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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天堂(菲茨杰拉德文集2016) 封面

人间天堂(菲茨杰拉德文集2016)

菲茨杰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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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万字总字数
¥35.99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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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菲茨杰拉德是二十世纪美国最杰出最受欢迎的作家,2016年恰逢作者诞辰120周年,上海译文推出新版文集,比坊间的菲氏作品更全更细致。此书为菲茨杰拉德文集第一卷。《人间天堂》是令菲氏一夜成名的处女作,是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美国校园小说,再现上世纪二十年代“与青春有关的日子”;是作者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一部划时代的作品,首次披露影响作者一生的精神导师和初恋情人。小说的主人公阿莫瑞·布莱恩,外表俊美、家境富裕、娇生惯养。他曾考入普林斯顿大学成为一名大学生,后来又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战争让他看清了这个时代和人性的一些本质。退伍后的布莱恩更加迷茫、颓废。30岁时,他变得愤世嫉俗、厌世,开始“厌恶这个社会制度”,盼望来一场社会革命,把自己推到社会的顶峰。小说以作者自己的求学和海外生活为原型,描述了主人公从预备学校到大学,再经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经历,精彩再现了“迷惘一代”的精神面貌。

读者书评

★★★★★

菲茨杰拉德的第三篇小说,伟大的盖茨比,夜色温柔,人间天堂。 本篇是从出生至大学至一战期间主人公的成长,恋爱,美国梦的幻灭,迷惘及思想的转变醒悟... 摘录: ……哦这片人间天堂!……并没有多少安逸可享。——鲁泼特·布鲁克 所谓经验,那是许许多多的人给他们所犯错误加的美名。——奥斯卡·王尔德 假如你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或者一个杰出的军人,那么,退而求其次成为一个大罪犯。 现在他只认识到自己的微不足道,但是奋斗了就会让他知道自己的无能和不足。 十五岁你放出早晨的光辉,二十岁你开始散发月亮的阴郁光亮,等你到了我这个年龄,你就会像我一样,释放出下午四点钟和煦的金色阳光。 一个没有能耐的人,这样的话是绝对不能说的。 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他们从未学会哭泣和悲哀,他们播下种子,收获痛苦却是你们的子孙后代—— 寂静已经死亡,喧嚣还没有苏醒 要留住男人,女人必须要抓住男人的最大弱点。 牺牲换不来自由。 假若你怀疑魔鬼,那么让你起疑的正是魔鬼。 我第一个要说的问题是通过以家庭为主的社会条件的混和,产生了两类聪明人。一类根据事实情况看待人性,利用人性的胆怯、人性的弱点和优点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与此相对的是另外一类人,他们由于是精神上未婚的人,因此不断寻找控制或对抗人性的新制度。他们的问题要难得多。复杂的不是生活本身,复杂的是引导和控制生活的斗争。这就是他们的斗争。他们是进步的一部分——而精神上已婚的人则不是。 不管人们的智慧和能力有多么不同,他们的肚子从本质上来说都是一样的。 世界上有一些叫作人性的东西,“过去一直有,将来永远还会有,是决不可能改变的东西。” 当代的经验既没有把我腐蚀,也没有让我变得胆小。 最富有的男人想要得到最漂亮的姑娘就可以得到,没有收入的美术家只好在纽扣工厂里出卖自己的才能,我很讨厌这样的一个制度。 “离开炉火,走出小屋” 只有通过想办法超越自私,而不是避免自私,我才能给我的生活带来安宁与和谐。 脆弱的事物往往是美丽的,脆弱的事物决不美好。不管他能取得多大成就,他选择的都是孤独,在他这样的新的孤独情绪里,美必定是相对的,或者,由于它自身就是和谐,结果它只能制造不协调。 坟墓会叫人觉得生的徒劳。不知怎的,活过了他并不觉得绝望。 “我了解我自己,”他大声道,“但是仅此而已。

★★★★☆

《人间天堂》——“迷惘一代”的成长史 菲兹再一次插队了,按理说我应该在完成童伟格和不流之后再进入他,况且《爵士时代的故事》我也只是刚刚开了个头,这又会造成一种不连贯。 我得说,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一度感到懊恼和烦躁。主要的原因是由所选译本带来的。与那本《夜色温柔》一样,这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菲茨杰拉德代表作”系列的一本,但是被誉为译出了最好版本《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姚乃强先生在这里(至少是在我这里)颇为遗憾地“摔了一跤”,这一点在小说的前半部分尤为明显:过于琐碎和生硬的译笔大大减弱了艾莫里少年时代本应缤纷的色彩,尤其是当我们将此与施咸荣先生笔下的考尔菲德小伙儿一比,失望就更甚了。怎么说呢?姚先生的译本在渡过前半段的生硬艰涩之后逐渐地找到了合适的“嵌入点”,无论是文本中大量出现的诗句,还是菲氏特有的优雅曼妙的描述性语言,都被处理得恰到好处,但对部分字符的使用和助词位置的排布出现了问题,这实在不应是人文社这种权威出版机构所犯之错。 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上面这些,其实是因为在摘录了整整一天后笔者难以找到一个更为合适的方法展开评论,现在的我只是感到深深的疲倦。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把要说的几个点简单罗列出来就好了,但问题在于,下次再读这本书又将是何时呢?或许你们已经发现了,我陷入了一种相当明显的本末倒置。忘记是在哪里看到的了,但确有这么一种说法:“当写作成为一种负担,它本身的力量便被削弱了。”是的,我曾经在金海曙文摘那一期的导读里提到写作对于他具有一种自我拯救的作用。在古今中外不可胜数的作家群体中,用写作来自救的不在少数,阿根廷女诗人皮扎尼克、当代诗人海子都是在以一种燃烧自我的方式书写着那些炽热而又极富引力的文字,写作对他们而言就是一种带有灵体转移性质的“涅槃”,如果将两位诗人代表的“文学拯救力量”视为更高意义上的一种体现的话,对于金海曙而言则是最基本的体现(或许我们本来就不应该对之进行分判)。其实不只是作者,任何运用文字进行表达的个体都是如此,文学在很多执笔人那里就是他们奄奄一息时所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在这个意义上,文学具有一种救赎的力量,而促生这种力量的根源则是它给人带来的精神层面的满足感,由它所引发的无疑是一种正反馈。在我这里,书写的本真目的就是为了获得这种朴实无华的正反馈,但可惜的是,这些日子,写作于我,正在逐渐开始转变为了一种难以言说的“痛苦”,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对待它的态度。 很多书写者提到过,每一次下笔都是一次无可把控的游走,在落笔之后,文字便逐渐生成了自己的“运动惯性”,它的游动,作者是无法完全把控的,一个不甚雅致的比喻,就如同遛狗的时候,人们在更多情况下是跟随狗狗们的行为主体。确实,在上一段第一个字落笔之前,我实际上并没能完全生成一个书写的方向,它游到了“文学的拯救力量”,这样一方天地之上,然后开始按次序排列。现在笔者找到了一个勾连起这一切的“点”,即在某种意义上,菲氏的写作也是不断进行的“自我解救”。作为处女作,相比纯熟的《盖茨比》和《夜色温柔》,《人间天堂》无疑更能代表菲兹的“文学初心”,即便如埃德蒙·威尔逊所言,“任何一部小说可能犯的错误,《人间天堂》几乎都犯了。它确实什么过错都有”,这是一部充斥着各种不完满瑕疵的处女作,但唯一不能否认,反而应当高度重视的是,这本书中所蕴含的精神和它所表露出的各种信息,都是未能完全入“场”之前的菲兹为我们呈现出的他最为淳朴的一面。 与《夜色温柔》和《盖茨比》所营造出的洗旧老照片式的感怀、伤婉情调不同,这部作品给人的感受更接近饱受摧折后的沧桑与落寞。请注意,我的意思并不是要否定菲兹书写中一以贯之的一面,相反,这部难以称为纯熟的作品已经显露出来了他对“美国梦幻灭”的关注,可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忽视这种差异,造成这样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盖茨比》无疑是一个十分特殊的文本。 菲兹在《盖茨比》中通过尼克的回忆视角进入了一场繁盛至极点后速朽的爵士时代幻梦,这就意味着我们所看到的盖茨比的故事,是经过了两层过滤后展现出来的:第一层滤镜是时间带来的,这些事情是过去发生的,已经成为了一种记忆,通过艾莫里之口我们不难看出菲兹本人对弗洛伊德及其理论的了熟于心,这就说明,作家本人也知道“由意识构成的记忆本身本就具有非真实性”这样一种观点的存在,因而,记忆复写的结果就是一种“重构”,由于除了尼克这位在场者之外再无他人,我们的所有信息源因此无法被确切地证明,在这个意义上,时间瓦解了记忆的合法性。第二层滤镜是尼克本身所带有的,沈从文研究者刘西越在《沈从文创作中的情绪记忆研究》一文中指出:“过往经历时的情绪与事件并没有在这个当下发生改变,但新情绪的生成,令记忆持有者(沈从文)将过往所谓的痛苦回忆划分成为快乐的事,也即过往的情绪记忆在这里因为距离的缘故,成为了能够被审美,被诗化的对象。”如果将尼克对盖茨比的回忆带入“情绪记忆”理论,那么就能更进一步地消解掉故事的客观性。无疑,盖茨比对于尼克而言具有极为特殊意义,这从他的叙述口吻便可以看出,那是一种带有阳光映照般弧光的语调,从中不难看出他对那场梦始终处于一个难以忘怀的状态。这一事实带来的结果便是盖茨比的形象在耀眼的光晕下更多地趋于“失焦”。由此,《盖茨比》在经过两层滤镜的渲染后,其所本有的怀旧感被更多地加强了。 而《夜色温柔》,它本就是怅惘的,相较于《盖茨比》的繁华凋落,它从一开始便是淡漠的,菲兹在书写中赋予它的感情并没有像他对盖茨比和黛西所做的那样一节节拔高,直到狂欢的顶峰,他们之间的爱恋从一开始就笼罩着“阴霾”,他们分处于天平的两端却未能达到平衡,发生在迪克身上的只会是不断地坠落,是的,在拯救起尼科尔的同时不断地坠落,最终他通过解救自己的病人来将自己变成了一个病人。 《人间天堂》要更接近于《夜色温柔》,故事的视角都被定位为追述,但很明显,前面一部的叙事者更强调自己的”在场“,通过紧贴人物的叙事,他不露声色地给读者营造出一种“现时感”,但他没能完全压抑住自己,那些偶尔出现的解释性、颇具伏笔意味的语句暴露了他,这让我们知道叙事人的全知全能。与《人间天堂》不同,《夜色温柔》的视点明显地被拉远了,菲兹在它那里选用的结构更是强化了这一点,我们很容易认出叙事声音的回忆者身份,他的全知全能带给我们的是一种溯洄时光的感受,而《人间天堂》则较少给我们这种感觉。 如果用两个词来描述这部作品的语言,那就是粗粝和生硬(当然很可能是翻译的问题),但随着故事情节和时间的推进,语言在不断地变得流畅和恢复菲氏所独有的那种雅致,在某种意义上这是恰到好处的安排(如果果真是菲兹的安排的话),它很好地契合了小说“成长”这一主题。《西方成长小说史》的作者孙胜忠指出:“威廉·迈斯特的经历体现了18世纪德国青年的理想与现实不可避免地冲突之后的困顿迷茫,经典的德国成长小说强调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知识认知和人格完善,以个体获得社会化人格为目标。”反观我们的主角艾莫里,他所经过的也是一个相对完整的成长历程,从满怀期待进入大学,希求走向成功,到恋爱失落后自暴自弃,遁入颓唐,步入社会,再到最后的战乱、情场、职场沉浮,以至于成为一个颇具异端性的激进者,可以说,经由这个形象及其经历,菲兹已经初步为我们呈现出了爵士时代的青年由希冀成功到最终梦碎的过程,当艾莫里最后重回那个曾经充溢着他远大抱负的普林斯顿,他感到“幻灭之水在他的灵魂、责任、对生命的爱,以及蠢蠢欲动的旧时的雄心壮志和未实现的梦想上都留下了积垢。” 与我们可爱的考菲尔德小伙儿不同,萦绕在艾莫里身上的是难以言说的迷惘。是的,他们被称为“迷惘的一代”,他对于未来的梦真真切切地碎散在他的面前,他知道这个世界遍布暗影:“上帝死了”,战争带来的只是无尽的创伤,大萧条让他们看清整个资本主义的脆弱,还有那些在极乐中逝去的青年,那些因金钱而离他远去的爱恋者,尽管他最终“向晶莹剔透、光芒四射的天空张开双臂”,他所能呼喊的却只是“我了解我自己”,并且不甘地怒吼“仅此而已”。实际上,这样一种状态自始至终纠缠着他,在中学时代对“滑头士”和“大人物”的辨析中,你会发现他的身份是尴尬的:一方面,他满足自己定下的“滑头士”的所有标准,但另一方面他却又是疏离于这个群体的,即他有着很强的责任感,不愿意完全追名逐利;尽管进入了普林斯顿,但却在大一上半学期一事无成,即便在后来看似能够轻易地登上“权力巅峰”,但却自我毁灭了晋升之途,他带着迷茫走向达西神父,倾听他的谆谆教诲。可以说,艾莫里最终成为了介于这两个由他自己划分的群落之间的一个“游魂”。 在神父给艾莫里的一封信中,他指出:“我暗中坚信‘浪漫主义的黑色深渊’在你脚下裂开。”确实,艾莫里是一个浪漫主义者,他身上具有他的远祖——维特所具有的大部分特性。最鲜明的表现就是那种明显外在的主情主义气质上。蔡震在《论郭沫若早起文艺思想中的“主情主义”》一文中指出,“浪漫主义文艺思潮于十八、十九世纪在欧洲兴起,当时对资产阶级额革命感到失望和不满的知识分子‘把自我发展宣布为伦理学的根本原理’,以‘孤独本能对社会束缚的反抗’,向既成的社会秩序挑战。”维特对于绿蒂的爱恋是造成他悲剧结局的根源,他沉溺其中难以自拔,结果便是他自我的“崩毁”,当然,个中原因不仅仅是为情而死这么简单的,以绿蒂和阿尔贝特为主体的爱情在维特面前铺展开的实际是一张由社会道德、既成秩序乃至资本主义价值观、金钱观所构成的大网,维特就像一个无意中扑至其上的蝴蝶,在被粘住之后只能徒劳地摆动自己的翅膀。 所幸,艾莫里不像维特那般执拗,他对于爱情的态度虽然深挚但却不至于沉陷而自毁(虽然他所做的已经近于自毁了)。伊莎贝拉、克拉拉、罗莎琳德、埃莉诺,四位女子同艾莫里的关系构成了他成长史的雏型(当然我们也可以说地点的变化,即日内瓦湖、圣雷杰斯、普林斯顿、纽约、战线勾勒出了他变动的轨迹)。伊莎贝拉对他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作为他的初恋,他与她一起“登上了虚荣的高点、他青年时期自我主义的顶峰”,但他明确地知道二人之间存在的鸿沟是难以被填埋的,所以很快他就“明白他对伊莎贝拉没有一丝一毫真情实意”,但是这多少有些赌气的意味,他用“不知道为什么”来掩盖自己的虚弱,在抵达顶点之后他选择了任由自我坠落,“他想在本科阶段出人头地的想法也黯然消退”,“本质的艾莫里,闲散的、富有想象力的、叛逆的,差一点被埋在雪下。他适应过,他成功过,但是由于他的想象既没有得到满足,又没有被他自己的成功所理解,于是出于一半的偶然性,一般无精打采,他抛弃了原来的一切,又重新变成:6.本质的艾莫里。”这样的选择是否是值得惋惜的呢?笔者认为,第一次恋情的消散带走了他的逐利心,他回归了本质的自己,但即便如此,我们也无法否认这是一次溃败,幸运的是,他尚且年轻,正如神父所言他还有着“不去管它,迈出下一步”的资本。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时期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好友的亡逝、离散以及父亲的离世,这一切都标志着艾莫里从圣雷杰斯到普林斯顿所一直保有的那种朝气正在逐渐地散去。所以当他遇上克拉拉的时候,他也就很明确地意识到这只是他漫长人生经历中的一次暂留。这一时期,他失去了担任《普林斯顿人报》主席的可能性(跌落“神坛”),经济上受到了限制(父亲投资失败),在思想上则同伯恩·霍利德这样的叛逆激进者愈发相合,“他变得更加愤世嫉俗,对横在他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冷嘲热讽,认为人不可能完美无缺。”在某种意义上,他完成了一次思想的蜕变,对于世俗化的成功,他表示出一种批判,但在克拉拉面前他却显露出自己的弱点。那样一种哑口无言和之前的“自暴自弃”令人不难想到李冯《在天上》里的主人公,他们身上都有着一种不成熟,这表现为故作深沉地将自我摒除在社会之外,并对之仅做出言语上的抨击,这实际上是在为自己的“失败”与“沉沦”寻找一个光鲜亮丽的说辞。这一点被克拉拉看透了,也正是因为克拉拉所具有的机敏智慧,他才会迷上这位金发美人,“她是他认识的唯一的一个姑娘,跟她在一起使她懂得另外一个男人怎么会受到青睐。”在他的记忆中,“那个夜晚似乎是一个满天繁星和充满歌声的夜晚,克拉拉的智慧的灵魂仍然在他们走过的路上熠熠闪光。” 在某种程度上,克拉拉和此后发生的战争抚平了他此前的创伤,它们在他人格的重构这件事上体现出了决定性的力量,在写给德英维利尔斯的信中,他直言:“我坦白承认这场战争没有使我变得正统,作出正确的反应,相反使我成为一个坚定的不可知论者。”并且表露出他自己的脆弱来:“我像魔鬼一样烦躁不安,害怕发胖,害怕恋爱,害怕变得婆婆妈妈。”但问题在于,成熟了的艾莫里没能逃过他自己的希望,他遇上了罗莎琳德。 后来,我们亲切的叙事者这样评论发生在他们之间的爱情,“艾莫里曾深爱过罗莎琳德,因而他决不会爱上另一个活着的人。她夺走了他的脉脉柔情。他对自己具有如此柔情深深感到惊讶。她还带走了他的翩翩风度以及从未给过其他任何人的无私精神。他后来有过几次恋爱,但是都属于另外一类。在后来的谈情说爱时,他也许回到了更为通常的心态。罗莎琳德抽走了远甚于热情赞美的东西。他对罗莎琳德有着一种深深的、永不忘却的爱慕之情。” 对于任何一个曾经陷入深爱的人而言,这都能唤起一份触动,他与罗莎琳德的爱恋实际上也是自我疗愈的一环,只不过这一次是从战争的创伤中走出的。与一切罗曼蒂克式的爱情一样,这是一场自一开始就注定会失败的关系,艾莫里的朋友亚力克在一开始就深信“这桩婚姻会使艾莫里变得很平庸,罗莎琳德变得很可怜,但是他对他们两人都十分同情”,这似乎也是我们的态度。艾莫里在一定程度上重复了维特的行为,但罗莎琳德并没有将自己置于绿蒂的身份之中,相反她成为了此后黛西的雏型——她清醒无比,清醒到能够对这份注定无疾而终的感情进行主动地切割,所以艾莫里,我们可怜的艾莫里再次陷入了痛苦。此时,他已经离开了校园,他也知道了自己的失败是由于他所鄙弃的世俗因素——金钱,但他无法自救,最终的选择是沉湎于酒精。实际上,维特身上的那种执着和痛苦,在艾莫里身上打了折扣,尽管同样无比痛苦,但他却并未产生过多的自毁意识,他在尝试着走出庇佑,独自承受这些苦痛。 相较于盖茨比和迪克而言,艾莫里身上显露出了更强的典型性,菲兹所勾勒出的他的成长史应和了与他同时代的一大批人的心理状态,或许不是所有人都经历过艾莫里的辉煌和丰富的恋情,亦或许不是所有人都亲历过残酷的战场,但丰富的人生经历确实具有相当的广泛性,它们在将艾莫里塑造成独特的“这一个”的同时,也悄然容纳了更为丰盈的可能性。可以说,艾莫里将自己的全心投注在了罗莎琳德身上,他在全书中的两次失态乃至情绪崩溃都源于这次深深伤害了他的感情,菲氏在书写时极尽悲哀之能事,他确实描述出了那样一种沉痛甚至是癫狂的状态,我想这也与他赋予艾莫里以自传性有关。 埃莉诺的出现实际上是一场迷离时分的幻影,与其说艾莫里对埃莉诺产生的是爱恋,不如将之视为是精神的共鸣,是的,尽管他们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柏拉图式爱情,但无论如何,埃莉诺所显示出的魅力更多在于她那种发自灵魂的精神。对于彼此而言,他们实际上互相成为了彼此镜像:“他所憎恨的东西实际上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他自己。他们的姿态像破碎的玻璃一样撒在暗淡的晨光中。星星早已消失,留下的只有叹息般的阵阵微风和间隙的寂静......”这实际上是一段可遇不可求的关系,正因如此艾莫里放心地让它流向远方,因为他和她都知道,在岁月流转了许久之后,他们仍旧拥有彼此。 艾莫里在离开埃莉诺之后走向了他的最后一课,这是一堂由两个部分组构而成的最后的“成人礼”。作出牺牲是一次突发奇想的尝试,神父的葬礼亦是无可预料的,是的,他在失去了一切之后徒劳地陷入了一种孤立,这是由现代社会中的偶然性带来的,它在昭示世界荒诞本质的同时也揭示出所处其中的艾莫里的无力,但难能可贵的是,艾莫里在完成了他的蜕变之后并没有选择维特的道路,他也并没有跟考菲尔德小伙儿一样,陷入某种激烈的反抗,我们的叙事者声称,“从艾莫里作出牺牲的努力中只是产生了他对幻灭的充分领悟,而从神父的葬礼中则诞生了一个浪漫的自我,那个带着他进入迷宫的自我。他找了他现在、过去和将来始终想要的东西——不是得到他原来害怕得到的赞赏,不是得到他曾经是自己相信得到过的爱,而是使自己成为人们所需要的人,不可或缺的人。”这无疑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似乎这是一种建构在废墟上的崭新墙体,它的存在标志着一种出路,尽管是一种反叛的异端性的观念且显得摇摇欲坠,令人感到深深地犹豫不决,但实际上,这个世界就是因为这种异端的不断存在和不断重现才能恒久地运转下去,在这个意义上,艾莫里既是悲剧的主人公,又是即将进入“未来”的一个新的成员。 《人间天堂》这样一个名字对于菲兹所描述的失落世代实在是一种讽刺,就像老生常谈的狄更斯的那句话一样,也像穆时英在《上海的狐步舞》里的论调一样,在这样喧嚣不已的时代里,人们却只能无可挽回地陷入一种迷惘和怀念,他们怀念的是巴别塔被摧毁前的繁荣面貌,怀念的是不谙世事的年华,因为对那个时候的这代人而言,一切确实如同天堂般美妙。 最后想要补充一下形式问题,其实这值得大书特书,但笔者精力有限就简单点到为止。大量的诗文穿插在文本之中无疑提高了可读性,也无疑使文章的语言达到了优雅,这亦是艾莫里浪漫主义者身份的一个证据。富有新意的是数次出现的信件与下半部的戏剧文本,后者对于罗莎琳德与艾莫里爱情的描摹令人轻易想到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或许菲氏就是意在以此作为某种比对,而从客观上看,这样的安置方式也更好地强化了人物的个性;信件的出现与诗歌一样,强化了抒情主体的抒情力度,亦为一些议论的穿插接续提供了很好的落点。从形式上看,《人间天堂》是一个高度开放的文本,由于处女作的特殊性,菲氏在这里最大程度地展现了他所具有的创作才华,在当时的美国文坛,这无疑是极度振奋人心的。

★★★☆☆

看完也gat不到菲茨杰拉德的点,和盖茨比一样,不过后半部分的诗歌很赞,最后的内心独白和这个时代有一点映照,可是应该会有很多人觉得这就是文人的矫情:啥都不想干还一肚子苦水,仿佛整个世界都不理解我。[尴尬]

★★★★★

我不懂为什么这本书评分如此低,书很好,翻译也并没有什么问题 菲茨杰拉德精准的把握住了时代的脉搏,多变的叙述手法、诗化的文字风格、跳脱的情感表达,表现出一个少年天才的独特审美和大手笔

★★★★★

救命!我好喜欢菲茨杰拉德 终于,菲茨杰拉德写出了一些艾默里所说的一些“危险的东西”。尽管译本不那么好,不过我觉得还不错!可以说菲茨杰拉德是我最近最爱的作者了

★★★★★

这是我继看完第一遍之后马上看完的第二遍。第一遍匆匆而过,似乎只感受到一种混乱。第二遍感受到了一些有意思的地方与大家分享一下。 全书可以说是菲茨杰拉德对自己青春年岁的回顾和看法。可以看出有三种口吻在交错着进行,一种似午夜梦呓般的脆弱美丽,一种是饱含讥讽又不失华丽的俏皮话,一种是真情流露的追思。这也分别对应着主角艾默里视角(或是年轻的作者),说漂亮话的的作者视角(或者是未来的艾默里),和追思过去的菲茨杰拉德视角。 我想菲茨杰拉德/躁动少年的青春/美国的那个时代是绝配的。我曾觉得少年艾默里思维跳跃没有主线,后来才想明白青春的特征之一就是懵懂凶猛而又多变。作者和艾默里优渥的家世和教育背景为这种富有生机的变化过程更添几分华丽梦幻。小说的结局突兀地急转直下,这也正是那个20年代的美国带给人的感觉:盛大之时好似永不谢幕,又转瞬即逝的华丽派对,让经历过的人不愿清醒过来。

★★★☆☆

在这混乱的文字里,能让我感受到书是好书,就是看得我乱七八糟,有时更是一头雾水。也是我少有的对翻译老师产生兴趣的一本书,我决定我一要记住他的名字,以后绕道走。

★★★★☆

这本书好多部分我不懂。对于后来结尾那些涛涛大作和他之前的放浪形骸的对比,我接收到的信息是:在那个迷失的时代,自负狂妄和对享乐主义的追逐,主人公已深陷其中并很好的融为一体,这是大部分篇幅占有的,后来的针砭时弊大谈特谈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意思。我很好的知道现实的世界是多么的荒唐,但是我还是身在其中不亦乐乎,这似乎是作者生活的写照,不也像极了我们的今天吗?或者不就是一直以来的人们所抨击却又所攀附的制度和欲望吗?我想,这篇文章,虽然写尽少年事,下笔却是老成风。不过揭开皮毛,也是我该历经的社会。

★★★★☆

不喜欢这种文体,像是拼凑的 不交代开端 不描述 很多段与段之间 就是直接蹦 让读者自己去把握 总体按着时间顺序进行 末后有一些自我的心理独白  最后的总结和思考写的倒是很不错 主要写的大学时期 青年这一段的成长历程

★★★☆☆

速读。为了了解了不起的盖茨比而来。处女作当然不如代表作。但是结尾却出奇一致,菲次杰拉德从未长大。所以才有盖茨比不可腐蚀的青春幻梦。

书籍信息

作者菲茨杰拉德
译者金绍禹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07-01
ISBN9787532771523
分类文学-外国文学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