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姆
《月亮和六便士》是英国小说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的创作的长篇小说,作品以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为素材,描述了一个原本平凡的伦敦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不惑之年,本来事业有成,家庭和睦,子女双全,但是为了追求自己内心的绘画梦想,抛妻弃子,离家跑到巴黎开始画画。最后去到了一座孤岛—塔希提岛,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并创作了许许多多的惊世杰作,完成了自己对“月亮”的追逐。
本来是去年十二月跟着薄荷阅读课程打卡的,然而最近过年也不能出去,就窝在家里提前读完了。 放假前听课时讲到这本书,老师讲到这样一个观点: 【这部作品虽然以高更为原型,但主要反映的,是这一时期毛姆的艺术观。而毛姆的艺术观实质上是其文学观,或者说作为作家的创作体验的一个延伸,其核心就是“本能必胜”。毛姆并不是在对读者说有梦就勇敢去追,不要管世俗价值,不要顾及家人亲友的感受。而是在说,如果有一种情绪,有一种欲望作为本能潜藏在你心中,促使你去做某些事,即使那无法为周围人所认同,或是会伤害到一些人甚至违背理性和道德,但最终你还是会听从本能而行事,因为本能是不可战胜的。 艺术,文学在他看来都是本能的产物,他们不是为了成名、为了赚钱或为了梦想而行动,而是在历经斗争之后,最终在本能的支配下生活和行动,斯特里克兰德就是一个被毛姆理想化了的本能的化身。虽然他似乎取得了成功,但这不代表毛姆支持人为了梦想而抛弃一切其他责任、道德。而是在说,没有办法,这就是灵魂想要我的做的事,我对此无能为力。 而在这一核心后,则是在无神论冲击下的精神危机。“本能必胜”就是毛姆开给自己的一剂药方。】 这个观点我实在太赞同了。只可惜,那么多人的解读都是表层的、罗曼蒂克的、理想化的。 我从小就对“天赋”这个词痴迷,总会下意识觉得“天赋异禀”是比“后天努力“更难得更罕见的存在。这种崇拜与向往也使我对这本书有着别样的感情。 在我看来,这本书并不是告诉人“放弃六便士,努力追求月亮”,而是告诉人“有的人天性就爱六便士,有的人天性就爱月亮,本性而定,难以改变”。因此,这本书并不是浪漫主义的,恰相反,我觉得其传递出了一种残忍的真实。见过真正的天才,才能知道自己的平庸。 所以,我毫不掩饰自己对斯特里克兰德的羡慕。他追逐月亮,是因为艺术选择了他。这选择没有理由,亦无法争夺。
评四星是因为它的艺术价值,鉴于作者的文笔,对人性细致入微的观察, 毫不留情的揭露,辛辣诙谐的嘲讽,极具匠心的布局谋篇。 Yet,it's not my cup of tea. 全书看不到一个可爱,可师,可友的人物,包括拥有上帝视角的叙述者。作者自许的那些对当时社会人性和俗世的深刻认识和规律总结和当今社会及未来走向还是有些距离的。 关于书的主旨。 貌似是一个天才的觉醒,奋发,抗争,自我表达和最终以自己的意义成功并为世人认可的故事。天才的种子被自己因谋生等诸多原因遗忘,被亲人因自身的便利和舒适而忽视,被世人因见识局限和流行风潮所误解,广泛地,长期地,坚持不懈地,理所当然地,误解—低估—鄙视! 过程漫长艰辛曲折令人唏嘘。主人公自杀式的告别过去追求艺术的决绝,坚持和不计一切的付出还是让人钦佩的。可他的所作所为对相关人等的影响程度也可以和 manslaughter(他杀)相提并论的。 那些际遇对天才或许是不公的,公众只会/尤其会在天才被认可之后如此反思。 可天才对周围的人包括亲人爱人又何尝是公平的。 天才,最适合活在书中,挂在墙上,站在纪念碑顶端。世俗的幸福吗?这个,这个,这个么······ 天才的展现与否,时间,地点是天才和上苍的交易,是神性的体现。 天才幸福与否却取决于他/她所拥有的人性。 成才的路漫长,曲折,艰辛无比, 甚至孤独。 Do you mean it? Are you ready?
There are talented human that should not be judged unreligiously. They seem to born with mission they have to fulfill without caring so much of tedious everyday routine. They are the reasons of our prosperous culture and future.
追求艺术的人总是看起来这么“另类”。ta们为了梦想,为了心中的美,可以不顾一切,在所不惜。很少有人能做到,大约是缺少这样的passion。
本以为物非人非,不会像第一次读的时候那样感动的。
自学5个月口语变得很地道,速成的核心就是用! 能让你坚持下去的方法就是适合你的就是好方法,想方设法让自己每天接触英文,因为一旦接触就相当于制造了英语学习环境。 就像我们的母语习得过程,必然包括交流,写作,听写,阅读。 英语学习也是一样,所以我手边一定至少有两本书,一本书的难度是正好在我舒适区边缘,我大学考了专四,不过途中退学,所以没有考专八。 另一本书是挑战区域,就是比我的认知读写能力高1个等级的,需要反复查单词的。不要让你自己一直在舒适区,因为这样会越来越小你的舒适区。 也不要一直在困难区,就是很难看着费劲的文章或者语言环境里。 一定是舒适区边缘、不断摩擦。 听力我在这5个月不断的听英文博客,新闻,脱口秀,电视剧,电影,以及和不同的真人交流。只要他能听懂几个单词我就拼命输出,和他们尽情说。 不管是什么学习方法一定有输入和输出,一定有思考。 所以我一定会写英文笔记,英文日记,经常写英文书评价,不断的创造英文的使用环境和学习。 所谓输出就是使用。 对于90%的普通人来说使用就是不断的阅读,大量的写作,大量重复的和别人说,和自己说,用英文把看到的所有东西过一遍,不会的就搜goole翻译。 会的如果有时间或者好奇,也可以搜近义词,同类词,主题性学习,并且不断的强化这些主题,直到成为你脱口而出的能力。 学习过程必然包含枯燥部分,如果累了就让自己休息,不累的时候就继续。 哄着自己学,学多一点就多进步一点。 只有学习才能获得注定的结果和所有收益都是成正比的。 尤其是学习英语,在过程中试图享受,让自己不要一直看太难的,看自己能看懂但个别部分需要查单词的。 听力的时候不要追求速成,只要现在有能懂的部分就记录下来,强化已经懂得,把他们变成“hello和OK”所有的熟悉的词现在都是你的老朋友你的好朋友,你每次学习和阅读都是带着你的老朋友去打仗,如果遇到熟悉的,恭喜你又碰到老朋友,很高兴再遇到你,让我们一起创造对话或者视频。 如果是生祠。 没关系,就当作要认识新朋友,问他,词性是什么? 怎么使用?在短语中的意思是什么?为什么有这个词? 有和这个词相关故事吗?多问新朋友问题,养成好奇心和探索欲! 一定要想方设法的思考和问自己,上一次自己获得奖励或者成就都是怎么做到的?是不是有大量的重复? 所谓坚持就是时间的投入,所谓重复就是一件事至少做20遍。 这20遍一定是有效的20遍,不是闭着眼睛瞎念,要结合思考,要“刻意”,要走心。只要你想到你努力了就可以认识很多外国的朋友,只要你英语变好了就可以怒怼那些说中国人不好的“愣头青”,那你的动力会不会满满? 搞明白为什么想学英语很重要!我就是知道我一定要把英语变得像是母语习得者!我刻意研究了如何做到。 我发现我真的想有个拿得出手的技能,真的很想装逼,所以我就一直练习,我就想方设法的创造英语学习环境。我就喜欢找好看的小姐姐聊天。 我就想知道真实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因此,我口语一直都在努力一直在练习。 尤其是这5个月的环球旅居生活经验,以及未来一年我还在环球中,我会把英语变成我的“母语水平”,然后再回国教书,或者做任何和英语强相关的工作!
”I recognized its social values, I saw its ordered happiness, but a fever in my blood asked for a wilder course. There seemed to me something alarming in such easy delights. In my heart was a desire to live more dangerous. I was not unprepared for jagged rocks and treacherous shoals if I could only have change — change and the excitement of the unforeseen. “
故事按时间顺序展开,脉络清晰地在英国法国与大溪地三个部分发生。在欧洲发生的故事充满了尖锐的冲突,从开始的抛弃妻子到Blanche自杀的小高潮,处处是对Strickland冷酷无情的指控。但作家(文中的第一人称)与荷兰画家Stroeve却道出了另一种声音,这是一个被primitive force“夺舍”的人,他真诚地不在意自己肉体的舒适与社会的审视,他灵魂因为没有找到想要表达的形式时刻痛苦。 这一切都在大溪地柔和下来。Strickland顺利“入赘”土著姑娘Ata之后,在不被工业社会效率机器推着走的native环境下似乎没有那么格格不入。岛上的外来者本来也都是各式各样,许多人没有在完全统一的生活和思考的模子里被规训。Strickland在静谧绝美的世外海岛上,在质朴原始的natives之中慢慢探索着自己与绘画的关系。 在我的感受里故事在Strickland得了麻风病之后迎来真正的高潮。这种感觉类似听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起一身鸡皮疙瘩,心整个揪起来心里的铉还被人乓乓猛砸,非常震撼。他的世外桃源渐渐破败到野草重生荒凉可怖,他的一个孩子死去了(not that he cares),他被病痛折磨直到面部变形失去视力(这是为什么我想到了贝多芬),但是他没有停下。初到巴黎的时候他就说I’ve got to paint,对他来说画画就像溺水的人的挣扎,他没有选择。直到他死去,小屋变成了奇异诡谲的空间,最后被付之一炬,变成故事的绕梁余音。。。 也许会再拜读一遍。作者并没有用特别晦涩的词汇,但是语言非常精准。对人性的剖析有许多让人回味思考的地方。而对海岛的描写美到简直就是心灵马杀鸡。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非常推荐。 另外和书友们分享/讨论的两个点。我特地去查了一下为什么Ata说的是古英语,thee thou art这些,而不是岛上白人讲的英语。AI说其实不是语言学意义上的古英语,只是她从多年前来岛的老水手、海商或传教士口中学到的老旧不规范的英语。另外想问问大家最喜欢的人物是谁?岛上有好多很可爱的人,我最喜欢的是胖胖荷兰画家Stroeve和友善的Captain Brunot。
没几个很喜欢的人物,非常讨厌男主,但不影响这是一本好书。个人认为标题里的月亮并不是理想或梦想,甚至觉得并不是说在月亮和六便士里做选择,虽然此书有表达两种生活(大多数人会选择的,和大多数人觉得疯子才会选择的)的对比。我觉得六便士太少了,可能是指带上最少的钱追随月亮吧(我觉得更像是被月亮支配)。 个人理解的月亮更像是内心与自己的和解,以及和周围环境的和谐。在我看来男主并不是为了追求梦想而抛妻弃子,这本书也不是在讲什么天才成才之路,而是书中用过好几次比喻所描述的,他是被一种强大的力量推动的,而他在奋力地要和那股力量达成和解,不得不需要通过画作来表达一些东西以减轻精神上的痛苦。以及到了大溪地,他好像回到了故乡一般,读者也可以感受到他与环境的冲突骤然减少了。另外一个例子就是此书最让我觉得舒适的人物,Abraham,前途无量的医生在踏上埃及亚历山大港后感受到强烈的归属感而舍弃了过去的一切扎根于此。 男主并不像是在追求艺术享受艺术,更像是被艺术支配了。除了艺术上的天分(这点也是我的知识盲区),这个人几乎没有什么优点,我对他没有任何的同情。看到三分之一开始怀疑为什么这本书被大家追捧,还好文笔优秀(故事其实也算有趣)继续看下去了。也很欣赏Ata,但为她的爱感到不值,虽然对她来说无所谓。 书中有些人物的想法观念挺不正的,但这并不代表是这本书要传达的信息。也有对女性的偏见,但那些的文字也很有思考的意义,并不是女性才会那样,不论性别的人都可能会那样。书只是呈现了这些观点,呈现了一些不一样的人生。 文字上,时不时的不影响大意的法语有些烦人,每次费力复制到翻译器里看到“哦我的小宝贝”这样的结果还是挺无语的,ふざけんな!可能我并不是作者原本期望的读者群吧。 读完还是觉得心旷神怡的,可能是后面篇幅被作者带去了南太平洋,而且感受到了一些人物与自己的和解。有些羡慕那些天然就有强烈力量的人,知道了一个东西或者发现了一个地方就马上能知道这就是自己在找的东西。在一瞬间我也体会到了那样的幸福感。但也许那些东西对普通人来说并不存在,但也许是因为对我们来说我们的月亮更加容易得到,不需要舍弃那么多。最后,本来想学习一下如何应对男主这样讨厌的人,还是觉得避开走最好了,艺术品我也不稀罕…(如果是钢琴曲可能会改变一下想法)
#写在三月 许我抬头 看妖娆妩媚的晴天 留住幻化浮游的云朵 许我游走 访自然的山川与河流 采撷山花、野果 许我吟唱 哪怕是一首不着调的曲 许我走向你 无须藏起缺点抖擞精神 走在美的光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