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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果麦经典) 封面

论自由(果麦经典)

约翰·穆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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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万字总字数
¥39.8定价

有声书与视频解读 YouTube有声书 13 · 视频解读 30

内容简介

本文的目标,就在于彰显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无论个人还是集体,人类只有出于自卫这一目的,才能去干涉他人的行动自由。违背文明社会中任何一个人的意志,并且正当地对此人行使权力的唯一目的,也只能是为了阻止他危害他人。任何一个人唯一应对社会负责的,就是涉及他人的那一部分行为。对于只涉及自身的那一部分,个人依法具有绝对的自主权。对于自己,对于自己的身心这两个方面,个人都具有独立的支配权。

读者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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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大约可分为3个重要的点:思想的自由、出版自由、言论的自由 这本书可以跟《功利主义》一起看。 先介绍作者:作者是斯图密尔,国内翻译是约翰穆勒,是同一个人,全名为:John Stuart Mill。他的代表作有两本,一本是《功利主义》,他的爸爸詹姆斯穆勒也是功利主义哲学家。另外一本就是《论自由》,在19世纪的时候影响了整个古典自由主义学派,可以说是集大成之作。 这本书提纲挈领的提到,自由就是「不侵犯别人前提下,政府不应干预人们做任何事」 穆勒提到,言论自由的实践应该在于:假如所有人都持同一个观点,就算只有一个人持反对意见,其他人都不应该压制他的意见。其实就是伏尔泰的:「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但我会捍卫你发表意见的自由。」 穆勒认为,一切封禁言论自由的行为,其实都在假定自己永无谬误。简单来讲,他是假定自己永远正确。「永远」这两个字很重要,就是说他也假定了未来他也不会有谬误。为什么呢?他已经封禁别人的言论,在未来就没有人可以提醒他。就是说他觉得自己不再需要别人的提醒。那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如此?就是自己不会再有谬误的时候。但一个人有没有可能永远不会犯错?显然不可能。由此得出封禁别人的言论自由是假定了自己永无谬误,也证明了封禁言论是不合理。因为如此,我们才可以谴责封禁言论自由的行为。 但如果别人的观点是明显错误的,我们可不可以禁止他提出?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声称1+1=3呢?我们可以提醒他算错,但我们不可以禁止他发表1+1=3的言论。当然他是错误的,不过如果他坚持的话也由得他。为什么呢?因为如果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话,在未来某一个时刻就会被摒弃,因为用不着。 在诸子百家的时代,其实不止有九流十家,我们要注意「百」这个字。按《艺文志》的记载,一共有189家,但最后就只剩下九流十家,其他都摒弃了。但其他的学说不是因为被封禁言论,而是不适用于当时的时代。 简单来讲,如果有一个人不断宣称1+1=3,你提醒他了就算他继续坚持,我们不用封禁他的言论。因为在未来某一个时刻他就发现1+1=3是不管用。 反过来,如果要打压一个真理可行吗?比如说1+1=2,我不容许你发表可以吗?穆勒认为真理是没有办法打压。就算你否决1+1=2,你不承认这个公式,但在实际使用上你无法避开。简单来讲真理就像一个洪流,你没有办法躲开。就算你的权力很大,你立了一道法规必须1+1=3,但在实际使用时还是有问题,在未来某一天总有人重新提出1+1=2。 就拿地球是平的来讲,从前的人相信地球是平,还提出了地球是平的一大堆「证据」,教廷、政府,从上到下都一致认为地球是平,提出地球是圆的是疯子、是迷信,要处死。但是在历史的长流中,每个时代都会有人提出地球是圆。后来麦哲伦环行地球一周,终发现「地球是圆」。反映只要是真理你就无法躲开。 那么政府跟个人的关系是什么呢?穆勒认为,自由有两大原则,第一个是「个人的行为如果只关乎自身而不涉及他人,就毋须为社会负责」。第二个就是「个人的行为若对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就应该为此行为负责」。 严复把这本书的书名翻译为「群己权界论」是很有意思,就是说群体和自己的权利和界限。穆勒认为我们应当分清自己和社会的位置,在这方面就有点像阿德勒的「课题分离」论。 自己的行为应当为自己负责,别人的行为就是别人的课题,我们应该要分清楚。而穆勒认为如果人们的行为对另一个人的自由受到侵损,就应该要阻止。在我们一开始的定义就是「自由是在不侵犯别人的自由」作为大前提,所以政府是以这一点作为准则。 然而我们也要思考的事,政府的职能是什么?政府除了保障自由外,还应当预防犯罪,接下来就是关于预防犯罪和侵犯自由的问题。 首先如果讲政府为了人们自由而不阻止犯罪是不可能的事,首先「犯罪」显然是侵犯了别人的自由这一点无可置疑,但「预防犯罪」呢?政府不可能等到你把我的钱都抢走了才说你侵犯了我的自由才执法。然而,「预防」一词很容易被政府滥用,我制定一些措施是为了预防犯罪,显然亦会侵犯若干人的自由。 穆勒同意阻止犯罪是很有必要,如毒品是谋害别人的工具,因此禁止销售毒品是绝对正确。但亦要考虑到所谓「毒品」有药用功效,我们阻止谋害情况,而对药用宽限,这种思维正是对毒品管制和发出医疗用途证明的开始。 这本书对「自由」有详述的解说,同时亦有关于政府和人们的自由界限和定义,诚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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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人人渴望的追求! 在《论自由》中,穆勒先是界定了自己所称的“自由”与当时风靡一时的所谓“意志自由”之间的不同,提出了“多数人的暴政”这样一种激进、深刻而一针见血的观点,然后探讨了个人的“思想与讨论之自由”“个性自由”“社会对个人行使权力之限制”和“自由原则之应用”等几个方面,并且各自成章,旁征博引而又条理分明,向读者呈现了他对“自由”的整体思考。 本书清晰地阐明共同构成整体理论的两大原则的意义与局限,在保持平衡的过程中,在难以决定适用于某种情况之时,作出判断。 原则中的第一条:个人的行为如果只关乎自身而不涉及他人,那么个人就无需为自己的行为来对整个社会负责。如果别人出于自身的利益而认为有此必要,那么向一个人提出建议、作出指导、进行劝说和退避三舍,就是社会表达出对此人行为的厌恶或者谴责时,能够正当地运用的几种手段。第二条原则就是,个人应当对自身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负责,并且,社会若是觉得为了保护其利益而必须用某种形式加以惩处的话,此人就有可能受到社会惩罚或者法律惩罚。 自由原则,不可能要求一个人自由地让自己失去自由。若是允许一个人失去自由,此人最终获得的,并不是自由! 🌻 🌻 🌻 自由,自由! 最后用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自由与爱情》来结束吧: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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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穆勒的书我顺便看了下书评之后,我被吓得不敢轻易写书评,因为别人的书评总结出来的具体内容竟然如此精辟。而且书中好多内容若不是看过书评,我都不曾领会到其意义。唉!这也洽洽证明了我即便在看书方面也显得那么的肤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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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来自AI,只做个人记忆梳理用。 —— 《论自由》是英国哲学家约翰·穆勒对“个人自由与社会权力”关系的系统阐述。 1. ​​核心命题​​ 个人行为只要不损害他人利益,就应享有充分自由;社会或政府只有在防止个体行为伤害他人时,才有正当理由进行干涉。 2. ​​主要论点​​ • ​​伤害他人原则​​:唯一可以正当限制他人自由的理由,是阻止其对他人造成伤害。 • ​​自我不伤原则​​:个人对自身利益的处理拥有“绝对自主权”,包括思想、良心、习俗与生活方式的选择。 • ​​多数的暴政​​:当多数人通过舆论、法律或制度压迫少数人时,同样会造成暴政,因此必须警惕社会整体权力对个体的侵蚀。 3. ​​自由的范围​​ • ​​思想与讨论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等,是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前提。 • ​​良知自由​​:每个人有权按照自己宗教或道德信念行事,不受外部强制。 • ​​生活方式自由​​:在不侵害他人权利的前提下,个人应能选择自己的生活模式。 4. ​​社会与政府角色​​ • 政府的合法职能在于维护公共利益、防止伤害,而非压制自由表达或私人选择。 • 若制度本身导致利益冲突,应改革制度;干预措施必须经过严格正当性审查。 5. ​​现实意义​​ 书中提出的“伤害他人”标准,为当代关于言论边界、宗教自由、公共卫生管制等议题提供了经典参照;对“多数暴政”的警示,则提醒我们在民主社会中保护少数群体与个人异见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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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看过,已经忘记。 本次重读,看了七个多小时,仍然觉得比较难读。 无愧于经典,一些我们认为显而易见不证自明的基本的共识,那就是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个性自由,并且在不对他人造成危害的前提下保持自由并享有不被社会干涉的自由。 尤其是他提到的,「我们永远都无法肯定地说,自己正在努力压制的那种观点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可就算能够肯定,压制它也仍然是一种罪恶。」 另外,真理并不总能战胜迫害,但真理的价值在于就算被消灭无数次,它总能再被提起,直到有一天在恰如其分的环境中占领高峰。 还有一点需要警醒的是,我们习以为常的已经被大众公认的种种“口号”。如果不经过个人深刻的思辨,往往只会沦为表面而不被人真正理解。那么这种虚假的知道就不能称之为真正的认知。 『世间的许多真理,只有用亲身经历加以充分阐释之后,它们的全部意义才能为人们认识到。可即便是对这些真理,若是以前经常听到真正的行家反复辩论,此人原本也可理解到其中的更多真义,而理解的内容也会在其心中留下深刻得多的印象。人类犯下的错误当中,半数都源自一种致命的倾向,那就是人类喜欢不去思考那些不再存疑的事情。』 行文最后,读结尾约翰·穆勒的生平大事记,短短几页更被打动。自小才华横溢,但多年来脚踏实地耕耘写书。与妻子做了20年朋友才结为夫妻,感觉是很完美的亲密关系,以及两人共同创作了本书以及《妇女的屈从地位》等。(这本书可以再捡起来看了) 历史人物中尊重女性的男性真的寥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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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弓🍦厂🍦挡🍦宣🍦言🍦》 任何牺牲基本自*由以换取短暂安全的人,最后既得不到安全也得不到自*由。——富兰克林 自*由有许多困难,敏*主亦非完美,然而我们从未建造一堵墙把我们的人🍦民关在里面,不准他们离开。——约翰.肯尼迪 自*由原则,不可能要求一个人自*由地让自己失去自*由。若是允许一个人失去自*由,此人最终获得的,并不是自*由。——《论*自*由》 在《论*自*由》中,穆勒开宗明义:《论*自*由》的主题,并不是所谓的意志自*由,而是社*会*自*由;并且其所展开的每一个论证,都直接指向一个总体的首要原则:人类最为丰富的多样性发展,有着绝对而根本的重要性。 在本书引论中,穆勒首先提到了🍦统🍦质🍦者施用于个人全*力的限制问题,在人们所设想的理想状态下,🍦平🍦闽🍦症🍦當的官*员是人*民的租户和代表,人*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喜好来决定是否撤销,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所谓的“自*治*郑*抚”只是由一部分人管治其余一部分人的郑*抚,所谓的“人🌸闽🌸意🌸志”,在实际施行上只可能是一部分人*民的意志,这部分人或者是最多的、或者是最活跃的、或者是那些能使自己被承认为多数人们的意志。在这种情况下,人民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自己人中一部分人的压*迫,穆勒将其称为“多数人的抱🌸枕”。同时穆勒继续指出,比起公*共*全*威施行的“多数暴*虐”,社会本身的 暴×虐 手段也许比郑×抚所施加的手段更为广泛和繁复,因此穆勒认为有必要划清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权力的界限,他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划定了这个界限:在不损害他人自由权力时,个人可以享有做其他任何事情的权利,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 穆勒认为,思想自 由和讨论自 由是绝对的自 由,人们没有理由强迫那些持相反意见的人保持沉默,正如他所说的那句振聋发聩的话:“就算除一人之外,所有人都持同一种观点,那么,即便只有这一个人持相反的观点,人类也没有理由去压制这人的意见。”对此穆勒给出了四点理由: 第一,那些与公共意见不同的意见完全有可能是正确的。 第二,即使这个意见是错误的,它也有可能包含部分真理,同样的,那些通行的意见也不可能是完全的、全部的真理,因此两者都需要在冲突和讨论中不断完善。 第三,即使那些通行的、公认的意见是完整的、全部的真理,如果它没有再遭受任何的争议和讨论的话,那接受此真理的人就只能像是保持着一种盲目的迷信而不能深刻地、理性地理解它。 第四,如果公认的意见没有遭受争议和质疑的话,那么其本身的意义也会渐渐遗失,即使为真也只是成为一条 s i 的教条而不是活的真理。 穆勒还特别提到了社会对于异*端的不宽容,他认为这至少会造成两个危害,一方面,那些有益的异*端意见无法得到公平透彻的讨论,也就无法造福和照亮人类的一般事务;另一方面,那些坏的异*端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清理,会对人们产生持续的负面影响。这最终会造就知识分子的懦*弱,异*端者因为社会的不宽容而选择明哲保身,在一切重大问题的讨论上总是选择迎合听众而不是坚持自己所信服的原则。非异*端者也会因为害怕被打上异*端的标签而限制其整个的精神发展,从而不敢去追寻真理、不敢追求任何有生机与独立的思想。 穆勒同时强调个性自*由对于社*会福祉的重要性,他认为天才极大地有益于社会,而天才因为其独创性,其行为在常人眼里通常是古怪的, 因此天才必须在一个允许个性自由的社会中,才能够顺利地成长起来,他认为近代欧洲之所以能保持不断进步的原因,就在于其个性的多样性。穆勒说:一个民族若是不再具有个性,那么他就失去了进步的动力;任何压 制个性的制度,不管其名义上叫什么,本质上都属于专💕zi💕主💕义。 一个郑*抚,若是为了让民众变成其手中更加温*驯的工具而阻碍民*众的发展(即便是出于有益之目的而这样做),它就会发现:依靠卑*微*渺*小者,是无法真正成就任何宏图大业的。 穆勒的「论*自*由」提醒我们,在互联网短视频大行其道、社交软件评论区乌烟瘴气、大部分新闻媒体沦为舆论战工具的今天,“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一句颠扑不破的真理,它不仅仅是获取知识的途径,也是我们保持独立思考与思想自由的方法。所以,为了自由,朋友们,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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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读完 现无事做此书评 密尔讲思想自由和个性发展 在当时很有进步意义 但他对“伤害”的理解比较窄 主要盯着法律和政治压迫 没看到贫穷和舆论压力对普通人的束缚 他也没讨论经济不平等对自由的限制 这是那个时代的局限 本书或许不能让人成为一个自由派 但或许能让人成为一个开放包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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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本书,对自由的含义又有了更深的理解: 一、什么是自由的真正边界 在书中作者提出"伤害原则",社会只有在防止他人受到伤害时,才有正当理由干涉个人自由。这一原则为现代社会划定了清晰的界线——凡仅关乎个人自身的行为,应完全属于个人自主领域;只有当行为直接损害他人利益时,社会或政府才可以进行干预。这一思想为现代自由主义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警惕多数人的暴政 穆勒提醒人们,在民主社会中,自由的威胁并不一定来自政府权力,更可能来自社会舆论。当多数人的价值观成为社会标准时,少数人的生活方式和思想可能受到隐形压迫。这种“多数人的暴政”往往通过道德批评、舆论压力或社会排斥体现,其影响甚至比法律更深远。因此,保护个人自由不仅要限制国家权力,也要警惕社会舆论对个体的过度干预。 三、自由如何推动社会进步 穆勒认为,保护个体自由不仅是道德原则,更是社会进步的动力。历史上许多重要思想最初都来自少数人,如果社会过早压制不同意见,真理就可能被埋没。同时,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为社会提供了丰富的“实验”,让人类不断探索更好的制度和生活方式。正因为如此,一个真正自由的社会,应当允许思想与生活方式的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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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看完了本拖延很久的书,以下是关于书最后两章部分观点的思考。 这本书的论证前后矛盾。对于是否支持大众舆论、是否支持各种干预、干预的界限究竟是什么,作者提出关乎个人利害无需向社会负责,都有例外情况。 我本来期待读到肯定的结论,就像网络上种种剑拔弩张的立场争论,可惜这一点上没能如愿。 或许生活原本就复杂多变,任何答案都不足以穷尽可能吧,每个人对自由的定义都不同。 ①​固然“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本书未免太尊重他人命运了,连采取手段使人免受危险都受限,但剖析行为后逻辑还是很有必要的,只是现实中我们未必时刻考虑到自由。 问:一个人要过危桥,要不要提醒?如果来不及提醒可以马上拽回来,“(自由)在于做一个想做的事,可此人显然并不希望会掉到河里去”,但社会尽了提醒义务后,当事者还要去,就是本人要承担风险。 比如,因出行意外受困的旅游者,网络上非但不表示同情,许多人还要说浪费公共资源,不如任其自生自灭,谁让你一开始就要去?按照书中自由理论,这些义愤填膺者是世界上最尊重自由的人了。 ②为什么提倡的自由对每个人来说有分别?许多问题首先不是自由问题,而是平等问题。对犯罪的预防与惩处,作者担心预防会侵犯个人自由,认为犯过一次后增加管控,再犯加重惩罚,以此类推。但实践中往往受害者要承担最大的损失。 可能掺假料的生产厂家与毫不知情的消费者,以及离婚后强势暴力一方与弱势受害一方,做不到地位平等谈什么自由呢?弱势一方的自由本就更容易被侵犯,正因为谁都不愿意插手、任其发生,所以侵害与犯罪行为难以终止,难道这是走向文明时必要的牺牲吗? ③涉及贸易的自由。作者举了三个例子,禁酒令、禁止向中国销售鸦片、有毒物品购买受限,他认为,这些事情侵犯了购买者的自由。 其实假定别人的自由也是种冒犯。按照作者逻辑,买鸦片是中国人的自由?这哪能和一般商品放一起偷换概念,分明是剥夺思想自由行动自由的罪魁祸首。 想想禁烟问题,就可以知道,在双方利害不对等的情况下,谈自由是多么冒犯的事情。 ④​关于大众舆论是否该应用,书中也没有定论。实际上人们肯定也不会依据他人意见行事,毕竟怎么样都无法禁绝大众舆论呀。 对于个人: “然反对公众干涉个人行为的最大理由在于,公众不干涉则已,一旦有所干涉,则往往错谬百出。” “做出这种损人之事(损及他人但不违法)的人尽管不会受到法律惩处,却可以受到舆论的公正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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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我群,一起交流*** ***边看边写的书评***第17篇*** —————— 看了3个译本,感觉一样,读起来费劲。 这本稍微好点儿。 作者的论述方式就是这样,力求严谨。 显得啰嗦。 就书里的思想来说,个人认为属于常识。 有点悲哀,这种常识性的内容与当下的环境有那么一点儿格格不入。 这本书是1859年出版的,距离现在166年了。 自由这玩意儿,竟然还是稀罕物。 建议出个青少版的,从小学就开始教。 不比四大名著啥的有意义? 以下是书里的一些总结。 仅供参考—— 1. 个体自由的核心边界是“不伤害他人”: 个人在思想、言论、行动上的自由,只要不实质伤害他人利益,就不应被社会或政府干预。 实例:一个人选择独居生活,即使他人不理解,也无权干涉(因未伤害他人)。 2. 自由面临的双重威胁: 既可能来自政府专制,也可能来自“多数人意见对少数人的压迫”(多数人暴政)。 实例:若多数人认为某类艺术“伤风败俗”,便禁止少数人创作或欣赏,就是多数人暴政。 3. 言论自由是探索真理的基础: 禁止任何言论(哪怕看似错误),都可能错失其中包含的部分真理。 实例:历史上曾有人质疑“地心说”被压制,后来证明“日心说”才更接近真理。 4. 错误言论也有存在价值: 错误言论能与正确观点碰撞,让正确观点更清晰,避免沦为僵化教条。 实例:即使某派经济学理论被主流否定,保留其讨论空间,可能启发对现有理论的修正。 5. 思想自由与言论自由不可分割: 若仅允许思想存在却禁止表达,思想便无法与他人交流、完善。 实例:一个人有独特的教育理念,若被禁止公开讨论,就无法让他人了解或实践验证。 6. 个性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动力: 允许个体按自身方式生活(非伤害性的),能培育多样人格,激发创新。 实例:有人选择非主流职业(如独立手工艺人),其探索可能带动新的文化或产业方向。 7. “习俗”不应压制个性: 社会习俗是多数人的选择,但强迫少数人遵循,会扼杀个体潜能。 实例:某种传统服饰被视为“正统”,便嘲笑或禁止他人穿其他风格服饰,就是压制个性。 8. 政府干预需严格受限: 除防止个体伤害他人,政府不应干涉私人事务,包括“为了他好”的干预。 实例:政府不能因“某类书籍可能让人消沉”就禁止出版(非伤害性,属私人选择)。 9. 个体对社会的责任边界: 仅在自身行为可能影响他人利益时,才需对社会负责。 实例:一个人可以自己不系安全带(对自身负责),但驾驶时必须系(否则可能危及他人)。 10. “伤害”需是实质且直接的: 单纯让他人不悦、冒犯他人,不属于应被干预的“伤害”。 实例:某人公开表达对某类食物的厌恶,可能让爱好者不快,但不应被禁止。 11. 少数派意见应被尊重: 即使多数人不认同,少数人的合理主张也有被倾听和保留的权利。 实例:在环保议题中,少数人提出的“激进减排方案”,即使暂不被接受,也应允许讨论。 12. 自由不是“为所欲为”: 个体自由的前提是不侵犯他人同等自由,需接受“不伤害原则”约束。 实例:一个人有权大声唱歌,但在深夜居民区唱歌干扰他人休息,就超出了自由边界。 13. 社会进步依赖多元尝试: 没有任何一种生活方式是“唯一正确”的,多样探索才能找到更优路径。 实例:不同教育模式(如传统应试、素质教育)的并存,能让社会观察哪种更适合孩子成长。 14. 对“自我伤害”的行为不应干预: 个体有权做伤害自身的事(如熬夜、冒险),他人或政府无权阻止。 实例:成年人选择参与极限运动(如攀岩),只要自愿且不牵连他人,政府不应禁止。 15. 舆论压力也可能是压迫: 社会舆论用道德谴责强迫个体顺从多数,本质是对自由的侵害。 实例:某女性选择不生育,被舆论指责“自私”,甚至被孤立,就是舆论压迫。 16. 真理需经“自由讨论”检验: 任何被视为“真理”的观点,若禁止质疑,就会失去合理性基础。 实例:科学理论(如进化论)需不断接受新证据和质疑的检验,才能保持其科学性。 17. 个体与社会的利益并非对立: 保护个体自由能让社会更有活力,最终促进整体利益。 实例:允许科技工作者自由探索(而非限定研究方向),更可能诞生突破性发明。 18. “父爱主义”干预不可取: 政府或社会以“为个体好”为由限制自由,会削弱个体的自主能力。 实例:政府因“某类投资风险高”就禁止普通人参与,实则剥夺了个体自主选择和承担风险的权利。 19. 思想垄断会导致社会僵化: 若只允许一种思想存在,社会将失去反思和进步的能力。 实例:某个时代若只推崇单一历史解读,可能掩盖历史的多元面向,阻碍对历史的完整认知。 20. 自由的终极意义是“人的自我实现”: 个体通过自由选择和探索,才能发展独特人格,实现自身价值。 实例:一个人放弃稳定工作追求艺术梦想(非伤害性),正是通过自由选择实现自我价值的体现。

书籍信息

作者约翰·穆勒
译者欧阳瑾,戴花
出版社上海文化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05-01
ISBN9787553519609
分类哲学宗教-哲学著作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