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廉·福克纳
《喧嚣与骚动》是美国诺贝尔文学奖得主、20世纪文学大师威廉·福克纳最优秀的代表作,1929年出版发行。这部小说描写的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20年代美国南方杰弗逊镇的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没落以及各个家庭成员的遭遇与精神状态。全书共分四个部分,每部分有一个人物来叙述故事。
福克纳这本《喧哗与骚动》耗时23个小时读完。整本书是以美国南部没落贵族康普生一家的兴衰为背景的,康普生家成员:夫妻二人,四个孩子,六个黑人。全书共分四大块,笫一块以由康普生的最小痴呆儿子的视角叙述,由于是以意识流的形式写,所以读起来相当困难!有时都不知讲些什么!时间由过去的几个片断反复穿插,暗中以班吉的几个黑人仆人来让人区分时间的先后,10岁前是由威尔许带他,10岁后由T、P、带他,现在33岁时由勒斯特带他。另外分几个场景的反复切换:1,贯穿全文的童年,2,奶奶的去世,3,父亲康普生的去世,4,姐姐凯蒂的出嫁,5,哥哥昆丁的去世。时间和场景的经常切换使得有些书友在读书过程中直接留言"救命"!哈哈哈! 笫二部分是以大儿子昆丁的视角描述,由于妹妹凯蒂与男友鬼混怀孕二个⺝不得不嫁人,而又被丈夫发现而遭抛弃后生下了一小儿女后也名叫昆丁,使得昆丁为损失家族的荣耀而耿耿于怀的各种错乱思想,最后走向自杀身亡。这一段对昆丁的思想描述好多整段整段没有标点符号,给阅读带来一定难度!读前面这两章使人压抑得喘不过气来!仿佛自己也变得不正常了!但是那文字却象有一种魔力死死的扣住了我的心,使得一个字也舍不得放过,有时还反复阅读!通篇主要以人物对话为主,有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两种形式!若不是译者的提醒,书中的他她都不知是谁了!感谢译者! 读完一二两节,面对康普生三儿子杰生的视角的描述,本以为杰生既不痴呆也不走向死亡,那么他的视角会让我透一下气,哪知杰生的冷漠,自私,恶毒,残忍,贪财如命,毫无人性更是让人气愤!他待人无所不用其极来讽刺,讽笑,惩罚和报复别人!读这一段再一次让读者感受到了突破人性底线的疼痛! 最后一节以第三人称全知的角度再把整个事件进行描述,这一段着重描述了判逆的凯蒂之女小昆丁与老杰生相斗的前前后后,最后以小昆丁把杰生的7000多元钱偷走,杰生到警局告她由于证据不足而警察拒绝插入而结尾,当我急急的相知道杰生最后怎么抓住昆丁,怎么处置昆丁而读到最后却什么也没交待而收笔时,感到意犹未尽!这或许是福克纳的绝招吧!哈哈哈,此书读完我还真的深深吸了一口气,书中最奇葩的一个人物是康普生太太!哦,那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呢?哈哈哈,我也学学福克纳,不说了!想知道?读书去亲自体会![偷笑][偷笑][偷笑][得意][得意][得意]
先为大家梳理一下人物关系: 康普生一家 父亲:杰森康普生 母亲:康普生太太 康普生太太的弟弟、孩子们的舅舅毛莱 长子昆丁、 长女凯蒂、 次子杰森、 小儿子班吉(白痴) 凯蒂的女儿小昆丁 黑人女仆迪尔西一家 父亲罗斯库司、 母亲迪尔西、 长子威尔许、 小儿子T.P、 女儿弗洛尼、 外孙勒斯特。 本书第一章以班吉的视角来写。傻子的视角是很混乱没有逻辑性的,跳跃性很大。比较难读。首先,作者用不同的字体变化切换成不同的时间线来给我们理清思路。其次,班吉由不同的人照顾也代表不同的时间线。班吉和勒斯特在一起就是当时时间线;班吉和威尔许在一起就是1900年圣诞节前两天的那条线;班吉和T.P在一起就是1912年父亲已经去世,凯蒂生下孩子的时间线。最后还有一条时间线,就是照顾班吉的三个黑人都没有出场的时候,这种情况比较少,但也存在。这时候区分要靠一些小细节,比如有这样一个非常明显的细节,凯蒂总是重复说一句话:“你们都要听我的指挥。”这句话出现了很多次,就代表回到了奶奶生病那晚的时间线。还有凯蒂带着班吉给毛莱舅舅的情妇送信。 第二章是昆丁自杀前的回忆,思维比较混乱,其中有很多大段文字没有标点符号。需要断句阅读,这样就比较清楚。 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是以杰森、迪尔西的视角进行的,杰森是个冷酷无情相当自私的人,他的叙述很大程度上像是在给自己辩解。迪尔西的叙述比较客观。他俩是正常人,叙事有逻辑,前面两章没有看懂的地方,在这两章都能找到答案。
隔了二十年,重读福克纳。 其实什么时候读福克纳都是高难度。 这回先读与福克纳有关的其他,如传记,散文集,演讲,访谈等等,进入读小说时总在想:《我的弥留之际》多好读的书,《八月之光》也读得明白,也好理解,大部分的短篇故事也能读懂,但其最好的作品《押沙龙,押沙龙》、《喧哗与骚动》就不太懂了。 福克纳演讲中曾说过:所有人的行为都是不可预测的,而且考虑到人脆弱的意志,也是非理性的,没有人能教你如何应付未来。后又读到福克纳对自己的小说做了那么一点解释,他说:我可以像上帝一样把小说人物挪来挪去,不仅是在空间上,还有时间上的移动。上面这两段话,都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福克纳的时间感受。 福克纳说,他在动笔写《喧哗与骚动》时,根本不考虑哪家出版社会出版,也不考虑别人是否看得懂,而是直接从白痴班吉的角度来叙述。可不可以说是福克纳这种任性妄为(“任性妄为”是我瞎编的)的写法,让他的许多读者不得不读了几页就扔下不读了呢?福克纳在开篇就让读者直接进入班吉的头脑,即一个白痴的头脑和白痴的混沌,这违背了我们原有的阅读经验,一个正常读者的经验,一个一直以来读多了现实主义作品的读者的惯性读法。 《喧哗与骚动》写的是南方的一个家族康普生家,这一家祖上出过州长、将军,有大种植园,但慢慢衰败了,一家之主康普生终日醉醺醺的,他的太太怨天尤人,他们有四个孩子。大儿子昆丁上了大学,却自杀了,二儿子杰生性情古怪,小儿子班吉天生是个白痴,女儿凯蒂未婚先孕,产下私生女。家中仆人也只剩下老女佣迪尔西了。如果按照时间线索来讲,别的作家会先讲父亲康普生的结局,大儿子怎么自杀的,讲美国南方是怎么衰败的,这样比较符合读者的阅读习惯,快速掌握时间、地点、人物。 福克纳最厉害的意识流写法,开篇写的是白痴班吉看到一些人在草地上走来走去,听到有人喊球童,球在这儿。我们作为读者,知道是有人在打高尔夫球。但班吉以为,眼前的草地是他家里的牧场,他不知道他们家早就把牧场卖给了做高尔夫球场。为什么要卖地?因为要给哥昆丁支付学费,昆丁要去哈佛念书,这是二十年前的事,昆丁也是在二十年前就自杀了。《喧哗与骚动》的第一章,是班吉的自述。第二章是哥哥昆丁的自述,讲得还有点条理,但这章是他自杀那一天的故事,所以他说着说着也变得疯狂起来,经常出现没有标点符号的大长句子。第三章是二儿子杰生的自述,在家族的衰败过程中,杰生变成了一个虐待狂,永远出口伤人。前三章的叙述者,心理状态都不正常。到了第四章,也就是最后一章,福克纳终于用第三人称、从女佣人迪尔西的角度,老老实实地讲故事了,但依然是有限的视角,福克纳独有的叙述视角和创新,让《喧哗与骚动》成为了文学世上非常重要的经典,也让读者煎熬难受。 福克纳说,他写了五遍(包括本书的附录)也觉得没把这个故事说好,那我们读五遍能通读懂吗,不能。不过,如果这样读,从凯蒂的视角来读:家里有父母老黑人保姆以及三个兄弟,他们都是一些什么样的人,结局怎样……,值得一试。 福克纳这样的写法,是要读者跟着他进入人物的内心,我们跟着班吉的叙述往前走,就会发现,原来我们读小说的时候,非常依赖作家给出的时间定位。比如,当我们看到班吉无法适应时间带来的变化时,我们也会跟着心慌意乱,手足无措。福克纳的这种精妙的文学手法,同样让读者煎熬难受。 我们习惯的讲故事方式是,揭示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叙述连贯。但现实生活往往是不可预知的,人生大多时候靠回顾来获得经验和智慧;在遭受生活打击的时候,往往还是会措手不及。 福克纳对小说的形式与结构的改造与创新,让小说很难读,但又值得读。读福克纳时有茫然和不知所云的感觉,是非常正常的。
一、叙述角度:多视角 1、从小说创作本身而言,相比于平铺直叙的单一视角,多视角的叙述方式呈现出一个更全面、多样的故事;更重要的是,不同视角下人物的内心独白反映出他们千差万别的人物个性: (1)班吉跳脱的思维和直白的语言突出了他智力水平低下的特点。①正是由于他的联想或者说是思维的混乱,这一章涉及到了最多的时间点,这也是作者要将班吉的视角置于第一章的原因;②班吉观察描述外部世界的方式是天然纯朴直接的,比如说他不说灯亮了,而是说房间出现了。 (2)昆丁对时间的敏感、和大段没有标点符号的内心独白正体现出他对妹妹病态的爱与偏执,也反映出他所受到父权压迫之深。这一章是全书最具文学性的一章,也是我最爱的一章。昆丁是极度理性与极端疯狂的结合体,尤其是章末他在自杀前对个人外表的关注及对物品安放秩序的精密把控,实在非常人所能理解。 (3)杰生的市侩与无奈。这一章可以说是全书最通俗易懂的,我不想对杰生这个人物形象进行批判,他是最接近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普通人的一个,自然这一章也最无聊最平庸,没有什么精彩的段落。 (4)全能全知的上帝+迪尔西视角。平淡的收束,我认为即使是在迪尔西的专属篇章里,作者始终也并未将迪尔西当作主角来叙述。迪尔西服务了这个家族的三代甚至四代人,在这一章里她依旧是在为小说情节服务,至于她本人的面目、性情,依旧是十分模糊的,至少不如上面三章来得深入具体。 二、叙述结构 1928.4.7复活节前夜 1910.6.2濯足节 1928.4.6受难日 1928.4.8复活节 从表面来看,小说时间似乎是“3-1-2-4”的乱序排列,然而如果意识到小说真正的主角实际上是并未直接出场的凯迪和她的女儿,那么我们就会发现这样的章节排布实际上是严格符合故事情节发展逻辑的。 班吉的混乱思维交代出诸多前因。这一章通过班吉对凯迪的无比依赖,体现出隐形女主凯迪之善良;“衬裤事件”“爬树事件”等也体现了凯迪生性向往自由、不受约束的天性。 昆丁的章节交代了凯迪的失贞与结婚,这一章乃凯迪故事的高潮部分。 杰生的章节则是凯迪产女离婚后,着重描绘了凯迪之女小昆丁的反抗。 最后一章是凯迪之女小昆丁的出走。 三、女性角色的失语 在我关注女性主义之前,我大概也不会意识到这一点;但是在有了女性主义的意识之后,我看到在这本小说中,女性角色是如此关键然而又如此沉默,我认为这是十分吊诡的一件事。 我们当然可以理解为这是作者的有意安排,但单就文本呈现的客观样貌来讲,这恰是现实社会的镜像反映,小说的安排一如男权社会对女性的态度——离不开、少不了但又要控制、掌握,捂住嘴不让女性发声。
班吉无法开口说爱,却也能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 昆丁想守护这家族的荣耀,守护凯蒂的贞洁,却在对抗中走向死亡; 杰森看透了这个世界,用粗暴对待生活,用愤怒麻痹自己; 蒂尔西用一生的沉默守护着这个家族的每一个人,面对每一个人的崩溃,她意识到她还可以做点什么。 喧哗与骚动犹如一把钝刀,它慢慢的隔开这生活中的情绪防线,让你站在不同人立场上,感受痛苦。它记录了一个家族如何一点一点走向瓦解,只留下了一地的喧哗与骚动。 福克纳用四个人的意识,让我们在一个家族的废墟里游荡,去感受迷惘与痛苦。让我们看到了人生混乱中最深处的挣扎与无力。有时候我们什么都明白,却也什么也做不了。 也许破碎和混乱才是生命的本真,对于每一个而言,熟悉又陌生。
从某方面说,《喧哗与骚动》是一个家族没落的挽歌,扩大来说,是随蓄奴制没落,南方开拓进取精神不复存在,以及某个制度内生文化逝去的挽歌。而老黑女仆迪尔西的温暖、仁慈、恭敬是这一时代制度衍生文化的最后一线光明的烛照。黑奴的卑下低贱、勤劳懒惰、得过且过的心理也是文化长期形成的原因,同样,白人也面临新旧制度交替带来的难题:比如资本巿场的入侵,投机敛财、买空卖空,对农民或市民是一种新的洗牌和剥夺,带来神秘莫测、瞬息万变及押宝赌注的不确定性。就好似,作者带给读者这样一个暗示:旧的文化气息已消亡,所有新的碎片幽光还朦胧不清,我们找不到自己如今存在的辨认。惟有时间的暗流汹涌,在我们的意识之中,吉光片羽倏现,而所有人类喧哗和骚动不宁于此中永无止息,顺流而下,往复回返,他们,我们,都在“苦熬”。 作为意识流和结构大师的杰作,我们来看看《喧哗与骚动》的艺术技巧:作家卓越的处理能力,不管是结构安排还是语言表现:班吉的痴语,简单的语言,要模仿一个儿化的心理并不容易,你要深藏成人那一套逻辑智慧;昆丁的深刻和忧思,这是一场冷静到极致又充满故事波折的自杀事件;杰生的病态心理,用他的眼光观看事物的变形,让人联想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边缘人物,他们的肤浅与深刻及不可理喻;全景角度是正常的叙述,也体现了福克纳风景画般描述的功底;附录也表现历史大叙述与故事趣味结合的能力。有时我想,这好似一个作家全面才能的炫技,当然,往好听里说,是挑战自我的写作,说得更高尚一点,福克纳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叙述模式,不仅归功于意识流的拼凑碎片,还在于五个部分组合的独特结构。 福克纳在本书中写作的另一个特点是音乐调性的重复回旋,特别是班吉和昆丁那两章,重复的句子段落,如音乐节奏的记忆加强提示,于人的记忆印象非常有效,自然而然,无声胜有声,不必经过另类转接。由于意识流打断了正常时序,造成回忆和现实交错的多重时空感,让人感觉丰厚而饱满,像一首诗,在不断的跳跃里完成它优美而高难度的舞蹈,你发觉,最惬意的阅读是这种舞蹈轻盈掠过你的思绪,你只感觉,它激起了什么,又翩然而去,好吧,好的书写,是它弹拨起你这架平时闲置的人体竖琴…… 而整个故事的结尾,在痴儿班吉咕咕哝哝的吼声过后,他举着一支折断了花茎的花儿,与照看人—— 14岁的黑人男仆勒斯特,在一辆破旧不堪的老式马车里,向晚晖中驰骋(不算福克纳15年后写的附录),全书在此戛然而止。仿佛前面书写的各个人物的意识流永无断流,还将继续蜿蜒,又仿佛我们可在任一处截流,取一段观看,这驾象征康普生家荣华褪尽、曾叫“小王后”的马车,像一个昔日的过时符号,定格在书的末行。
毫无疑问,这是一本满分是多少分我就会给多少分的作品,它完全打破了我对传统小说的看法,以一种天才式的描写将时间和故事肢解、打碎,然后重新拼凑,支离破碎的片段却又有迹可循,给人深度沉浸式的阅读体验。因此,康普生一家三十年的兴衰荣辱仿佛就像电影一般慢慢展现在眼前,我会随着班吉的视角感受到他的纯真质朴、跟着昆丁体验消极和虚无、冷眼看杰生刻薄粗暴的所作所为、最后和迪尔西一起目睹见证这个家族的终结。 此前我一直对现代主义作品抱着踌躇不前的想法,《尤利西斯》那十几页没有标点符号的画面着实令我心惊,国内的先锋派的一些作品我也是硬着头皮读,读完后过不久脑袋又空空,加上听闻《喧哗与骚动》是很难读的,便一直没有翻开。有时候产生阅读冲动就那么几秒钟的事,我得承认我在读书方面是个极其三心二意的人,最近很多书都是刚打开看了两章就放下,完全没定力可言。但神奇的是,读这本书的过程竟然意外的顺畅,我觉得和好的译者有很大关系(我是李文俊和李继宏两个版本对比阅读的,感觉帮助很大)。一想到去年读的罗新璋译本《红与黑》,翻译腔没有,倒是快变成半文言半白话,我至今回想还觉得佶屈聱牙,不愿再读。 客观来说,这本书四个章节的阅读难度是从高到低的,第一章的班吉毕竟是个心智只有三岁的叙述者,因此风格独特:动词后缺少宾语,时间混乱,没有心理描写,语言有时莫名其妙。但这章我认为是最精彩的,福克纳将蒙太奇、意识流用得游刃有余,简直可以说是炫技了。许多人物的结局在第一章已经一锤定音,但隐晦不明,因为班吉是无法理解“死亡”和“离开”的,甚至连自己被阉割了都不知道,只有脱下衣服看到自己身体时才会大哭起来。 第二章昆丁部分讲述其自杀那天的活动和对凯蒂失贞的回忆、与父亲的谈话。这章的精彩之处在于“一切尽在不言中”,通篇看不到一点他要自杀的意愿,但一切都有迹可循:收拾打包东西穿上最好的衣服(一死就可以托运回家)、给室友留信(交代后事)、反复去河边(打算沉河自杀)、买熨斗(绑在身上浮不起来)……看不懂的人只会以为他闲逛了一天坐车转车看见三个钓鱼男孩帮一个意大利女孩找家被误捕跟人打架。这种暗流涌动的线索串联下来的结局也在第三章坐实,不过没看这本书之前我就已经学了外国文学,人物结局一清二楚,所以早知道他要自杀,反而少了那种恍然大悟的趣味。 第三章的杰生嘛,偏执到令人目瞪口呆的地步,他坚信自己丢了银行的工作是因为凯蒂和小昆丁,其实他只要想想那个姐夫并非什么具有美德的绅士,在哈佛就打牌出千考试作弊,当然也能说翻脸就翻脸。他是个愤世嫉俗的典型代表,把一切的不幸归结于他人身上,嫉妒昆丁,仇恨凯蒂,厌恶班吉,对父亲不资助自己上大学耿耿于怀,对黑人满是歧视,自己的外甥女更是迁怒的好对象。他很可恶,却不能不说也可怜,私吞了十多年凯蒂给小昆丁的抚养费,没想到最后连带着自己多年来省吃俭用存下的三千块毛票也被偷走,还得自费上大学。他是这个南方破落家族最后一根支柱,倾颓已是必然,他也只是顺势而为,一个旧时代的牺牲品罢了。 迪尔西,这个有着许多美德的人见证了康普生几代历史,尽管身份是黑人女仆,却比她的主人们(尤其是一天到晚哼哼唧唧的康普生太太)可靠的多。她是带着温柔和爱去看待这个家除了杰生外每一个孩子的,尤其是对班吉,她相信班吉能闻到灾难的味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很敏锐的直觉。 李文俊版本的附录我觉得也是精华,阐述了康普生家族的历史和主人公们的性格和结局,可惜李继宏版本不知为什么删掉了,实在可惜,还好是两本一起读的,不然就错过了。[拳头][拳头]
在书友的引领下,虽然知道自己的文学修养还远远不够,但突然有了读此书的冲动。第一章读的苦不堪言、第二章渐渐有了读下去的欲望、第三、四章已经能够深入进去了,不过至此,对于正本是的理解还是处于懵懂状态,待看完附录和诸多书友的点评才对这本意识流作品有了清晰的认识。个人认为,从文学艺术和文学作品创作、创新的专业来讲确实很值得学习与研究,并可称的上是上等佳品;但作为大众读者来讲可能不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作品,因为它既没有阅读享受的愉悦感,也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感,所以特别不适合休闲解闷阅读 。另,这个版本译者翻译的语言流畅,特别是加的注释,为读者阅读提供了良好的帮助,建议欲阅读此书的书友,阅读之前先看看附录,可能有所益处!一家之言!
《喧哗与骚动》真是如同一部邪典电影,一刷看不懂,好在这个版本既有字体区别,也有注释加持,让阅读过程稍微轻松一点,但仍需回看。章节的安排是有心安排,如同迷雾中前行,读者一路艰难摸索,迷雾慢慢散开,渐渐明朗。然后再回望过去,那些分散的片段和线索如同拼图一样,才得以一窥全貌,也越发悲凉,令人唏嘘。 本书出版于1929年,只有四个部分,前三部分的讲述者分别是康普生家的三个儿子,最后一部分采取全能视角。福克纳有一次在日本的研讨会上自己说是四个人讲同一个故事,但并不完全如此。叙述有重合,重合的部分主要在于凯蒂的失贞,但各人的视角不一,命运也不一样。当事人凯蒂却没有成为书中的叙述者,想来也有道理,大厦将倾无可挽回,当事人如何已经不那么重要。 本书在1945年结集再版,福克纳本人给《喧哗与骚动》增加了附录,对康普生家族的人做了简略追溯与后续交待,但信息量显然超过了原书情节,如康普生太太死后杰森的一系列作为,如凯蒂的命运,编辑曾写信提醒福克纳这种差异,福克纳不仅不为所动,还要坚持把附录放在最前面,声称这是理解全书的关键。1946年最终收录附录,对于这部分是否是理解全文的关键,很难定论。可能对习惯了《红楼梦》的读者来讲,这篇附录各有交待,虽然更为残酷,但大幕缓缓拉拢,此剧终。 本文标题取自莎士比亚戏剧《麦克白》,只是一个傻子讲述的故事,充满喧哗与骚动,却毫无意义。整本书其实就是四个人的四天,除了长子昆汀死在1910年,其余三人都在1928年4月678复活节三天。 第一部是以傻子benjy 的视角来叙述。他现年33,智商却停留在三岁,他无法明确的表达自己,只能通过哼哼,哭泣和肢体动作表示自己的想法。因为他的认知只有三岁,他的叙述也是混乱,跳跃,含糊,超越时空。也许正因为认知的缺陷,他的嗅觉格外灵敏,所以他能通过嗅觉来感受到姐姐凯蒂的成长过程,喷香水,和男生接吻,到最后失贞,前两次,凯蒂都能用肥皂和水去除这些气味,但凯蒂毕竟要成长,不会永远都是他喜欢的树的味道。凯蒂出嫁,他失去凯蒂,也失去了关爱。在benjy 的叙述中,他追逐别的女生(以为是凯蒂),遭到阉割,目睹小昆丁逃跑,但只是视觉和听觉的记录,只是一串差别和变化,只有喧嚣与骚动,无法产生连续的意义。 第二部以昆汀的角度来叙述,是在他选择自杀的那一天,思绪杂乱,所以叙述也是不断的在现实与过去之间不停转换。凯蒂的失贞是他的心结,18岁的他无法理解凯蒂的世界,也无法阻止她的沉沦。昆汀一直在对抗,但他对抗的是他无法掌控的。他试图砸了钟表,却无法阻止时间的流动,他想要永恒,而一切都只是当下。有分析认为,昆汀对凯蒂有着超越兄妹的感情,所以凯蒂的失贞让他失望,愤怒,羞愧,他试图向父亲承认他的乱伦(实际没有),但无济于事。这些纠结的情感折磨着他,死亡成了他最后的归宿,他的人生永远停留在18岁。 第三部以杰森的角度叙述,杰森作为次子,是得到关爱最少的一个。父亲可以卖了牧场供长子昆汀上哈佛,幼子因智障得到全家关注,只有次子,一无所获,姐夫许诺的银行职位因姐姐的被弃而无法实现,父亲的酗酒又使得家业所剩无几,这使得他一直难以释怀,也导致了他私吞了姐姐寄给小昆汀的抚养费。如同他投资失利时所说的,我从未想大富大贵,我只想要回我应得的。可惜他的自私和冷酷最终逼走了昆汀,也失去了他私吞的钱。他恨周围的人,恨凯蒂,once a bitch, always a bitch是他的口头禅。他视benjy 为累赘,常用语就是要送到杰弗逊精神病院去,但在第四部中,却唯有他了解自己的弟弟,按一定的顺序方位赶车,把benjy带到他的安全世界里。 第四部则是全能视角,围绕dilsey和luster来叙述故事,复活节当天,昆汀逃跑了,迪尔西带着一家人和benjy上教堂。听完牧师复活节布道,迪尔西泪流满面, 念叨着我看到了初,看到了终。耶稣死了,以自己的鲜血为世人赎罪,傻子是上帝的孩子,黑人是上帝的孩子,每个人都是上帝的孩子,都在这里得到救赎。这和前三章是个多大的反差,一家人整整齐齐,一个社区其乐融融,没有受折磨的灵魂,没有自我中心的世界。 关于作者要表达什么,说法众多,大部分都认为福克纳在描写南方的没落。喧哗与骚动就是一个不断失去的故事,康普生家族是美国南方的一段微历史,一点一点的走向没落,大家拼命要抓住的东西,却愈行愈远,无论如何阻止,也回不到自以为的黄金时代,甚至即将走向29年的大衰退。汽车取代马车,电报交易取代棉花买卖,奴隶制度行将就木,价值观念在改变,一个家族的衰亡也是一个时代的落幕! 我记个流水账吧!
新年第二本✍🏻️三言两语诚然无法概括经典,第一次尝试接触意识流小说,颇为其奥妙非凡的艺术性而震撼。画面随意识在不同时间点多角度来回穿梭,犹如一幕幕电影,错综复杂,支离破碎。但越往后看情节和逻辑越明晰,主要人物的形象由之前的遥远模糊变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美国南方19世纪末二十年代初整个家族没落衰败的颓废忧伤气息也伴随着沙哑无力的钟声跨过时空长河扑面而来。全文如同随笔想到哪儿就到了哪儿,思绪从讲述者的意识流里源源不断的流淌出来,但整篇故事情节衔接又恰如其分,完美无瑕。👍🏻 书评“有形的文字与无形的呓语”概括得很好,人生如痴人说梦,每个人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去理解世界,傻子班吉的痴人说梦更像是一种作者的话语。有研究说第一部分是最为客观完整的对整个事情的描述,因为白痴班吉是没有人格和自我意识的,所以他看到的一切不会被强烈的主观意识而改变。于是作者借班吉的口吻描述了整个事情的原委,用疯子的口吻,说出了世人所不会说出口的无情,生命的短暂和可笑,家庭的冷漠,以及衰败的旧制度的腐朽中散发出的霉味。随着阅读的深入,逐渐的展现出全貌,逐渐的清晰故事的框架和轮廓,逐渐的找到故事的线索和关联。然而在故事慢慢的以整体的形式展现在脑海中的时候,却会突然发现,其实时间早已远远的拉长了身影,跑到无法看到的地方去了。恰如一番梦醒,喧哗与骚动过后,留给人生的又是什么呢? 最意难平的是善良温暖的凯蒂不能与女儿好好相逢团聚,小昆丁的艰难处境只会让她深陷家族衰败的泥淖中无力挣扎,悲剧只会持续上演。凯蒂的是非善恶仁者见仁,无论是作为康普森家族的“耻辱”,还是杰森眼中的“荡妇”;无论是世俗眼中的“堕落”,抑或是“失落的天真”的女主,凯蒂的善良、热情,都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她用叛逆、逃离与家族进行了抗争,无论后来生活的怎样,她都摆脱了家族和传统观念的桎梏,在通往自由的道路上迈出了勇敢的一步。美国南方社会转型中康普森家族的悲剧同样也启发着人们在困境面前,积极总比逃避更有用。一如作者所坚信:“人类通过与自身命运的极力搏斗,可以获得终极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