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加西亚•马尔克斯
★马尔克斯小说封笔之作★原著创西班牙语出版奇迹首印130万册,一周内加印50万册★《苦妓回忆录》与马尔克斯以前写的东西都不一样,读起来有种天鹅绒般的快感。是他给行将消逝的光,写的一封情书。——约翰·厄普代克★马尔克斯写了一部小说,探索另一种价值,纯洁的、不可能的爱的价值,这是经典的爱,向时间挑战散发它短暂的光辉;这也是浪漫的爱,向死亡挑战完成对回忆的记叙。 ——胡里奥·奥尔特加(秘鲁诗人)★它是马尔克斯最勇敢、也ZUI古怪的小说,像是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和川端康成的《睡美人》的结合。——蒋方舟
我读《苦妓回忆录》 读完只想冷笑。 马尔克斯太厉害了。他用那种近乎虔诚的笔触,讲述着一个九十岁老头临终前的爱情故事。可是,这真的是爱情吗? 老头活了九十岁,无妻无子,是报社退休的资深记者、专栏作家。一辈子在体面圈子里用文字说话,也一辈子用钱买温存。九十岁生日那天,他不敢面对自己行将就木的衰老,干脆把对青春的全部幻想,都寄托在一个沉睡的、年仅十四岁的女孩身上。 他说自己爱她。 可整本书里,他甚至不知道她真正是什么样的人。 不知道她喜欢什么,不知道她害怕什么,不知道她经历过什么。她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而他只是坐在旁边看着她,自顾自地在脑海里上演一场深情的独角戏。 他说这是一种更高尚的爱。 可在我看来,真正让人不舒服的恰恰是这一点。 因为一个真实的人会说话,会拒绝,会愤怒,会让你失望。可沉睡的女孩不会。她安静、顺从,像一张空白的纸,任由老头把青春、欲望、遗憾和对死亡的恐惧统统投射上去。 这本书里的女孩似乎从来没有真正为自己活过。 她白天在工厂劳作,晚上被送进旅馆,青春被明码标价。她清醒时的生活、贫穷、疲惫和痛苦,老头通通不关心。他只关心她睡着时的样子,因为只有这样,她才不会打断他的幻想。 更讽刺的是,这个连自己名字都没有的老头,却高高在上地给女孩取了一个民谣里的小公主名字——戴尔加迪娜。 仿佛命名之后,她就不再是那个被生活逼到绝境的十四岁女孩,而成了他爱情故事里的女主角。 书里还有两个人让我印象很深。 老板娘罗莎是这场交易的牵线人,她当然知道这是什么生意,也靠这门生意谋生。 可让我更不舒服的反而是卡西尔达。她是老头年轻时暗恋多年的女人,也是他一生中最接近爱情幻想的人。相比罗莎,我反而对她感觉更复杂。她明明离老头最近,也最了解他,却依然用爱情的名义鼓励他追求自己的幸福。 好像只要披上一层浪漫的外衣,一切都可以被原谅。 这场独角戏之所以能演下去,不只是因为老头相信它,也因为周围的人都默许了它。 书名叫《苦妓回忆录》,可真正的苦妓在书里从未真正醒来。 她没有自己的叙述,没有自己的声音。她的苦难被写进故事,却从来不是故事的主角。到最后,老头把财产留给了她,看起来像一个温情的收尾,但她依然只是这场独角戏里的一个道具,一个被安排接受馈赠的人。 连这份慷慨,也更像老头写给自己的最后一封情书。 作为一个女性读者,我在这本书里看不到任何浪漫。 我看到的只是一个老男人在生命尽头,为了对抗衰老和死亡,给自己编织出的最后一个梦。而那个真正承受苦难的女孩,甚至连从梦里醒来的机会都没有。 马尔克斯或许并不是在歌颂这场爱情。 恰恰相反,他把这场所谓的旷世纯爱剥得一丝不挂——剩下的,只是一个老男人在临死前,自己讲给自己听的最后一个谎言。 📍《苦妓回忆录》书摘📖 •活到九十岁这年,我想找个年少的处女,送自己一个充满疯狂爱欲的夜晚。 •世界上最后的“处女”只剩你们这种生在八月的处女座的人了。 •我从没想过年龄能像屋顶的窟窿一样,指示着一个人还有多久可活。 •这栋房子,如清晨时分所有其他的妓院一样,是离天堂最近的地方。 •性是一个人在不能得到爱时给自己的安慰。 •红灯区为我举办的告别单身狂欢舞会和社交俱乐部中压抑的晚会截然不同。它们之间的反差让我有机会弄清两者中的哪一个才是我真正的世界,我幻想着两个都是,只不过在各自特定的时间。 •因为她,我在生命中第九十个年头过去时第一次面对了自己的本性。我发现我那让每样东西都回归其位、每种事物都遵循其时、每个用词都符合其韵的偏执并不是有序思维的奖赏,与之相反,它是一整套由我发明的假象系统,为的是掩盖我天性中的混乱无序。安分守己并不是我的美德,而是一种对抗粗心大意的反应,我表现得慷慨是为了遮掩我的吝啬,我装作谨慎克己因为我满脑子恶念,我温和是为了不向自己被压抑的怒火屈服,我守时只是为了掩饰他人的时间对我来说多么不重要。总而言之,我发现爱情不是一种精神状态而是黄道十二宫的一个星座。 •我带着最后一口气熄灭了灯光,十指交叉拉起她的手,然后伴着我最后的十二滴眼泪,开始数算十二点的十二次钟声,直到公鸡开始打鸣,荣耀的钟声和圣日的爆竹声响起,它们都在庆祝我健康平安地活到了九十一岁。 附:阅读时长4小时20分钟,记录想法16条 推荐一读
◆ 性是一个人在不能得到爱时给自己的安慰。 这本书看到后面,里面的评论明显变得心平气和了,前面抨击的那叫一个尖锐。马上要90岁的老头子找了个14岁的处女来庆祝自己90岁的生日,题材确实很容易引起大家的话题度。其实抛开道德层面不谈,这本来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老男人的想法。只不过他毫不掩饰,真实地展现了出来。新闻报道的嫖娼老头还少么,更何况还有一大把没抓到的呢。当然很多人在意的点是未成年,这个确实很难评,现实生活中肯定是要抓去关的。但这毕竟是文学作品,不是法治栏目,还是应该理性看待比较好。这个世界不同于我们接触的世界,有太多的事情是我们不知道的,文学恰好就弥补了我们这方面的空白。 《苦妓回忆录》这本书越看,就越替老头子感到悲哀。活到90岁,睡过五百多个女人,却不曾有过爱情。他在结婚的当天选择逃婚,整日泡在红灯区。家里除了一个被他性侵过的女仆,再无他人。孤独,堕落,几乎纠缠了他的一生,自我厌弃感更是随处可见。直到少女的出现,他开始变得细心体贴,富有激情。甚至在狂想与幻想之中患得患失,真正体验了一把从未有过的爱情。一直以为他是单方面在吃爱情的苦,直到过完91岁的生日,老鸨告诉他,那个少女也爱着他。在那个瞬间,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圆满了,再活个十年一点问题都没有,因为有美好的爱情在等着他。 也是看到后面,才知道老头在12岁的时候被妓院的女人给性侵了,或许这也是造成他人生价值观有偏差的开始。在什么都不懂的年纪,过早地接触到了不应该有的事物。再加上家道中落,又被工作圈住了一辈子,活到90岁了还不能退休。只能靠着微薄的薪水,以及变卖家里的东西,来支付自己的嫖资,都不能说心酸了,甚至有些凄惨。但是他又不得不这么做,这是他生活下去的动力。什么都没有的人,却有一副好的身体,这是命运给他开的玩笑,也是他不得不活着的现实问题。与其说他遇到的是爱情,倒不如说他找到了真实的自己,那个多年前就走丢的自己。无论年轻还是老去,都应该好好活着。适合自己的路,或许就在变老的路上。
马尔克斯封笔之作,文章写了作者九十岁的“初恋”。而这个初恋形象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然而在文中我读到更多的是这个少女更是一种象征,我们都需要一个幻想(意象)来抵抗死亡的不可预测,而这个少女就是老男人过尽千帆后精神上孤独的慰藉和心灵上的渴望。对小妓女的感情,是一次交付了自己一生的全部灵魂与爱恋。看到一个关于本书的书评:“对艺术家来讲,妓院有时是庙宇。”但不同的人对这句话解读与思考肯定会有极大的差别,我只是觉得有趣。 (tip:这本书在西班牙语里最直译的叫法应该是《我关于妓女的悲伤回忆》,英译本叫做《忆我忧伤的妓女》。) 摘录几段: 1.大教堂敲响了七点的钟声,玫瑰色的天空中有颗明澈的孤星,一艘船抛出一声无法慰藉的道别,我感觉喉咙里有一个因所有本可以有但却没有的爱而结的不解之结。 2.一个人的年龄并不是他有多少岁,而是他感觉自己有多少岁。 3.安分守己并不是我的美德,而是一种对抗粗心大意的反应,我表现的慷慨是为了遮掩我的吝啬,我装作谨慎克己因为我满脑子恶念,我温和是为了不向被自己压抑的怒火屈服,我守时只是为了掩饰他人的时间对我来说多么不重要。 4.我们这一代人年轻的时候对生活都太贪婪,以致身体和灵魂都忘记了对未来的期盼,直到现实告诉我们未来和我们曾经的梦想不一样,便又开始怀恋旧日。
老主人公雇佣少女进行“陪伴”,本质上是一种交易:他用金钱购买青春肉体的使用权,以满足自己对生命力的虚幻占有。在这一过程中,少女的身体被彻底物化为商品,她的存在价值仅在于满足客户的欲望需求——这正是马克思所批判的“人的异化”的极端体现:人不再是目的,而是沦为资本逻辑下的工具。
微信读书:阅读《苦妓回忆录》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译者:轩乐。 《苦妓回忆录》是《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封笔之作,由轩乐翻译,这部短小精悍的作品,没有了前者的魔幻史诗磅礴,却用细腻又克制的笔触,写尽了暮年之人的爱与救赎,读来满是唏嘘与回甘。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行将就木的耄耋老者,身为知名刊物专栏作者的他,本是带着戏谑与消遣的心思开启一段际遇,旁人看来,他口中的过往不过是一场神乎其神的浪漫谈资。可当故事在看似前言不搭后语的碎片化叙述里铺展,那些凌乱的片段却慢慢拼凑出一份纯粹到极致的情感,褪去了欲望的裹挟、世俗的牵绊,只剩一份不染尘埃的爱意,在岁月尽头悄然绽放。 这部封笔之作,没有魔幻现实主义的瑰丽奇幻,却以最朴素的深情,道尽了爱与生命的终极意义,寥寥数笔,便让这份“不可能的纯洁之爱”,成为刻在心底的深刻印记,久久难以忘怀。
九十岁写就的初恋情书 今年读了马尔克斯的首作《枯枝败叶》,合上书时还在想:这片最初的“叶子”,竟已经藏着后来那片文学森林的影子。没想到再打开一本,竟然是他2004年的《苦妓回忆录》——也是老马最后完成的封刀之作。更巧的是,微读的阅历提醒我:这是我读的第十本马尔克斯。从第一本,到第十本;从《枯枝败叶》到《苦妓回忆录》,中间隔着半个世纪,也隔着我自己的许多阅读岁月。这样的巧合,竟让我觉得有些马尔克斯:他的小说里,时间从来不是一条笔直的河流,过去和现在常常莫名其妙地撞在一起;而现实有时也像他的小说一样,悄悄安排一些无法解释的相遇。 如果说《枯枝败叶》是文学的始点,那么《苦妓回忆录》写的却是人生终点上的一次重新开始。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九十岁的老人,一辈子做记者,也有过几百个情人。九十岁生日,他决定给自己准备一份特殊的礼物:找一个十四岁的处女共度一夜。妓院老板娘罗莎·卡巴卡替他安排了一个女孩-德尔加迪娜(那是老记者给她取的名字),女孩贫穷,在缝纫厂工作。那一夜,当老人来到房间时,她已经睡着了。他没有叫醒她,只是坐在她身边,看着这个沉睡的女孩。谁也没有想到,这一夜竟然成了老人一生真正的转折点。一个九十岁的老人,经历过几百个女人,原以为自己已经熟悉了男女之间的一切,却在这个熟睡的少女面前,第一次尝到了真正的爱情。他开始等待。等待见她,等待她醒来,等待下一次相逢;他开始给她写信,开始写诗,开始在她耳边轻轻吟唱和讲解动人的诗,开始因为她的存在而重新安排自己的生活。他会嫉妒,会失眠,会兴奋,会惆怅,会像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一样,为一个女孩魂不守舍。而从那天起,他写的文章风格大变,充满活力,吸引了一大群年轻读者。那些年轻时错过的东西,似乎突然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全部回来。 这就是小说最有意思的地方:九十岁的人,第一次恋爱了。他曾经因为偶然进错了房间,撞见了全裸背着门睡午觉的女孩斯美娜,差点步入婚姻殿堂,然而他深知这里面没有爱情,婚礼前他和22个姑娘开告别单身的party,喝的酩酊大醉,错过了婚礼,从此孤独终老。直到九十岁终于拥有自己的“初恋”。所以,《苦妓回忆录》其实是一本很特别的“初恋情书”。它不是一个少年写给少女的情书,而是一个九十岁的老人写给自己迟到的爱情的情书。九十岁,仿佛已近生命的终点;十四岁,却是蓬勃生命的起点。终点和起点,就这样在马尔克斯笔下连接起来了。 我们常常把人生想象成一条单向的路:年轻的时候读书、工作、恋爱、成家,然后慢慢衰老,最后走向终点。好像每一个阶段都有它规定好的事情,过了那个年龄,就不应该再有新的开始。可是马尔克斯偏偏让一个九十岁的老人重新开始。他甚至重新拥有了年轻人的敏感。一朵花、一封信、一次等待、一个眼神,都可以让他兴奋很久;他开始觉得每天都有值得期待的事情。他不再只是“活着”,而是重新感受到时间的流动。 人真正的衰老,也许并不只是身体的衰老。现在常常读到:当一个人失去了对生活的期待,失去了好奇心,才是真正的衰老的开始。而九十岁的老人却因为爱情重新找回了“明天”。所以,我很喜欢小说最后留给人的那种感觉:生命可以老去,但情感未必。 我们当然无法阻止皱纹出现,无法阻止头发变白,也无法让时间倒流。但我们似乎仍然可以保留一些年轻时的东西——对一个人的牵挂,对一件事情的热情,对未知生活的期待,以及在某个瞬间突然怦然心动的能力。 所谓“优雅地老去”,也许并不是把自己训练成一个什么都不在乎的人。恰恰相反,是到了很老的时候,依然允许自己有所爱、有所期待、有所牵挂。可以读书,可以旅行,可以学习新的东西,可以认识新的朋友,可以为一朵花停留,也可以因为一本书而重新感动。年龄只是告诉我们走过了多少路,却没有规定我们还能不能重新出发。 《枯枝败叶》是马尔克斯长出的第一片叶子,《苦妓回忆录》却像是他在文学世界里走到很远以后,回头写下的一封晚年情书。而对于读者来说,也许这恰好是一种提醒:人生没有真正的“太晚”。九十岁可以写初恋情书,人生走到最后,也依然可以遇见一个让自己重新感到“未来”的人、一本让自己重新心动的书,或者一种让自己重新热爱生活的方式。能够走向衰老,却不把自己的心一起老去——这大概就是我所理解的“优雅地老去”。 最后摘录《苦妓回忆录》全篇的最后一段: “我走到了明晃晃的大街上,第一次在人生第一个世纪那遥远的地平线上认出了自己。清晨六点十五分,我的家沉默而有序,正要披上幸福霞光的色彩。达米亚娜在厨房放声歌唱,而那只起死回生的猫在我的脚踝旁卷起了尾巴,跟着我走到书桌前。当我整理自己那干枯的纸张、墨水瓶和鹅毛笔时,太阳在公园的巴旦杏树林与内河邮政船间爆射出了光芒,那搜船因干旱而迟到了一个星期,正咆哮着驶入港口的水道。终于,真正的生活开始了,我的心安然无恙,注定会在百岁之后的某日,在幸福的弥留之际死于美好的爱情。”
躲开了《洛丽塔》,却还是没能躲开《苦妓回忆录》。全程仿佛在读《垂死的肉身》+《痴人之爱》+《棉被》的结合体,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我所理解的情节是:一位九旬老人,为了寻求青春的刺激,找了一具纯意象化,也可以说是寄托自己 信手捏成的年轻的肉体,日复一日床上的陪伴使其干涸的心灵以及枯萎的肉体好似吃到灵丹妙药般还春、上瘾着迷,无法抑制的冲动让他狂乱、猜忌、患得患失......姑且称之为作者笔下的“初恋”、“爱”...... 文学多骚情,才子皆风流~ 不管文字如何唯美,意象如何妥帖,全程带来的不适感远远大于文学带来的快慰感(所以我点不行)。可能有人说了,谁都会衰老!这只是一个无法接受正常生命周期的老者的自我救赎....啊对对对,不否认我也会经历,但是充盈自己的心灵,使得几十年后的自己即便寡居也能老有所依,才是真正的活法。装年轻永远都是表层的自我安慰,灵魂的萎缩需要思想的滋润。 因为这个作者和主角都是男人,所以能客观审视自己心里的从容。 我不是作者也不是男人,所以全程嚼蜡,只觉龌龊至极…… 本是浅薄人,无意装深沉~~
读的时候会想起老马收录在《世界上最美的溺水者》里的一篇短文——《超越爱情的永恒之死》。 同样是描写一位垂垂老矣的男人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年轻小女孩的故事。 还记得这篇短文的经典的开头:“奥内西莫·桑切斯参议员遇到他生命中的那个女人的时候,距离他的死亡只剩六个月零十一天。” 老马好像对这种晚年时期的激情爱恋情有独钟,他给《佩德罗·巴拉莫》的评论里写到:“如果剧情沿着一段得不到慰藉的黄昏恋的悬崖急转直下,我会觉得这戏剧更加伟大,更加可怕但美丽。” 似乎黄昏恋这种剧情很受他青睐,不过总觉得这里面爱情的成分不多,像在本书里,90岁的主人公疯狂的爱上一位还不到14岁的女孩,然而却不肯承认女孩的名字,甚至最喜欢的是她熟睡时一言不发的模样,女孩醒来时他反而觉得她平庸。 “她的声音有种平庸的味道,仿佛发出它的并不是她本人而是她携带于体内的另一个人。所有的疑影都在那一刻从我的灵魂中消失了:我还是更喜欢睡着的她。” 可见主人公也许爱的只是女孩的年轻感,这种年轻让他觉得永恒,暂时忘却了死亡。与其说是黄昏恋,不如说是对年轻的渴望在老年时才达到顶峰。这时候爱上什么都像是一种寄托和期待,爱起来也更疯狂,因为死神就在背后追,做些更猛烈的事情,追求些更疯狂的欲望,就像重新骑上飞马,重新回到年轻。
4.3w 4.5h 据说,这是马尔克斯的封笔之作,这似乎意味着,在本书中,读者可以窥看到一代文学大师晚年的思想境界和近乎臻于完美的小说创作档次和水平。诚然,这确实是一部不可多得优秀的作品。 在我看来,至少,本书在三个方面比较优秀。 其一,篇幅短,内涵大。 此前我就说过,并非大部头的小说都叫巨著,绝大多数卷帙巨大的小说,都是滥竽充数,凑字数而已,至少,没有通过密密麻麻的文字,构筑起一个思想的或系统的文学宇宙,并在其间完美表达作者的思想境界。或许,正因为作者思想境界不够,所以,寄希望用字数来凑,结果适得其反,不仅没达到目的,反而让本就拖沓冗长的剧情,变得更加繁琐凌乱,不知其所言,归于败笔的行列。而在本书中,或者说马尔克斯的经典作品中,他近乎完美地只用了几万字,就勾勒了故事的全景,点缀了人性光辉,书写了人世间无尽的沧桑。 非大师,不能如此。 本书中,作者将故事安置在一个90岁老翁身上,借由他来向世人展示,一个生命在即将老去时,其思想和情感世界,是何等模样。对生命,对时间,对爱情,甚至对活着本身的思考,借由一个垂暮老人爱上一个花季少女的奇葩故事铺展开来,更具讽刺性,更有冲击力和震撼效果。 其二,写实重于意识。 纯粹靠意识流来写一部小说,大有人在,比如大名鼎鼎的《追忆似水流年》,几乎就是这类小说的典型代表,或许,马尔克斯《族长的秋天》也可以归于此类。这类小说,写的痛苦,读起来更痛苦,因为经由文字抵达另一个人的思想,是一件极其艰难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通过阅读哲学著作探索知识、参悟人生奥秘、开启智慧之路艰难无比的根源。 由一个垂暮老人架构的本小说,没有采用这样的写法,虽然马尔克斯可以也有能力这样做,他采用的是写实大于意识流的写法,字字句句,均落在实处,有所指,然后有所悟,而不是在玄想的浮空中,一任思想自由驰骋,笔随意动,想到哪里写到哪里。重在写实,会让作品呈现一种无比强烈的真实感和代入感,虽然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但读者还是忍不住反问,这是不是马尔克斯本人的真实故事呢?这个反问和转变,就将读者的“身心意”紧紧地拴在了故事本身,不会分心,更不会走神。 非大师手笔,不能如此。 其三,暮色将至时,心如止水,字如凝乳。 一个人什么时候才算真正的成熟呢?就是对人世间的一切,都不再大呼小叫,不再一惊一乍,不再情绪激动,不再心思浮躁。那岂非死人一个?不是,而是更愿意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来看待人世间的一切,包括灾难、疾病、衰老和死亡。超脱于生命之外,才能透彻理解生命本身! 在本书的文字中,我感受到了马尔克斯文字背后掩藏着的内心平静,不惊不喜,不怒不惧,平静地看待一切,并接受一切。全书中,没有印象中老年人长篇大论的说教和经验传授,有的只是坦然接受一个垂老生命所有的心思和欲念,不掺杂任何感情色彩,不去点评,不去褒贬,用平静如水一般的文字,缓缓地叙述着,流淌着,浸润着。 由此我知道,对生命最大的尊重,就是理解并接受生命本身自带的所有感情和欲望。你是这样,他是这样,我也是这样,我们都是这样,大家合起来,我们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所以,面对这样的人世间,我们能做且唯一该做的事情,就只有一件:坦然面对一切,心安理得地接受命运的所有馈赠,心如止水地接受命运给予的所有不公,真心实意地尊重生命本身,而不是一味探寻世俗对生命赋予的所谓意义和公正。 到今天,我阅读马尔克斯作品的旅程,到此就告一段落吧。算上十五年前阅读的《百年》和《霍乱》,累计阅读了十多部马尔克斯的作品,基本把他最知名最优秀的作品,都一网打尽了。整个阅读体验是至高人生享受,我心满意足。 推荐本书,更推荐作者!
马尔克斯,予我,犹如巍巍昆仑一般高耸,需得仰视膜拜,虽然《百年孤独》才刚刚翻开,我却早已不自禁地拜倒在大师经典的《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及《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之下,此二篇,虽短小,但精悍,且深刻,令人沉思玩味、常品常新。 于是,我又打开了此书,因为是大师的“封笔之作”,更因为简介说“读起来有种天鹅绒般的快感。是他给行将消逝的光,写的一封情书。”(约翰·厄普代克)太浪漫了! 但是,读后,我却没有这种罗曼蒂克的感觉,恕我实在无法从一垂垂老矣的九十老翁对一未满十四周岁的雏妓的“爱慕/迷恋”中~哪怕是精神/意淫上的~看出柔软、纯洁、价值与经典。 小说开篇即是:“活到九十岁这年,我想找个年少的处女,送自己一个充满疯狂爱欲的夜晚。” 他自称“我从来没有和不用付钱的女人睡过觉,” 又称“到五十岁时,我已经分别和五百一十四个女人至少睡过一次了。” 之前,他皆是付钱了事, 而这最后一个,“年少的处女”,他动了情,但他想爱又不可能爱,毕竟,苍苍暮年、死神就在转角,这份“爱”这份“情”,更多的恐怕仅仅是老翁回望自己往昔人生、纷繁情爱……所荡漾起的那点点光辉、丝丝温存? 总之,我觉得小说与其说是写一段不伦之恋,不如说是在涂写、感怀人生尽头残阳的落寞与孤单+对这世界无法消弥的热爱和依恋。(当然也有不屈和倔强吧)。书名虽为《苦妓回忆录》,但回溯、记叙更多的根本不是凄苦的雏妓,而是主人公九十老翁自己的人生来路~他站在生与死的边缘,回眸,静静审视着自己的一生…… 所以,我颇认同王明军老师所言:“此书是一封情书,是马尔克斯写给行将消逝的光,写给岁月的一封情书”。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无疑是纯粹、温情、浪漫、经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