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伦斯·斯特恩
菲尔丁和理查逊为英语小说创立“规范”的传世经典《汤姆·琼斯》及《克拉丽莎》问世仅仅十多年,小说这种新文学样式就被劳伦斯·斯特恩的《项狄传》翻腾了个底朝天。几年后他又让其中的人物约里克牧师起死回生,记述其在英法战争期间前往法国旅行的见闻和经历,出版了另一部代表作《多情客游记》。作品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游记体裁的戏仿,主要目的不是写那种典型的自在逍遥的年轻绅士,而是一个受感情冲动和奇怪念头驱使的堂吉诃德式的流浪汉。因此,他的“旅行”便更显随意,尤其彰显的是兴之所至、多情善感的情感逻辑——所谓“深切的善感秉性”,是为感伤主义文学的不二经典;而同时在感伤之中又蕴含诙谐幽默,在对情感的褒扬中,嘲笑之声又一直如影随形,暗藏着多面的嘲讽,具有多面而又丰富的文学和文化内涵。
名叫“游记”,实则是本小说。原来是《项狄传》的作者写的,失敬。这还算是写完《项狄传》之后,成熟时期的作品。好吧,帮我省去了读《项狄传》的时间。这本书已经够无聊了,前面那本有点难以想象,恐怕那个年代的英国人都不太会写小说?没什么故事情节也就算了,毕竟是“游记”,但也没对各个地方做点描写,把英法意三个国家的旅行写在一条街上发生的故事也没什么问题。笑点尬得要死,像个x一样对所有女人留情。还有那么长长长长的前言+后记充满溢美之词是怎么夸得出口的?
《Sentimental Voyage》,很喜欢译者把书名译为《多情客游记》而非《伤感之旅》,虽然旅途中多有伤感动情处,但毕竟与斯特恩蹦蹦跳跳,“像跳芭蕾舞似的在世界上到处转动,到处瞧瞧,这儿调调情,那儿施舍几个铜板,在能找到有阳光的地方,哪怕很小一块,坐一坐。”惯常行事风格不符。 关于此书伍尔夫专门写过书评。伍尔夫是个很好的作家,更是个很好的读者。所以关于斯特恩的写法好像也没有更多东西好聊的。只是不看原作便不容易理解她的意思。 “那跳跃的,不连贯的句子,来得跟口才极好的人说出的话一样快,也似乎一样不受节制。即使断句,用的也是说话的,而不是写作的标点法,因而带上说话人的声腔和关联。” 斯特恩的笔很快,也跟他独特的写作风格有关。他可能是世界上破折号消耗量最大的作家。一开始可能会不习惯,看久了会找到一种旋律感,让人联想到乐谱。另一点是,你会发现通过这些大量破折号实现的跳跃,可以把场景速写下来。很多作家的书中充斥各种无意义的虚词,无形中产生一种隔阂与迟滞,使书中的场景不像现实中发生的那么快。斯特恩完全是无拘无束的,流动的,各种画面的盛宴。 “在这种特殊的文体影响下,这部书变得半透明。使读者和作者隔开一定距离的一般礼节上的成规旧套,消失了。我们跟生活再接近不过。” 斯特恩作品的感觉与《伦敦生活》这部剧的感觉很像,可以打通时空壁。剧中女主不时看着摄影机的方向与观众对话,在斯特恩的书中早就用过。他可以无障碍实现读者对话,各种内心性格对话,像古希腊人一样的方式恳求各种神灵。“啊,使人在苦难中变得能说会道的神明啊!请你赐给我——不管我掷出什么点子——请赐给我得体的感叹词,要不然,我就由着性子说了。” “没有人比斯特恩更需要表达自己的自由。既然有的作家的才能是非人格的,就会有个,比方说,托尔斯泰,能创作一个人物,让我们单独跟它在一起,而斯特恩一定要亲自到场,帮助我们进行交流。” 如伍尔夫所言,斯特恩的在场很重要。如果托尔斯泰的想象力是搭建一个场景给你看,斯特恩的想象力是指着一片废墟告诉你“看啊,这里曾经是一座神庙”。 “无论绘画、教堂或乡村的苦难和幸福,他都无话可说。他的确是在法国旅行,但那道路常常经过他自己的头脑,他主要的历险,不是碰上盗匪,攀登悬崖,而是他内心的感情的历险。” 可能很多人会因为没有在此书中看到他们希望的风景而失望,就像错过旅游打卡景点一样。各有所好,对我而言随便翻翻都能让我笑个半天。 “斯特恩就是这样把我们的兴趣由事物的外部引向内部。查导游手册没有用,必须请教我们的头脑,只有它才能告诉我们一座大教堂、一头驴、一个带绿缎子钱包的姑娘比较重要的意义是什么。斯特恩宁愿走大脑那弯弯曲曲的小路,而不愿请教导游手册,走它指引的平坦大道。” “他的选材是任性的、个人的,但没有一个现实主义作家对一时的感受能比他处理得更妙。《多情客游记》是一系列画像——修士,夫人,卖点心的骑士,在书店里的姑娘,穿上新紧身裤的拉弗勒——是一系列场景。” “斯特恩所用的语言,一般小说家即使能掌握,但在他的书上看起来就显得怪里怪气,难以容忍,斯特恩却能用以表达一般小说家必然会忽视的思想。” “那种把人生的艰辛化为哈哈一笑的勇气,那种绝妙的表现手法。” “你放下书来想一想,在生活中各个不同的方面,它显得那么匀称、有趣与尽情的欢乐,把这些传达给我们的手法,又是那么潇洒自如,那么美,只有在这时,你才相信这位作者有信念作支持他的脊梁骨。我们不能怀疑斯特恩是个很伟大的作家。” 虽然一个作家欣赏另一个作家并不是什么新闻,但真正愿意谈论另一个作家的作家不多。当然伍尔夫谈论的不只是斯特恩,而是包含了整个英国文学。读者从而可以知道是具体哪方面的影响,作家中这样的好心并不多见。人们喜欢被人视为天赋型作家,即使是影响也大多是精神意义上的,而非实际技巧上的指导。看伍尔夫写下的文字,再结合阅读斯特恩的个人感受,能看到伍尔夫是很懂斯特恩的。但是对于《多情客》而言,有点我自己并不认可。 “《多情客游记》的主要缺点,是因为斯特恩关心得到我们对他的心地的好评而造成的。这部书,尽管很出色,总有点单调,好像作者生怕他那天生的多种多样与生动活泼的趣味开罪于人而克制住似的。把心情压制为一味仁慈、温柔、同情,显得不自然。人们怀念《项狄传》的多彩多姿,活力以及脏话。他关心他的敏感性,反倒挫伤了他天生的锐气,叫我们去看那些一动不动站在那里让人看的谦虚、纯朴和美德,看得太久了一点。” 斯特恩在此书中流露出来的一些不同于《项狄传》的情感是否真的是如伍尔夫猜测的为了博取人们的好感?我们不说逻辑上的问题,即有否必要,是否能够,还有前后并不让他博得更多好感的调情。我们只分析斯特恩的性格。 “我这一辈子几乎总在恋爱,不是爱这位女王,就是爱另一位女王,而且希望能一直爱到死,因为我坚信,要是我竟干出卑鄙的事,那准是在一次热恋和另一次热恋之间的空当:在这空当,我总是发觉我的心上了锁——要它施舍给不幸者六便士,都很难:所以,我总是尽快从这种心境摆脱出来,一旦再次激起热情,我又变得非常慷慨大方,对人一片好意了;” 有一章中他说,“我真正称颂的不是自己,而是热情。” 热情是他的神庙,有它的庇护,他的脉搏才能快速跳动,情绪才能高涨,文思才能泉涌,说他是靠热情维持生命也一点不夸张。所以怎么能指责一个人在旅途中该动情处而不动情呢。虽半小说性质,但毕竟大部分是旅途中的现实经历,把情感去隐藏而表现出一种淡然也绝非高人逸士。称自己为自然之子的斯特恩对人类自然的情感自然不会违逆抗拒。 “我宣告,我愉快地拍手说道,要是我在沙漠,我也会找到在沙漠中唤起感情的办法——即使不过如此:我会系情于可爱的桃金娘,或者寻找忧郁的柏树,跟它互通心曲——我会追求它们的荫凉,亲切地向它们致敬,感谢它们庇护——我会把我的名字刻在它们身上,发誓说它们是全沙漠中最可爱的树:要是树叶枯萎,我会教自己哀悼,它们高兴时,我也跟它们一起高兴。” 如果这是他的特殊能力,复制《项狄传》的风格自然不是什么高明之举。我反而觉得《多情客》这个样子就很好,不时还会提醒我斯特恩除了是作家还是个牧师。
这部书,尽管很出色,总有点单调,好像作者生怕他那天生的多种多样与生动活泼的趣味开罪于人而克制住似的。把心情压制为一味仁慈、温柔、同情,显得不自然。人们怀念《项狄传》的多彩多姿,活力以及脏话。他关心他的敏感性,反倒挫伤了他天生的锐气,叫我们去看那些一动不动站在那里让人看的谦虚、纯朴和美德,看得太久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