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森·麦卡勒斯
该书是美国著名作家卡森·麦卡勒斯的代表作《婚礼的成员》纯英文版。该书讲述了女主人公的梦想是参加哥哥的婚礼,并与他们远走高飞,但是现实中却无法进行有意义的交流的故事,表达了每个人被孤独深锁在自己的内心的悲叹。
小时候和亲戚去爬峨眉山,天寒地冻,鹅毛大雪,天上地上一片白茫茫,眼前身后一片白茫茫,像在白茫茫里潜泳。人在雪里走动“吱嘎吱嘎”的,一脚浅一脚深,鼻子脸冻得通红,但心里高兴,对于一个在钢铁森林里长起来的小孩,这就是另外一个世界。 上世纪的峨眉山,基建远远不比今天,缆车,巴士,恨不得脚不沾地把你送上山顶。当年的爬山,是真的爬。有些台阶陡的,四脚并用才上得去。 下山也一样,再佐以大雪,便成了另一番景象。 山道分两部分,台阶占八成宽度,走人;内侧还有一道沟,占二成,走水。起个防洪泄水的作用,免得雨水积在台阶上打滑。 大雪天,水沟便不再是水沟了。 台阶表面被踩成硬邦邦的冰面,滑得人怀疑人生。水沟也硬邦邦,却成了一个天然滑梯!这下好,下山的人都不走台阶,全部顺着水沟往下滑,下山的路变成了一个冰冻游乐场! 该我了。 我坐在水沟里准备滑,但我前面的沟有些转弯,我不知道弯过去是什么。未知让我充满了想象力。神秘的山洞?云间的深崖?异国的传送门?少年奇异的梦在此时此刻飞翔了,没有现实的约束,无需考虑后果,就这么飞啊,梦的展开是无边无际的! 我姑爹当领导的,说话向来颐指气使。他在下游等着,看我坐着一直不滑,大吼一声:“滑啊!怎么这么胆小!” 少年从梦里出来了。从幻化的空中坠落,风吹的睁不开眼。孤独感从脊梁骨传遍全身。这世界如此之大,有灵魂的人如此之多,可有一个人知道,那个坐着不滑的少年,不是胆小,而只是在做梦而已呢。 少年的梦,是自由的延伸。 我的孤独,是自由的代价。
How come John Henry die in the end? There’s even not a clue in the whole book.Or maybe I just failed to find it because of the language barrier. And what I want to say about this book and the teenage girl is that we all want to be anybody else but myself and be anywhere in the world but the place where we are. It’s not only a teenage issue but also a common one for those who can’t find the meaning of their existence. Honestly I am experiencing the same feeling.
文字与书籍,可以说是超越了时空的存在,既存在又不存在叠加态。
心理刻画的很细腻,人物和景物描写的也很入微,但故事线不行,婚礼前写得磨磨唧唧,最后草草收尾
不是很喜欢这本书,感觉写得啰嗦,也不够深刻,有一种为赋新辞强言愁的感觉。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十二岁的美国南部少女在青少年时期所面临的孤独,迷茫和渴望被理解和接纳的过程。在书的一开始就交待了Frankie和其它的女孩子不同,她不属于任何团体,没有同龄的小伙伴,在成长过程中缺乏母亲的陪伴和引导,只有一个四十多岁的非裔女仆充当一个成年人理性的声音,但从她的多次婚姻中可以看出她也同样面临着困扰,并且是个胡说八道的典型的。 和所有成长中的孩子一样,Frankie渴望融入于这个社会,以致于想入非非地寄希望于哥哥婚礼后能成为他们两人世界的一份子,并且一起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然而成人世界却有着很多自己的生活准则。 书中另外一个主要的人物是Frankie六岁的小表弟,他代表着Frankie和童年的联系,直到第三章他的离开也预示着Frankie真正地和童年告别进入了成人世界。 本书用了很多隐喻,但有些难以抓住作者隐藏在其中的真正意义,比如Berenice有一个玻璃的蓝眼睛和一个自己的棕色眼睛,隐喻着她内心深处的冲突,一个代表着渴望寻求自身的自由,幸福和爱,而另一个却揭示她不得不用常(别)人的目光和立场来评估和面对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困难… 很好的一篇小说,值得一读。唯一的遗憾是这版本有很多typos。
It's a story about a 12-year-old girl, a typical marginal character in Carson McCullers' style, trying to escape from loneliness. But she found the whole world was a jail with walls you couldn't see. We all want to be free, to liberate ourselves, while we are all caught. Maybe it's a story with a bad end that shows you a picture of a club you could never become a member of, a place you would never escape from and of the death you could never control. The whole thing is an irony of fate and it is inevitable, as she wrote in her goodbye-letter.
这是作者另一本关于孤独的书,这里的主人是一个12岁女孩Frankie,她从小就没有妈妈,父亲一直把她当作小孩,唯一可以沟通的是家里的黑人保姆,还有一个4岁的表弟,亲哥哥去阿拉斯加当兵,写信回来邀请家人去参加他的婚礼。围绕着婚礼前后,Frankie的种种计划想法和行动,理所当然一切都会落空。作者通过大量心理活动及对话描写,来表现人物之间的理解的距离,虽然最后可爱的小表弟的突然死亡有点不可思议,但作者这样的安排是不是要将Frankie的孤独推向极致。
很喜欢这本书平淡的描述,情节上没有太大的起伏,时间跨度也很简单:婚礼前、婚礼上、婚礼后。但是心理描写和景物描写真得太赞了,突出了鲜明的人物性格,Brenice黑人“妈妈”的温暖坚强很复杂也很感人,她的故事也是催泪线了。而主角作为有成长意识的孩童,孤独、成长、幼稚都写得淋漓尽致,只是最后把小天使John Henry写死是为什么呢?强行又伤感一波吗?作者最后真的骗到我的眼泪了[流泪]
人们飘零着的同时被限制着。炎热的,焦虑的,在无尽的孤独中挣扎,幻想婚礼后新生活的开启。她在十二岁长成一个长手长脚的过早抽条的样子,没有朋友,和黑人厨娘、小男孩在厨房里。孤独、暴躁、举止失常,把一切新生押在婚礼后跟着哥嫂环游世界,离开这个乏味的小镇。在婚礼的前一天她走遍这个城市,向每个人宣布她要离开的消息,追逐养猴人,去酒吧,疯狂自由地挥洒。婚礼结束,她当然哪都没去成。厨娘在一次又一次失败的婚姻中重复,小男孩死于脑膜炎。洁丝敏要搬家了,她有了新朋友,终于和人有了连结。麦卡勒斯太擅长描写孤独了,即使青少年最好和同龄人一起玩,那个厨房的傍晚依旧是最打动我的描写:如果声音像花,而话语声能够开放。他们说着自己想要创造的世界,热的、黏的、微微冒汗的皮肤紧贴着,这一刻心之壁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