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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英文原版)Pride and Prejudice 封面

傲慢与偏见(英文原版)Pride and Prejudice

Jane Austen

6204人在读
56.4万字总字数
¥19.9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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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小说描写了小乡绅班纳特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主角是二女儿伊丽莎白。她在舞会上认识了达西,但是耳闻他为人傲慢,一直对他心生排斥,经历一番周折,伊丽莎白解除了对达西的偏见,两人终成眷属。

读者书评

★★★★★

两个月来阅读英文原著随想录(上) 这一切的机缘从一次书展开始。 某日,在逛一大型书展时,忽然电闪雷鸣,狂风大作,雨下如注,熙攘的观展人群四散奔走,慌乱地寻找避雨处。我只好闪身钻进一个邻近的蓝色帐篷——外文书店展区,里面满桌满架全是英文原著,举目几乎见不到几个汉字。 就这样,自己不自觉地被置身全英文环境,处于“英文屋”之中。避雨期间,百无聊赖,只好随手抽出一本厚厚的英文书,就着帐篷门缝透出的微弱的光开始读起来。身边是几名家长正带孩子挑英文读物,小孩的注意力则全在绘本图画上。 我所读之书正是Jane Austen的Pride and Prejudice。尽管帐篷内空间狭小,只能站着阅读。等到雨停时,我发现自己竟不知不觉间已看完了前两章,期间,除极个别生僻单词稍感费力外,并没有什么语言障碍。 我这才发现,原来,经过多年的英文教育,至少经过大学的教育,多数国人其实早已具备了阅读英文原著的能力。甚至,现在有很多卖菜、卖服装的大妈,也都能流利地讲一口伦敦腔。只是由于惧怕,多数人迟迟不敢走出读原著这一步,至于开口说,那更是不敢想的事了。 老实说,这种担忧大可不必。据说,英文单词总数现已突破50多万,常用的也有10万之多。一些专业领域词汇,不要说中国人不认识,就连英美本土的人也不懂。 我们对读英文原著要有这样的自信:你不怕英文,英文自然就怕你了。这是马克思精通多国语言的不二法门,就连安徒生有时也不得不硬着头皮才能将莎士比亚的剧作读下去。看到外国人自身在语言上尚且要搔脑门费思量,这多少可以给人们一点安慰。 想来真是可惜!既然世界上80%以上的知识由英文构成,不能精通英文就会丧失思维的一大乐趣。更何况一个复兴的大国,暂时还需要汲取人类一切优秀文明的成果,这是一种更加开放包容和自信的心态。 趁着顺利读完前两章激发的兴趣和勇气,雨停离开书展后,我花了二十多天把剩下的章节也啃完了。英文的障碍一旦被克服,英文原著阅读也就此一发不可收拾。为此,我暂停了对《船山遗书》中古代经典诠释的研究,以使自己在一个时期内完全置身于英文语境,直到熟悉其表达方式和句法结构。 这种读书方式我称之为“绝境读书法”。当你置身于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比如“英文屋”、“英文岛”时,或者像鲁滨逊漂流到一座孤岛上那样,除了弄清所处境况并掌握其运行法则和生存方式外别无良策,反倒能起到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效果。 多年以前,我就是用在几个月内只接触古文(不带任何注释)的方式,读完《资治通鉴》、《续资治通鉴》、曾国藩和王阳明的全集以及四书五经的。如今,古文对我而言,完全就是白话文般的存在,当然个别诘屈聱牙的文字除外。 由此,我想到小孩的英语教育。也许采用“英文屋”的方法,让小孩一个时期内置身于全英文环境,一年的英文自学大概能抵上至少五年的学校英文教育。于我而言,目前这两个多月的英文原著阅读,至少抵得上过去十多年的英文学习。 说到语言,就不能不提到哲学这门以纯概念为思维对象的学问。 一直以来,人们倾向于用语言抽象地研究世界:一方面把世界抽象成语言(概念、判断、推理)的逻辑,总结为一些规则公理,维特根斯坦前期的《逻辑哲学论》便是这种思路,黑格尔的逻辑学、精神现象学也是这种路径。 另一方面,又发现逻辑的方式难以准确描述世界,开始反思语言逻辑化或世界逻辑化的局限性,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著作《哲学研究》便是这种尝试,现实的具体的人的生活比哲学、比语言、比逻辑更丰富更包罗万象。 两个月来阅读英文原著随想录(中) 如果看不到语言的实践性、生活性,只对语言作纯理论的研究——这是过往一切哲学的特点,他们看到的语言就始终是一团迷雾。以至于维特根斯坦的著作一出,古往今来的所有哲学命题就被整个击溃了,到现在还没有恢复元气。 英语说到底也是一门语言,是一门实践的生活的语言。正如德国语言学家赫尔德在Treatise on the Origin of Language所言,“当人还是动物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语言”,“语言的发明对人来说是极其自然的,就像他是人一样自然”。如此说来,语言并不神秘,它只是一种服务人的工具,是人的对象化,而非相反。 语言自诞生起,除了族群认同和种群交流的功能外,逐渐演变为由一定的对象、环境和法则构成,貌似更复杂高级了。实则不然,对于实践,对于生活,语言仍然是苍白无力的,即便一个简单的举手动作,也是无论多少种语言都无法复现的,不得不辅之以手势、图画、暗示等等。 因而,语言的功能性,语言的使用(而不是书写)就成了主要的了,那种试图把语言逻辑化的努力都失败了。最近,国内著名哲学家邓晓芒的新著《走向语言学之后》全部出齐,洋洋三大卷百余万字,据说,是想从语言学之后重建哲学的形而上学,恐怕也不会有成功的希望。 因为,语言的实践永远走在语言的理论前面,所谓圆满的逻辑往往意味着一定的缺陷,生动的生活实践总能增添新的词汇和用法。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现存的一切文字作品都不是事物的原貌。这并不是康德的不可知论(区分为已知和尚未知道的事物只是一种变形),也不是神秘主义,而是一种事实陈述。所谓智慧,就是分辨事物的真假。人们现在仍然阅读研究历史的文学的哲学的等作品,是因为不研究,便不知道真,也不知道假,这正是毛公对二十四史的看法。 语言诞生于人类生产生活的需要,总是依附于一定的事件的。对同一事件的不同描述,虽不尽相同,但仍是对该事件的一种接近原貌的反映。这种近似一致性即为语言的互通性,使不同语言之间的翻译转换成为可能。 至于英文好,还是中文好,这是一个伪命题。准确来说,两者各有优长,区别在于中文更善于整体描述,英文更善于具象描绘,但在其所使用的社群环境中总是能逻辑自洽的。这种区别在古文中更加明显,在白话文,两者则已很接近了。 自中国近代开启白话文运动以来,中文的欧化现象就始终没有停止过。钱钟书的小说《围城》中的一些句子,简直就像先写成英文再翻译成中文,比如形容方鸿渐脸红,则“夹耳根、连脖子、经背脊红下去直到脚跟”,简直与英文表述“from top to toe”一样了;“以手掩面”在英文则有对应的“put one's face in hands”。英文也不乏引人深思的警句,比如Life is too short to continue hating anyone for a long time. 当然,翻译并不总是一一对应,有些还让人颇为费解,算是不得已的办法。比如梁漱溟晚年著作《这个世界会好吗》被翻译成英文时,会出现“the second son of Kong”、“the Gang of Four”等表述,如果没有对中国历史和文献的一定了解,恐怕会猜上好一会儿。 两个月来阅读英文原著随想录(下) 现在的文学语言是越来越差了,无怪乎王小波要感慨,中国最好的文字在翻译。这一点颇有同感。我们扫一眼现今新出的文学作品,几乎没有几部是大家有兴趣阅读下去的,即便著名文学刊物,也完全没有阅读下去的欲望。 其中的原因,除了文笔的差劲,电子时代的冲击,还有思想的贫乏。前两者尚可弥补,后者则无可救药。早期的翻译者大都有古文的底子,又受到过西洋的教育,所以能够在翻译时做到字斟句酌、传神达意。这方面的优秀代表是严复、林纾、穆旦、王道乾、傅雷、浦隆等先生,他们把中文的表达整个提高了一个等级,教育了整整一代人,我们今天仍受其惠。 现在,则无论是本土作者,还是翻译作品,在语言的优美典雅上都堕落了。以至于新出的对经典作品的翻译,往往迎来骂声,甚至不得不撤回译作。冯唐新译泰戈尔的诗,简直是糟蹋名著,冯唐也早已沦为扯淡卖书者流了,他的作品不可轻信。 与此相反,素人写作大量涌现,网络文学更是日益蓬勃,一些网文还被批量翻译到国外,赢得不少外粉追更。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网文作者只要做到像王小波那样“把文章写好看了再说”,反而没有传统作家的束缚,可以放开了写,不断探索语言的可能性和表达方式。正是这种肆无忌惮的写法,反而更符合语言的规律,经过翻译也更能赢得西方读者的胃口。看来,再过几年,文学期刊(既然已经沦落为熟人圈层的自留地)因其自身的痼弊和读者的抛弃,应该没有出版的必要了。 当前,不光国内的文学在衰落,整个世界的文学也都在衰落。想想看,诺贝尔文学奖宣布后,除了一段时间的喧嚣,还有多少人会去阅读该作家的作品呢?有时候,人们对作家的兴趣远多于对作品的兴趣。 这里有点说远了,还是回到英语原著问题,由此谈谈对英语文学的概观。当然,只能限于近期已读过的原著。 英语文学的兴起,大概在16-17世纪,十八世纪才大量产生了真正意义上的小说。这与中国古代小说类似。早期英语文学也都是关于帝王将相、才子佳人、骑士女王一类的主题,莎士比亚的悲喜剧也在此列。 到了狄更斯,虽也仍关注城市和大人物,但笔触开始延伸到社会底层人的苦难,比如Great Expectations,Oliver Twist,David Copperfield,尤其Oliver Twist足以为底层人物脱离苦难的典范。狄更斯的小说使得在城市生活的阔太太们,也可以经由小说知道底层人的不易。 哈代则是另一个类型,他似乎对乡下风光更感兴趣,专注于农村风景和故事的描写,展现了一番别样的风味。Tess of the d'Urbervilles和Far from the Madding Crowd便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Tess的命运是受侮辱的人的极端例子,她选择的复仇和毁灭自我,则不由让人为之叹息。Far from the Madding Crowd被译为远离尘嚣带有误导意味,远离疯狂的人群或远离疯子才是其本来面貌,只是这样译就失去了韵味。 类似的还有很多,而和当时历史,尤其和法国大革命与拿破仑战争联系起来的当属Vanity fair,这是一种大胆的尝试,在保留小说特性的同时增添一种历史感。The age of innocence则对美国上流社会虚伪的全面讽刺。与英国庄重典雅的文学相比,美国文学总显得有些粗鄙,前者对金钱赋以道德的遮掩,后者则到处都充满着对金钱及其衍生物的赤裸裸展示,当然讽刺起来也是最无情的。 纵观英语文学,尤其是小说,大多聚焦于亲情、友情和爱情。于亲情,则涉及财产继承、子女婚配、隔膜对抗等;于友情,则涉及共历患难、甘苦与共、背叛复仇等;于爱情,则涉及爱而不得、爱恨交织、畸恋乱伦等,这也是整个世界文学的一般主题。 贯穿多数英文作品的,始终是母亲对女儿们的婚姻操碎了心,为谋个好婿不惜自降身价、曲意逢迎,为谋个好郎君不惜待价而沽、违心而嫁,真可谓可怜天下父母心,子女各各命不同。 这里没有论及诗人及英文诗,因英语诗有其独特的语言风格和格律要求,笔者所读数量尚不足以作出全面评价。 不论怎样,文学—不论中外—仍然是崇高的事业。凡是知识,必然有其自有逻辑和教化功能,那些为此付出艰辛努力,为人类知识作出贡献的人们,永远值得我们尊敬。 当然,作为读者,我们也有权利期待能有更好的作品涌现。毕竟,对美的事物的追求是人类的天性。

★★★★★

中文版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微信读书里的英文版有很多个版本,之前看了一本,错误太多,排版也不太好,很快就弃了,换成这个版本,看起来很不错。 英文版看得很慢,本书作为霸总文的鼻祖,以前中文看了那么多遍,似乎从来只关注男女主的这条主线,别的内容都看得很快,忽略了很多细节。 这次因为是看的英文版,水平问题导致我怕自己理解有误所以看得非常慢,才注意到非常多以前没注意过的细节,关于书中人物的性格特征,作者其实都描写得很到位,例如Elizabeth在看自己父母之间的感情,Mr. Bennet无论何时都不忘反讽,这就是他生活中的小乐趣,再比如Mr. Darcy的内心挣扎,Miss Bingley的各种作精小动作都描写得细腻出彩。唯一让我吐槽的就是那个时期的英文表达方式,用到了非常多词现在已经不常用的意思,刚开始看理解很困难,加上Jane Austen很喜欢用双重否定和各种各样的倒装句+虚拟语气,我一直到整本书看了一大半才终于习惯了她的写作手法(英文阅读水平有待提高😂,不过之前看小妇人倒觉得很顺畅,没这个问题)。 看完原版又把1940版+1980版+1995版+2005版四个版本全部复习了一遍。40彩色版的字幕和音轨以及80版的中英文字幕还是我当时上大学的时候制作的。 40版女主是真美,服饰华丽,可惜是美国拍的,完全一股好莱坞的味道,男主傲慢不足殷情有余,改编太多。 80版完全是按插画选角,人物刻画比较死板,虽然基本是按书里的原话和内心独白,但过渡得太过生硬。 95版是确实经典,脸叔完全把书里Darcy的形象刻画得无法超越,整部的改编之处也恰到好处,美中不足的就是结尾仓促了一些。 05版么,画面是真美,2小时的电影版肯定得删剪很多名场面,原著党肯定不喜欢,不过从电影的角度出发,也确实挑不出毛病了。我还是最喜欢原著,特别是英文版本身。 顺便再提一嘴,同人文《达西先生的日记》,给嗑糖没嗑够的姐妹们提供做梦素材,哈哈😄

★★★★★

A great book for improving English reading skills, marking the beginning of experiencing the original flavor of English.

★★★☆☆

奥斯汀的语言风格——字字珠玑,句句机锋。辛辣幽默。把人性幽微处描写得惟妙惟肖。无限倒装长难句、双重否定和虚拟语气嵌套着一重又一重的从句。曲折回环弯来绕但又行云流水。 有时得对着一句话研究半小时。如果能抓住段落主旨,阅读体验又像坐滑梯一样畅快(有时段落中心句真的在最后一句,所以读不懂也大胆继续读下去吧)。 - 阅读中看到了好多言情常用桥段的母本。千禧年以来多少言情小说要给奥斯汀付版权费。在当时的背景下,奥斯丁这么写是进步,现代人还这么写就是封建余孽。 奥斯丁警示女性面对婚姻需要理智和情感的权衡、批判限定继承的荒谬落后,创造爱情跨越阶级的浪漫范本。 而很多言情偶像剧甚至把奥斯丁批判的拜倒特权阶级和逢迎媚上发挥到了极致。 当然奥斯汀也有“通过改造贵族无道德污点成为更大的贵族”的嫌疑。至少人家对人性幽微之处的虚荣很诚实…… - 在那个年代,婚姻是女性的谋生工具。女性也没有多少自主选择伴侣的自由。 mrs bennet固然荒唐,但她的婚姻焦虑其实本质上都是生存焦虑。对Lydia“荒唐浪荡”的设定削弱了(读者观感上的)悲剧性。 讨论她们对于婚姻的主观能动性本身就是很奢侈的事。实在看不惯一些人对她们傲慢的批评。 - charlotte那样基于利益,lydia冲动鲁莽的激情婚姻,奥斯丁最推崇两姐妹灵魂契合物质丰厚实现阶级跃迁的完美婚姻。 但不是做一个恪守礼仪注重体面的淑女,谨慎权衡理智和情感,命运就会奖励一个darcy。 这是奥斯汀憧憬的浪漫爱模版,但“做好自己——获得良人——收获幸福”的逻辑通路和思维模式已经被证实多么脆弱虚妄。 希望下一代女孩儿的青春期没有《傲慢与偏见》。“她是进步路程里的一块阶梯,虽然已经旧了。”

★★★★★

词汇句式和现在的英语还是有差别的,虽经历了读懂单词读不懂句子的困境,但坚持到最后还是领略了作者细腻独特和惜字如金的恰到好处的语言带来的的阅读快乐!

★★★★★

终于赶在25年的尾巴看完了这本书,也是我第一本读完的英文原著。 阅读难度最大的是里面有很多巨长的句子,一句话几百个词,里面还有很多生词,实在看不明白的时候就偷懒看翻译了。 18世纪末英国上流社会的一些礼仪还挺无聊,比如说认识人必须要有中间人引荐,不然就是失礼的。印象最深刻的是女性没有继承权,要是父亲死了没有儿子,财产会给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男性亲属继承,都不能给女儿以及妻子。女人一结婚财产就成丈夫的了。特别离谱。唐顿庄园的故事背景是20世纪初,那会女性也没有继承权。查资料说,1882年《已婚妇女财产法》保障已婚妇女获得独立财产权。1925年《遗产管理法》才说子女有平等继承权。

★★★★★

坚韧的爱情是一种成熟又理性的情感,在经历种种误解、纠缠、干扰和阻挠之后,仍能向阳生长。 话说回来,Mr. Darcy这样的绝世好男人,除了书里还有哪能找到呢😭“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古人诚不我欺。

★★★☆☆

任何一本著名,或者世俗意义上“伟大”的小说,也都有自己的不足之处。这是我看这本书的英文原版得到的结论。 在当今这个提倡女性平权社会大环境下,我学到了很多,也真的已经厌倦了踩一捧一的叙事。用故意塑造的低俗粗鲁的女配角来衬托女主角的优雅和博学,让人感觉不到一丝丝所谓“真爱”的可贵,看到的只有世俗条件下的顺理成章… 当然,我知道这是一个公认的,著名的,也蛮有趣的爱情故事,也是我从小到大阅读了多次的爱情小说,可是以我现在的视角看(当然也因为是英文原版拉低了阅读速度,得以仔细思考),这本书离真正所谓“不朽”的名著还差很远。(不过好像也不该用这个要求去评价它哈)

★★★★★

这个版本的排版是微信读书里最好的

★★★★★

啊啊啊啊啊啊一看就知道Darcy对Lizzy多早开始好奇,被吸引!

书籍信息

作者Jane Austen
出版时间2022-08-18
分类教育学习-外语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