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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霸天下:像学语文一样学英文 封面

词霸天下:像学语文一样学英文

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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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万字总字数
¥25定价

内容简介

研究表明,一般英语学习者把词汇目标定到17000就足够了,其学习过程大致可以分成学习特点显著不同的两个时期来实现:起步是针对5000个常用词。这在《词行天下》里我们已经做了详细介绍。然后是5000到17000以上的提高单词。此阶段的典型困境主要在“说英语能力”和“词汇量”两方面。本书以提高“说英语能力”为突破口,详细阐述说英语的原理和机制,并提出针对性的训练方法,让读者迅速突破此阶段的困境而进入一个稳步上升的阶段;然后从词根词缀、词组与搭配、精准发音等多方面来围剿高级阶段的“词汇量”迅速提升问题,后达到词汇量超过17000,并具备相应的高水平综合英语能力。

读者书评

★★★★★

这本书颠覆了我在英语学习方面的很多看法,其中第一个就是作者认为要慎思多练再开口,而非很多人说的要大胆勇于开口,多练口语才会变好。 中国人学英语存在的普遍两个问题:过早开口+ 随意交流 , 因为这两者会造成石化现象。一旦石化, 说多错多,对于口语提升有弊利。 ----我以前想的是先开口,再慢慢纠正。现在明白了行在错误的轨道上, 走得越多,错得越远。 这里面也说了英语国家留学生毕业后纯英语环境工作,口语中的错误仍是频出。 剑宗:语言影响思维派,不同语言的人,语言的差异会形成思维上的差异 代表人物: Lera Boroditsky 这是一名懂多国语言的美女学霸, 在微信读书里面一搜她的名字,出现频次很高,足以见其真才实学。 英语比较注重过程,而汉语比较注重结果 。所以欧美人在旅游中注重旅游中的感受,而中国人热衷于拍照,对美景欣赏并没有太大兴趣。 这点深为赞同,任何不起眼的小角落,只要能从某个角度能拍出不错的效果,周围立马变得熙熙攘攘。 语言会暴露一个的思维,因为语言是思维的产物。 恶毒母亲杀害孩子后还未被发现时和警察的对话中因为使用了过去式暴露出孩子已过世的事实,My children wanted me, they needed me . 曾经在一个刑侦案件中,警方根据失踪的受害人手机发出的“小严”两个字来判断其已不在人世,因为受害人以前都是用小岩这俩称谓。 所以啊,做戏要做全套,可能一个标点符号异常都会出卖你。 过去完成时是过去的过去,而非现在的过去。 我一直用现在完成时来作为记住过去完成时的参照物,现在明白了这样记是不对的。 人的大脑在计算复杂算式中,如果没有纸笔很难算出计算结果,因为大脑的短时记忆容量比较小,仅有4-7字符。我们在听外语文章时,很容易听到这句就忘了下句。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对前面的信息进行分段和传递。把前面的内容加工成自己能快速记住的模块传递到下个过程中。 英文句子的造句并非有些老师说的串珠子,单词为珠,语法为线,用语法这根线把单词那珠串起来就连成句子。理由是句子中的词汇选用方式并非在头脑的记忆库中查找,而是通过发散激活高低程度进行选词。其次人在说话时,主要的精力都是放在表达含义的构思和表达概念的生成上,根本没有多余的脑容量去考虑整体的句子结构和语法知识。 在表达一个多单元的长句时,因为短期记忆区容量限制,每次只能考虑一个单元左右长度的内容,所以用Juggling(抛接球)的操作方式来比喻句子的生成方式比较恰当。先抛出一个单元,然后再去抓和抛下一个单元,而不是把全部的单元及其中词汇顺序都整理好后一次抛出。 中国人非常容易错误的地方:对与错 eg, You don't like it, right? 正确回答:是的,我不喜欢。 No, I don't like it. 中国人下意识会答:Yes, I don't like it. 老外会理解为:不,我不喜欢。前后矛盾,让人发懵。 红鸡公尾巴灰,灰鸡公尾巴红. 这句话在快读时非常容易念错从而进入黄色语言圈套,因为大脑里面的发散激活机制(spreading activation)会自动把含义,使用频率,发音相近的两个字匹配到一起,而要打破这种情况。只要阻断这种发散激活机制就行了,比如把鸡公换成济公这两个字。 短语动词是衡量一个人英语是母语还是外语的标志,这也是公认的外语学习的苦难。 英语中20个基础单词*8个方向词= 160个短语形式,占全部短语的50%使用频率 其中20个: go come take get set 刚才听故事 carry turn bring look put 成天背老婆 pick make point sit find 拍马屁师傅 give work break hold move 狗尾巴很美。 8个方向词组: out up on back down in off over 三O要打包 连读 eg 读出效果:Doctor, I've got two theik, a near rake, sore rise, bruise darms, a stummer cake, and I far tall the time. 原文 Doctor, I've got tooth ache, an ear ache, sore eyes, bruised arms,a stomach ache, and I fart all the time 正确连读 Doctor, I've god tootheik, anearache, soreais, brusiedarmz, a stomachache, andai fardall the time. 这个连读听起来很怪的原因: 1 辅音在音节起始处/末尾发音不一样,特别是: 爆破音和L M R N W (两面人女娲) 2 结尾辅音前的元音发音,因不同的辅音结尾而变化 正确的连读方式: 1 前词的结尾的单辅音要当成两个相邻共享的音素。eg an~anpple keep~in 应该读成anaple keebin,即连续发音,不中断 2 前单词以多个(指2个+)辅音结尾,才可以重新划分音节(resyllablification),单个辅音结尾是不能重新划分音节的。 eg jump-in left-over help-us last-hour可以重新划分音节,而circulate buy eat run take 等单辅音结尾连读时不可重新划分音节。 颚音化连读:S/Z/T/D+Y 这对应 音标中 /ʃ/ /ʒ/ /ʧ/ /ʤ/ 我知道这连读后它们会变成什么音标,但现在才知道这叫颚音化。

★★★★★

我虽然英语专八,但看了这本书后确信自己不曾真的学习过英语。除了5000词之类的部分确实靠大量听力抢占了先机,但是到10000词之间及以上的部分,完全不得要领,导致后期英语遇到瓶颈上不去。在本书,我找到了突破症结的主要路径,包括专项拿时间突破一部分低频词(主要是词根记忆法),找到合适的读物做精读和泛读。写作的话,需要专门的提升课程。说英语,其实跟说中文的思维一样,关键是你要说的内容,并非英语有什么不同。 总体来说,是一本十分解惑的英语学习之道书籍,后面思维导图确实是干货。

★★★★★

真的是神书,值得所有想学英语的人阅读的一本书,无论是英语老师,还是学英语的学生,强推! 读这本书有两个好处:一个好处叫做知道了学习英语正确的方法和思维。想要学好英语,必须在行动之前做到理解说英语的基本原理和学习英语的正确方式。第二个好处是可以了解自己在学英语时为什么会犯错。如何纠错以及如何正确进行学习。 【内容简介】 内容包括“说英语能力”和“词汇量”两个方面。 “说英语能力”:详细阐述说英语的原理和机制,并提出针对性的训练方法;然后从词根词缀、词组与搭配、精准发音等方面来围剿高级阶段的“词汇量”提升问题,后达到词汇量过17000,并具备相应的高水平综合英语能力。 【精髓部分】 时态的讲解,虚拟语气,被动语态,句子的顺序,主谓一致,性别差异,短语的重要,冠词使用,形容词的排列,从句的使用,词汇,词根词缀,连读等等,干货满满,读来醍醐灌顶,犹如练武之人获得一本武林秘籍,又好比郭靖得到洪七公的指点学得降龙十八掌,总之一句话,感谢作者的倾囊相赠。 【书中摘记】 说英语的误区:过早开口和随意交流,出现口语石化现象。所以不要随意开口乱说,要知道该说什么时才开口说。 为说而思考理论 学英语一开始就建立起“为说英语而思考”的思维方式。说句子时,句子的“语态、时态、单复数、人称、性别”等关键语法特征是在“概念思考”中就完成的,即在“想说什么”的阶段就明确了,而不是等到第二步的词句编码模块才去考虑的。 学英语最难的问题是什么? 英语句子中的动词是具有时间形式和状态的,这是最难掌握的地方。汉语中都在动作的思考中不带时间性。所以说汉语的人在学习英语时,需要整体建立一套对时间的全新认识和描述。 所谓“时态”,其实是“时”和“态”两个不同但紧密相关的概念。动词的“时”描述的是动词在时间轴上发生的具体位置。严格说英语只有两个“时”,即“过去时”和“非过去时”。动词的“态”是动作发生和发展的形状,包括“一般态”“进行态”和“完成态”。在同一个动作中,“完成”和“进行”两个态可以同时具备所以又分离出了一个独立的“完成进行态”。三个时和四个态组合就有了12个“时态”。 3、英语关注性别和单复数。 我们说英语时,头脑要随时记着“男女有别”。说每一句话时都必须“自找麻烦”来照顾主谓搭配,对大量的常用搭配,尽量作为整体来学习,而不是分析其语法形式。 4、名词前是否有冠词? 单纯说单数形式又不带冠词,指的是抽象的概念,不能落实到具体物上。如果想描述某个具体的事物就必须带上冠词,才能具体化。 7、多个形容词的排列顺序是什么? 是按照人在描绘事物时“从粗略到精细,从概括到本质”的顺序。假设很远处有物品,现实数量,再是尺寸大小,然后是颜色,最后是材质。

★★★★★

本书的优点在于他掌握的是思维 ,而不是知识 ,推荐 提出“为说而思考”理念的Slobin,认为在学外语过程中,“句子中的动词是具有时间形式和状态特征的,对于学习第二语言来说,这是最难掌握的地方(Slobin,2003)。”所以我们本章重点解决这个学外语过程中最难掌握的,同时也是中国同学在说英语中出现问题最严重的关键点。 如何让我们这些习惯了汉语思考方式的人形成对动作的时态概念思考呢?下面我们先来介绍英语时态的思考具体内容是什么,然后在后面的章节中会详细介绍输出中正确使用时态的有效训练方法。

★★★☆☆

只看了开头的一部分,我其实不太认可这本书里面的一些说法。虽然作者引用了语言教育学博士的一些观点,但是对大部分人来说并不适用。语言是用来沟通表达自己意思的,能让别人听懂,目的就达到了。很多中国学生口语不好,并不是因为过早开口说英语,英语说的多造成的,而是因为没有语言环境,说得少。一个人说得多了会自己纠正语言错误,会从对话者那里学会地道的表达。举个例子,我以前在做翻译的时候不知道汽车的副驾驶怎么说,我说"the seat besides the driver",跟我对话的美国人说出了对应的词汇“passenger side”,然后我就学会了这个表达。我很多的表达都是从交流中学来的。只要你能跟母语者沟通,时间久了,你就会学会很多地道的表达。另外,英语学习达到中级水平后,很难突破,并不一定是学习方法的问题。为什么很多人词汇量上不去,因为没有合适的学习材料,材料难度不够支撑你持续提升。大部分人只停留于读跟听,没有用英语持续写作和口语交流,所以词汇是死词汇,不知道运用。很多中国学生用汉语写作,写得也很干瘪。实际上也是写的少的缘故

★☆☆☆☆

很大的耐心看完此书,也看了书友的评价,我对这本书评价是“一般” 先说书的结构标题,我没见过写书的这么写标题的,标新立异?构思独特?如果看书的是女生或者不懂武侠的男生(这些人可是学习英语的主力军),怎么理解这些标题?在书中最后一章,作者推荐读国外的教材,写的清晰又易懂,不会故意用术语把读者搞晕,结果作者还这样写书,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吗? 本书分为三章,第一章讲了语法,第二章讲了词汇,第三章讲了口语发音; 其中就语法篇我觉得还行,融合了作者的理解,对时态有深刻的认识; 词汇篇我期待解锁如何才能记住更多词汇,毕竟看此书名字,应该重点讲这章,结果作者给出的建议就是低频词汇看过之后通过阅读来记忆,这…这不是很正常的方法吗?想想也是,学习这个东西本就没有什么捷径,也不要指望作者能谈出什么新意; 最后一章的口语,作者讲解了吞音,连音,叠音等,最后的结论就是没必要刻意练习…我觉得这种结论就没必要写这章了。很多事情的结论都是维持现状,那还大费周折写出来有何意义?无非就是说出了更多的依据,这些内容如果有个人公众号的话发一篇文章也就讲清楚了,写成书最后也没有什么独特的结论,写书的意义就不大了。 从全书结构看,这本书之前应该还有个《词行天下》,是一至三章,本书是四五六章。这种情况下,全书名字应该是某某某上,某某某下;而不是取2个名字吧… 本书作者侃侃而谈了自身学习英语的体会,把自己的见解和最新的研究成果分享给了大家,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是京城某培训机构的大佬,从事托福GRE培训行业,对英语确实有很深的理解,可是这种理解人人都是不同的,正如作者所言,深刻学习之后的理解可以形成个人的见解。 我不建议那些去美国留学的英语学习者花时间看这个书(一般的英语学习者就更不建议了),有这个时间多做几套题多总结,得到的收获比这本书要更有意义,因为形成自己的认识才是学懂的标志,花时间把作者这本书研究透了,也许可以少走一些学习英语的弯路,可是花在这个书上面的时间可能比要走的弯路还要弯…学习是没有捷径的,我国的正规学校教育讲的语法和词汇完全正确而且道路正常,没必要也不可能企盼通过其他人的旁门左道达到刻苦人学习之后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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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表明,一般英语学习者把词汇目标定到17000就足够了,其学习过程大致可以分成学习特点显著不同的两个时期来实现:起步是针对5000个常用词。这在《词行天下》里我们已经做了详细介绍。然后是5000到17000以上的提高单词。此阶段的典型困境主要在“说英语能力”和“词汇量”两方面。本书以提高“说英语能力”为突破口,详细阐述说英语的原理和机制,并提出针对性的训练方法,让读者迅速突破此阶段的困境而进入一个稳步上升的阶段;然后从词根词缀、词组与搭配、精准发音等多方面来围剿高级阶段的“词汇量”迅速提升问题,后达到词汇量超过17000,并具备相应的高水平综合英语能力。

★★★★★

超级,超级棒的一本书呀,提供了学习英语的很多方法论,理论翔实,示例有趣,适合不同的时期多读几遍。 我现在尝试书中的一个记单词的方法,即一百天记一万单词,虽然还没一百天,但是三十多天的坚持还是有显著效果的,感谢作者的付出

★★★★★

语言学家对生活在英语环境的中国移民进行测试后发现,如果是在6岁以前就来到英语环境中生活,基本上都能自动掌握英语的时态。但如果是12岁以上才来的,就很难通过语言环境自然掌握时态。下图是纽约城市大学心理学系的专家针对5~16岁来到美国且连续在美国英文环境上公立小学和中学5年(60个月)的说汉语的中国移民过去时英语规则动词使用情况的跟踪测试。测试发现,5~8岁年龄组(下页上图),在英语环境生活5年后,过去时使用正确率平均接近70%。但12~16岁年龄组(下页下图),在英语环境连续生活5年后,对动词过去时使用的平均正确率还不到40%(Jia and Fuse, 2007)。

★★★★★

1、书读完了,主要看入迷的是前半部分,语法、怎么思考表达,印象深刻的就是我们不是组织好语言全部后在表达的,都是一小段表达,再形成完整输出,因人的记忆是有限的。 语法这块也不错,讲时态和语态组合,把时和态讲清楚了。 2、单词方便,常见词在加词根前后再扩展词语,这样才能提高词汇量。 3、我们阅读为什么阅读不下去,第一词汇量太多好,难度超过我们自己的词汇量,导致无法继续阅读下去。

书籍信息

作者漏屋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02-25
ISBN9787111609353
分类教育学习-外语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