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丽丝•莱辛
“婚姻就是这么回事。她的朋友们之所以要结婚,就是为了自己有个家,谁也没告诉她们该怎么做。她模模糊糊地觉得结婚是正确的,每一个人都应当结婚。她认识的人,都在暗地里不事声张地、冷酷无情地劝她结婚。她就要过幸福生活了,但她完全不知道将要过怎样一种生活……” 玛丽,一个天真的大龄白领,幻想爱情能让自己重拾自信。迪克,一个事业不顺的小农庄主,希望婚姻来助自己扭转困局。两个南辕北辙的人,因美丽的误会而走到了一起。然而,婚后现实与愿景相去甚远——乡野贫瘠闭塞,当地种族矛盾重重。两个不擅经营感情的人,正无知地走向一场悲剧……
篇幅不长,分两三次就看完了。 刚开始还不适应作者的写作风格,总是事无巨细,甚至有些啰嗦。但读到后来逐渐发现,正是这种细腻的笔触,让我能够理解玛丽。 故事在玛丽的视角下展开,她矛盾、虚荣、自傲、精明、敏感、弱小。 她独立时渴望情感,实际上也不是渴望情感,而是渴望身边的人认可,满足世俗的虚荣心。年轻时依靠的是城市社会中的“他者凝视”:别人如何看她、别人是否认为她漂亮、得体、独立、成功。这种所谓的独立仍然依赖社会评价,所以婚姻带她逃离了城市社会后,她还是没有逃离“他者的凝视”。 于是步入婚姻后,她满心想回城市,直到发现无法逃离,便闭门不出,在铁皮屋子里腐烂。 可是为什么无法逃离呢?没有孩子的束缚,既然不爱迪克,为何不选择离婚?害怕他者的目光?抑或是同情迪克? 本质是因为“离开迪克”并不等于“获得自由”。 如果她离开这个婚姻,她还能是谁? 她已经失去了城市生活提供给她的身份系统,而农场又没有提供新的身份。因此她不是被“农场”囚禁,而是被一种身份囚禁。这也解释了她的“闭门不出”:她越来越无法与外部世界建立有效关系,于是只能把自己封闭起来。 但这么说不意味着玛丽不是完全没有选择,她在形式上拥有选择,但她缺乏一种真正使用选择的主体性agency(能动性)。自由不是无限制做任何事情,真正的自由需要思考:我是否拥有真正采取行动、承担行动后果、重新定义自己的能力? 玛丽可以离婚,但离婚意味着重新面对社会;她可以离开农场,但她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向;她可以反抗迪克,但她甚至不知道反抗之后自己要成为谁。 所以她的悲剧不是“没有出口”,没有方向,而是她逐渐失去了创造出口的能力。 在某种程度上,玛丽与迪克是相似的,两人都不喜社交,只待在农场里,可是迪克的心在农场,他爱田野和自然,而玛丽逐渐在厌恶的环境中,展现出了从前父亲身上令她厌恶的特质,没有行动出口、精神瘫痪,最终走向疯癫。 书中后半部分借着年轻英国人的视角,反复提及的“我的祖国”是一种身份认同。而迪克、玛丽都是背叛同温层里白人的异类,为其他白人看不起。而这种背叛,在黑人看来,似乎也是令人不解和可鄙的。 当查理意识到玛丽对黑人说话的语气与对他说话的语气一致时,感到蔑视与愤怒。 而摩西则表现出高傲与蔑视,他故意展现冷淡,似乎在宣告什么。 现在来看,玛丽只是展现出了同样的态度,就要被谴责。就像最初她无法面对不卑不亢的摩西,于是用苛刻的态度来强调一种上位者的身份。但玛丽被摩西的性张力与不卑不亢的态度打动,她一面被一个男人吸引,希望平等对话,但一面这是一个黑人,她不该平等对话,更不能被吸引,所以她内心极度的拉扯和矛盾源源不断地撕裂着她。 摩西不仅是“黑人男性”,而是玛丽无法控制的“他者”。摩西最令她恐惧的地方,并不是他反抗她,而是他没有按照她预期的方式表现自己。比如他不卑不亢,他不主动向她表示服从,他甚至表现出某种冷淡和蔑视。当玛丽突然遇到一个无法被自己原有的种族秩序解释的人,就产生了心理冲突:如果我是“白人”,他是“黑人”,那么他为什么不按照“黑人应该有的样子”对待我?如果我发现自己竟然被这个“不应该平等的人”吸引,那么是不是意味着我原来相信的整个等级秩序出现了裂缝? 当玛丽崩溃大哭道:“他就是不走/他不离开”,当她一直在回避摩西时,是她试图把摩西重新放回“黑人仆人”的位置,而摩西的存在本身不断拒绝这一归位而导致的秩序失序,这种失序带给她无法理解的莫大的矛盾与痛苦。 所以说,摩西是一个使玛丽原有世界观失效的“他者”。这里可以联系后殖民理论家Frantz Fanon关于殖民关系的讨论,即在殖民社会中“白人与黑人如何在彼此凝视中形成身份”,殖民关系并不只是“白人压迫黑人”,它还塑造了白人如何理解自己,以及黑人如何被迫理解自己。 这一层面看,玛丽其实是殖民意识形态内部矛盾的牺牲者。她代表的不仅仅是女人,是无数深陷种族偏见的传统语境下的人,他们无法超越制度,于是制度在玛丽的身体、欲望和心理中发生了内爆。 那么,玛丽与摩西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呢?在爱恨交织、恐惧与敬畏并存时,当玛丽看到摩西额外递来的点心、采摘的笨拙野花,她内心是否会触动?到最后,已经是无法言说的精神错乱,她恨自己为什么变成这样,为什么会被黑人吸引,甚至会恨为什么他是黑人吗。 还有个有意思的点,摩西这个名字来源于圣经“Moses”。圣经中的Moses带领被压迫的族群离开奴役,走向新的土地和新的身份。 而在Lessing的书中,Moses是殖民社会中的黑人,他无法解放任何人,无法解放玛丽,甚至不能解放自己。这种反讽甚至可以更进一步:玛丽和摩西都处在某种“奴役”之中,玛丽被白人身份、性别规范、阶级焦虑和殖民意识形态束缚;摩西则被殖民制度和种族等级束缚,有趣的是,他们互相成为对方无法逃离的牢笼,同时也成为对方唯一能够触及那个牢笼裂缝的人。 书中还提到了查理的视角,在白人群体中,似乎贫穷白人是最可鄙的,被其他白人所厌恶(不自觉联想到福克纳的烧马棚)。所以说,阶级和种族是交叉的,由上至下似乎是: 上层白人 → 中产白人 → 贫穷白人 → 黑人 迪克正处于这个殖民社会中的矛盾点,他有白人特权,但没有足够的经济资本。所以玛丽嫁给迪克也意味着她阶级身份的下降,她厌恶的不仅仅是农场,还厌恶自己成为了一个失败的白人女人。同时,她在迪克身上看到了父亲的影子,发现自己虽然逃离了父亲,却嫁给了一个让她不断重复面对父亲的人男人。 书后半段年轻英国人的出现是一种现代力量,代表着一种新的希望,他自认为有些学识,常常探讨种族主义。可是当具体的事发生时,表现出的行为与普通白人并无两样——只是知道一些开放的思想,并为之沾沾自喜,但从骨子里他还是无法接受黑人,仍带有根深蒂固的偏见。可见一个人可以在思想上赞成平等,但在实际社会关系中仍然按照等级制度行动。这是一种“liberal racism”,表面上反对公开种族歧视,但仍然没有真正摆脱种族等级观念的态度。而且更讽刺的是,他认为自己比殖民地白人“进步”,可是他的“进步意识”只是一种知识的自我优越感,因为当真正需要他跨越种族界限时,他依然退回了旧秩序。他并没有想摆脱种族主义,只是觉得自己比明显的种族主义者更文明。 反思现在的西方社会是不是仍有许多人抱有这样的想法呢?甚至可以说,在任何带有制度和观念偏见的社会里,有些自认为文明、理性、开明的人,实际并没有摆脱原有的偏见,他们所展现出来的看似摆脱,只是因为知道一些文明的道理,但并不理解、也不会实践,用作炫耀高人一等便就此作罢。 书名叫作野草在歌唱。grass是最普通、最卑微、最容易被忽视的植物,不属于精英,甚至常常被践踏、割除,但它仍然可以生长,因此从这点上说,“grass”可以象征那些被殖民秩序、阶级秩序和社会规范压低的人。结合书中人物,摩西处在社会底层,却具有无法被彻底消灭的主体性和生命性;迪克贫穷失败,但他对农场有着一种玛丽无法理解的亲密关系。 更进一步看,grass是一种生命力与社会秩序之间的张力。而歌唱singing,是grass——一个没有声音的东西的拟人化,也就是被压抑者获得声音(就像玛丽无法说出自己的欲望;摩西无法自由表达自己的主体性;迪克无法表达自己的失败与爱),在整个殖民社会让一切人保持沉默的时候,被踩在最下面的东西仍在发出声音。 最后,玛丽走向悲剧毁灭,是她内在的崩溃与外在秩序的双重压迫的结果。她跨越了边界,不过可悲的是,一个人即使开始怀疑旧秩序,也未必已经拥有建立新秩序的能力。
在医院读完,背景是病房楼上的装修声、病人的寒暄声、医护交代事情的叮嘱声。想要知道玛丽死亡原因的迫切和对爸爸病情的担忧交织在一起,一边读一边出神。 女主和男仆之间有没有爱我不知道,但他们都被各自的身份拖着,种族歧视是横亘在其中的巨大鸿沟,还有性别、文化的不同,即使她关注着他,她也仍旧没把他当人,惧怕如影随形。即使他看出她的脆弱,他心里有的也许是骄傲、鄙视和征服,所以她投入白男怀抱,惹恼了他,她为轻易撕碎他的骄傲付出了代价。 而男主,他也像是漂浮在这个世界上一样,活在突如其来的想象里,想象他突然发财、突然成功,他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投入,却没有获得收获。 是贫穷拖垮了他们吗?贫困夫妻百事衰? 还是农场这个地方,容不下两个活在自己小世界的人? 他们都以为对方是救赎,却都拖垮了对方的生活。
很早之前知道这个野草在歌唱,莱辛的作品,一开始看就有些后悔,因为故事很压抑,整个环境和阅读的感受都并不是轻松愉悦的,在内心挣扎的看完前面几章后,已经欲罢不能的看下去了,告诫自己;只是一本小说而已,和现实的生活拉开界线。悲剧的过程在莱辛的笔下那么抽丝剥缕的展现出来,触目惊心而又必然发生,文学性,看的过程常常让我想到这个词。总算看完了,下次要看个轻松些现代些的作品,谨慎入坑。
玛丽·特纳这一角色展现了她因殖民成长经历而产生的内化偏见和心理伤害。虽然她对非洲仆人的强烈反感看似一种道德缺陷,但仔细观察会发现,她是殖民创伤的产物,即一个被拒绝承认土著人性的文化所塑造的女性。 她是种族主义的维护者,同时也是受害者,她是被种族主义异化了的人。她的分裂是价值观和情感产生剧烈冲突的结果。她爱上黑人仆人,但这份感情与她从小被灌输的“黑白绝对不能平等”的价值观剧烈冲突。她通过加倍地鄙视、虐待摩西,来向自己和外界证明自己的身份以及维护自己的自尊。玛丽强迫自己将他无名化(法农)和非人化,她无法正视自己强烈的情感。 在莱辛的非洲小说中,白人性既充当一种视角,也充当一种认知方式。它塑造了定居者如何看待非洲“他者”以及如何看待自身。玛丽和迪克·特纳是贫穷白人。他们在殖民等级制度中处境尴尬:经济上处于边缘,但享有种族特权。 殖民主义如何影响种族和性别。玛丽·特纳对非洲男性的恐惧源于殖民时期的性偏执,这种观念将黑人男性气质描绘为既过度性化又非人化。玛丽最终被她的非洲仆人摩西杀害,象征着殖民思想最为恐惧的权力转移。 莱辛的叙事策略契合了弗朗茨·法农对去殖民化文学的呼吁。这种文学通过从被压迫者的立场发声,而不仅仅是关于被压迫者,来参与革命。 正如法农在《大地上的受苦者》中所言:“要参与非洲革命,仅仅写一首革命歌曲是不够的;你必须与人民一起锻造革命”。尽管莱辛是白人,但她是从一个试图避免挪用本土声音的道德立场来写作。相反,她旨在揭示殖民社会中白人性的内在矛盾。
不了解背景的情况下,阅读的感受最多的是悲惨。 怪玛丽不能坚持自我,内心不够强大;怪她不知道如何变通,不懂如何在无法改变的环境下让自己最舒适;怪她看到丈夫的无能,却束手无策;怪她本来对土人无偏见,但融入环境中也会颐指气使……怪来怪去,最终得接受的现实是:她所在的环境影响下,只会让她这样做。 庆幸我们所拥有的选择权,庆幸国家的强大,庆幸能被公平对待--虽然仍有需要进步的地方,但是相较而言总归是幸福的…… 当了解到是一本七十年前写的书,才知晓自己的见识多么浅薄。那个年代的妇女确实没有那么多选择权,那个年代的黑人确实过得不算真正的人生。希望自己永远怀着悲悯之心,而这真诚、平等、尊重,对待所有人,对待自然界的万物。
酷热的大地,婚姻的挣扎,种族的鲜血,枯萎的生命。莱辛不动声色地描述一个人的苦难,没有浮夸和滥情,只有克制、平淡却又触目惊心。故事在简省克制的叙事笔调和刻骨的激情及压抑中完美融合,形成了一种颇为独特的张力:她把人用钝刀一点一点挫磨,最后徒留一地劫灰,并把绝望抽丝剥茧,让读者睁着眼睛看到一个人慢慢地、不可阻挡地破灭。小说中有深刻、琐碎、细腻的女性视角(比如玛丽的婚姻及其婚后的压抑与绝望,比如对迪克隐秘心态的叙写,比如玛丽对黑人摩西的复杂感情……难以穷举,本书的任何读者都会有感官被放大的感受,并体会到一种对婚姻和对另一个人类群体的微妙心理),也有充分的种族背景与现代的谎言,但是又不能粗暴地给故事套上女性主义或者后殖民主义的标签(好的文学作品从来很难被归类,它们是那样独特,乃至把它们套入任何一种语义框架都会显得生硬)。这部小说的结构也是让人玩味的,开头先把被谋杀的结局呈现,再在后文的细节中澄清悬念,在最后达到了一种不错的艺术效果。
短小的描述却很传神鲜活,女主从贫穷的家中靠学业脱离,成为独居的白领,这是段她唯一快乐的人生,虽然无所事事,天真单纯,精神虚弱,但至少身体舒适。 而年岁渐长,被习俗观念推着,哪怕厌恶家庭也还是着急地结婚了,天真地希望爱人和婚姻能给生活带来新的转折。虽然早已知道丈夫的贫穷,但这种急忙之下的下嫁最后的代价却是她无法忍受也不愿意忍受的。不说一日三餐,甚至洗漱和屋顶都难以保障。在酷热和寒冷交替中身体和精神双重折磨,而丈夫却拮据地想要节约屋顶费用。 丈夫一方面感谢她,一方面又无法理解她的“城市病”。她不关心农场,被贫穷和孤独蹉跎而失去了优雅脾气,变得越来越像她的父母那样刻薄粗俗。两人少有的一点爱也被磨灭,都不想见到对方,两人同床异梦。 而她想要逃离却发现都市也没有她的机会了,除了丈夫这个贫穷的农场再无依靠。 除了这种社会性的习俗观念和虚幻的小说电影的念想带给她的惯性,还有她自身的自卑和怀疑使她无法融入他人,再加上那个动荡的年代种族主义深入人心,最后导致了她先是身体遭受折磨,再是精神被磨灭,最后寻死。 对我而言也有点不寒而栗,因为前半段她的人生和我实在相似。我也是从想从家中脱离而成为独居都市女性。我所观所感无不是虚浮的经验。唯一比她好的在于现在的时代进步,我可以养活自己,而且也不相信所谓的婚姻和传统观念,而且接触了很多小众的人生。 另外,文章里描写种族主义的部分太过精彩。她小时候在没有直接接触管理黑人时候,觉得父母和丈夫太过粗暴。我还以为她是接受良好教育所以偏见较少的人,结果等她自己作为农场主老婆来管理黑人保姆的时候,那种残酷和剥削有过则无不及。 这是白人的一种特权,可以肆意对黑人释放恶意。而没有自我观念和克制的白人们将黑人“非人化”来合理化自己的残暴行为。仅仅因为对象不同,这些行为就变成了常事。对我而言难以想象。但想到现代不还是有很多人“矮化”女性,认为女性最大的价值就是生育,而其他能力都不如男性而理直气壮地看低女性吗?这种偏见,一方面是强大的社会观念在某些地区和集体之间的流行,一方面也是接触信息过少和自我思考的头脑的放任。导致人性的光芒被人性的恶意掩盖。迷迷糊糊的活着,就意味着被身边的小社会牵着走。活在法西斯时代的军国主义国家就变了残酷的人。 假如女主在做都市丽人时,高清之余还能对幻想破灭,对传统观念怀疑,或许就不会选择婚姻,也不会投入贫穷。 她出生不幸,早已知道贫穷的味道,却还是选择了贫穷的婚姻,这就是社会惯性,不假思索,相信婚姻和爱情——参考那些没钱了却还是要生好多孩子的家庭,和上个世纪一样是养儿观念,在多不在精,相信孩子们可以靠自己出头。这种不假思索的生活方式一旦习惯了,就很难产生怀疑和反叛之心。 要我说,如果她认识到观念的虚伪和偏见的不合理性,或许就能得到精神解放和富足,就能在幻想被现实破灭的同时还敢做出新的挣扎,而不是被这个农场磨灭。 但同时我也想到,如果她能完全同化为农场主老婆,变成一个物质的精明的女人,或许也不会如此痛苦。她的精神不强大却偏偏又有些清高而不接受乡村事物,这种不上不下是她悲剧的结局重要因素之一。 在世俗的农场主社交圈内不够世俗,在清高的独立的非主流社交圈内不够自我,于是不上不下,天真清高,生生被现实蹉跎而亡。 想起《飘》的女主,就是放下了这些所谓的道德而获得勇气,哪怕手段下作至少不会精神枯萎。 在小说过程中女主一度短暂的移情别恋,哪怕只是短暂的接触那个年轻英国人。这是因为她生活中的人太少,除了丈夫就一个白人。而黑人哪怕她是喜欢的也被种族主义的滤镜限制而无法正视正面的感情,反而为此恼怒恐惧,更加残酷。自我虚弱加上刻板偏见,她不能爱上身边最常见的土著人,哪怕作为朋友。但是我想,如果她真的出轨了,或许人生还不至于如此灰暗以至于抑郁寻死。这让我想到那些在老家做了一辈子农民不善言辞的老人,一旦不能务农,又不愿意去赌博也没有别的消遣,就久久的沉默着,以至于精神枯萎,老年痴呆。 人生的磨灭就在于精神的枯萎。 观念束缚着人追寻生活中的快乐,惯性又带着人走向模板而不管幸福与否。 如果能有些叛逆之心,对外发疯也好过内在自杀。
转自豆瓣: 玛丽的悲剧,是个人的悲剧,同样离不开社会观念的推波助澜,而涉及种族关系的部分,即她与摩西之间关系的发展,更像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玛丽不幸的婚姻,呈现出的是很现代的命题,脱离原生家庭的她本已成为一名独立女性,但大龄单身女性自身的焦虑和隐性的社会压力造就了草率的婚姻,这几乎成为现代社会的“元故事”,而嫁给农场主迪克无疑是开倒车的,城市与乡村的差异横亘在她面前,她必须去面对她在孩童时期就一直厌恶的方方面面,在故事的后半段玛丽性格中的弱点逐步暴露出来,自欺欺人、得过且过的她只能通过尝试一件一件的“新鲜事”来麻痹自己,从来到乡下的第一天开始,玛丽便陷到大历史中了,种族问题、女性歧视、陈旧的生活方式、个体农场的衰退,大环境一步步的摧毁她,而人与环境的格格不入,通常便是悲剧产生的温床。
请原谅我如下偏执的评论:故弄玄虚的程度多过作品本身的意义。不过因为作者生活的那个年代,殖民主义仍然茂盛的话,就算作品合理吧,
2026.4.10凌晨于武昌 对这本书的感受很复杂,我可以感受到作者想表达的多重矛盾,城市生活与乡村生活、黑人与白人、男人与女人……人的傲慢与偏见、制度性的压迫…… 但某些重大情节的发生仍让我觉得缺乏足够合理的动机,如玛丽嫁给迪克、摩西杀死玛丽,有着走剧情的僵硬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