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东尼·伯吉斯
库布里克经典电影《发条橙》原著小说,入选《时代》周刊“英语小说百强”,未删节版,全新译本。“当你无法选择,你也就不再为人了。”《发条橙》是英国作家安东尼·伯吉斯的代表作,该书以天才的想象力书写自由与强权的碰撞,一出版便震惊了世界,也催生库布里克的同名经典影片。小说对青春迷失的写照,对自由意志的反思,在文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发条橙”也成为一个重要意象,写入流行文化。这次新版的《发条橙》基于英国未删节版翻译而成,全新译本还原酣畅阅读体验。诚意收录:初版《发条橙》打字稿(含作家手迹),英国50周年纪念版独家长文,50余条原创注释,作家回顾小说及电影的珍贵文章《发条橙果酱》。
强制向善,也是一种精神上的暴力操控,人性本就复杂多面,论迹不论心,脑子里想一下恶都不行,那作家怎么进行文学创作,书里清一色好人,还有什么趣味可言。
复杂的不适【2024 66】 无论原著还是电影,都因为令人不适而印象深刻,重口味的作品从小到大接触了几百部,可《发条橙》依然是异类中的异类,它问世多年以后,依然很难找到相同观感的作品。 但它可以联想到一个国内的真实案件,有兴趣的可以自行搜索《消失的夫妻》——它会让所有人提及这五个字下一秒就反胃。整本书都是类似的调子,库布里克是成功的,他使用了海量的隐喻来表现他认知内的心理学和社会学,在他哲学中恶是彻底的,一以贯之的,完全非理性的,原著中的恶更可以不得到终极的惩罚,放下屠刀即可成佛,这很不东方,瞬间的意志选择可以逆转。 平心而论,作为五十年前的电影,它不但形式前卫,连内容都很具前瞻性,有时候我甚至在思考,是不是每个时代每个国家每个社会形态面临的问题,取个最大公约数,归根结底都大同小异。 之所以难以归类,《电锯惊魂》系列是血浆横飞的新奇死法,《死神来了》系列是忘“物”生畏的后怕,《伊甸湖》是天地不应的深度绝望,《发条橙》是复杂的恶心,没有密集的虫子,没有肠穿肚破,它依靠演员的表情和肢体语言,搭配环境的渲染,制造巨大的后劲十足的不适,这当然也是鬼才库布里克的功底。 它的深度在于它给了恶一个牵强的理由,突破机械的社会道德伦理,通过性爱和暴力,不法状态下的音乐,“这个恶并非是天生,也不是社会制约的产物,而是自主选择的心甘情愿”。言外之意,并非基因的主观,也并非环境的客观,而是在善恶之间的选择而已,够轻描淡写吧,更震撼的是书中的中心思想:“宁愿要一个人们心甘情愿作恶的社会,恶行出自他们的自由意志,也不愿意要一个被拧成良善的、无害的社会。”这与我的社会观格格不入,甚至背道而驰。 原著摆在微读现成的,由于电影尺度有点超标,几个常见的app都没有资源,即使能找到也是删减版,特别感兴趣的可以私信我,限三名,就当粉丝福利。
“One must go on living, and it makes one selfish.”“人须得活下去,这就使人变得自私。”——易卜生 一开始觉得阿历克斯真是坏啊,泯灭人性啊,禽兽啊;他的朋友真是混蛋啊,不地道啊,谁知书看了一半,他在监狱里接受了维克力多治疗法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clockwork orange,这对于他单个的个体来说,是不好,没有了自由意志还算是个人吗?可对于那些普罗大众来说却又是件好事,因为像阿历克斯这样的人一旦想要施暴,难以承受的生理反应让他们只好控制自己。 中国的“道”,讲究一个顺其自然,心性随性流动,不受刻意的拘束,对善与恶的追求,在于自身实践后的醒悟,书里牧师对疗法的怀疑也在于——这到底是对还是错?是他的主观还是被动? 阿历克斯受不了最后一根弦的崩断:医生竟然在他恶心反胃时放他最喜欢的交响乐,出狱后听到隔壁房间的交响乐他只好从窗口纵身一跃,试图获得终极的平静。因祸得福,未死的他恢复了最开始的身体与心灵,而他试着恢复最开始的生活之后,他自己主观的发现,那竟然不是自己想要的!他想要的居然是以前觉得最可笑的那种生活:下了班,回家坐在壁炉前看报纸,喝奶茶吃面包,有心爱的人陪着他,或许还有一只猫! 这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简直像一场闹剧,就好像你费了老大的劲儿做一件事,但始终都不成功,最后事情却有意无意地朝着你最开始希翼的那个方向去了,这是不是哭笑不得?你开始做的那些是不是徒劳无功?也许有人会抬杠吧,说做事和长大成人不是一码事。 但你记住,成长的路上每一步你都不会少走。 每个人都是阿历克斯,都是亚历山大,野蛮过,愚蠢过,虚伪过,天真过,怀抱希望过,只希望每一个施暴者和受害者,在经历了这所有的这一切之后,能回归平静。就像书中写的:“大风起于青萍之末”。这没来由的暴力总有一天也会平复,你们会变成一个平和的普通人,在那时,你们可能是某种意义上的发条橙,但好歹你们还拥有自由意志,哪怕你们不能自由的表达它。
这是一本思想极其深刻的书,但本书的描写极其使人不适(冷笑话:我竟然看到当当网上有人问这本书是否适合买给家里孩子看)。而且本人对书中的精神内核极其不赞同。 “发条橙,一个闪亮而吸引人的玩具,由上帝或恶魔,或国家(正在取代前两者)转紧发条。(作者语)”本书所表达、所探讨的,是一个只能被人转紧发条的人,还是不是真正的人?即使罪大恶极的人是不是也不应该被剥夺选择善恶的权利,即使他总是选择作恶多端。还有,政府是否有权代替上帝转动发条? 上述观点中,对于人要自由、要能够自由选择这一朴素的真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也无需过多探讨。但其中的尺度把握则分歧很大。西方主流的观点中个人的精神自由高于一切,本书甚至认为即使选择作恶也比被迫为善要好。这样的观点本人是极其排斥的。 首先,书中认为国家机构不能剥夺上帝赋予人的精神自由。即使法律可以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也不能剥夺恶人的精神自由。但我想说,上帝的事交给上帝,法律的事交给法律。政府作为“暴力机构”,通过法律来维护社会的秩序。西方这套个人极端自由,往往物极必反,把个人的自由建立在社会其他人的“不自由”之上。如果恶人可以保留选择作恶的权利,谁来保障一般民众的安全自由?所以就让上帝保留这些人的恶,法律则剥夺他们作恶的可能性。上帝不愿剥夺的,就是要用法律来剥夺!套一句“二十条”里的话,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回到书里的内容。不少书友看到阿历克斯的“惨状”,忍不住“夺情”、怜悯。但试问,如果阿历克斯作恶的对象就是你,或者你的家人朋友,你还会同情他,让他保留作恶的选择吗?真实的社会新闻里,现在也不乏杀人犯在狱中“表现良好”被提前释放后的第二天就再度杀人的案件。所以,要保留人作恶的选择,really?从另一个角度看,书中的狱中牧师说过几次,他认为不是主动选择的善则不是善。这句话明显是一个巧妙的“话术”。他回避了一个问题,即使如书中描述的厌恶疗法,“政府”有没有真正剥夺阿历克斯选择的权利?或者说从善的权利?没有!即使以书中构建的场景,阿历克斯仍然可以选择善,而且只要他从内心选择了善,不起恶念,他就不会受到任何的精神刺激。但他没有,他自始至终都选择恶。只是最后争议极大的21章,来了个“Deus ex machina -- 机械降神”。上帝一打响指,小阿历克斯就改恶从善了。所以你看,邪恶政府的丑恶手段做不到的,在上帝他老人家面前就是屁大个事儿。你说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本人思考了很久,既然说到这个份上,下面要更为“极端”的驳斥一下西方二元论下的精神自由至高无上。即使在英美西方早年的反乌托邦小说中,《发条橙》及作者伯吉斯也是更为推崇精神自由是绝对第一重要的。相对应的,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则是更为担心和探讨未来政府对人种选择的机械控制(当然也有一部分精神洗脑)。伯吉斯的理念里,精神自由是放置于社会之上。但我本人一来认为物极必反,极度的自由就是不自由;另一方面,我认为脱离于社会之外的所谓个人精神自由是不存在的。 如果有不太认同的书友,先请试一试,如果不用语言,人能不能自由的思考?显然是不可能的,你没法想象不通过语言就能描述的东西。也就是说,语言是人类思考的基础,甚至是全世界整个精神的基础。也就是语言,把人类的动物属性和非动物属性进行了区分。例如饿了要吃东西是人类的动物属性,你不用动脑子到时候肚子也就饿得咕咕叫了。这是大自然通过千万年刻在人的DNA里的动物属性。但人类通过群体社会产生了语言,也就超越了动物。没有群体社会是不会产生语言的,即使今天,如果有一个新生儿被放置在绝对不接触别人的环境里是不会产生语言能力的。而所谓的语言就是一个“社会约定”。例如自由或者英语的free,这几横几竖和f-r-e-e四个字母并没有自由的含义。而是人类通过约定,这几个中文和英文代表了自由的含义。甚至于需要定义具有“自由”含义的这个词,也是社会发展的产物。 再者,一个人从呱呱落地,到学会语言,再到形成一个人完整的世界观(或者中国人喜欢说的三观),时时刻刻不受到社会的影响。你看的书是别人写的,听的音乐是别人谱的,更不要说家里父母教育、学校老师传道。一个人的思想成型过程完全是依赖于社会长期投射在人类大脑中的记忆所形成。所以,没有社会,就不会产生语言,没有语言,人就不会思考,不会思考就不能与动物区分,没有社会投射就不能形成个性化的世界观,也就不存在脱离社会的个人精神至上。 其次,再看所谓的自由本身。反过来想,如果只有一个人,会不会不自由?无论是精神不自由,还是生理不自由?完全不会!因为一个人不存在和别人的边界,没有边界框框就不会不自由,爱想啥想啥,爱干嘛干嘛。所以,有了社会,才会有自由不自由的问题。即使放在真实生活里,放在本书里,探讨的所谓自由不自由问题,都和人的社会地位社会责任强相关。 所以Again,人必然是社会的人,放置于社会之上甚至脱离社会的精神自由是不存在的。 再最后,西方二元论中善恶对立,不是上帝的就是恶魔,不信耶稣的就是异教徒。放在二十一世纪即使其中宗教色彩弱化了,但还是善恶对立。如果不符合西方人所谓“自由”的,就是坏人,就是邪恶的政府(没错,就是在说东方大国)。那么试问,我的精神自由重不重要?我有没有选择我所需要的自由的“自由”?我要生活在一个路不拾遗的国度里,我要生活在一个没有战火的世界上,我要我的家人幸福安康,我要我的祖国富足强大!所以只要我可以,我就要剥夺人作恶的权利!
哥们儿啊,这本小说真的是太吸引人了。刚开始读第一页,我就彻底被抓住了,一直看下去,跟他妈上瘾了一样。 其实这本书早就在我的书单上了。当时我一直觉得电影里主角的造型很他妈吓人,甚至有点恶心,尤其是阿历克斯眼睛下面那根睫毛,所以一直没有看它的念头。直到后来我去看了电影解说——我就是他妈看解说的,那又怎么样?——结果一下子就被这个故事吸住了。 它和《1984》一直给我一种很微妙的相似感。《1984》本来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看到后记的时候发现作者也确实读过这本书,而且挺喜欢的,这一点倒是很符合我的预期。 它探讨的问题其实很简单,但又一直没有答案,就是善恶和自由意志的抉择。我们的超级坏种、psychopath 主角阿历克斯,被政府用强硬的手段改造之后,变成了一个和以前截然不同的人,一个一接触暴力和色情就会生理性恶心的人。 首先,这样的改造方式到底可不可取?其次,一个人在失去了选择善良和邪恶的自由之后,得到的这种所谓的善良,还是真正的善良吗? 政府对此的态度就是漠不关心。他们觉得,只要手段有效,只要犯罪率能够降低,那就够了,他们并没有心思去讨论这种更深层的道德问题。 但实际上,我作为读者,好像又有一点站在政府这边。对于这种罪犯,就在监狱里关一辈子,再加上牧师的教导,对我来说几乎毫无意义,也没办法真正改造他们。而另一种近乎变态的洗脑式改造,虽然听起来很可怕,但它确实有效。在没有足够预算一直把他们关下去的时候,这种方法似乎又真的成了最有效、甚至唯一的方法。 不得不说,电影给人的代入感还是很强的,这也是小说很难做到的一个点。电影里角色真的可以直接对着镜头说话,而观众就是第一视角,像是直接被塞进了主角的身体里面,看着他看到的一切,代入感一下子就强了很多。 不过小说也有自己的优势。整本书都是主角第一人称絮絮叨叨地讲故事,有一点像《麦田里的守望者》,当然,那个主角可善良多了。 反正对于我个人来说,我突然发现自己好像什么样的主角都能代入。这本书确实给了我几个小时非常新奇的阅读体验。
第一次看电影《发条橙》是在高中,那时还有快播,各种禁片都能看,包括《发条橙》这类非传统意义的禁片。十多年过去了,我还记得那天看这部电影的感觉:毫不节制的暴力,触目惊心的惨状,几乎疯狂的哀嚎……出于本能保护不到十分钟我就关掉了。内心骂着“这什么恶心玩意…” 机缘巧合,我又遇到《发条橙》,这次是书籍《发条橙》,这次是十多年后的我。十多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我的脾气,我的思维,还有我对黑暗事物的中立态度。我马上阅读起书籍《发条橙》,把对电影《发条橙》的成见抛到脑后。 书籍和电影高度统一的就是对主人公阿力克斯的刻画,抢劫,强奸,故意伤害,是个十足的犯罪分子。简单说就是这个阿力克斯放在现实生活中肯定天天挨揍。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未成年犯罪分子阿力克斯有一天被抓住了,被判入狱,服刑十四年。 看到这里,我还是不知道什么叫“发条橙”,我相信大多数读者也是一样的感受。但要更耐着性子读下去。 阿力克斯服刑两年后(还有十二年刑期)时,当局将阿力克斯定为试验对象,去验证新的疗法能不能根除犯罪,让人彻底向善。 这种方法跟训练动物的条件反射原理是一致的。实验期为两周,在这两周里,医生每天将阿力克斯固定在活动床上,给阿力克斯注射某种针剂,强迫让阿力克斯看各种暴力、邪恶的视频,甚至在眼皮上粘了胶布致使其无法合眼。可能是针剂或者是视频,阿力克斯感到剧烈地恶心,浑身无力。这样操作两周后,阿力克斯被释放。然而这种释放仅仅是身体自由层面的释放,因为阿力克斯在此之后只要一有暴力或邪恶的念头就马上剧烈恶心、乏力然后瘫倒在地。这个实验在外人看来无疑是非常成功的,就连阿力克斯这样的恶棍都被“治愈”了。甚至在他人的引诱犯罪下,阿力克斯都能“忍住不犯罪”。 全书到这里,才将“发条橙”的精髓点出来!读到这,我才认识到这本书为啥被人批判! 作者扔出了一个难以选择的命题——就是“自由”和“秩序”,孰轻孰重。 犯罪行为让世人厌恶唾弃,但犯罪行为本质是也是自然人自主选择的行为。一个人可以选择行善,那一个人也有权利行恶,只是一个人行恶之后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是为了保护社会秩序。为了保护社会秩序,立法机关制定刑法用以规范公民的行为,以保护更多人的合法权益。 但为了保护社会秩序,把犯罪人的行为自由也给抹杀,将其“驯化”为只能行善、不能行恶的“好公民”,这只能说明这个犯罪人是“被迫”行善的,并不是发自内心地变好,这大大地侵犯了人的自由选择权。 这就是“发条橙”想说的,一个犯罪人犯罪后,一生只能被迫行善,就像一只上了发条的橙子,没血没肉,无法自己选择自己的行为。这种竭泽而渔、饮鸩止渴的作法怕是不能得到推崇的。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长此以往,社会当然会越来越“干净”,但社会也只会死气沉沉。作者是想通过本书批评当时当权者一些形式主义的作法,指责当权者糊弄民众、敷衍塞责的行为。这本书看似“狂野”,实则和《美丽新世界》、《1984》有异曲同工之妙,都表达了作者内心的“反乌托邦”理念。社会不能根除犯罪,也没有必要根除犯罪,我们需要做的是普法先行,惩罚犯罪,教育改造。以泯灭人性的方式是根除犯罪总是不合理的。
翻译的特别恶心,不要看这版翻译。我不知道作者是怎么翻译的,不信不达不雅的同时,我看了30页就感觉呕吐一直往脖子上面顶,尤其是涉及人物说话的部分感觉更是像吃了一个苍蝇一样,你见过人说话不?你这好歹是翻译,你中文你敢这么写个小说吗?本土化是你这样本土化的吗?而且这算什么本土化,什么中国人这么说话。你写的这个东西,文言文不文言文中文不中文,看的我如鲠在喉,我都有时候读完我脑子得自己反应一会。你翻译小说给我翻译好了啊,翻译这种东西就是纯浪费纸张来的,我觉得你水平也不过关。写的特别的恶心,我读了这么多书我没有看过这么恶心的翻译。你是不是参加过丝之歌的翻译?我怎么感觉看到了一位故人?没看过的千万不要看,我还是买了实体书。实体书卖的也不便宜,翻译你这个自我意识太过剩了,你怎么这么自私!你写的东西你自己不会很满意吧?写完之后原作者知道啥内容不?原作者知道自己的小说被翻译成这个样子了不?你不会把自己这个翻译工作看成中国的小莎士比亚了吧?我都不敢细想你在写这本翻译的时候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去一字一段的翻译描摹,可能你连原文的本意都没翻译出来,直接按照自己的过剩的自我意识往里面开始填了。我想到这个我就更恶心,更想吐了,我如果能找到你,我一定先把你骂一顿。你自己写本小说呗,你干翻译干嘛?干翻译的你写的这个内容,我觉得已经不是显着你了,已经是委屈你了。你以后再干翻译,你别翻英语,别翻西班牙语,别翻法语,这三大语言你一个都别碰,你直接去给我翻译中文小说去。以后你的对口专业就是中文对古文言文的对口翻译了!恭喜你,你获得了新的职业,你在外语翻译可能一文不值但你的本土翻译一定大放光彩,虽然已经没有受众了,就像你写的这一坨一样。 思及此你是不是在出版社有亲戚,还是出版社的人都眼瞎了,有没有人审你的初稿?我不相信一个无亲无故跟你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能一字一句看完你的初稿之后再一张一张的去审你写的翻译后还能让你过。你成功出版这个,你给的钱都不是贿赂了,是精神损失费。除非你在的那个翻译社没有一个人有文化素养,一看这个连自己都读不大顺畅的文字就觉得我去这简直太牛了,一看就很专业,把原文里那一个迷幻的,不真实的飘飘人的感觉全部翻译出来了,翻译的狗屁不是可不是魔幻吗? 我说不出更多话了,这真的是一版特别恶心的翻译。而且当初我买这本书他给我打的标签是时隔多年,终于看到了原汁原味的发条橙,原汁原味在哪里?写的太烂了原文都没表述清楚所以成功糊弄过了审核部门是吗?那确实很幸运,很原味了,我都看不出来原版在哪里!以上内容字字泣血,一定不要看这本书,看了之后倒霉三年以后读书路上的一切阅读障碍估计都和此书有关,青少年看完这本翻译之后,接下来读任何书都有一定的阅读障碍和入门门槛,因为如果能接受这个书写成这个样子的文风的同时,还能把这本书看完,大脑估计已经被洗脑破坏的差不多了,以后看别的正常的书应该会有些隔阂。 总之我只能说恶心,恶心,还是恶心!能把人看出心里不适,看的尴尬,看的想吐,看着头晕,看出心理阴影,看出阅读障碍,看出对读书没有兴趣,看的不舒服的恶心!
The first time that I watched A Clockwork Orange as an adult old enough to understand it, I really loved it. Then I read the book, and I loved the movie a little bit less. Although it’s a "comedy", it's not funny. The politicians and cops in A Clockwork Orange don't care about finding real solutions that make society better. They care only about applying sick solutions that look good. It’s really interesting that I can definitely recommend.
我去年是看过这部电影,今年闲的无聊去看了一下原著,我感觉电影还是过于保守了,很多人都会觉得这本书写的有点恶心,我个人觉得还好,其实他本质上讲的是有关自由意志的,我承认,看阿历克斯施暴时我生理性反胃。但真正让我坐立不安的,是后半段——当他被锁在椅子上、眼球被撑开、被迫一遍遍观看暴力影像直到呕吐时,我发现自己在暗暗希望他撑不住。那一刻我意识到:我和体制一样,都渴望消灭自己看不懂的东西。 库布里克真正冒犯我的,不是那些血淋淋的画面,而是他逼我承认——我厌恶阿历克斯的自由,恰恰因为那是真正的自由。 他的恶是自发的、主动的、属于自己的;而体制塞给他的“善”,是被动的、条件反射的、属于机器的。如果前者让我恶心,那后者应该让我恐惧——因为我在目睹一个人被从内部掏空,然后塞进一套社会认可的“正确程序”。 所以《发条橙》不是在问“人应不应该作恶”,它在问一个更阴险的问题:如果“善良”意味着失去选择的权利,你还想要它吗? 电影结束,阿历克斯高喊“我痊愈了”,嘴角挂着驯服后的傻笑。那一刻我宁愿他回到开场——至少那时的他,是活的。
很久以前看过《发条橙》电影🎬,第一次观看确确实实被其剧情震撼了,观影过程中内心极其压抑!本片当年被定位成X级影片,也是被奥斯卡提名获奖为数不多的X级影片之一!今日读完原著,作者安东尼•伯吉斯在解释他的观点时曾说:“彻底的善与彻底的恶一样没有人性,重要的是道德选择权。”而从事着魔鬼般罪恶勾当的亚历克斯就在这彻底的善与彻底的恶中生存,他的外表是有机物,似乎具有爱的色彩和汁液,实际上仅仅是发条玩具。而可怕的上帝或是魔鬼,以及日益完善的,发挥着比他们更大作用的国家机器从未停止它们操纵一切的手,它们在黑暗中不动声色地为发条玩具们拧紧发条,不动声色地看着这些玩具们走上自我毁灭之路…… 而大神导演 库布里克 将电影有意隐去时代特征的关于未来社会思考的电影中提出了一个疑问:人在未来的社会体制中,在科技高度发展的过程中,能否依旧按照自己的意志选择自己的行为?抑或是作为一个“发条橙”任人支配而没有自己的主张?或者说人在社会体制中如何保持自己的自由意志?——库布里克的这个疑问似乎永无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