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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沙龙,押沙龙!(福克纳作品精选集) 封面

押沙龙,押沙龙!(福克纳作品精选集)

[美]威廉·福克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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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万字总字数
¥50定价

有声书与视频解读 YouTube有声书 13 · 视频解读 12

内容简介

《押沙龙,押沙龙!》首次出版于一九三六年,是福克纳最为看重、艺术上最为恢宏的史诗之作。他亲自为这部作品绘制了年表与人物谱系。小说题目取自《圣经》,隐喻父与子的对抗、因爱生恨的诅咒。故事始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陌生人托马斯・萨德本带着一群黑奴来到杰弗生镇,建起一座宏阔的种植园。他曾因前妻有黑人血统而抛弃她与儿子查尔斯,后与现任妻子生下一双儿女,亨利与朱迪思。南北战争期间,朱迪思与同父异母的哥哥查尔斯相恋。亨利为阻止这桩丑事杀死了查尔斯,而后消失。萨德本战后试图重振家业,终告失败,死在邻居的镰刀下。一度辉煌的庄园迅速衰败,只剩下废墟和零碎的传言。小说生动展现了十九世纪下半叶至二十世纪初美国南方人民的遭际与悲欢,隐喻了整个南方社会因历史原罪而无法逃脱的宿命。

读者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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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的执念,却是与之相关的一群人的悲剧根源,所以那个人称之为恶魔。 读此书时,恰遇多年未遇的酷热八月。密密匝匝的文字,阴郁般的窒息,也如骄阳下枝繁叶茂的阴影,阳光虽未曾到达,却是闷热般的窒息。同样的窒息感。 此书篇幅并不算短,那么多的文字,那么多的情绪,却并未给人以任何与温暖、柔情有关的感受。如今看来,当时读此书,算不算是内心的一种“避暑”,将那竟能蛰痛皮肤的阳光隔离在视线之外,却让思绪被此书里散发着死气沉沉的“黑暗”所刺痛。 就那么几个人,或是当事人,或是转述者,一直以稳定的、连续的喋喋不休讲述着,关于那个恶魔的故事。 其实,那个恶魔,萨德本,并不算是命运的幸运儿,他也是从不幸中无所畏惧地逃跑出来,出于对世俗财富、地位的膜拜,他深深明白,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所以他忍辱吞声,孤注一掷,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性命押到了命运的赌桌上,生与死的博弈。无疑,他暂时赢得了那顶加冕王冠。 这样的萨德本不得不算是强者,他拥有了黑奴、土地、一座方圆百里唯一的大庄园。从他所拥有的符合了“人上人”的资本。 但,现实是,当一个人具备了成功所有的外在条件时,他还得有相应的,可被众人视线所接纳的身份去与之匹配。这便相当于,他需要一层可在阳光下暴露的身份去掩盖他那用卑劣人性换取的黑暗财富,于是,他谋划了自己的婚姻,得到了道德层面的身份。 也不知,是不是一个人所谓的强悍,恰恰是自身执念根植的沃土。就此,悲剧也就开始了吧。 此书的故事情节来自于圣经,不过是被萨德本认可的儿子,枪杀了赶来与萨德本女儿结婚的另一个同父异母的儿子,而这被枪杀的儿子之所以决定与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结婚,却是对萨德本始终不认可他的报复。 是的,那顶加冕王冠还是让萨德本付出了代价,他失去了自己那财富可保存的传承者,一切成了终结。 曾有过疑惑,一个人以及其家庭,不过十来个人的悲剧,何以成为南方特定时期的缩影,后来模糊感觉到,也许是这地方的某些人,要么是那有着野蛮式的暴力者,卑劣地掠夺财富,罔顾着人伦和温情,无情地用他人的死亡和血液化为自身的躯体,嘲讽地披上道德的外衣,从而夯实了所谓的文明财富;要么是那无法拥有强悍的人,痛恨着自身的软弱和财富的血腥味,愧疚着自己对希望的绝望,只能用自己或者所爱之人的死亡祭奠那种对命运投降的无力感,从而成为了那朵恶之花的养分。 故事不过如此。而此书真正的魅力在于叙述的方式,让那些人用自己的猜想最大限度地去权衡其中的情节走向。 于是,那些承载着思虑、貌似平稳实则暗藏汹涌的句子,那么地长篇累牍那么地迂回曲折,有种山重水复、柳暗花明的眩晕感。但这眩晕,就好像是不会跳舞的人,被一双有力的胳膊夹带着,竟也能跟上了节奏,跳出了舞蹈的灵动,让人沉醉在那般的窒息里。 如有可能,得购得此纸书,长期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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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沙龙,押沙龙》是一部在我第一次完全没读懂的情况下,依然痴迷不已的小说。 因为《押沙龙,押沙龙》是一切的答案。 它解释了为何乔·克里斯默斯形单影只地亡命天涯;解释了艾迪·本德仑为什么要求和娘家人埋葬在一起;解释了昆丁·康普生为什么要投湖自尽。 当温驯的绵羊开始把人吃掉,这些悲惨的人们,带着他们一贫如洗的家庭离开家乡,去到了新大陆广袤的土地。资本的原始积累可以通过压榨非洲奴隶的劳动力和河口冲积的肥沃的土地。萨德本先生通过20个黑奴和他的霹雳手段在短时间内成为县里的最大的地主。和他相同出身的老琼斯,因为忍受不了萨德本的蔑视,用锋利镰刀砍死了这个像恶魔一样的男人。 但是死亡并不是终结。这个家族悲剧的始作俑者是萨德本吗?还是南方的残暴?又或是追溯到理性光辉的闪耀在欧洲大陆的时刻。只可惜“自由、平等、博爱”不包括任何有色人种和女人。黑人的血,连1/8也不行。 大约4万年前,当东非的智人通过尼罗河谷进入欧洲到达苦寒之地,一个名叫PAX3基因突变,使得扁趴的鼻梁高挺。高耸的鼻梁可延长空气进入肺叶前的路径,提升通过鼻腔空气的温度湿度,从而减少寒冷空气对肺部的直接损伤。就此,存活率的提升导致携带这个基因的智人占据了整个北欧大陆。巧合的是PAX3基因还和另一个突变基因在染色体相连,它的存在减少了黑色素的分泌,导致了生活在北部大陆的智人的皮肤越来越惨白。 但是肤色只是表象。那个发明了颅相学的故乡,可以肆意地编造任何理论来论证他们的高人一等。但是其内核只有残暴。 是残暴和贪婪让萨德本在十四岁受到了庄园主的黑仆的侮辱,让他看清南方的生存法则。也因为残暴和贪婪,让六十岁的萨德本转而压迫同他一样出身阶级的琼斯。最终遭到反噬。但小说的精妙在于,看似亲情淡薄的亲人在萨德本冷酷的统治之下,暗流汹涌。而两个不相干的年轻人。在四十三年后一千英里外的寒冷的冬夜通过几个碎片化的叙述人,想象和拼凑起整个故事。而这个故事的名字叫虚无。 We are the hollow men We are the stuffed men …… Violent souls, but only As the hollow men* 这根本不是一个现代性的问题。只能用疯癫去抵抗。 对我来说整个小说完结于第五章,故事里最疯的那个人物是罗沙。通读小说两遍,我甚至依然搞不清她的憎恨的根源是什么。但是,她是我的偶像。 这憎恨来自清教徒父爱的缺失,姑母的背叛,姐姐的屈辱,和萨德本最纯粹的恶。这憎恨来自女性萌发对自我身份的认同后,感受到不公的世界强制在女人身上的暴虐。 那天晚上罗沙走出了萨德本百里地。之后的四十三年她耕种,偷窃,靠班鲍施舍。但那施舍来自他父亲的遗产。是的,他的清教徒父亲把遗产转给一位男性做执行人。只因为罗沙是女人,所以她一辈子只能仰人鼻息地活。如果不是那个恶魔,也会是一个类似的男人。所以罗沙一辈子穿着丧服,她祭奠的是她还未绽放就已经扼杀的人生。就算这样,她也不曾屈服。她守着这份憎恨向虚空复仇,只为有一天完整地传达这个荒诞的故事。 This is the way the world ends This is the way the world ends This is the way the world ends Not with a bang but a whimper.* * T. S. Eliot “The Hollow Men”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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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说吧,同样的字数或许你五个小时能读完,但是这本书你得多读一半的时间不止也就是十个小时以上。再这么说吧,其他同字数的书你可以一天读完但这本书我读了半个多月很多时候读了几页就简直完全不想读下去了。再这么说吧,如果你读一本难度的书比如审判城堡之类的你估计能读懂得个五六成吧很抱歉你读这本书你一页之中只能读懂个五六成,总有些句子你不知道是谁所说就算知道是谁所说你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指的是谁有什么作用。这么说吧,这是我读过最难看得一本小说,但是也是目前读过最diao的一本小说。至于怎么讲的,大致就是我在看福克纳写的故事故事里昆丁在和施里夫讲故事这个故事是昆丁的父亲告诉昆丁的而这个故事实际上是他的父亲也就是昆丁的爷爷所见证并且曾亲自听故事主人公本人萨德本讲给自己的而他又把他讲给了自己的儿子而儿子又讲给了自己的儿子然后儿子自己又讲给了施里夫福克纳再把它讲给了我我现在又讲给了你。至于讲了什么,大致就是父亲的私生子和儿子女儿发生了乱伦乃至同性乱伦但是儿子虽然认可了乱伦但是不认可血统于是在灾难发生之前杀死了私生子私生子想要复仇或者是被证明不管是什么反正他被杀死了而私生子的儿子和孙子仍然以自己的黑人血统存活下来实现了对父亲终极梦想得破坏和报复。同性乱伦种族复仇,大致如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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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读李文俊先生的序,然后看了年表人物谱系,勉强啃下去,一次头昏脑胀的阅读体验,阅读难度十级。 在作者和评论家眼里《押沙龙,押沙龙!》是福克纳意识流的写作巅峰,本人以为福克纳是“不作死不罢休”,不把读者作死不罢休,因此致敬译者李文俊先生,也替李先生捏了把汗。我想,如果《押沙龙,押沙龙!》作为福克纳的第一本小说出版,会不会有那个慧眼识珠的编辑出现,在编辑们的眼里,会不会也认为这些狗屁不通无休无止的解释叙事复杂多变经常大段大段的连标点都没有一个的东西难道是文学世界的经典著作?!读得太苦,开句玩笑。 萨德本和《喧哗与骚动》里的凯蒂一样,是小说的中心,是讲故事的人的中心,所有故事都围绕他展开,而他本人从未亲临现场。“所有人都在谈论着他们,又是在叙说着自我的倒影。” 阅读能召回已经钝化的感受力,将阅读文本与日常经验勾连,重新获得生命化的解读,读福克纳犹如在时间之雾中穿行。 读福克纳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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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纳明显在这部作品中投入了特殊的感情,使得在约克纳帕塔法世系里显得备受瞩目,圣经的格局、《喧哗》中已领教的昆丁混乱表述和类似罗生门的叙述方式让故事显得繁杂抽象,长达几页的段落比比皆是。萨德本的悲剧是福克纳的一贯风格,他成为了走向那些毁掉南方的家伙们复仇的工具,“他出于骄傲想要个儿子,但儿子太多了,他们把他毁了。”罗莎一直处于错位的迷茫之中,直到逝世也没有得到任何认同。亨利、邦和朱迪斯三人的羁绊是略带俗套的命中注定,只是这个俗套在此处颇具力度,邦与两人的互相吸引很难说没有血缘因素。“你为什么恨南方?我不恨它,我不恨它,我不,我不,我不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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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看完,可能很久都不会碰福克纳了。前五百页还想着剧情简单到三句话就可以说完的程度怎么靠着华丽繁琐的描写撑了这么多字,读到后面深感头脑无力肌体虚弱浑身冒火只想跳起来对着福克纳的照片做拳击动作。各种插入语反复横跳人称反复变化,一个他、她的人称写了几百页不带变得,稍一走神就忘了这个他是谁那个她是谁,福哥你是大哥,你重新定义了文学定义了小说。读康德都没有这么累,虽然康德语言机械毫无感情也是知名的难读,但是至少有一条慎密的逻辑链条一个完整的结构支撑着读者看下去,押沙龙押沙龙却是汪洋肆意不拘一格说不好听的就是瞎几把乱展开,第六章结尾应该是停留在“一块墓石”那里,但是一个横跨五十多页的大括号哗啦哗啦讲个没完,我光是找括号的结尾都找了十分钟,我只想问福哥,插入语原来他喵的还可以这么写的?括号里的内容还可以这么长的? 这并不是给简单的文学amateur看的,但是我依然要给个推荐五颗星。这本书的写作水平高端到什么程度,福哥写的每句话都在疯狂地描写描写华丽地描写,把所有随处可见的简单易懂的世俗化的事实全部赋予陌生化的语言,他写的每个句子都在表明文学是贵族的语言永远不是平民的大众的娱乐,对的没错他成功了,我被他洗脑了,他写得困难读者读得困难而这场耐心的终极比拼终究是我输了,因为他毕竟是写出来了,而我只是读出来还读不通顺的垃圾读者。这本小说的段位已经宣示威廉福克纳是个真正的大作家,他很狡猾也很体贴,认识到我们会惨遭折磨所以特地写了个年谱,尽管那年谱看了对正文的理解也是没有一点帮助的(如果说有,那就是我大概明白了萨德本这一家子是什时候死掉的)所以我要给个推荐外加五颗星,我希望你们来认识文学的真实面貌,认识一下什么才是文笔的极限什么才是真正的作家,然后包含谦卑之心,从这以后再去考虑这小说表现了什么主题什么思想而教材上会怎么评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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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沙龙是大卫王的宠儿兼逆子。他杀了同父异母的兄弟暗嫩,因为胞妹他玛被暗嫩奸污;他图谋篡夺王位,自己却在叛乱中身亡,大卫王依旧为这个儿子悲痛欲绝:“我儿押沙龙,我恨不得替你死。” 按圣经所叙,亨利更像押沙龙,他杀了同父异母的哥哥查尔斯·邦,间接让妹妹朱迪斯守了一辈子寡,最后又促成姐姐克莱蒂纵火焚毁了老宅,让父亲萨德本的王国彻底覆灭。 可萨德本不是大卫王,他所做的一切是为了自己,他偶尔表现的爱只是掩饰。他憧憬财富与地位,想让拥有正统血液的子孙传承下去,这个梦想源自仇恨,是五十年前那个身着破衣、赤裸脚板被撵出庄园的男孩的复仇。 犹如龙齿的五个孩子——查尔斯·邦,克莱蒂,亨利,朱迪思,诱奸而得的女婴,其中只有亨利和朱迪思被萨德本承认。他爱亨利仅因为这是一个有纯粹白人血统的儿子,是自己在萨德本百里地第二次开始的希望,当他知道亨利杀了人,宠儿就变成了弃子。 几十年苦心经营,萨德本的梦终成一场空。他去参加战争以便保住一切可是输掉了战争,他保全了性命可是生命只剩下衰老和苟延残喘,他误以为妻妹爱上了自己可那只是恐惧与嘲笑、惊骇和愤慨,他诱奸扈从的外孙女最后反而搭上自己的性命。身后结局也不如他所愿,萨德本百里地成了废墟,后代只留下一个痴傻的黑人曾孙。 相比之下,亨利和查尔斯·邦的关系反而有宁愿死的是我而不是你的感觉。 亨利从一开始就爱查尔斯,“这正是他愿意当的那个人如果他能成为,能化身为这情人与丈夫的话;也愿意被此人掠夺,选中此人当掠夺者若是他能成为,能化身为那妹妹、情人与新娘的话。” 换言之,如果性别相同,他想成为查尔斯,如果相反,他愿意与之相恋。 他模仿查尔斯的言行举止,醉后说若有兄长希望就是查尔斯的模样;他嫉恨会同心爱的妹妹结婚的人,但如果是查尔斯就可以;他选择站在查尔斯这一边,和父亲断绝关系并放弃自己的继承权。 在战场上亨利拒绝让查尔斯救自己,他觉得只要自己死去,“就不用非得知道不可了”——他心里清楚崇拜与爱的人就是同父异母的哥哥,可比起真相他更怕查尔斯的谎言本身。虽然亨利想以死成全,查尔斯还是救了受伤的他。 经过四年的煎熬,亨利最后准备选择接受,不介意查尔斯和朱迪思结婚——如果那是查尔斯想要的。他以为这就是秘密的全部了,“我妹妹和我所有、所是的一切,都属于你”。 查尔斯·邦是较早知道自己真实身份的人,他接近这个家族的目的并非出自萨德本口中的复仇,相反他爱亨利和朱迪思,“也许从他的宿命论出发他在两个人之中更爱亨利,也许他在妹妹身上只看见一个影子,是个女人外形的载体用以使爱情变得圆满,其实所爱的真正目标是那个小伙子……也许爱的还不仅仅是朱迪思或者是亨利:也许爱的是他们所代表的那种生活,那种存在。”那种存在是查尔斯羡慕的——亨利才是那个哥哥和儿子,父亲的宠儿。 这个倦怠的宿命论者几乎没动过和朱迪思结婚的念头,临死前佩戴的金属盒子(原本是朱迪思送的内有她照片),放的还是他混血情妇和儿子的照片。他甚至爱亨利胜过朱迪思,曾说如果亨利明确反对自己会动摇,“就说,你不要我回到她那里去。没准这样我就不会那样做了。说呀。” 查尔斯把它视作一种逼迫的手段,只想让萨德本主动和自己会面,这意味着生父对自己身份的认可,“他连问都不用问我的;我只需与他身体有了接触便会自动把话说出来的:你只管放心;她永远也不会再见到我了。” 但一切太晚了,父亲和弟弟都让查尔斯失望了。亨利无法接受查尔斯的第二个秘密,他可以默许乱伦但不能容忍异族通婚,萨德本甚至没想过给自己捎一句话。在他们的眼中,生为黑人的罪比乱伦还重。 所以他想了四年他和她,现在他要给自己想想了。查尔斯为自己想的结局就是让亨利杀死自己。他故意激怒亨利,“我是将要和你妹妹睡觉的那个黑鬼。除非你把我拦住”,他执意回萨德本百里地,逼亨利朝自己开枪,甚至那把枪也是他亲手递给亨利的。 克莱蒂和朱迪思试图替亨利赎罪(追溯起来,其实应该算是萨德本的罪孽),两个孤苦的女人一起抚养查尔斯·邦的混血儿子。这个按白人方式养大的男孩仍然缺少身份认同感,长大后像是要报复一般,娶了位纯种的黑人妻子,生了个智力不足的孩子,害得朱迪思也染病离世。好像这个家族有摆脱不掉的诅咒。 最后,克莱蒂误以为有人要来逮捕亨利纵火烧宅,可是她为什么一定要放火呢?只是想满足亨利死在家中的愿望吗?也许她本人也对命运绝望了,要和原本象征希望的腐朽老宅一起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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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以为经过了《尤利西斯》与《追忆》的“洗礼”,其他小说不会对我造成困难了,结果在听押沙龙时,听了两个小时发现越来越不对劲,又返回去一个字一个字的重读,之前读过福克纳的《喧嚣与骚动》,没觉得难读,二十几万字的小说平时周末一天都能结束,最慢也不过一个周末,结果这本书读了半月,反反复复,看来看去,最后里面的人物也没发现有什么错误(建立在那个时代的认知里),但是过程又那么窒息与膈应。。。 其实故事很简单,无非就是一个人对血统的执念摧残了一堆人的生活,这个想法在19世纪并不难理解,就是现在CP家族也没有黑人血统吧,所以放在那个时候是再正常不过的想法了,福克纳的这种写法更多的展现了一个人思想的力量,把每一小步不大的事情逐步推向一个又一个的毁灭......,罗莎最后的原谅并没有拯救与改变结果,所以爱会抵抗一个执念吗?我的生活经验告诉我,真正的执念不可以,什么都抵抗不了,只能眼睁睁的看到它导致的一系列失望与毁灭! 自省,破除执念是我们一生的斗争!今天恰逢高考,现在的人似乎都在按机器培养,一出生就必须要按既定的程序走,血肉、情感逐步退化,还有其他的路可选吗?高考的执念什么时候能破除呢?这个执念消除了还会产生新的执念,反反复复,周而复始...... 这也许就是文学作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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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前后后花了差不多两周的时间终于把这本书读完了。我本以为到我读完的那一刻我应该会恍然大悟,应该会长舒一口气。可是我依然很困惑,读完后心里也没有太多的波澜,可能是因为我最开始就看了故事梗概的原因,对结局早就知晓了,就是需要详细了解这个过程。可是毫无疑问的是,整个阅读过程是相当痛苦且煎熬的,真的常常有种想弃读的冲动,但每当这时又会有一种力量刺激着我继续读下去,终于好不容易地把这块面包啃完了。 老师说《押沙龙,押沙龙!》是福克纳最难读的作品,如果能够把这本书搞懂,那再去读其他小说的时候就会觉得很easy了。确实如此,我真的感觉这是我有史以来读过的最难懂的书了(虽然我读的书少得可怜[苦涩])。福克纳真不愧是20世纪美国文学中大师中的大师,他的每一部作品都像是史诗一般,宛如一张精心编织的大网,包罗万象,错综复杂;又像是一座迷宫,一座城堡,吸引无数学者为之不断探寻。 支离破碎的语言,大段大段的长篇叙述,一会儿一大段地插入语,人称的指代不明,时间的混乱与无序,真相的延宕,古希腊神话,圣经典故的频繁使用,过去与现在的时空交织,叙事视角的频繁转换以及叙述者的不断变化,乏味琐碎的讲述,情节的断裂和无序,各种抽象的借代,含混与模糊,陌生化,意识流的叙事手法……(太多了列举不完了[捂脸])这些就是我阅读时候的强烈感受。很少有读得非常畅快连贯的时候,经常是读了几句话之后又不得不倒回去读好几遍,真的是一点儿不能走神,否则完全不知所云。有时候觉得真是奇怪,明明每个字我都认识,可是读完之后就是不知道到底在说什么[皱眉]关于这本书实在是有太多想吐槽的地方了[捂脸] 这就是大师的作品吧,越是难读越是有一种迷人的魅力,也会更具有挑战性,这会刺激读者想要一探究竟的冲劲。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文字游戏,真正的高境界是一种玩的艺术,一种语言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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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两三个月之前读完了这本书,今天来给福克纳补个迟到的评论。 打开这本书的读者,千万不要被传言中的长句吓坏,福克纳值得期待。 这是一个意识流手法写就的故事,并且不是直接切入事件的核心,而是由边边角角开始向事件核心发展,整个过程像在拼图,放下最后一块拼图板,整个真相完美呈现,不得不开两瓶啤酒庆祝一下,大呼过瘾。 故事是从昆汀开始的,以罗莎小姐的谈话缓缓揭开陈年旧的一角,语言冗长繁复,也许是作者为了呈现思维在遇见遥远往事的昏暗杂乱,毕竟我们谈话时总是含糊不清,如果以前没有接触过此类叙述,这将是新鲜又充满挑战的。 在福克纳的语言中,我们体会到南方的干躁闷热,紫藤花的淡香,雪茄袅袅升起的烟,还有阴暗偶有阳光透进来干得像沙漠不知存在几个年前有扇窗户还被木条钉死的房屋,肉里透出酸腐气终生未嫁任由仇恨填满的罗莎,死在婚礼之时的新郎,平静之后去世的新娘,还有站在血泊中惊恐逃亡的杀人者……这一切都构建出一个真实微妙带着异样扭曲的南方。作父亲的宁愿被抛弃的亲儿子娶同父异母的妹妹也不愿承认他的身份,作弟弟的满心满眼这位异母兄长如果是女人愿意嫁给他如果是男人愿意成为他,甚至为了和他永远在一起愿意永远守住这个秘密让他娶亲妹妹,但却在婚礼前夕杀了他。为什么?只因他有十六分之一的黑人血统。父亲不愿承认黑人血脉为子,兄弟可以忍受乱伦(基督教重罪)却不能容忍黑人血脉。只是一个家族过去的事,只留下几个垂垂老矣的人记得,马上就要进入坟墓成为历史的一部分,福克纳让罗莎小姐,昆汀父亲轻飘飘地揭示了它,掀起一角,拼图时多么迷茫,真相揭晓时就多么震惊。没有刻意煽情,只是真实还原复刻,以平静的口吻,最后是昆汀躺在深夜的寝室声嘶力竭"我不恨它我不恨它我不恨它!"这未尝不是书中那些爱过恨过迷茫失落如今已躺进坟墓随那过去的南方消散的人的心声。时代之下,每个人行色匆匆走过,甘苦咸淡亦尝,最后竟也说不清究竟是什么,有什么,或许百般滋味,开口也不知从何说,只剩矛盾,挣扎,腐朽,暗自滋生的愤恨。 最后同那逝去的终将逝去的时代躺进坟墓。

书籍信息

作者[美]威廉·福克纳
译者李文俊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6-06-01
ISBN9787020199235
分类文学-外国文学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