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伦斯·斯特恩
《项狄传》全名为《绅士特里斯舛·项狄的生平与见解》,但全书既无主人公翔实的生平故事,更没有他的深刻见解,小说以“回顾”自己在母体中受孕开篇,绝大部分却在以特里斯舛的嘴讲述别人,主要是他父亲和他叔叔的生平与见解,至于特里斯舛的生平则只是蜻蜓点水断断续续提了几处。叙述的顺序则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完全打破了叙述的时间顺序,遵循的只是事件进入叙述人脑海的先后顺序。
对于我来说,这是一本很难读的书。难读在于斯特恩太多太多太多大量信手拈来的旁征博引,还有很多很多很多的注解、拉丁文、前人著作里的人物,这些都成了阅读的障碍物,有股强烈的时代壁垒。如果对那个时代缺乏足够的了解,很难从字里行间体会斯特恩的真正用意,就算知晓其用意,也很难领悟到其调侃的精髓。说实话远没有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读来那么愉悦与轻松。 当强项成为一种障碍,书与读者的距离就拉开了。 读《堂吉诃德》感觉离我很近,读《项狄传》却感觉很古远。同样是离我们很遥远的著作,为什么天差地别?也许原因很多,但有一条可以确定,作者千万不要炫技或炫识。诚实地创作、叙述而不是借助前人著作里的人物来阐述、喻讽、影射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偶尔为之尚可接受,大篇幅的出现往往适得其反,毕竟绝大部份是普通读者,没有作家那么学识渊博和博览群书,读者与书的距离,某种程度上取决于作者的写作态度、方式及风格,并非说要一味地迎合大众,但雅俗共赏不拗口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才能流传更广。 《项狄传》没有很强的故事和情节,有点意识流的东拉西扯。比如主角恩斯特里的出生就稀稀拉拉叙述到一半了还没接生完,那种感觉就如一个调皮的小孩在路上不好好走路,一会闯东一会闯西,思路蹦跶出去的感觉,不过也蛮有意思的。里面人物的对话也有点塞万提斯的风格,诙谐、有趣。当然还有一个很有趣的是里面的人物名字。脱庇叔叔与特灵这一组cp,也颇有堂吉诃德与桑丘·潘沙的味道。 读到一半的时候,猛然闪现一个惊喜的小发现。发觉莫言的《丰乳肥臀》讲故事的的方式很像《项狄传》,特别是主角视角的叙述,莫言从婴儿的视角开始叙述家族中的历史,而斯特恩更绝,从精子开始。还有接生这个桥段也很相似。这种方式使得主人公既游离其中又置身事外,有一种灵性的跳脱感。 好吧,扯远了。毕竟我的阅读量和理解能力也都很有限。给后面的书友一个建议,先补完拉伯雷的《巨人传》和斯威夫特及塞万提斯的著作后再读此书,也许会轻松许多。 据说这是一部闻名世界的奇书。如果你问我“奇”在哪里?我会告诉你“奇”在——难读!
书读的不少也不多的时候,就越不敢下笔,才会有惴惴不安吧。Mr.Shandy可能与我们所能目及小说创作中形式与语言最不羁的一本了。 正因为最不同,所以出版商用序和译文序所占文本的尽五分之一的篇幅来千方百计挽留读者,把斯特恩的生平和反叛通通托盘而出,又因其所在时代小说形式未形成固定的创作模式,所以好让读者去重新认识文本。 文本本身,作为中国读者真的很难,其一,没有身处那个时代,好多双关语还有讽刺领会不到,其二,又隔着翻译,翻译中又有很多的注解,不仅难,而且又让阅读又多了好多障碍。抛开这些,作者开始了信马由缰的不断漫游,我们才从文本里管中窥豹,Mr.Shandy的生平就围绕着其爸爸,UncleToby,特灵所展开,人物刻画有漫画式的特点,性格不复杂,性格就是在不断的调侃中进一步强化各自鲜明的特征。 最深刻的就是各自的爱情观吧,老Shandy对于爱情的实用,Toby的爱在各种碉堡和地图中产生,特灵则是在两人的触碰中生成,爱情是什么,随他的便。爱来的时候,势不可挡就对啦。 还有就是作者的哲学观啦,看这本书就会恍惚我看的是哲学史,苏格拉底死前的申辩,灵魂与肉体,毕达哥拉斯信徒,理性与感觉啦等等这些信手拈来,不得不惭愧阅读的深度与广度。 斯特恩的小说能留下又是因为什么呢,消解主流的勇气,与独树一帜正当的“出售”自己的智慧,没有妥协没有穷困潦倒,所以书如其人,人生本来就是很苦人尽皆知,何必再来“循规蹈矩”!
斯特恩以狂想颠覆叙事的实验奇书。它无视线性时间与逻辑规则,以离题、插曲与排版游戏挑战小说传统。看似散乱的文字迷宫,实为对理性主义的戏谑解构。这部18世纪的“后现代”文本,用幽默与荒诞探索意识流动的自由,开启了心理叙事的先声,成为文学史上最叛逆的孤本之一。
读完明白此书流传性不是太高的原因,书里不仅有大量的历史人物,地名,事件,哲学家,论点,还有作者自己杜撰出来的,而且最重要的是地域性太强,俚语,双关语,宗教,如果对英国历史和地名不熟悉读下来确实困难。从作者文风上看就是个很复杂的作家,类型化不明显,确实可以说是意识流作品的开端,完全按照自己的想象来写,完全无视时间顺序。还好作者没有再写下去,里面确实有很多拖沓的章节,但整体文风独树一帜,算是小说里的另类吧。全书并没有故事情节,只有父亲、叔叔与特灵贯穿始终,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是看上去喜剧诙谐,可悲剧从开始就已经浮现,悲剧英雄是明知道人生是一场徒劳,就像西西弗斯一样,还依然为自己的人生寻找了属于自己的意义。本书没有悲伤基调,从头到尾进行了坚持不懈地讽刺,另类别致。文学之旅中,本书像脱庇叔叔的堡垒一样不可缺少,太多千篇一律的东西才会让不一样的东西难能可贵。
很难写出什么可供参考的评价,只能说三个字——看不懂。客观和主观上,都很难理解作者写下的文字。意识流的文本就像流水一样,从脑袋里流了过去,只留下了一些残缺的字句和意义,唯一逝去的只有时间。
读罢,毫不犹豫打上五星! 《项狄传》完整的书名是《绅士特里斯厄.项狄的生平与见解》。 与其说小说还不如说这是一部心理学、哲学经典,一部旷世奇书,一座世界文学史上的丰碑。 读过《尤利西斯》、《哈扎尔词典》、《云图》这些公认的难读之书,以为此卷能轻松拿下,事与愿违,读得如水中月镜中花,过于高估自己阅读能力了,诚然书本虐我如斯,却仍欣欣然…真要写点什么却不知何处下手。 喜欢意识流小说,意识流小说盛期是20世纪20-40年代,再早追溯到亨利.詹姆斯,他的小说已有意识流小说的雏形,读了本书始知斯特恩原来才是意识流小说的鼻祖(严格说这部不是意识流小说),现代主义小说的先驱。马尔克斯、品钦作品这些光怪陆离、天马行空的写法都从这儿可以寻到踪迹。菲尔丁《弃儿汤姆琼斯史》如果说达到现实主义的顶峰,则斯特恩扬起现代主义的风帆,航行于先锋实验的大洋之中,超前100多年的写法,为世界文学添上浓重的一笔。 读了之后,于我看来,就作者的文学地位来说,承前于塞万提斯、拉伯雷、斯威夫特这些讽刺作家,启后伍尔夫、乔伊斯那些后来者,具有重大的影响。 小说奇特之处不少,析一二如下: 一、本为自传,小说讲自己的事几乎没有,只是用主人公“我”视角(出“我”之口,仍为父亲之观点)讲述父亲、叔叔、医生、律师等一干疯疯癫癫的人物,让他们在这个搭建好的舞台尽情表演; 二、语调诙谐,善用双关语,喜欢玩弄文字,暗指那些不登大雅之堂的事,阅读途中不时掩口而笑或哈哈大笑,沉浸于作者一本正经的冷笑话、“胡说八道”中; 三、小说结构似大杂烩,各种古今语言杂七杂八;演讲、故事、布道文应有尽有, 各种医学、绘画、军事、音乐五花八门的科普,撒起欢来,一大段拉丁文,一章接着一章的空白页,各种图表琳琅满目;不看不懂看了更不懂; 四、每部小说都有一条主线,《万有引力之虹》也是魔幻、时空交错、蒙太奇手法并举,然主题还是一目了然的。火箭升空之后,终究不能摆脱地球引力!这部呢,看不清,似有多个线头,还交缠一起,剪不断理还乱,比较纠结; 五、跑题,一如既往地跑题,叙述到紧要关头,戛然而止,转换到别的不相干的事,转一圈再跑回来,看得雾水一团; 六、对话充斥整部书,一切纸上谈兵,烟斗、房间都成了演绎军事行动的道具,滑稽搞笑。 还有很多懒得写了,有兴趣书友自己读吧。 这部书流行于作者那个年代,所以现今读者会读当今的流行畅销书,难得会读这些古董般的书籍,这是部具有永恒价值的小说,这点毫无置疑的。如果你喜欢不怕被虐就读吧!我要读三遍!
书名《项狄传》又名《绅士特里斯舛·项狄的生平与见解》。后者形容这本书更贴切。这所以要特意强调一下这个,是因为看到《项狄传》这个名字,我期待的是一本传记小说,但直到我读到文中“我”要出生的时候——母亲在楼上艰难待产,而由于医生忘带助产工具,派人去取,大概也就半个小时的时间,楼下的父亲、叔叔和医生一边等待,一边就各种我不感兴趣的军事、宗教、哲学等问题真的如现实生活般侃侃而谈了半个小时,而作者也“奇迹般”(毕竟他那会没出生呢,)如临现场一样的把这些话如实呈现在了我们面前——洋洋洒洒几十页,也就是这个时候,我终于说服自己不再期待故事了。我以为抱有这样的心态会让接下来的阅读体验变得顺畅且愉快,这本书告诉我,我太天真了。这不是传记,甚至都没太有生平,可以说全是见解啊!包罗万象的见解啊!之所以能读下来,完全依靠个人的意志力。中途数次睡着。而且目前我也只是读完了,读懂的地方不多。 首先要说,我读不懂不意味着书写得不好,只是觉得,如果没有丰富的知识储备的话,作者信手拈来的引经据典,对各类人士的吐槽讽刺,会真的完全不解其意啊。但是又总能感觉到作者是幽默的,因为他甚至会直接吐槽读者,在第四卷末的地方说到,“坚持读到这里的人,一定脑袋疼吧”。拼命点头中。 再者,书中涉及的内容广到无法形容,只有我想不到的,几乎没有我想看的。不知道为什么要对鼻子、胡子此类的东西写出论文一样的东西做研究,不可思议到我一直以为那是我无法参透的象征和隐喻,后来发现真的就在写鼻子、胡子。还有很神奇的地方是,作者对于文字的的观点,觉得文字无法完全传达意图,然后有的部分干脆省略几张内容不写了,有的部分直接上作者手绘图来表达自己的意思。本书中最能引起我兴趣的要属最后的那一小部分,描写脱庇叔叔爱情的部分了,把爱情比喻成战争,攻下一个女人如同攻下一个碉堡般困难且需要谋略,也是很刁钻的见解了。全书的见解都很犀利、刁钻,通过特里斯舛·项狄的脑子看这万千的古怪世界,是一次不容错过但又实在爱不来的特殊体验。书是好书,配上看不懂的我,综合评价:一般。
堪称折磨的读书的体验,上次如此费劲的看书还是在看《城堡》。 这本书品起来像巧克力味的屎与屎味的巧克力混在一起一一不是简单的把屎与巧克力混在一块一一层次很复杂一一顺带一提看完这书后能将一个知识点牢记脑中,就是括折号里句子作插入语;离题,乃至离题之后再离题可以说是贯穿全文,还有空白页,黑页之类的创新形式,元小说的跳出第四面墙,不一而足。 这些形式确实有趣,但看久了就很难抓住他说话的逻辑。离题可以接受,但让人迷途其心可诛。但与之相对应的,若是能顺着他的逻辑,紧跟他的思维,就会产生一种"666这还能圆会去"的惊讶。本想据几个例子说明,但一想到要重读一遍就开始力竭了。 还有书中对塞万提斯与拉伯雷等人的模仿可以说是望其项背,因为这书里讽刺的情节虽多,但翻来覆去不是骂批评家就是骂学究,虽然这可以算是这书的主旨之一但与其他类似作家相比没太大优势。 不过书中不时 出现的感伤倒令人惊喜,快结尾的穆兰的玛丽亚、自己极端的情绪波动以及前面的一些情节都有所体现,从一堆滑稽桥段中脱颖而出,令人眼前一亮,本来还在为为什么一个写讽刺的书的作者竟然是一个感伤主义者感到奇怪呢。
虽然看许多人讲这本书哪样的晦涩难懂,但我觉得其实挺好读下去的。 斯特恩,他就好像在跟你漫无目的聊天一样,好一些有趣的观点一些故事一些情感七零八落地扔给读者。我随时随地可以打开,随时随地可以放下,就像是跟朋友约了散散了约,哪怕是话题戛然而止了,那就再等等吧,指不定下次还有什么新鲜的东西。 难道和朋友聊天的时候会有什么紧凑的逻辑吗,我感觉十分亲切读书时,是的我感觉自己成为了斯特恩的一位好朋友。 斯特恩是一位博学的先生,书里常常充斥着各种用典和报菜名,各种科学的宗教的伦理的争论,可能这有时确实会让人有点烦躁。不过我的方法是,让它流动吧各位,让词句就这样慢慢地从眼前流动过去,你会发现它的乐趣。
一坨shit一样的东西会被奉为经典,难以想象。这个作者应该去查查精神状态,太疯了,他知道自己在写什么鬼东西吗? 这个地球上名不副实的东西太多了,前有纪伯伦的《泪与笑》,后有这本《项狄传》,对于我来说不好好说人话的东西完全都是shit! 遇到这种shit,真的会觉得浪费时间,浪费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