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
一次偶然的拜访,弗里茨爱上了12岁的少女索菲。她并不美丽,不虔诚,喜欢大笑。仅仅十五分钟,她像一种神秘而超越的力量降临,成为他的智慧,他的精神向导,他的蓝花。因为爱情,一个普通女孩可能成为一个男人心中永恒的星星,开启他浪漫主义的一生。小说以德国诗人诺瓦利斯的早年经历为蓝本,想象了蓝花诗人的传奇一生。与索菲的相遇成为他人生及创作的转折点。在他短暂的生命中,他始终追寻着那朵不朽而瞬逝的蓝花。
蓝花,那一朵蓝花—— 他又说道:“蓝花的意义是什么?” 卡罗利妮看出来了,他不会自己回答这个问题。她说:“这个年轻人必须离开家去寻找蓝花。他只是想看一看蓝花,并不想拥有它。它不可能是诗歌,他已经知道诗歌是什么了。也不是幸福,他不需要陌生人来告诉他幸福是什么。在我看来,他在家里挺幸福。” 让人很舒服的是每章都很短,几乎都是小插曲。每个故事都迷人而巧妙地表现出干练机智和幽默感,描绘了十六世纪九十年代德国的大家庭生活。特别是堆积成山的衣服每年只洗一次,跟我仅有的那两件黑衫一样的命运。啧啧,浪漫主义与日常生活真是息息相关。 菲茨杰拉德非凡的才智渗透在每一页上,既巧妙地糅合在对故事的讲述里,又清晰地融入了对角色所面临的苦难的刻画中。他们都经历了一大抽事儿 —— 爱、愤怒、恐怖、仇恨、背叛,更不用说纯粹的愚蠢和人类本性的笨拙。 对浪漫的德国年轻诗人格奥尔格·菲利普·弗里德里希·冯·哈登贝格男爵(诺瓦利斯)的描法如此简单,完全证明了卡尔维诺所说的文学效果并不总是等同于冗长而详尽的描写,简洁如练照样能深刻触动人心且产生深远影响。 其实书里的每个角色都很有意思,言辞行为都有着原装的有趣。要生要死的金发小家伙奥古斯特·威尔海姆·伯恩哈德(曾经的小克里斯托夫)、被逼管家的坦率急躁的西多妮、个头小得似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哈登贝格男爵夫人奥古斯特、高傲的大十字阁下威廉叔父、又矮又胖的伊拉斯漠、皮肤光滑苍白眉毛黑而醒目的卡罗利妮·尤斯特、别致的准外科医生雅克布·迪特马尔勒、 “忘了我吧你们会更幸福” 的爽朗随和的卡尔、有雷鸣般的声喉和能吓走乌鸦的样子的格吕宁根庄园主约翰·鲁道夫·冯·洛肯提恩上尉先生、那朵蓝花啊热忱的克里斯蒂亚娜·威廉明妮·索菲·冯·库恩、索菲的姐姐善忘的弗里德里克·冯·曼德尔斯洛等等,当然,还有那匹非常有主见的马——高卢。(这一堆的长串名字真的很耗脑……) 虽然拗口,但这本书真的充满了令人拍案叫绝的光。 苏菲之于弗里茨,不像是那发痴的爱情,更像是一种莫名的理想和信仰,即谓诗人所说的“哲学”,是那朵少之又少、难以企及的“蓝花”。一生只追求一朵花,本已是浪漫之事,偏偏一个早夭(15岁),一个英年早逝(28岁),让这个常见的故事更有了朦胧的梦幻色彩。 也许我们的时机都是天定的。还是不要期盼奇迹,有信仰才有奇迹。 她有些焦急地看着弗里茨,又说道:“如果我像以前的人那样,见到过奇迹,也许我相信的东西会多一些。” “奇迹并不能让人有信仰!”弗里茨大声说道,“信仰才是奇迹。 最后引一段纽约时报评论员迈克尔·霍夫曼的点评: It is an interrogation of life, love, purpose, experience and horizons, which has found its perfect vehicle in a few years from the pitifully short life of a German youth about to become a great poet -- one living in a period of intellectual and political upheaval, when even the prevailing medical orthodoxy ''held that to be alive was not a natural state.” 这是对生活、爱情、追求、经历和眼界格局的SM,它在短短几年内从一名即将成为伟大诗人的德国小年轻那短暂可怜的生命中找到了完美的载体。 —— 一个挣扎在文化备受摧残、时政动荡不堪时期的人,甚至当其时流行的医学正统观念也“认为活着不是一种自然状态”。 这是一本很奶思的书,只可惜,非常遗憾和令人失望的是,每章、多的甚至每页都有个“文字工作者”在复制原文写想法。
读得很痛苦,可能因为我对浪漫主义过敏。我难以理解男主在15分钟内对12岁的Sophie一见钟情,可能是因为我传统的价值观,我认为这就是恋童癖,就跟看《洛丽塔》一样,即使文笔很好,但我依然反感其内核;也可能因为我实在无法理解这种惊鸿一瞥的感情,读的时间一直在想,男主到底是爱Sophie这个人本身,还是爱这个意象,把她当成承载自己欲望的容器? 【你很有可能觉得他们的理解力不般配。但是,你尽管放心好了,我们爱年轻的女子,所爱的并不是她的理解力。我们爱她的美丽,爱她的天真无邪,爱她对我们的信任,爱她的气质和优雅,还有别的东西,但是我们并不因为她的理解力而爱她,我肯定哈登贝格也不是。他会幸福的,至少会有数年的幸福,之后他就能享受无与伦比的天伦之乐,而他的诗歌——”】 读到这段,我悟了,说白了就是爱年轻女性有可能提供的情绪价值呗(即使这位年轻女性并不想提供,这些男性依然可以一厢情愿地在她身上寄托这种想象)。在把对方当宠物、当陪衬、当装饰、当道具的情况下,双方理解力、心智是否般配确实不需在意,重要的是自己是否显得像个绝世大情种。这就好像爱蓝花,而不在意蓝花的品种,因为爱的是“追寻蓝花的自己”。归根到底,自恋罢了。 补充: 【1796年7月,24岁的诺瓦利斯沉浸在爱情的幸福与对知识的渴求中。他在一封写给弗里德里希·施勒格尔的信中,表达了因爱情的幸福而对哲学衍生的喜爱之情:“我最喜欢的研究与我的未婚妻是同一个名字。她叫索菲(Sophie,意为“智慧”)——哲学(philosophy,意为“爱智慧”)是我生命的灵魂,是揭开自身奥秘的钥匙。从那次相识以来,我已完全沉浸在这一研究之中。”这一年,索菲年仅14岁。 22岁时,诺瓦利斯与当时年仅12岁的女孩苏菲的相遇,这成了他人生转折点。一年后二人订婚,又过了一年,苏菲病逝,从此成为诺瓦利斯在作品中的牵挂。这段故事被英国当代小说家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捕捉,她以18世纪轻便马车似的速度、节奏、幽默和情趣,将这段历史编织成一部轻松易读、余韵悠悠的生活剧——《蓝花》。】
因播客银杏树下走入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的《蓝花》,恰如她一贯的克制笔触,没有激烈的情感碰撞,只留下诺瓦利斯对少女索菲近乎柏拉图式的精神依恋。初读时,这份爱甚显单薄:对话平淡,交流无波,仿佛诗人只是爱着 “爱情” 本身,将索菲当作精神的寄托。当书中费希特 “绝对自我” 的哲思、施莱格尔 “有机物形态” 的隐喻缓缓铺展,才读懂这份平淡背后的重量。它呼应着 18 世纪末德国浪漫主义的内核 —— 对精神世界的极致追寻,对个体与宇宙联结的渴望。兄弟会的快乐与冯・哈登贝格的沉重形成对照,更暗合着作者对 “欢乐残酷” 的悲悯。菲茨杰拉德以极简文字包裹深刻,让人在看似平淡的叙事中,触摸到浪漫主义的心跳。不必纠结于爱情的 “耀眼”,这份克制的温情与余韵,正是作品最动人回响。
让人痛苦的阅读体验。 索菲只是男主追求他自己的浪漫主义的一个工具,在一个小说中,索菲只是一个符号。男主不选择索菲,也会有其他女孩,索菲本身不重要,拥有一个象征意味的“缪斯”才重要。 索菲虽然看起来是“女主角”,但是她其实完全不是主角,她只是给男主陪衬爱与浪漫与追求的配角而已。她甚至看起来都不像是一个真正的人。作者对索菲内心甚可的描写非常少,这让“索菲是缪斯”只是一个简单地设定。文中甚至出现了“索菲的日记”,那日记看上去完全是个小孩写的流水账,一点“缪斯”感也没有,这让男主爱上她这件事无法令我信服。 那作者难道是在批判这样的男主么?我看也不像。
选择这本书的理由相当简单,我就想看一看作者会把一个成年人爱上一个12岁少女的事情包装成爱情还是其他。 男人或许都喜欢少女,但有没有人想过为什么成年女性爱上12岁男孩这种事情却相对来说比较少发生,这是为什么? 或许他爱上她真的只是简单的爱情,是我自己想得太多所以才会觉得肮脏不堪,这是我的问题。绝不否认这世上确实有纯真的爱情,同样的也不否认有些男人喜欢少女是出于不可言语的可耻目的,一样并存。
被翻开书就要看完的强迫症逼迫着、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与狂躁,读完了。没意思,太没意思了。 首先这是谁写的只有爱情的简介? 她是你的智慧。是个屁,你爱上的是蓝花,不是索菲,你不了解索菲就像不知道蓝花的名字——蓝花的确切品种对你来说不重要,索菲的感受与灵魂对你来说不重要;也许蓝花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学名,你也就理所当然不必在乎索菲本身。“我不想要正确,我想要她写长信。”我不想要理解她,我只需要她陪衬我的生活。 爱没有如弗里茨所说的那样让他变成怪物,他并不真的爱她,也只是觉得变成怪物非常艺术,非常哲学,非常值得吹嘘。“艺术家”们让我感到一种朴实的、无公害的自命不凡——因为所有人都真心相信他的不凡。这样的自命不凡并不令人讨厌,我只是觉得悲伤。索菲为什么在重病中还想要学一些“值得炫耀的东西”、“会吓到她未婚夫的东西”?爱是尊重,是安慰,是共度,是陪伴。在歌颂着自己的爱并以之为豪的弗里茨身上,我没有看见一丝一毫。他的爱是什么?他订了戒指,“一定要在戒指上刻上画像,哪怕人人都不满意那张”,他的爱是对自我的高度坚持与迷恋,这没有什么,但我鄙视将这些美化为对他人的爱情。 歌德说:“我们爱她的美丽,爱她的天真无邪,爱她对我们的信任,爱她的气质和优雅,还有别的东西,但是我们并不因为她的理解力而爱她,我肯定哈登贝格也不是。”谢天谢地这是一位诚实的聪明的大人物,无需谋面就戳穿了弗里茨对索菲“智慧”的称呼。 不过配角都好有人格魅力!喜欢卡罗利尼,但她和伊拉斯谟第一次见面时我才真的爱上她,聪明的博学的真是的尤斯滕,太可爱了。西多妮也聪明的,“我敢说,画家觉得没法画你的索菲,你并不觉得遗憾。”索菲也好可爱,恋童癖不配…
我渴望读到的是一本充满着诗意的书,一本带有梦幻色彩的朦胧的小说,像洛丽塔一样带点疯狂的呓语。但是这本书格外的清醒、讽刺、幽默,虽然是长篇却有点欧亨利的风格,每一章结尾都带点调侃的意味。蓝花作为一个重要意象贯穿始终,是诗人的一场年少的梦,也是作者的一场美好的梦。但是我很失望地看到作者作为一个女性,却并未对诗人的一生做出一些应有的判断。她更像是在用男性的视角来写作,文中也缺少我认定的那些女性的写作特征。但也许这正是作者的长处也说不准呢? 以一次洗衣日的拜访作为开始,一次逃离作为结束。交代这次拜访就用了半本书的时间,同时描述了诗人在遇到自己的蓝花之前的前半生。在耶拿,在诗人与学者之间,在各种光辉璀璨的伟人之间的前半生。 这本书并非我喜欢的文风,但我不喜欢看书半途而废,所以就粗略地翻完了。诗人最终可耻地从他的蓝花少女身边逃离,这倒是构成了上野千鹤子提到的那个“逃往女性”-“逃离女性”的现象。所谓的无法对她撒谎不过是一个拙劣的借口罢了。她死了之后,他结婚了,同时像个卑鄙的小人一样在自己的书中营销自己的痛苦:“我还不如死了的好”。感谢上帝,他也确实很快就死了。我不了解诺里瓦斯,也许我应该读读他的诗,但至少在读完这本小说之后,他在我心中与其说是一位成功的诗人,不如说是一位成功的懦夫。
我敢肯定就是因为试图理解诗人,我才看得晕头转向。就感受性而言,看这本书就像住在河边,听得见文字静静流淌的声音,如果蓝花是在水上,那么注定要逝去,美也是如此,然而并不会因为逝去而消失,而是更美。哲学家兼诗人的他本来是极尽浪漫的一生,却最后挥别了精神,自己选择告别触摸永恒,说宁愿自己是早就死了。这就是肉体的延续吗?他如果死应该是死在选择离开的那个晚上吧,毕竟后面成为作家学者加之谋生另娶已然彻底在浪漫相对的路上加速狂飙。有趣的是有思想的三个弟弟全死了,而能够为了爱去假装爱不存在的人的卡罗利妮最终和爱的人还是选择妥协,又回复到最初理性的样子,这里是讽刺还是在暗示光影本来是互相映射?从诗人讲起,最后却讽刺的也是诗人,幸而蓝花愈发纯粹,我们都有机会去寻找,“开始是发现,结局是寻找”,或许有人像诗人一样曾经发现过后来没结果,他们的蓝花故事提醒我们去发现,但永远有还没发现或者尚未注意的人,所以结局永远是寻找。菲茨杰拉德是不是在告诉读者去寻找自己的蓝花呢?所以真正的奇迹是信仰吗?
读完。直到最后,索菲都是一种理想的化身,弗里茨、伊拉斯谟对索菲的爱是因为在某一个瞬间,索菲的形象跟他们内心的理想重叠——一种divine intervention的时刻,这种时刻是足以成为一个人的精神支柱的,但又太过于精神层面,会让我想起陀思妥耶夫斯基说的“要爱具体的人,不要爱抽象的人”,里面最能让我感觉到爱索菲的还是曼德尔斯洛夫人。一个浪漫主义的故事,但没有很强烈的情绪起伏,整体都很平和而又不寡淡,某些说话的段落会让我想起伍尔夫。
书中每个角色都不疾不徐地走向各自的命运,读来让人有种温柔的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