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姆
这部小说首先是一部讽刺作品,一部“谤书”,它的嘲弄对象则是以书中的德律菲尔(影射哈代——虽然毛姆曾予以公开否认)和阿罗依·基尔(影射休·沃尔波尔)等为代表的当日英国文坛的种种窳风恶习,仿佛一部英国的《儒林外史》。《笔花钗影录》同时又是一曲赞歌,赞美的对象即德律菲尔的前妻、书中的女主角露西:这个风情万种的地母形象堪称毛姆笔下最迷人的女性角色,这个形象几十年来一直魂牵梦绕在作者的胸臆之中,久思将其写入自己的作品而苦于不得机会,直到《笔花钗影录》开笔,这个渴望已久的机会才终于水到渠成;毛姆本人也毫不隐讳地坦承这是他所创作的最动人的女性形象。
本书采用了双重叙事结构,将讽刺与赞美巧妙地交织在一起,以虚构人物德律菲尔和阿罗依.基尔影射现实作家,对当时英国文坛的种种恶习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德律菲尔被影射为哈代,感受到毛姆对这类作家创作风格和文坛地位的微妙调侃。阿罗依.基尔则影射休.沃尔波尔,他是一个典型的“机会主义者”,在同行作家红得发紫时,他申表仰慕之情真诚得无以复加;而当作家声名大坠时,他又冷眼相加,他爱装气派、显摆名气,却又吝啬至极。小说又塑造了露西这一兼具生命活力与复杂性的女性形象,露西是德律菲尔的前妻,她风情万种,她的容貌虽不够精改,但那双蔚蓝眼晴和最甜美的笑,让她散发出一种独特的魅力,她在生活的起落中始终保持着一派天真,尽情地享受生命,不受外界的眼光和评判所影响。她也是一个充满爱心和同情心的人,她愿把快乐带给别人,她的这种品质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显得尤为珍贵。本书将讽刺与赞美完美融合,既揭示了文坛的虚纳和浮夸,又赞美了人性的美好和纯真,让我们在感受文学魅力的同时,也能对人性和社会有更深刻的思考。
这两年我的口头禅是“这很正常呀”,“人都这样呀”。 这本小说其实很明显能读出毛姆是在影射真实人物,因为这本小说里毛姆的讽刺、喜笑怒骂没有别的小说里那么坦荡,那么“旁观者清”,反而多了几分“当局者迷”,毛姆多多少少带入了主观情绪在影射真实人物,讽刺真实人物。 这两年我对世上一切人和事的评价都是“这很正常”,在我眼里没有值得批判和讽刺的事,每个人都有他在意的人和事,每个人都有自己古怪的地方,每个人都有自己脆弱的地方,干嘛去讽刺呢。这种心态似乎有点缺乏活力。 希望下次重温毛姆的这本小说或者读他的其他小说时,我是一个有信仰有追求有立场有方向、充满活力的人了。
很喜欢毛姆的作品,凡是他的作品都喜欢看。毛姆的《寻欢作乐》看过了,这次看的《笔花钗影录》与《寻欢作乐》是同一部作品,只是名字不同。《寻欢作乐》中“我”的名字叫“阿申登”,这部作品译为“阿显敦”,第一主人公这部作品译为“得律菲尔”,不论如何,内容大体一致。看《寻欢作乐》时,刚开始真没看明白,也可以说看的五迷三道的,后来越看越看出道道了了,真是看明白了,毛姆真不愧是个高手啊。这部作品中书前加入了《译者前言》,书尾加了《附录:毛姆的<笔花钗影录>的佳作胜在何处?——兼及文学欣赏中的风格因素》,对理解毛姆这部作品起了很好的作用。感谢译者的辛勤付出!
非常推荐! 用极简的语言刻画了极丰的人物,用浅白的事件讽刺了晦涩的世态,处处称绝! 不见于诸榜的原因,大约原于故事的疏淡,但在我看来,这正是值得读的理由,作者的功力、风格,全不会被热闹离奇的情节所遮盖,更显熠熠。
点评“一般”有点对不起毛姆,点评“推荐”读本书的感觉实在不舒服,首先书名《笔花钗影》就不如《寻欢作乐》更通俗易懂,书中的句子翻译的也是咬文嚼字。
作家的生涯向来是充满着艰难困苦的。首先他必须准备受穷,准备受人冷遇;接着,在取得了几分成就之后,他又不得不心甘情愿地去接受各种意想不到的局面。他所赖以生存的广大读者也是捉摸不透的。他还不得不受到各种各样人的摆布:来访的记者;要给他拍照的摄影师;火急索稿的编辑;催交所得税的税收员;邀他赴宴的上流人士;请他做演讲的学会秘书,想要嫁给他与想和他离婚的女人;求他签名的青年;求他写戏以便能够上演的演员;向他厚颜提出借款的陌生人;恳请他对她们自己的婚姻问题发表高见的、喋喋不休的太太;征求他对他们的文章的看法的热情青年;以及代理人、出版商、剧院经理、啰嗦鬼、崇拜者、批评家,等等,甚至连他自己的良心也在不停地折磨着他。不过他至少在一点上能得到补偿,这即是,每当他心有所感,不管是烦恼的思索、对亡友的伤痛,还是不得回报的苦恋、受到挫折的自尊心以及对那些恩将仇报的人的一腔怒火,一句话,不管是多么复杂的情感或恼人的思绪,只要他一旦诉诸笔墨,将上述种种敷演成一个故事装点进某篇文章,这时他们的一切苦恼也就都将烟消云散,忘在脑后了。因此作家又是天底下唯一能享受到自由的人。 某个早晨,威廉. 阿显敦像往常一样坐在了自己的书桌面前。这位昔日的英国特工,如今答应为《时尚芭莎》写一篇小说。他已经出版了一本自传体小说和一个英国画家的故事,颇有些人气,奠定了自己二流作家中翘楚的地位。于是各大杂志纷纷前来约稿。不久前,他在《大都会》杂志上连载了一篇充满了东方气息的小说,这得益于他刚刚结束的中国之旅。那篇小说写得很巧妙,把古老的意大利传说,借由几个英国人的形象,在二十世纪初的中国重新演绎了一遍。小说无疑是成功的,这不仅能从编辑部寄来的支票中看出来,而且还能从好莱坞打来的电话中感觉到。但是阿显敦并不满意,因为在写那篇小说的时候,他写作契机是故事情节而不是人物形象。情节和人物形象其实是紧密相关的,作家其实很难凭空想象出一个人物来。但是,阿显敦不得不让人物来适应逐渐发展的情节。在那个故事里,他错失了作家应有回报。在艰苦的创作之后,他没能享受到独一无二的自由。 阿显敦站起身,走到酒柜边,打算给自己倒上一杯白兰地。他发现酒柜里放着一瓶二一年的莱茵白葡萄酒。阿显敦有些诧异,他不明白这种廉价的佐餐酒为何会出现在书房的酒柜中。但是,他忽然想起了圣詹姆斯大街上那家端肃的俱乐部,想到了那个身穿黑色制服,颈上挂着银项链职司标记的胖酒保阿姆斯特朗。以及那段滑稽的对话: “喂,阿姆斯特朗,我们要点莱茵白,要二一年的。” “好的,先生。” “味道保存得如何?还相当好吧?这东西已经不可多得了,你说。” “不可多得了,先生。” “有了困难也不该就罢手吧,阿姆斯特朗?” 阿显敦没顾得上喝完杯子里的白兰地,他回到桌前,在稿纸上匆匆写下了一个名字阿罗依·基尔。顷刻间,这位时刻提醒对方“有了困难也不该罢手”的文坛显耀,慢慢从稿纸上站了起来。 他的神情永远那么真诚。当你和他在某处不期而遇,他总要客气地提议:“下个星期哪天我们一起去吃顿午饭如何?”如果你不识好歹的答应下来时,他会一脸真诚地告诉你,让他回去查一下日程表,然后给你电话。就算是当着一个相识了二十年的老友,明知他的日程表一直都装在背心的左上口袋里,罗依仍旧面不改色。但是到他要约你的时候,罗依丝毫不会介意你的怠慢,坚持不懈地给你打电话,直到你答应赴约为止。在俱乐部里,罗依不会舍得餐前请你喝上一杯鸡尾酒,但是餐后他会建议你来上一杯白兰地。因为那样,他可以不露声色地告诉你,爱德华. 德律菲尔很喜欢这儿的白兰地。如今他接受了德律菲尔遗孀的委托,为这位已故的文坛泰斗写一部传记。罗依希望,作为仅有的在德律菲尔成名之前就和他相熟的人,你能把头脑里关于德律菲尔的情形,还有你对他妻子和他同他妻子的关系等等的回忆,尽可能详细地全写出来,不止伦敦这段,也包括在黑斯太堡那个时期。 这事费不了你多长时间。我的意思是说,你只要写出个大概的东西就行。罗依说,这些只有你才了解,别的人就不清楚了。如果这么一大批材料你自己既不打算使用,又不让别人使用,这岂不是有点像那马厩中的犬了? 儿时一切在阿显敦的脑海里都鲜活起来了。那个蓄着胡须,穿着灯笼裤,沉默寡言的青年作家爱德华·德律菲尔,那个嗓门粗大,招摇过市的煤老板乔治勋爵,那个又高又瘦,有些傻里傻气的副牧师盖洛威,当然还有那个永远笑声不绝,金发红唇的露西.德律菲尔。阿显敦完全明白他要写些什么了。他要写的正是马厩里的那只犬。他要写黑斯太堡虚伪的乡绅们。他们是在尊贵体面的纱幕后面躲藏着的。身穿短衣或把脚放在桌子上的场合你是根本看不到的。你所看到的小姐太太只是午后见客时打扮得体体面面的小姐太太,而且也只有到了那时他们才会露面;这些人实际的日子是过得相当节省的,所以你绝对不能随便留在人家家里用饭,但是一旦请客吃饭,那桌上的饭菜又会丰盛得使你消受不了。他要写在德律菲尔夫妇家里欢快的派对。吃着茶点,德律菲尔用班卓琴伴奏为大家滑稽歌曲,盖洛威和乔治勋爵会兴致勃勃地加入合唱。之后,大家打起了惠斯特牌,这是露西一展身手地舞台。他还要写露西大胆地闯进牧师宅里找玛丽-安叙旧,却在夤夜离开的时候躲进了乔治勋爵的怀里。他要写德律菲尔夫妇的不辞而别给黑斯太堡造成了多大的混乱,他也要写他们是如何在伦敦的文艺界展开新的生活。 提起伦敦的文艺界,怎么能不写写那些活色生香的周末沙龙,那些如今虽然早已记不起名姓,但在当时给人带来文化与生气的妙人儿:寻觅角色的年轻演员,抱怨英国这个民族缺乏音乐素质的中年歌手,一边声明他曲子的妙处只有三角钢琴才能表现出来,一边在立式钢琴前演奏自己作品的音乐家,还有被邀请朗诵新作的诗人,物色代销人员的画师。当然他们决不是主角,主角一定是那个优雅高贵的巴登·特莱福德夫人。她登场时自带的那犹如蜂后交配时展现出的气场,足以让任何原本热闹的场合立刻变得鸦雀无声。而被她频繁光顾的沙龙的主人,比如爱德华·德律菲尔必定会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下,热情地侍奉于夫人的鞍前马后。巴登夫人是文艺界叱诧风云的人物,她成就了约斯波·吉朋斯,她摧毁了约斯波·吉朋斯,她抛弃了约斯波·吉朋斯。她又找到了德律菲尔,她的确成就德律菲尔,她也最终抛弃了德律菲尔。 比起特莱福德夫人,阿显敦更想写德律菲尔夫人,那个浑身散发着银色光辉的露西。阿显敦想写仰慕德律菲尔之名而来,却围绕在露西身边的那个小团体:富有却反派味十足的大少爷关丁,目光如炬、画功却不敢恭维的画家希利尔,还有收入不高、出手却从不含糊的喜剧演员哈利。他们是那么俗不可耐,但露西和他们在一起时却是一如既往的欢乐和真诚。 阿显敦稍稍换了一下坐姿。他点燃一支香烟,深吸了一口,幽幽地吐出一阵烟雾。他知道,回忆马上要进入高潮了。那是露西和阿显敦从坎特伯雷剧场返回的夜晚,在家门口分别时,露西送来的一个吻。还有在草市剧场抢座位时,被人群紧紧地和露西挤在一起时的脸红心跳。以及露西在他的卧室里梳理那一头金发的夜晚。他举起镜子,这样她就能够照见了。她梳头,他一直从镜子里细瞅着她。她取下几个卡子,用嘴含着,又拿起他的梳子,把头发从脖颈往上梳了起来。她卷了卷头发,又轻轻拍了几下,然后别上卡子。当她专心弄头发时,她的目光和他的在镜子里相遇了,接着便是一笑。当最后一枚卡子别好时,她转过身来,面对着他,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悠闲自在地望着他,蓝色的眼睛中依然闪烁着那亲切的微笑。那房间很小,梳妆台紧贴着床边。她抬起手,轻轻抚摸着他的面颊。 后来,德律菲尔写出了《人生之杯》一举成名,露西却和乔治勋爵私奔去了大洋彼岸。特莱福德夫人的年纪已经没办法为德律菲尔提供无微不至的照料,而德律菲尔的声望也不再需要他在她的一个眼色下开心见肠地大谈特谈;或者当她周围尽是名流显贵时,立刻变得才华横溢,震惊四座。于是,德律菲尔在主教的特许下,和曾今照顾过他的护士艾米结了婚,而特莱福德夫人也送去了她最真挚的祝福。她说,一想到她从此将有了两位,而不是一位知心的朋友,她是多么高兴。 烟灰在烟缸里慢慢地堆积,阿显敦脸上流露出了久违的满足。他清楚,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对人类的复杂多端、前后矛盾以及种种不讲情理等等逐渐有了更清醒的认识,我们会感到自己越来越不像上帝,因而像他这样年纪稍大的作家越来越只喜欢写他经验范围之内的东西 。正如他自己所说,当他把这些烦恼的思索、对亡友的伤痛、不得回报的苦恋、受到挫折的自尊心以及对那些恩将仇报的人的一腔怒火装点进一个寻欢作乐的故事里,诉诸笔墨之后,他的内心会得到极大的解脱。在他动笔之始,他已经知道,这将是他自己最喜欢的一部作品。或许正是因为创作这部《笔花钗影录》时带给他的无限的自由和舒畅,阿显敦,这位在他人眼里,早已是一个没有希望的老年人,自己却仍然是满脑子的著书写戏计划,对未来充满着种种美妙的设想;仍然觉着前面的道路犹如刀锋,还有着数不清的活动和乐趣在等待着他。 附记:2018年的时候,我在微信读书里读了本作由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叶尊先生的译本《寻欢作乐》。当时写的书评,业已收获了不少的好评。我知道对于同一个题材反复创作,并不是什么聪明的行为,但是本书内容之丰富,行文之精彩,让我有种尝试着从一个完全不同的角度再写一篇书评的冲动。原本我打算谈谈本书中令人称绝的创作技巧,毛姆说: 处理多年前发生的事情和三十年后发生的事情,而不失去想要抓住读者的注意力所必需的连贯性,这颇费心思。我发现克服这个困难是一项很愉快的工作。我希望读者从过去跨入现在,再从现在返回过去,一点儿都不感到颠簸震动,因而故事的叙述应当像一条法国那种宁静的河流那样平稳地流去。 不过,我发现附录中译者的雄文《毛姆的<笔花钗影录>的佳胜处何在?——兼及文学欣赏中的风格因素》几乎把这方面内容写尽了,所以我不得不另起炉灶,试着说说小说究竟是如何写就的。如果对本书的文学技巧感兴趣的读者,不妨读读附录,相信不会让你失望。另外,原著中充斥了毛姆招牌式的双关语和英式幽默,这些令人忍俊不禁的精华,在翻译的过程中难免损兵折将。所以,想要获得最佳的阅读体验,恐怕还是要读英语的原文。
感觉寻欢作乐的名字更符合本书,笔花钗影太文艺了
本书特点、幽默与讽刺等方面都有很高的成就,堪称样样都精彩,耐得住人反复阅读。
读完这本书花费的时间并不长,但这或许是我读毛姆先生书作以来最认真的做一次书评。读毛姆的书还是一如既往的让人心情愉快,我深深喜爱毛姆。语言的精炼同时又不乏睿智、流畅、亲近读者,这貌似在毛姆的众多作品中共存的,或许换另一种说法,这便是毛姆本身的特点。读完这本书我再次感叹毛姆语言功力的强大。其实这本小说牵涉的时间不短,几乎纵贯半个世纪,从孩童时期到花甲既出,其间所反映的事物也较广泛,延绵好几个时代,亦即维多利亚后期、爱德华与乔治时期,但细观之下,我惊奇地发现,原来书中主要情节所占的时间却又短暂到匆匆不过四天,由此作者笔墨精简能力可见一斑。此外,附录也很精彩。附录里我做的笔记很多,这让我更加的了解毛姆,他的写作风格、写作特点以及其它更多方面。总之,读完此书让我受益匪浅。 感想毛姆!同时也感谢译者这么用心的译了此书。
给三星,译者最后的附录没多大必要。对于讽刺类的作品说不上喜欢,露西让人恨不起来,也喜欢不来。还有作者这货讽刺德律菲尔却泡了人家的老婆,文化不一样确实难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