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Ernst H.Kantorowicz
“国王的两个身体”是伊丽莎白一世时期英国法学家创制的概念:国王有一个“自然之体”,他个体的肉身,可生病、会疲弱、可朽坏;同时,国王另有一个“政治之体”,永远存续、不可朽坏。然而,政治体世俗化的下发展历史塑造了超越时间的“祖国 ”和“人民”这样的观念,并自然地引向这个身体的“头”,即国王的永久性问题。这个问题是古今政治体的根本问题。
很多人阅读这本书可能是奔着阿甘本和福柯而来,康托洛维茨对国王身体的精细研究为福柯《规训和惩罚》带来很多启发,也为阿甘本政治赤裸生命与主权权力的生命政治理论带来了启发,所以这本书应该是意义非常重要。 那什么是国王的两个身体? 好在序言已经把整本书的内容讲的非常清晰了,所谓“国王的两个身体”,指的是英国中世纪晚期以来的政治观念中,将国王的君主主权,视为一个独立于国王自然人人格的法律拟制主体,而国王的自然人人格被视为“自然身体”,国王的自然身体有生老病死,可能频繁更迭,但拟制的法律主体始终能够确保法定最高权力的恒定 这个概念分析对有何意义? 最主要的意义是主要来自革命和宪法上的,这个概念看起来非常好懂,自然➕法律=君王两个身体,但实际上它主要延续了统治的延续性和合法性,因为在中世纪,西欧诸国国王加冕礼均需教会祝圣加持才被承认合法统治权,但到了13世纪,英法等国确立起新的王朝继承法理,先王一经去世,其子或合法继承人即自动成为国王,这就彻底消除并且杜绝了教会干预的可能,保证了君王的独立和延续性。 通过上述理念阐释,在英国的日常政治中,能够杜绝最高权力出现空位,即便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处理查理一世也仅仅消灭了国王的自然之体,而国王政治之体却没有消灭,康托洛维茨将其归因于英国独有的“王在议会”传统,基于这一传统,国王的政治之体可以被理解为一个单人合众体,在其中,政治之体由议会来代表这一点是绝不会遭到排除的,因此,当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之后,议会以查理一世,政治之体的国王的名义和权威,召集军队,去跟同一个查理一世,自然之体的国王打仗……可以这样说,政治之体的大写国王被议会保留在自身之内,而自然之体的小写国王,则被抛弃在了外面。 如此一来,非常政治在法理上得以维持日常政治的宪制结构,缓解了革命对议会制宪制的冲击震荡,而古老的宪制传统,正是英国“普通法宪政主义”形成的保障。 可以看到,当国王两个身体被分离之时,最高权力的主体便被悄然置换,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由议会领导,下议院主导了对查理一世的审判,政治理论此时的功用就是论证裁决者的合法性。 所以看到这个观念处理最重要意义是,即便在英国历史上唯一一段王位空缺的时期,资产阶级革命下,英国的既有宪制也能得以维持。 其实像现在遗留的君主国家里,除了英国,像日本也是如此,明治宪法中的天皇主权主体并非作为自然人的天皇,而是永恒的天皇皇统。这种自然人更迭而不影响皇位延续的论证方式,颇为接近英国的“国王不死”观念。
史料很丰富,囫囵吞枣地读完了,还有很多内容没有理解。概括来说,本书认为,现代主权国家理论是对中世纪神学语言挪用至法学领域的结果,并且经历了一定的异化。 1对基督论的拟制产生了宪政。效法基督最初可能是虔诚的国王的理想,可能是国王论证自己统治合法性的话语,也可能是教会与贵族法学家限制国王权力的方式,又或者兼而有之。但对神学的世俗化的结果是,“以基督为中心的王权”转变成了“以法律为中心的王权”,从而使得国王成为正义的源泉与化身。既然国王身为正义的代言人,那不正义的行为自然与其“本性”相违背(就像柏拉图说“既然诸神都是至善,那恶行必然不是诸神所为”一样)。但作为肉体的国王也会犯错,也会衰老和死亡。这种理想与现实间的差距,便产生了拟制出一种完美与永恒的国王形象的需要(即大写的King,政治之体,与小写的king,自然之体相对)。显然,King高于king,正如基督的人性受神性掌管,从而产生了英国宪政的依据。 2对教会论的拟制产生了现代民族国家。“基督是教会的头”(以弗所书5:23),教会构成了基督的“奥秘之体”,在政治领域的对应物即,国王是国家的头,人民构成了国家的奥秘之体。神学词语的援引削减了其本身原有的神圣性,但也给新生的民族国家赋予了原来不具有的神秘色彩。因此,政权永存,“人民万岁”。为“祖国”而死与为信仰而死是同样值得歌颂的。“王冠”(国家机关的组成)与“尊荣”(国家元首)象征了国家权威的至高性,并且国家权威始终需要政权看护,并不得转让。
国王的身体是王权与神权的合体。国王的自然身体和政治象征。 作为法人的王冠。国王的“天使属性”。 政权赋予了国王“不可朽坏性”。 世袭君王往往缺乏王者品质。毕竟,真正的王者并非来自世袭或血统,而是出自大自然的偶然造化 历史上出现过诸多假“领袖”,他们灵魂品质低劣,却凭靠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机智的实践才干,让自己成了一时的“领袖”人物。 既然纳粹愤青喜欢尼采著作,就说明尼采思想中有法西斯主义要素。 人民与自己身体上的“头”,仍然是一个有机身体。人民仍然有国王意识 国王死了,他的政治身体和自然身体就分离了 宗教改革时期,政治理论中的宗教性质非常强,当时极为强调世俗权力的神圣性 “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 以查理一世、政治之体的国王的名义和权威,召集军队,去跟同一个查理一世、自然之体的国王打仗 国王是一个不断存续的名号,作为人民的头和管治者(按法律的推定)会永远存续,只要人民继续存在
通过英国法学文献里对国王的两个身体的提及,论述了罗马法对教会法的影响及二者对中世纪世俗王国和国王/合众体相关法律和概念的影响。挺学术的,感觉刘小枫的前言太意识形态了。 两个身体理论本身牵扯的基督论相关内容不是很清楚,看起来也不太有感觉。最大的收获反而是中间部分讲连续性时提到的天使作为上帝永恒现在和无意义的易逝时间的中介,永常,给各种连续体的概念提供了范本。
本书探讨的问题,就是英国宪制史上,以国王为“法人”这个议题。国王一方面有自己的肉体,另一方面又具有国家政体这个身体。读的过程中,一直都觉得有点像中国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不过英国人把这个理念当法律制定下来,陈胜们造反的形式把它喊出来。
终于看完了!其实我只看懂了这个理论的定义,对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也就是论证理论的来源)完全是一窍不通,每次下班回家的时候戴上耳机点击这本书的自动朗读,听了两句就纵享丝滑睡眠…… 不过我看懂了一丢丢,我觉得关于“身体”这个概念如何发展这一点还是很有意思的,它在神学、法律、政治等等不同领域的意义并不相同,我还从来没有以这种视角看待事物,感觉很新奇!如果以后还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重新来读这本书的✌️
研究方向和作者本书研究方向是一样的,觉得非常推荐,其实我是在很年轻的时候学中世纪通史的时候,看到有剑桥学派的教授在学术专著里面推荐引用这份文献,作为年鉴学派的中世纪学术狗来说,还是也能领悟到很多的,另外作者本身也是史学史很好的研究材料,针对其中的统帅与上帝的内容或许还想再写长评来分析。
我觉得译者在译后记里的解释基本表达了我对本书的看法。 在读本书之前,我绝无法想象到作者广博的知识面,竟是通过这样的一个主题联系起来的,而且毫无冲突。 当然,阅读本书的难点也在于如果读者没有一个比较杂的广泛的阅读面,可能会觉得作者简直是在无病呻吟。 我觉得本作可能有个问题,但是实在没有太大信心。那就是本书还是定位在政治学,但是很多地方,作者觉得政治学是一门纯粹的学问。我的意思是,作者是不是过分高估思想/观念对政治现实的影响了。或者说,决定一个政治事件的走向的是思想,还是思想仅仅是打嘴仗的工具。 我们也可以同样想一下脱离了具体法律事件的法学以及脱离了政治的法学的样子。 总之,这本书非常好,好到我对本书的理解多一些,可以等同于进步。 神作!
断断续续读了三个月,虽然阅读起来颇为艰深,但对货币、棺椁等材料的巧妙运用和精密的文本分析,仍能让人敬佩作者的博学与论证的精彩。“二体论”作为耶教政治神学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作者将其发展时间线延展到耶教诞生前的希腊罗马政治哲学,之后则是圣主的“灵肉二元论”,皇帝、国王与教宗的二重身份,法律与政治体中的二重身份,其余绪最终成为近代国家政治哲学中「合众体」的讨论。徐博士的翻译很用心,让这部伟大的作品更上了一个台阶。这个译本唯一不足的就是刘国师那篇前言,没想到他七年前就已经那么魔怔狂躁而不自知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