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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译文经典) 封面

牛虻(译文经典)

埃塞尔·莉莲·伏尼契

1.2万人在读
21.7万字总字数
¥64.99定价

有声书与视频解读 YouTube有声书 21 · 视频解读 12

内容简介

一部探讨“人到底为什么而活着”的永恒经典,畅销全球近一个世纪的文学名著。打动亿万人心灵的“革命孤勇者”,曾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共同筑就中国人心中的英雄谱系。名家名译,著名翻译家蔡慧译本。 《牛虻》是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代表作,20世纪50年代引进中国后风靡一时,成为当时年轻人的最爱之一。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漏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飘泊13年,历经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他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牛虻》还讲述了牛虻与琴玛白雪般纯洁无瑕的爱情,以及对生父的爱恨交织,读来令人唏嘘不已。

读者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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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一下《牛虻》和《红与黑》的主角(当时红与黑仅看了一半,因此此评无关后半段) 牛虻 寄养在有钱的家庭里,被家人厌恶。 在信仰基督时,“将我要把自己的一生献给意大利,要出一份力替意大利摆脱眼下所受的奴役和苦难,把奥地利人驱逐出去,使意大利能成为一个自由的共和国。”将预兆当作上帝赋予的。 后来在受到暗恋对象的不信任,敬仰的神父的欺骗下离家出走,几十年后,俊美少年变成了遍体鳞伤的结巴瘸子,然而却有刺痛官僚的锋利言辞。在监狱时每个守卫无不对其人格魅力尊敬。 牛虻“复活”后犹如基督山伯爵一样展开了“报仇”,在所有革命者里只针对暗恋对象,冷嘲热讽,在神父(父亲)成为显赫的红衣主教时,写了一篇又一篇辛辣的文章去讽刺。 然而越是这样,越是爱着她(他)们 最后…… 曾经有多极端崇拜基督,现在就有多崇尚革命。 于连 生活在贫穷的家庭里,弱不经风不干活,喜欢看书,被家人厌恶,家暴。卑从骨中生。 说起《圣经》任何一段前三个字,都能将整段行云流水地背诵下来。即使一点也不相信基督——只是为了接触神父为了自己的前途。 崇拜篡夺王位,实现阶级跨越的拿破仑,是于连的精神源泉和支柱。但是在自己的名义面前,表面可以对拿破仑破口大骂,恨之入骨。 在做家庭教师时,市长夫人眼里对他的爱情是他眼里的打仗。只想着征服夫人——跨越阶级的渴望。 他和夫人孩子们玩耍时那种天真可爱,活泼愉快,令人陶醉是真实的,他看不起底层的人(尽管他自己就是),自卑又自负,敏感又脆弱的自尊心也是真实的。 于连对世俗成功的贪恋不亚于牛虻对革命向死而生的激情 (无关于《红与黑》后半段,仅代表前半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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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魅力是一点一点地变成生僻字的,一个随着社会风气的变化而逐渐消失的词汇,牛虻所在的年代,代表的是一种精神,为小爱与大爱做了很多牺牲,却默不作声,而在当下,更多是人们做了一点,却越来越多的借口、标榜、粉饰和过度诠释——没有诚意的感激、关怀与伪装成爱的套话,于是乎“情绪价值”也可以被拿出来作为感情施舍的慷慨表现。 有人会说这是因为牛虻所在的时代,人们还太傻,会为了所谓的主义和事业而革命,去救赎并不具体的众生。而现在的人精明务实,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好了。伴随人格魅力消失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体谅和亲密结合的消失。 《牛虻》的故事不复杂,天真的贵族青年阿瑟,是虔诚的基督教徒,但凭一腔热血加入了地下青年组织为拯救分裂的意大利效力。 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意大利一方面受奥地利的控制,一方面受腐败的教会的控制,打着宗教的旗号愚民。阿瑟所在的青年组织试图拯救羸弱而分裂的意大利,青年们很快被捕了,作为贵族的阿瑟因其贵族的身份很快出狱。 出狱后阿瑟遭到了三重打击,第一重是他发现是对卡尔迪神父的告解,间接地出卖了同志,此神父与政府勾结,违背了神职的特殊身份为受折磨的教民保守秘密。 第二重是他将自己间接出卖的事实对同志和青梅竹马的女子琴玛如实相告,琴玛扇了他一个耳光。 第三重是他发现自己是一直崇拜的对象——善良正直正义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神父是献给上帝而不能有婚姻的。 受到重创的阿瑟以投河自尽的伪装离开了这个他无法再面对的、崩塌的生活,远赴南美,经历了受尽苦难与折磨的十三年的漂泊生活。 十三年后回来的阿瑟隐藏了身份,是一个身体残疾但是笔力惊人的写作者牛虻,革命组织请他帮忙写作,以得到更多民众对革命事业的支持。而牛虻本人从事着更为危险的事业——走私枪械以支持革命工作,最后英勇就义。 好的故事,所塑造的英雄,绝不是完美无缺的,阿瑟身上有天真、冲动和软弱的部分,牛虻身上有固执的部分;蒙塔奈利主教身上有软弱和矛盾的部分;琴玛身上有过分隐忍的部分。 但是不妨碍他们,身上散发的人格魅力——牺牲和坚韧。 牛虻作为阿瑟而生存的时候,尚未看清两种信仰之间的矛盾,宗教信仰还是对正义的信仰,腐败的教会搜刮百姓却打着济世的旗号,但是作为具体宗教代表的蒙塔奈利主教,正直博学善意,这让阿瑟依然保持着对宗教的虔诚。而三重打击之下,牛虻看清了两条路之间必须寻找一条,这也是他临死的痛苦和颤栗中也要推开十字架的理由。 枪毙牛虻的场面,是全书的高潮,六个士兵举枪瞄准,却谁也不愿意牛虻死在其枪械之下,于是第一次开枪谁也没有打中他。 “六个人好容易才忍住了眼泪,各自手持短枪,站起队来。自己竟然会被派去枪毙牛虻!在他们看来那真是可怕到了无法想象的地步。他和他那锋利的应对、那不绝的笑声、那富于感染力的勇敢乐观的精神,有如难得破云而出的一束阳光,照进了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可是如今却要把他杀死了,而且偏偏还得经他们之手来把他杀死,对他们来说这简直就像天上从此不会再有日月星辰一样。” 而琴玛呢,一个美丽而坚强的女子,为了革命弹尽力竭,她以为阿瑟死了,此生都一直背负着深深的后悔——打他的一巴掌。书里很少描述她和牛虻的感情,却又处处能感受他们的深爱,牛虻在最后写给琴玛的信中说,最后一次见面时冲动之下吻了你的手,你说“请千万别再这样”,“现在我又在这纸上写你名字的地方吻了一下。这样我就吻了你两次,两次都没有得到你的同意。” 牛虻和琴玛的爱从结果上来说是悲剧,而爱的深沉和委婉,是只求从爱中求索的人永远体会不到的。 我个人最喜欢的角色是蒙塔奈利神父,他最后成为了红衣主教,矛盾感最强,他凭借正义、虔诚、清廉、善良的性格,在教区赢得了群众的爱戴,在职业上也登上了大主教的高峰。然而他此生背负的最沉重的枷锁就是因不该有的爱情而有了私生子阿瑟。 牛虻对蒙塔奈利的爱恨交织,这个父亲身上有神性和人性的光芒,那是他精神上的榜样和偶像,然而他选择的职业,必定站在了革命的对立面。于是牛虻让蒙塔奈利选择对上帝的虔诚还是选择对儿子的支持,蒙塔奈利选择了前者,那是他此生一直坚守的信仰,他靠着这个信仰度过了十三年丧子的艰难岁月,对众生的爱是他早就刻入生命中的使命。 然而最为残忍的是,他的选择让他失去了儿子两次,在这个选择题面前绝尘而去,还亲眼目睹了儿子的死。 我们无法作为观众讲他选择的对错,小说结束的时候,是一个非常讽刺的场景,奢侈盛大的教会的节日,信众一起享受着被救赎被原谅的喜悦,蒙塔奈利穿着最华贵的大主教的礼服,心里却无限悲凉,他的儿子为他们而死,一群乌合之众,那本是他所爱的众生,却也是麻木不仁的众生。 “现在你们来围着我转转,赞美都是言不由衷,祈祷都是邪念不改,我后悔了——我悔不该干出了这样的蠢事!倒不如由着你们这些人去做尽坏事而自取灭亡,去落入血污的地狱永受煎熬,我实在应该让他活下来才对。你们的灵魂都是滋生罪恶的根源,又有什么价值,何苦要为这样的灵魂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呢?” 这样“神志不清”的主教被伪装成“动脉出血”而被处死了,这是说真话的代价。 这是爱尔兰女作家埃塞尔·利莲·伏尼契(1864-1960)在1895年写成的书,她本人了解过很多革命者的故事,这是她不得不下笔的作品,凝结的是她对人格魅力的信仰,坚强、牺牲、勇气,这些渐渐消失的东西,曾经存在过,做对的事情不容易,但崇高的灵魂可能会成为别人的日月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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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快乐的牛虻。” 或许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给我的先入为主的态度,我本想着,这一本给了保尔力量的书籍或许也是沉重的,激荡的。但是我错了。 借用书友的评论而言,这似乎更像是一本带着“反宗教”主旨的红色经典。“革命”的篇幅并没有那么长,而阿瑟的一系列挣扎似乎更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不一样的革命者—他的革命,似乎有几分“逼上梁山”的意味。神父的欺骗,爱人的误解,信仰的破碎,支柱一个个倒塌后,他走向了更决绝的一条道路。 最让我惊喜的是琴玛的塑造。或许是女作家的灵魂?琴玛的成熟,包含一切的善良如同一条溪流,涤荡着大家的灵魂。她的坚定是一个女人的坚定,也是一个革命者的坚定。 神父啊,你的“圣子”是否终于将你从宗教的世界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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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的结尾像一记重锤,砸得人眼眶发酸。读时总忍不住想——原来那些让人揪心的爱恨纠缠,早在一百多年前就被写透了。 牛虻这个人物的矛盾感太戳心:他感性得像团火,偏又带着钢铁般的意志。明明被信仰撕裂得鲜血淋漓,灵魂却始终烧得炽烈。他和琴玛、蒙泰尼里之间的拉扯,哪是什么简单的对立?分明是理想与爱在人性深渊里的殊死博弈。 看到最后才发现,自己早被这个“遍体鳞伤却死不低头的灵魂”彻底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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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信仰到底是什么?为了虚无缥缈的神灵两次抛弃了自己的儿子。我想起一个我很喜欢的歌手写了一本小说通篇几乎就是神学传播,她觉得自己从低谷中走出有今天的成就是因为有天主,完全否定了自身,很不理解。 牛虻真的好清醒,他的思想放现在看也是十分通透。美强惨大男主,前期越觉得他可爱,结尾我真是哭得越惨。 太好看啦,写的这么牛逼我c哈哈哈,怪不得保尔柯察金看完这本要坚定地革命,太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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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你心爱的人呢,说到底还不是我。” 《牛虻》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的代表作,书中充满了关于革命、信仰、爱情与个人成长的深刻思考。 “我要走我自己的路,跟我所看到的光明前进。” 牛虻决定投身革命时的独白多么铿锵有力,从宗教的虔诚者“阿瑟”成长为孤独的革命者“牛虻”,时刻提醒我们个体应当追随内心的真相,即使前路未知。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全书点题之句,即牛虻在狱中写给琴玛的信,看似决绝,但又十分洒脱,有点崇高的意味儿了。 “如果你爱我,就把我从这种可怕的爱情中救出去吧!” 琴玛曾因误会掌掴亚瑟,后者临终前揭示真相,我时常觉得,爱情不论在革命洪流中,抑或者其他复杂局面,个人情感与理想冲突时,牺牲难道真的会成为更深沉的爱的表达吗? “上帝是泥塑木雕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把它砸个粉碎!” 宗教的虚幻性,在国家固有的意识形态之下,宗教往往独当一面,但是人们终究还是要直面现实苦难。 “对着枪口笑一笑吧!” 这一场景将他的桀骜与对死亡的蔑视推至巅峰,难怪牛虻会成为文学史上最震撼的革命者形象之一。 “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一直爱着你,自从那天你在我脸颊上打了一巴掌之后,我还是一直爱着你……现在,我就要走了,不必说太多悲伤的话。我们的事业或许会暂时失败,但真理永不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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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爱的神父啊,当你在人群中央聆听着那弑子罪人的忏悔,你先想到的是你红衣主教的职责,还是你十三年前投海自尽的幼子? 与其说是讲革命的著作,我更愿意称它为关乎人性、宗教、社会革命的探讨,而其中我认为最贯彻全文的当属人性与宗教,革命只是当时意大利的时代背景和前二者发酵产生的连锁反应。 对于宗教,阿瑟本不排斥,他甚至天真地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并存的,在神父中搞革命的也大有人在,直到他被新上任的神父出卖。宗教说,神爱众人,可为何让他的父亲不能与他相认、叫他的母亲郁郁而终?为何叫他遭受了这样大的背叛与委屈,在异地他乡受了十三年难以承受的苦?为何要让他最爱的人杀死他两次,叫他的血肉被吞食、叫他断送?可见这神只是座泥塑的像。而他的亲生父亲,他最爱的人,仍在这泥塑般的人世间,供奉着泥塑的神,情愿为了这让他睡觉都难以安宁的虚无缥缈之物断送了他的儿子。阿瑟不甘,他自始至终深爱着他的神父,深爱着那个会唤他“carino”的慈爱之人,被背叛的痛苦和十三年的磨难凝结出的恨意依旧难抵爱,他恨他,只不过还是恨他不够爱他:你爱我,为何不认下我?你爱我,为何不胜过你爱那泥塑的神?祂究竟为了你受了多少苦,才让你爱祂胜过爱我?你看祂被钉在那十字架上受苦,你为何不看看我?蒙塔奈利最终是把他献祭给了吃人的神,当他赶到行刑场,看着他的儿子咽下最后一口气,吐出最后一句话“神父啊……你的天主……该满意了吧”,他后悔也来不及了。于是他在几天后的仪式上做出了自己人生中第二件离经叛道的事,他在仪式上发了疯,看到那血日,便想起他惨死在血泊里的儿子,看到众人低着头准备接受圣餐,便知道自己的儿子要被吞吃。但一切都已来不及了:他大声呼喊,阿瑟听不见他的叫声;他拼命地捶他的墓门,可阿瑟再也不会醒来。几天过后他死于心脏疾病,可究竟是死于心碎还是被秘密处决,谁都不知道了。以我的私心,蒙塔奈利应当活着,长久地活着,坐着他主教的位置,每一次俯身都看到他儿子的死状,每一次发圣餐都看到他儿子的遗体被分食。就连他在仪式上发的疯,我也觉得是他受不了良心无言的谴责,要为自己开脱,但人性毕竟是复杂的,他爱抽象的宗教胜过具体的人是真的,爱他的儿子也是真的。 除了阿瑟,我最爱的就是琴玛,她坚韧,不卑不亢,富有同理心,她的一巴掌只是阿瑟“自尽”的导火索,她却因此心怀痛苦十三年。牛虻的死让她失去了一个朋友,一个革命道路的向导,但他死后捎来的那封信让她再一次失去了阿瑟。她死而复生的朋友再一次死在了他们坦白的前夜,从此再也没有人会叫她吉姆。这对琴玛来说,太过残忍。 总之这本书写得太好了,情绪的爆发,人物的塑造,情景的渲染都很有感染力,后半段最虐心的部分我是在出租车上看的,一边看一边流泪,就连司机都在通过后视镜频频看我出了什么事,我只是沉浸在了一个时代的悲剧中,忍不住替他落泪而已。 “活着也好, 死了也成, 从此我就永远成了 一只快乐的牛虻。” 阿瑟这一生似乎是用来受罪的,如果他有来生,就做一只快乐的牛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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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瑟·博尔顿,是小说中主人公"牛虻"的原名。当亚瑟发现他崇拜的偶像原来是自己的生父蒙塔奈利神父,所有的信仰瞬间崩塌了。神父是不可以结婚生子的,需要一辈子虔诚奉献给耶稣,当亚瑟发现自己居然是母亲偷情和他所最敬爱的神父所生下的私生子,亚瑟无法接受,而走上了极端,伪装自杀,偷渡到南美,开始了长达十三年坎坷不平的流浪生涯,最落魄时,去讨饭被人啐唾沫,给亚马逊探险队做过翻译,为了生存在肮脏下等妓院里做洗碗工,还在马戏团演过小丑。在四处流浪中,深刻体会到民间疾苦,看清了教皇与反动政府的丑恶,立志争取国家独立,他毅然投身革命,成为革命党的领袖,即使牺牲也在所不惜!直到生命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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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答案的,阿瑟,在献祭完恶魔般的上帝之后,残羹就是你的。 怎么,这还不够?你又要我如何将爱分成两份,一份给你,另一份给祂。 花了两天时间集中读完了这本书。阅读时几度为阿瑟的人生遭遇而心痛,同时阿瑟和神父爱恨参半的父子情倒是蛮符合外国名著里普遍对情感上丰富浓厚的表达,真是如洪水般汹涌并且还能嗅到那么一丝丝中药味。在早期父子两未相认之时,阿瑟对神父充满崇敬,他受到神父的特殊照顾,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可以被当作家人,对于家境略优渥但家庭过于冰冷的阿瑟来说,实属特别的存在,至少是一块带有体温的手帕。在阿瑟得知神父是自己的父亲之后,在他崩溃着筹备离开的时候,世界崩塌又崩塌,神父就这样一直欺瞒着自己,同时那个被敲碎的泥塑的,被众人奉为一切的上帝,竟是父亲的首要选择。在离开的十三年里,你在死亡线上常驻着也不肯离开,为的就是亲口质问你最恨最爱的父亲"爱我还是祂"。不过你老爹还是爱你,爱你是作为父亲。 当然我也很喜欢琴玛,聪明,冷静,不含糊,不带感情色彩,在工作上有小小的压制,像个小小人机,是一个很有魄力的女人(对于爱玛的塑造注入了鲜血和温度,真好啊) 对于琴玛来说,她历经了2次所爱之人的死亡,一次死于19岁,死于她的过失,死于她的一个耳光,她擦拭泪水将难以愈合的伤口藏进心脏深处:第二次死亡,死于她们相认前,看着你湛蓝色的眸子,让我心脏深处的伤口隐隐作痛,是你吗?是你,我还是嗅到了你的气息,可这一次你真的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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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经典:活着,意味着生命的爱的意志,比生命的受伤更有力量。

书籍信息

作者埃塞尔·莉莲·伏尼契
译者蔡慧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11-01
ISBN9787532790951
分类文学-外国文学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