是这种善包装下的恶,就连二战的德国日本也会给自己包装一下。这种包装的恐怖之处在于,其兼具了“让人感觉走在历史正确道路上”的话术潜力和“毁灭比建设快得多”的社会影响效率。各类社会运动中,实质性的毁灭不知凡几。因此,一个技术性的警惕原则是,当我们被鼓励着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如果我们是向善的,那一定要看清其本质,究竟是建设,还是毁灭。 但是无论如何,这种善观念的灌输是一个基础,独立思考虽然可贵,但是必须要先留下善的地基,尽管这种灌输也许是一个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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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0。伯恩斯坦试图发掘根本恶与人类责任的意涵。他转向康德、黑格尔、尼采、列维纳斯、阿伦特等哲学家,依照他们各自对根本恶的不同体验和思考,为我们梳理出根本恶这一观念在奥斯维辛前后的发展脉络,阐明了我们面对根本恶时所肩负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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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精彩,全程无尿点,当然我尚未读完,是从第二部分开始看的。魏宁格曾说犹太民族特性中有很大女性比例,意识到奥斯维辛无法消解后,犹太思想家的反应真正体现了什么是犹太性:列维纳斯「它把我系在对他者的无限责任上」,约纳斯「我们必须帮助上帝拭去脸上的耻辱」,阿伦特「恶是极端的却不是根本的,恶缺乏深度」。阿伦特在《极权主义的起源》第一版末尾回到尼采的「憎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中用「平庸之恶」回应补充康德的「根本恶」时,她当然走得更远,好像也是回应魏宁格,一个不信教的犹太女性思想家思考恶时走得更远。 当谈论奥斯维辛时所有死者都在场,所有被古拉格系统污损的,被他者化被平庸化的生者也应该在场,奥斯维辛和古拉格后,继续沉溺宏大叙事是病,得治。

★★★★★

本书以恶为探讨,通过对康德、黑格尔、谢林、尼采、弗洛伊德、列维纳斯、约纳斯和阿伦特等哲学家的思想进行梳理,深入探讨了根本恶这一概念在哲学中的发展与演变,揭示了恶与自由、道德责任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分析了恶在道德心理学中的根源,且在根本恶与平庸之恶的争辩中试图还原奥斯维辛集中营这一人间惨剧的人性痛点。 恶仅仅是善的反题,而一旦它出现在主体的统一体之中,主体就被割裂了,这种分裂就是无限的痛苦。善与恶之间是一种辩证的关系:没有恶就没有善,没有善就没有恶。没有善恶之间的辩证对立,就不会出现痛苦;没有这种痛苦带来的经验、反思,精神亦不会诞生,人类不过是茹毛饮血的野兽。此时,恶是必要的,是自我意识统一的证明。 将他者化约为同一,方式是在中间插入一个中立的词项以确保理解存在。这是一种扁平化、还原论的思想,将无限的他者所拥有的个性忽视,以一个高度凝练的组词试图概括他者,从而进行思维。此时他者的个性变得无足轻重,整体的同一性成为至关重要。实则每个个体的独一性,一种拒绝被缩减为共同本质的独一性。这是现代治理的常用思维,高效的背后是被个性的淹没,亦是背弃对他人责任的恶。 当人作为自我意识出现的时候,他认定自己是一个自我中心的存在者,作为主体,他使其他一切实体都沦为他自我确证的媒介,沦为可以被挪用与利用的单纯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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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为规范本身是恶的,并把它奉为道德规范来遵守。越是严格遵守这一“道德”规范,他就越恶。在康德看来,一个生活在“根本恶”中的人,在他身上也存在原始的求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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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伯恩斯坦的《根本恶》,是一段跟随哲学家们追问关于恶的智性旅程。 作者以康德对根本恶的理解作为本书的开端,全书引用了黑格尔,谢林,尼采,弗洛伊德有关恶的观点,最后浓笔重彩论述的是阿伦特著名的“根本恶与平庸恶”。 首先来看看“根本恶”这一词语的创造者康德的经典论述:康德认为“恶的心灵”是人类先天固有的一种采取恶的准则的品性。在康德的理解中,向恶的品性是“意力的主观决定性根据”,是“对自由的运用”。在《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中,康德坚信恶同样起源于自由。自然不会产生恶,只有自由的人类意志才会产生恶。所以,康德认为恶的根源既不是我们的自然倾向也不是我们的理性,而仅是我们的意力。 其次,谢林同样认为“恶只能起源于有限者自己,是由于有限者错误地利用自己的自由…”。谢林曾用隐喻这样描述:一个人经历恶的诱惑,就仿佛“头晕目眩地站在崇山峻岭之巅,隐约听到一种神秘的声音向他发出跳下的呼唤,或者就像在古代传说中,塞壬女妖从海底唱出不可抗拒的歌声,吸引经过她们的水手沉入漩涡之中”。伯恩斯坦在第三章中很好的诠释了谢林“根本恶是一切祸害的根源”的著名论述。 此外,特别赞同弗洛伊德在《思索战争与死亡的时代》中指出的:“不可能根除恶”。弗洛伊德认为人性的堕落是固有的、不可挽救的。弗洛伊德不仅强调“攻击性倾向是人类的一种原始的、自我持存的本能属性”,并且认为“它构成了文明的最大障碍”。因为无法消除“恶的冲动”,所以“实际上,不可能根除恶”。 弗洛伊德还教导人们:永远不要低估人性的基本冲动和本能的力量和能量,也不要低估精神矛盾的深度。永远不要忘了所有不可预期的偶然状况都可能释放“野蛮的”攻击性和毁灭性能量。不论是个体、集体还是社会,都是如此。而且国内外这样触目惊心的案例不胜枚举。 最后,第八章论述阿伦特“平庸恶与根本恶”,是书中最为深刻的部份。阿伦特认为恶从来不是“根本的”,也就是说它仅仅是极端的,既没有深度也没有丝毫恶魔的维度。恶可以蔓衍生长并使整个世界一片荒芜,因为它就像细菌一样在表面扩散。阿伦特说恶是极端的却不是根本的,恶缺乏深度,她是在提请人们注意这个事实:恶存在于表面。“根本”含有挖掘潜藏着的根底的意思,在这个意义上,阿伦特不再认为恶是根本的。恶“违抗思想”,因为思想寻求的是具有深度的东西。阿伦特认为:恶比我们想象的要根本得多。客观地说,“十诫”并没有写到现代罪行;或者说:西方传统一直有这种先入之见:人所能做的罪大恶极之事出自“自私”之恶。人所做的罪大恶极之事并不源自自私之恶。更一般地说,“根本恶与这种人性可理解的作恶动机没有任何关系”。 結论: 一、对恶的探究是一个持续的、没有终点的进程。因为我们无法预料恶在将来会以何种新形式或变体出现。 二、不能低估恶的力量以及犯下罪行的人的品性。 三、我们无法不去了解、理解、把握自己遇到的恶。如果我们放弃这么做,那我们将永远不能决定如何应对这些恶的表现。 PS:一段深刻的智性之旅仅凭阅读是不够的,阅读仅仅是开端,还需要有读后解释的艺术。

★★★★☆

对恶的探究是一个持续的、没有终点的进程。存在多种类型的恶,它们没有共同本质。恶是一种过度,它抵制总体性理解。恶拒斥一切证成企图;它拒斥神义论。必须避免将恶物化的诱惑。不能低估恶的力量以及犯下罪行的人的品性。根本恶与平庸的恶并存。作恶者的个体责任无可逃避。肯定个体责任是不够的:奥斯维辛之后,我们必须重新思考责任的根本意义。善恶之间的选择的根基是不可理解的。

★★★★★

康德在《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中创造了“根本恶”一词,指出人有一种本性上的倾向,即把自爱的动机置于道德法则之上。康德一方面承认有一种无法根除的“根本恶”,另一方面又坚持人的自由与道德责任,认为恶终究是可理解的。

★★★★★

在《根本恶》结语中,作者总结并讨论了关于恶的十个论题,简单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也是看完本书的总结: 一、对恶的探究是一个持续的、没有终点的进程。 二、存在多种类型的恶,它们没有共同本质。 三、恶是一种过度,它抵制总体性理解。 这里主要是对康德“综合”的概念,即经验的本质是可以被综合、概念化和归类。 而恶不是可以综合的,列维纳斯认为恶是超验的但同时又是可以被经验的(我们都能感受到恶。) 其实这一点和第二点是相似的,即恶没有共同的本质,无法被综合。 四、恶拒斥一切证成企图;它拒斥神义论。 这里主要针对神义论的两个观点:即恶的证成(给恶的存在寻找理由):恶的存在最终可以达成善。我们受苦,但是我们的未来(来世\天堂)是幸福的;以及恶是我们人类必须要经历的过程。但实际上,这只是为了让受苦变得有意义。尼采说的,人类不是无法忍受苦难,而是无法忍受无意义的苦难。但实际上,苦难就是毫无意义的(虽然是这样,但是如果苦难丧失了意义,真的很容易陷入虚无主义啊。) 五、必须避免将恶物化的诱惑。 物化的诱惑是指”恶是一种人类状况固定的本体论特征,对此人们毫无办法而只能学会接受它,并对其野蛮的存在忍气吞声。”,虽然恶肯定且必然的永恒存在,但我们不能太悲观,我们仍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恶进行扬弃,我们仍然能够尝试抵抗恶,并对未来怀抱希望。 六、不能低估恶的力量以及犯下罪行的人的品性。 看看奥斯维辛。 七、根本恶与平庸的恶并存。 阿伦特认为,根本恶就是把其他人变成多余的人,通过手段去残杀法律人格,残杀道德人格,最终试图消除人的任何自发性、不可预期性、复数性、个体性。阿伦特认为人的先验的自发性,是可以被消除的(这里我不赞同。) 平庸之恶,也就是关于恶的动机的,阿伦特否认了“伟大恶魔”的存在,认为他们虽然罪大恶极,但是他们的动机可能是非常普通的,比如只是为了取悦上级和提升职位。 “在我们通常道德话语中(以及在哲学传统中),一个根深蒂固的信念是作恶者必有邪恶动机。犯下的恶越大,动机也就越是邪恶。这正是阿伦特所批判的。他们既不是野兽、堕落者、施虐狂,也不是意识形态狂热分子,他们的动机不过是取悦上级和提升职位的渴望和抱负——这样的个体在极权主义的环境下可以干出最骇人的恶行。” 八、作恶者的个体责任无可逃避。 这个思想从康德那里就开始了(或者更早),在康德看来,虽然我们有向恶的品性,但在善恶准则之间进行选择始终是我们能够做的。每一个哲学家都肯定:不管你是因为什么作恶,不管你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的,都需要为自己行为产生的后果负责。这也是为什么,自由\自发,这个属性,在人类社会中这么重要,因为这是秩序和惩戒的基础。只有当人具有自由和自发的属性,他才能负责。也就是责任的基础在于自由。如果一个人不自由的,那么他也就不需要负责了。这么看来,个体善恶之间具有自由选择的权力,是个体责任不能逃避责任的基础,而康德将这种选择视为人类先验的自由,让责任无可逃避。 九、肯定个体责任是不够的:奥斯维辛之后,我们必须重新思考责任的根本意义。 所以责任的意义是什么? 十、善恶之间的选择的根基是不可理解的。 如果可以理解,就不会有恶的问题了。关于恶的讨论并没有结论,看似是没有意义的,但是确实必要的,如果我们连反思的能力都失去了,我们能够成为怎样的人呢?

书籍信息

作者理查德·J.伯恩斯坦
译者王钦,朱康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9-01
ISBN9787544756440
分类哲学宗教-哲学著作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