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陀思妥耶夫斯基
《白痴》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优秀的作品之一。书中主人公梅什金公爵是一个忠厚、善良的年轻人。正因为其善良,被人目为“白痴”。他从瑞士的某个“世外桃源”回国,被卷进彼得堡的生活漩涡。他同时被两个风华绝代的女人爱上:将军的女儿阿格拉娅,和父母双亡、经历坎坷的纳斯塔西娅·菲利波芙娜。本书情节紧张、曲折,高潮迭起,扣人心弦。特别是其中的心理描写,深刻剖析了人的多面性与复杂性,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
所看有限,能如此把人的内心和情感真实地剖析出来,唯有托和陀二位而已,而陀更加歇斯底里,摇晃灵魂!读他的书总是有点头疼和艰难蠕动,但天才的灵光就是在混乱的思维中芳踪乍现的。 纳斯塔西娅·菲利波芙,知道自己有罪而自甘堕落,罗戈任只不过是她选择的最瞧不上的一个来充当自己的刽子手的人。我们知道,她也知道,除了公爵,其他人实际连她都不如。公爵对她的爱,类似基督对罪人的爱,类似罪与罚里索尼亚对拉斯科尔尼科夫的爱——爱她的痛苦,又恐惧于她扭曲的灵。“一个人应该在痛苦中赎罪,在痛苦中求得再生”! 阿格拉娅,离经叛道却真诚,唯一能对上公爵频的人,这样的人,公爵不可能不爱,也不可能不爱公爵,就像她爸爸说的,“命中注定”!但是相对于公爵,她仍然只是一个人,实际上公爵这样一个人是很难跟任何一个真实的人结合在一起的。 公爵从国外看病回来到最后又变成一个白痴离开了俄国,神性沾染上世间的牵扯最后只能落得一个痛苦的下场。 文章结构的安排类似于无招胜有招,逐渐在最后的二百页走向高潮,而具体的观察也惊艳不已,太精准了,真的是天才的眼和手!但是显然在他的写作生涯中仍在不断进步,后期作品慢慢地放弃了这些“低端”(低端也是大多数作家难以达到的高峰!)的“实景”描写,已开始专注于内心的探寻(在罪与罚和卡拉马佐夫兄弟里)
先看了另一个版本的第一部,从第二部开始转为此版,翻译和编辑质量都不错,可以相当顺利地阅读。 本作品特色也很鲜明:角色典型,情节展开高度集中,大量使用语言来展现人物思想。 通过主角梅公爵(即白痴)回国的一系列际遇,展现了其时俄国中上层人物的社会生活。赤诚的梅公爵、阴狠的罗哥、悲惨而矛盾的娜姐、天真而刁蛮的三妹、可怜又可笑的小伊、将军一家、加哥一家、列哥一家等等,充分展现了人性与社会的复杂。 真诚的心灵和简单的头脑,在复杂的社会中难有一席之地;没有谁痛恨梅公爵,也许很多人都很喜欢他,但他终究不能被容纳,只能回到乡野。
十天读完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著作《白痴》,相对没有《罪与罚》的激烈冲突和《卡拉马佐夫兄弟》的深刻思想,但仍是陀翁均衡宏大的作品。 梅什金公爵是耶稣的化身,他心灵纯洁乐善好施,却优柔寡断陷于救赎他人的抉择中难以自拔;纳斯塔西娅作为典型的陀氏角色,在自我剖析与自我构建中痛苦挣扎,在“被侮辱与被损害”中保留美好品质走向自毁;阿格拉雅自私任性,想逃离家庭而缺少头脑,成为“包法利”式人物;罗戈任善嫉好妒,为虚荣与爱情而疯狂。 爱能拯救世界,这是陀在《白痴》中的主要思想,而书中爱并没有让结局美好:痴呆、流放、被杀、误嫁。读到最后只有叹息与劳累,金钱名利地位的欲望或许掩盖了梅什金公爵爱的光辉。
终于读完了,耗时36小时,其中荣版15小时、此版21小时,第一部读的荣,两种译本各有特色。陀师的第三本,读陀算是为了某种入门“训练”,让自己能够沉下来读读毫无“用处”的、甚至“莫名其妙”的书。不敢妄加评价,说起来,这部作品终究我是没法一次读懂了。
上一次看俄国小说还是十年前,上高中的时候,看的《安娜卡列尼娜》,弄昏头的名字让我对俄国文学产生了畏难心理。 看的书不多,无论是托尔斯泰还是陀翁,大概俄国文学总带些细细嗦嗦的叨叨,我已很久没有耐心能读完这样一本小说了。梅什金公爵,高尚博爱到让人觉得他是白痴,何其讽刺。纳西塔利亚菲利波夫娜,想为爱成全又反复后悔,理智与爱情的纠缠,最后造使自己香消玉损。阿格拉娅,纯真但嘴毒,高傲但为爱疯狂,最后与家庭离叛。 美好的人不一定有美好的结局,爱与善不一定能让人幸福。
白痴读完了,怎么说,感觉很遗憾,这种大部头绝不能像我这样去读,带着读完的心态,而是要带着自己受折磨的想法去读,要在读的时候把各个人物关系梳理一下,把重要段落摘录下来,对人物心理要有一点点的代入与理解。 但是最令我遗憾的就是,我找不到B站评论里面对白痴最后结尾部分的一段很精彩的改写语录,就是那段语录让我在读完最后一章,像发疯似的找那段话,可是怎么也找不到了,感觉好像是一场梦,梦里刷到了关于白痴的解析,然后出现那段话,隔几天去找却发现已消失的无踪无影。 后面将读卡拉马佐夫兄弟,慢慢读,希望有更多收获。
出乎意料,整本书最无私的人才是整本书最自私的人,公爵爱他的圣人形象超过了所有人,这是一个心里只有大爱的冷冰冰的第三视角,公爵整部从来没有从两位女主的视角来思考过她们真正想要的东西(即使有,出发点也在于他自己能否拯救这个前提上的)。
《白痴——漫谈》 经典之所以被称为经典,便是这类作品总有许多优秀的内核。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我此前想也许可以从在时代浪潮下,纳斯塔西娅之死和公爵彻底疯了的结局里,找他们悲惨结局的必然性,也可以深挖公爵身上那被称为“可怜的骑士”的神性品质。或是从情感入手,去谈纳斯塔西娅与阿格拉娅对公爵情感的细腻处与差异……诸如此类,这部作品有太多可以值得品评的方向。即是自娱,那么不设限,只看胸中这口气能吐多长。 首先从白痴这一名字入手,乍一听,本书主人公是个傻子,除他之外都是精明人体面人。可看着看着读者也就逐渐反过味了,我将公爵的内在用中国的词汇来形容,叫赤子。因为早年生病,乡下休养,加上平日多接触孩子,少尔虞我诈,这一系列的设定养出了公爵的赤子之心。他懂得很多,但他依然怀揣着理想主义的心思去相信别人,哪怕所有人都知道那是个骗局,当热烈的真诚碰见了虚伪,真诚反成了火炭一般伤人的东西。这也是为何公爵在书里几次名场面堪称贴脸开大,书中各人只能说公爵白痴,因为他们清楚,那些话以一种最精简直白的方式揭开了所谓上流,体面,规矩的遮羞布,而揭开这一切的当事人,却一脸无辜的看着各位。 该说陀翁是会写剧本的,这本书的情节设计由几个高潮组成,纳斯塔西娅生日之夜,公爵揭露假遗产继承人的集会,阿格拉娅与纳斯塔西娅情敌对峙,纳斯塔西娅争夺公爵,最后逃婚,最终章纳斯塔西娅之死,各方迎来结局。每个高潮部分,都是小场景,多人物,个人独白凝练且亮眼,在本书创作的年代尚未流行电影,电视。本书极其契合话剧戏剧的演绎形式。何况结合当时俄国的现状,书中穿插了大量借角色之口批判社会现状的话语,放在今时会觉得过于冗长,可在当时,那怕是极为新颖的内容与形式。大段的独白倘若在话剧演员的表演下娓娓道来,想必可以激起一片叫好声。 在当时的俄国上流社会,运行的规则无疑是将公爵与纳斯塔西娅视为异类。一个充斥着理想主义情怀,基督教旨里博爱精神的从国外归来的公爵。一个是年少被人欺辱,包养,而后又遭抛弃被当做商品待价而沽的年轻美人。前者虽有公爵之名,可理想与神性在那个自诩上流的世界,是灼人的炭火,“上流人”靠近,势必要被灼伤,碰一鼻子灰。后者则是即便有心重新开始,可舆论的裹挟会让别有用心者犹如汛期江河里的泥沙,滚滚而来,岸边水草再亭亭玉立,也架不住那一波又一波,仿若无尽的冲刷,人的样子,在那个上流世界里,是“上流人”的评价决定的。也正因此,纳斯塔西娅之死和公爵疯了,这结局可以说是世界线的收束,无论他们怎么去做,最后的结局都是一样,因为他们的特质如此。 乍一看,故事情节并不复杂,无非是个经典的落魄贵族,突然因经典的遗产继承发迹,又卷入了风流韵事,最后因情而死,散的经典结局。这类小说在当时的西方小说里,也有不少的作品。而我盛赞陀翁,则是在于他写的情感,极为细腻与真实。 纳斯塔西娅生日夜那一场独白的发疯宣泄,她为何一下子就要嫁给才刚见面的公爵?因为在场熙熙攘攘,只有公爵把她当做女人来看待与救赎。她不是数万卢布陪嫁的“附属品”,也不是被人问要出多少钱才可以娶走她,像当做一件商品。更不是如那些上流人士仅因为她的无辜悲惨的遭遇,就低看她一眼。公爵的求娶,是怜悯,是救赎。是在那城堡里唯一真挚且能被感受到的光与热。因此纳斯塔西娅伸出了手,在短暂握住了那温暖后,忽的放开了手,又一头扎进深渊,所有在场的人包括她自己,都知道那是不归路,可她还是选择了罗戈任。只是因为她觉得她不配接受这样一个真诚的人的救赎,她的脏污会玷污公爵的神性,这份神性在她朴素的头脑里,只觉得要配上最好的才值得,也因此,纳斯塔西娅极力撮合公爵与本书第一美人阿格拉娅的婚事。情感上这一抓一放,逃跑却又撮合,笔力可见一斑。 而阿格拉娅作为本书第一美人,她所喜欢的那“可怜的骑士”,也正是公爵身上那被称为博爱,神性,理想主义的东西。阿格拉娅天真,不谙世事,在陀翁的笔下,她值得一切最好的东西,她并未被“上流”浸染,可她是瓶中鲜花,笼中之鸟,没有自主的能力,那么结局也是肯定的。书中最后阿格拉娅与一个号称爱国情怀,打着复国旗号的外国人结婚,不久后被骗,这又何尝不是又一个纳斯塔西娅式的轮回。天真烂漫在书中那个时代,注定会无法留存。“可怜的骑士”,也只会迎来智能器官彻底损坏,疯癫的结局。 尽管我对俄国历史并未有过多了解。可文学与政治,历史从来是紧密相连。在俄罗斯文学中那独特的牺牲精神,自我毁灭精神,是在其他西方小说里不常见的。本书中阿格拉娅的姐姐们,就有着为了小妹牺牲自己的幸福的觉悟,他们觉得理所应当。公爵求娶纳斯塔西娅,也是由于看见了那照片里她的忧伤,更多的是是出于救赎,怜悯。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保尔的婚姻。他娶达雅的源念头是出于帮助达雅,而非爱情,这种自我牺牲的精神,并不是第一次在俄罗斯文学里体现。至于自我毁灭,更是显现了俄罗斯文学中那奔放辛辣而又热烈的情感。纳斯塔西娅赴死之旅,极具张力。在那场情敌对峙里。她先是放弃,而后争辩,发疯宣泄,在赢得了胜利后昏了过去,醒来后第一时间扑向了公爵:我的!我的!”她叫道,“那位骄傲的小姐走了吗?哈哈哈!”她歇斯底里地笑道,“哈哈哈!我居然把他拱手让给这位小姐!何必呢?何苦呢?我真是疯子!疯子!……滚,罗戈任,哈哈哈!” 如此强烈的情感,可最后在婚礼现场逃婚,她对罗戈任那句:“救救我!快带我走!上哪都行,快走!”她明知会被罗戈任杀死,可说的却是救救我,救的是公爵?还是她自己,毁灭的是公爵还是她自己?这短短一句,后劲大的厉害。 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罗戈任的行事与结局最好的阐述了这句话。我将他对纳斯塔西娅的情感,姑且浅薄的认为是出于沉没成本才做出的一系列行为。我们很多时候认为成本是物质的,大多能被补偿的,可精神上的劳心劳力,一样会在情感的取舍中干扰决策。罗戈任对纳斯塔西娅的情感,与其说是爱欲,更多是对自己付出的不舍,我付出了就要收回一些东西,哪怕是杀死她,也要由我杀死她。 无论是过去与现在,情深不寿都适用,本意原是出自金庸先生的《书剑恩仇录》,多被引用指爱情。在我来看,不妨把意思扩大一些,情可以指一切强烈的容易执着的情感,过分强烈的情感波动会影响判断,进而昏招频出,这无疑对个人的人生发展是不利的。 《白痴》作为一部流传了上百年的作品,尽管桥段大纲上并不新鲜,但对于情感的把控,情节的几个高潮部分的掌握,可谓巧妙,我想在那个时代下,这本书的横空出世,一定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赤子之心难得,所以珍贵。虚伪者观之如镜,映着那些丑恶,于是便口诛笔伐,称:白痴! 这世上白痴该多些才好。
阅读经典之——《白痴》 在漫长的暑假及开学一个半月之后,终于读完了《白痴》。以前一直对俄国文学,特别是托翁望而却步。但在开始啃专业理论书籍后,以前完全不能吸引我的俄国文学现在我也开始读的津津有味。(理论杀我)之前在家读的是上译的荣如德版,在学校看的是三联出的臧仲伦版。因为不懂俄文,无法就翻译水准作比较。但就个人阅读体验,后者会更好读一些。 个人为何难以输出有个性的文学评论?大概率是我们都有着“影响的焦虑”,听了太多前辈与书籍对作家的“定型”,至少是我的脑子,很难想出新的东西了。伟人越伟大就称得我们越渺小。自然,可以用我们熟悉的从人物悲剧上升到社会批判。再加一点对当时俄国历史以及托翁本人宗教情结的知识,可以说这下是看懂了。于是,我们对每本书籍的体验就固定下来了。我想为了避免自己重复这种“固定的体验”,写下一些自己读完的思考,应该能产生对经典新的感受吧。(当然,开始写的首要目的,就我而言,还是提醒自己对抗遗忘。)同时,文学评论对个人的理论和作品的阅读量都有极高的要求,这也就注定我只能表达零星的思考,希望有一天我在读了更多之后能将其体系化。(又给自己画一张大饼)。以下是我注意到的点: 1.关于叙事:19世纪还是惯用全知视角叙事,叙述者从第二部开始插入对故事中情节人物的评论和总结,以及对贵族、对社会现象的看法。全知视角时常提醒读者文本的虚构性,同时对人物的言说做权力的分配。读者可以经常看到纳斯塔西娅绝望的,苦痛的脸,听到她对自己下贱,配不上公爵的评价。看到不同的人物急于表达自己的想法。列别杰夫像苍蝇一样在公爵身边打转,将军(加尼亚的父亲)用无尽的吹牛追忆自己“失去的光荣”。尤其是伊波利特的自白书,这与他对死亡的恐惧有很大关系。有人在大段言说,那么就有人说的少,如另一位女主角阿格拉娅,对于发生在她周围和公爵的事情,她总是像在看笑话一样发总结性的评价“我倒是想看看事情会闹成什么样子”。又或是不停的递纸条,(这应该是由于她的贵族小姐身份)与公爵交谈。但两个人都感觉自己说不在点子上。哪怕是与自己的情敌争夺自己所心爱的人,前者会“发疯”,会恳求公爵留下,而自己则只留下愤怒的眼神扬长而去。不同人的言说方式是个人个性的最佳写照。阿格拉娅最像她的母亲叶潘钦夫人,二人都经常像孩子一样突然发怒,同时也像孩子一样轻易的原谅宽恕。此外,具体的叙事技巧,如意象的重复出现:罗戈任的眼睛,娜斯塔西娅痛苦的脸和黑黑的眼睛。(我猜眼睛有关于宗教的隐喻吧,有待考证)对梦境和意识流的描写等我想知网的论文应该数不胜数了。这些东西写出来好像不是我的体验,而是知识的积累,就不再多写了。 2. 关于爱情,在确立整体的叙事框架后,文本进入故事层探讨。实际读完,真正描写爱情纠葛的内容可能不占总篇幅的五分之一。尤其是娜斯塔西娅的出场很少,集中的也就开头和结尾。在公爵与叶潘钦家的一次次交往中,爱情是递过来递过去的纸条,是贵族小姐一次一次的发脾气,是娜斯塔西娅的敢于抛弃和歇斯底里。而公爵却总是胆小的,凭借自己真诚的心赢得两个美人的青睐。我想大抵是爱情这种情感比起亲情,由于是陌生人的纠葛更能表现托翁所想要表现的基督的爱是无私的吧。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普通读者(我),对于公爵的行为和处事,我最多能在自己了解一点宗教知识后表示理解其行动的原因。我想只有真正有信仰的人会由衷的赞美他。在我读来,公爵是一个“抽象的人”,他是美好情感的化身,只有疾病还显示他人的特性。相较而言,如科里亚为了给公爵送信特意换上绿色的新围巾,娜斯塔西娅痛骂罗戈任同时两个人又总是在玩牌,读起来反而让人感受到具体的生活。 3. 关于文本的意义,《白痴》在730页的篇幅中(字很小!)关于爱情、宗教、社会的讨论如果还不能让一个中文系的同学总结出一点意义,那我这个读者岂不是应了标题。对意义的追寻上升到文学理论的老生常谈,对本质的渴望。然而,作为一个接受过理论炮弹轰炸过的中文系学生,我已经聪明的学会了一点,不再给文本划出一个中心,更多考虑意义的流通。比如书中对一些社会问题的讨论(如书中多次提到的妇女问题,书中的人物都是怎么样的看法?)对当下热议的女性主义的话题有什么借鉴意义。总之,做发现问题的尝试!
对比阅读了臧译本和荣译本,臧译本确实好不少。开头极好,最后几章毁灭性的悲恸(从二女相争开始)实在扣人心弦、令人动容。《白痴》于我不如《罪与罚》和《卡拉马佐夫兄弟》,更像不断摸索的产物,“离心力”太强,思想与情节略有些失衡,局部精彩纷呈,整体却不断岔开,少了逐渐收紧而后轰然闭合的力量。 读第二、三部时,会想到杨德昌的《麻将》:人物一进入某种状态,年龄和身份都仿佛暂时失效,日常谈话变成了“思想舞台”。巴赫金所谓“复调”确实精准。陀氏尤其厉害的是他甚至能让自己未必认同的声音也说得极有力量,再把每一种思想推向近乎癫狂的边缘——人心之谜在每个人物身上逐一显现。 梅什金则是陀氏关于至善至美之人的一次实验,他以近乎基督式的绝对的善去理解、宽恕所有人,却最终无法拯救任何人,美与现实终为割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