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irginia Woolf
小说描述了主人公克拉丽莎。 达洛维在一战后英国一天的生活细节。该小说作为伍尔芙的代表作之一,被时代杂志评为1923-2005百部最佳英文小说之一。
After reading this book, there were only several persons left in my mind, and the main character of this book, Mrs Dalloway, was quite a blur image for me. She is a different person in different character’s mind or heart. So I cannot portrait her with precise words, what i only know that she is a beautiful woman who has a solid material life. I cannot say she is vain and superficial, cuz this was the prejudice held by Miss Kilman. The whole book only described all the things happened in a day, different characters’ personal thoughts, feelings and ideas, like little creeks flowed on the paper, a creek met another creek and flowed into anther area that explore a new character’s inner world. (It’s quite an amusing way to get know each other in the real world. ) I could remember several characters from the book: Septimus Smith, the man who got PTSD from the war, always murmuring the Human Nature by himself alone; Richard Dalloway, who bought a bunch of flower for his wife and could not tell Clarissa that he love her; Peter Walsh, who fell in love with Clarissa in his youth but went to India, got divorced, then came back to England, he had a strange and cynical attitude toward to Clarissa. This is a well-known stream-of-consciousness novel written by Virginia Woolf, I do feel the charm by this kind of novel, although I need to read it again. It’s quite happy to finish reading this novel before the new year starts. Maybe in the future, I’m gonna write a stream-of-consciousness novel by myself.
“哪怕只活一天,也是十分危险的。” 因为一天无论如何庸常,都能包含无数个累积的日子,成为它们的象征。 伍尔夫在《达洛维夫人》里运用意识流的写作方式,通过各色人物的回忆、内心感受,写下达洛维夫人为她的聚会做准备的这一天。 很多读者会为开头那句“达洛维夫人说她要亲自去买花”动容。“亲自去”,可见她需要独处的时空;“买花”,买完,最终会回家来;简单的一句话,为整本书奠定了基调。而花,也贯穿始终,时常作为隐喻出现。开篇关于玫瑰、香石竹、紫罗兰色、白色和淡色的香豌豆花等的细腻描绘,传达出达洛维夫人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美的追求,象征着她对青春的缅怀和对生活的美好向往。然而,然而,达洛维夫人越是爱花,便越是透露出她内心的孤独和对陪伴的渴望。 伍尔夫是十分聪慧的作家,她的思考和语言令我叹服,她总能恰到好处地对花进行详实地描写,也借由写花,将过去、现在和未来串成一条线,将人物从想象中拉回现实,花开花落、季节更替,与达洛维夫人的情感变化和生命历程紧密相连,时间也在此中流逝,人生也变迁着。 “生活本身,每一刻、每一滴、此地、每一瞬间、现在、太阳底下、摄政公园内,足够了。人生的内容确实太丰富了,人的一生何其短暂,怎能遍尝各种滋味,即便是现在有能力了,怎能提取出其中每一点儿快乐,每一层意义。” 达洛维夫人就这样思索着,伍尔夫会用细腻的手法,将我们拉回现实,“欢快的歌声游丝般飘扬,像袅袅炊烟,绵延不绝,穿过干净的山毛榉树,飘出树冠,化作一缕青烟”。一天的思绪万千,最后,达洛维夫人与自己的内心冲突和解了,一切如青烟,消散,远去。 合上书,我回到了自己的生活,也更加珍惜和感恩生命中的每一个瞬间。
历时半个月,虽号称意识流,读来却没那么难;开篇确实有那么点云里雾里来着,感觉又像在啃《尤利西斯》似的,但很快就发现她们不像,尤其后半部分,越读越容易也越愿意读不愿意搁下了!暑假好读物,强烈推荐![抱拳][抱拳][抱拳]
伍尔夫的文字就像她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那个城市,总是弥漫着淡淡的雾。而她隔着这层雾,漫不经心地观察每一个笔下的过路人。 读她的小说时我经常会走神,就像小说里的人物一样思绪始终在过去的某个时刻与当下来回穿梭。每个人都处在此刻,但是灵魂留在了过去。无法接受这一点的人很痛苦,比如Septimus,他从欧洲战场上回到伦敦,却异常痛苦——“I couldn't feel”。他无法接受灵魂与身体之间的分离,把自己从楼上扔了下去。Mrs Dalloway与他无异,只是上流社会的生活让她不得不分神应对,终于困住了她,麻木了她。她还未醒来。
书还是得看原文,所以说好翻译很难得,也倍受推崇。
对Clarissa的初印象是《远航》,一出场就是财富和权力的代言人,令“坚决表示这趟旅途不会捎带旅客”的货轮破例。彼时达洛维夫妇曾短暂到西班牙旅行,骑骡子只为了解农民是怎么过日子的。“他们的到来无疑造成了一阵骚动。几双眼睛都看向了达洛维夫人这位高挑纤瘦的女人,她周身裹着皮草,脸上遮着头纱。[...]带了一只化妆盒,里面应该是收着一条钻石项链以及银色盖子的瓶瓶罐罐。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只深棕色的皮包没多久就包围了他们。” 本书进一步聚焦这位英国上流社会太太的一天,跟随她来到1923年6月的伦敦,从买花开始为晚上的聚会做准备。Clarissa在熙攘的伦敦街头凝思遐想的同时,在大本钟的敲击声中神志恍惚的还有患炮弹休克症的退伍军人Septimus,他也在当晚达洛维夫人举行家庭聚会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一天以伤感惆怅告终。 伍尔夫的文字自带滤镜,把稀松平常的场景写得生动活力,唯美细腻。 如枝繁叶茂勃勃生机的天气: June had drawn out every leaf on the trees. 乌云遮住阳光的一瞬和路上疲于奔命的行人: As a cloud crosses the sun, silence falls on London; and falls on the mind. Effort ceases. Time flaps on the mast. There we stop; there we stand. Rigid, the skeleton of habit alone upholds the human frame. 聚会上众人抽烟云雾缭绕: There were a great many people there, laughing and talking, sitting round a table after tea and the room was bathed in yellow light and full of cigarette smoke. 年过半百的Clarissa对于衰老和时间的感受及她身上的改变: She would not say of any one in the world now that they were this or were that. She felt very young; at the same time unspeakably aged. She sliced like a knife through everything; at the same time was outside, looking on. 18岁时她拒绝了Peter的求婚,30多年过去了他的习惯性小动作里依然有爱她的痕迹:All the time he was thinking only of Clarissa, and was fidgeting with his knife. 结尾处“A young man had killed himself. He had been in the army”让我不由得想起雅各,他和Septimus一样喜爱诗歌,随身携带莎士比亚的书,将自学文化和莎士比亚戏剧“作为根治灵魂错乱的特效药”。之前读《雅各的房间》,不理解为什么他在伦敦短暂邂逅心动的女孩后,却转向前线为战争献身;也很疑惑他最后究竟是战死沙场还是自我了结?本书对莎士比亚的探讨,“Love between man and woman was repulsive to Shakespeare. The business of copulation was filth to him before the end. ”似乎给了我答案,为深受精英教育规训和莎士比亚的“荼毒”的雅各的选择和结局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解释。 意识流澎湃奔泻着众多人物内心丰富绵延的感受、思考、遐想和回忆。初读只觉人物繁多,难以进入,花一些耐心理清人物关系图的过程中竟也不知不觉沉浸。聚会曲终人散,只留下心里空落落的我和Clarissa一起从Septimus事件思考生与死、正常与疯狂的意义: A thing there was that mattered; a thing, wreathed about with chatter, defaced, obscured in her own life, let drop every day in corruption, lies, chatter. This he had preserved. Death was defiance. Death was an attempt to communicate; people feeling the impossibility of reaching the centre which, mystically, evaded them; closeness drew apart; rapture faded, one was alone.
第一次读原文,几乎是结合译本一起读完的。尽管全程查字典比对译本比较影响节奏,但同时收获了原文的语句的律动,这是意识流之所以流动的一大根本,而这种感受很难被译本无损还原,从而带来了十分独特的阅读体验。打算以后多读原文,可惜不懂法语,跟普鲁斯特的原文怕是无缘了
身边人熟悉的不太熟的其实都是自己影子的碎片,带着那一份熟悉的自己,有着自己的符号 所以说很多时候断舍离,真的有种诀别的感情,真的无关客体。 这样也能理解那些想不清楚这点的人为何总是觉得对客体有亏欠,对当时断舍离的自己的无奈,但又不得不在当时决断,为了脱离一种束缚自我发展的圈子。 有的客体对他们来说甚至不存在这种回忆,不存在有自己的影子,可能短暂爱过,但绝对不是这个人,可能只是一种情感过度的牺牲品,被牺牲的客体真的就是在漫长的时光中觉得自己一文不值可有可无的刍狗,觉得自己只是短暂被需要罢了,因为自己的能力不足以被人依靠被人长期的需要。 这样的客体在看清楚之后,便转而一种看似成熟的理性(好吧,说的就是我,就是改不掉十多年来自我批判的习惯),但其实这也是幼稚的,我把情感分装到了不同的篮子里,我的共情能力慢慢变成了一种敷衍,一种可有可无的回答,现在的人需要一种什么情绪价值,根本就是因为麻木导致的情感缺失。慢慢生活没有新鲜感没有激情变得木讷变得敷衍,变得不那么年轻。 所以,达洛维夫人要给自己买花,可以说这是为数不多的激情了,但也是短暂的看一看自己的结局,和花一样枯萎🥀 我不同的就是这样我觉得我甚至比50多岁的达洛维夫人还要木讷,我会静静看着它们凋零枯萎甚至粉碎。 我收到花的那一天我就买了个花瓶,天蓝色的系着蝴蝶结,庄重但是很可爱,纯洁但是装载着不知道什么,我当时只知道它是用来装花的,花凋零了枯萎了甚至一碰就碎了,我不知道装着的是什么了。很多年以后才知道,那就是我的生命。 有的人一辈子没年轻过就是这样的感受,曾经的激情,不成熟的幼稚的,被人骂的,被打压的,以后不再回去想了,甚至会和当初那些人一起嘲笑着幼稚的自己。 #作家[超话]##收纳[超话]##感情[超话]##自我价值##我真的不理解# 还有,伍尔夫意识流是真的有点难看懂
【阅读书籍】:《达洛维夫人》 【阅读理由】:作家推荐 【阅读天数】:第 1天 【阅读感悟】 意识流作家最牛逼的地方在于,他们能把一天里发生的事写成7万字的小说(之前读的《喧哗与躁动》稍好点, 写了3天的故事)。 但这一天里发生的事绝对不是单调的,它是当时英国上层社会的浮世绘,更重要的是,伍尔夫把多个半百之人的心挖出来给大家看。 而牛的是,她写作这本小说的时候是四十岁(我认为,一年长的人写关于年轻人的小说没那么困难,毕竟是过来人;但写更年长的人,需要真的读懂人心)。 伍尔夫塑造的几个人物都特别的真实,挑几个最能让我共情的说说: 首先是达洛维夫人,我想最后Sally对她的评价非常中肯:她有外在的魅力,但同时是个非常势力、非常实际的女人,这从她选择丈夫的标准、举办派对的热情中可以看出。她认识到世俗社会给与她的压力,但她义无反顾的选择承受这种压力。她能与应为外部压力自杀的年轻人共情,我想她的想法是:我能理解你的压力,我也看到了你在压迫下的选择,我也承受相同的压力,但我是幸运的,因为我年轻时的选择让我获得了快乐。 其次是Peter,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作为一个男人,心思却异常的敏感,导致他经常性地陷入内耗,想的太多。或许是因为他的敏感,他女人缘不错。想比年轻时他是个浪子,如今年过半百,依然在情海里翻腾。 达洛维家的家庭教师也格外有意思,她仇富、神经质,虔诚地信仰上帝,但在我看来,更多是作为逃避的出口,逃避贫穷,逃避富人的鄙视和压迫,她陷入了一种反向的执着。 作为我读的第三本意识流的小说,这本是我最能接受的。虽然它有意识流的通病,有很多长难句,读起来不痛快,但我能看出伍尔夫如何慢慢地编织出人物之间的网,不仅写每个人的行为,而是剖开每个人的内心,但同时,依然有大量的留白。比如对于达洛维,即使有再多的内心描写,但读者接受到的依然是她感受的浮光掠影(她对一些具体的人和事的反应),而没有直接陈述她的真实欲望(虚荣 > 朋友 > 女儿 > 健康),这种欲望的体现反而是借他人之口说出的。
Dalloway夫人一早去买花,随着她的目光流转、思绪飘荡,意识流的写法想必在100年前一定非常惊艳。忙碌的一天,一直到她办的party结束,各种场景变换,纷杂的人物视点,阅读是有点难度的,尤其是读原版。但确实也只有读原版才更能体会她的文笔飞扬。 上午街遇Septimus,晚间party上听到他的死讯,感觉她受到很大震动,对自己生活也有了反思。 死亡是一种抗争,是一种交流的企图。Septimus以死护住了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