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雷格·查尔兹
克雷格•查尔兹的大半生都在荒野中探险。他写下自己与30 多种动物的偶遇过程——在美国大峡谷被大角羊追逐,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的海岸与鲨鱼一起浅游,在空中观看游隼以每小时约320 千米的速度表演特技,在水洞边与美洲狮展开激烈的对峙,在犹他州的沙漠感受一只灰熊的孤独……他了解每一种动物的生活习性和动物王国蕴含的野性之美。每一次相遇,他都将自身还原为生命的原始状态,去感受自然界的生存、繁衍、搏斗与死亡。他的优美文字深深唤起了人们对失去的天空、原野的记忆以及对生命的好奇和敬畏。
《遇见动物的时刻》作者克雷格•查尔兹,他大半生都在荒野中探险,他的母亲热爱野外探险,父亲钟情威士忌、枪和梭罗。这样的成长环境注定了他与荒野结下不解之缘。青少年时期,他靠着做河流向导、加油站服务生、新闻记者的微薄收入,就开始其漫长的野外探险生涯。他拥有沙漠学硕士学位,还是一位业余的爵士乐演奏家,他的经历使科学与艺术完美交融,因而他的文字既有地质学家般的精确,又有诗人般的善感。查尔兹甚至被誉为“拥有所罗门王的指环”的人,能够只身深入丛林,用眼神、气息、动作与野生动物进行无声的长谈。如今他与艺术家妻子和两个儿子居住在科罗拉多州的西马鹿山下,但他的心永远属于荒野。 本书被誉为“自然写作典范”,查尔兹用冷峻而诗意的笔触,记录下他与三十多种野生动物“不期而遇,呼吸骤然停止”的瞬间,从美洲狮到红斑蟾蜍,从大青鲨到蚊子,查尔兹平等地对待每一个生命。他了解每一种动物的生活习性和动物王国蕴含的野性之美。每一次相遇,他都将自身还原为生命的原始状态,去感受自然界的生存、繁衍、搏斗与死亡,尤其是直面死亡的体验,让他褪去了人类文明的外衣,回归到生命最原始的状态。 他优美的文字能够唤起读者对失去的天空、原野的记忆以及对生命的好奇和敬畏。尤其许多外形的描述,动态的静态的,都有趣而生动。并且他拒绝拟人化的伤感主义,颇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意蕴,自然就是美丽而残酷的,既神圣又平凡,有读者评论:“这本书完全翻转了人类居高临下观察动物的角度。查尔兹将自己真正视为野生动物的一员,与蛮荒为伴,以天地为席。” 《遇见动物的时刻》自出版以来获得了广泛赞誉。它荣获2007年西格德·奥尔森自然写作奖和2008年盖伦·洛威尔探险艺术奖。《洛杉矶时报》评价查尔兹“有一种天赋,能把迷人的科学事实编织进引人注目的叙述当中。他的书不仅仅促使你分泌肾上腺素,也是一种教育。”《出版人周刊》称赞其文字“给阅读带来无限的快感和想象,呈现给读者的是生动丰富的动物生活以及萦绕于心的美。” 读本书时我常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有时候非常抓马,有时候又很浪漫,完全不知道他会从动物名称的标题后写下什么样的具体细节。阅读的时候,心境跌宕起伏,呼吸也跟着紧张或松弛,仿佛在看一场场独幕剧,但你绝对不知道幕布后即将演什么。 查尔兹还在书中写道:“每次我见到动物的时刻,都像是利刃戳进了布料。从这些刺戳的洞中我能够看到第二个世界。”这个“第二个世界”正是被现代文明遮蔽的荒野真相,是进化、饥饿、死亡交织的生命网络。还有,人类并非自然的旁观者,而是参与者,人类的每一个选择都在改变着这个星球的生态。 这本书是一扇窗,透过它,我得以窥见那个既陌生又熟悉的自然世界;它也是一面镜子,照见人类作为“动物”的本来面目,我们自诩为“万物之灵”,其实,人类又比其他动物高级多少?我们和动物一样,受环境的各种影响,每个人都在理想和现实的夹缝中摇摆与妥协,还有更多的人挣扎求存,面对生命的真相与无常。 所以生活在钢铁城市里的人们,无论穷人富人,到大自然中旅行和感受自然、感受植物和动物,总是比较奢侈的享受。而读这本《遇见动物的时刻》,我也会感受到关于自然的活力和野性,它让我在所谓文明的世界中,依然能听见荒野的呼唤;在人类的喧嚣里,依然能感知其他生命的脉动。 感谢查尔兹先生,他用文字搭建了一座桥梁,让那些被遗忘的本色和人类的自我相遇,让我重新思索人生的意义和存在。
这动物描写的,地上跑的、空中飞的、海里游的。熊、狮子、鹰、鲨鱼、响尾蛇、螳螂、狗、猫、羊、骆驼。居然还有蚊子。
非常可爱、有趣的一本书。 想到这个世界上,有人不断地冒险在荒野,用文字、又用照片留下些许痕迹,简直是一场浪漫盛宴,是不是? 和熊相遇在树林,峡谷深处有美洲狮出没,而狗狗是忠诚又勇敢的动物,它们生活在陆地,这一点和我们一样。 鸟儿更是有趣,它们的喙,它们的羽毛,它们可以随意的张开翅膀,在天上自由地翱翔,且不会迷失方向。天空是它们的领地,人类抬头观察到模样好像在仰望一种我们并不曾拥有的自由。会飞!这多么棒啊! 太多太多了,这些我知道的、我不知道的动物。有些离我很近,像夏天讨人厌的蚊子;有的离我很远,比如我绝对不会在楼下遇到响尾蛇。 作者也会害怕,也会恐惧,一次又一次和受伤、死亡擦肩而过,好危险。可他能用这样温柔的、美的笔触写下这样的文字,我不曾感知到那些危险,却在某种意义上,共享了他的幸福和喜悦! 太感谢啦!
克雷格·查尔兹真的是我遇见过的文笔最美的博物学家,很难想象一个总在荒野里摸爬滚打的人,居然有那么敏感柔软的内心。 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虔诚敬畏地爱着这个世界,世界会回赠你一把打开秘境之门的钥匙,你在那里发现的的一切美好与灵动,都独独属于你。 而查尔兹把他在秘境里的发现和感受,悄悄地分享给了我们~ 真好~
津津有味地读罢,除了佩服,还是佩服💐💐💐 克雷格·查尔兹的大半生都在荒野中探险。他写下自己与30多种动物的偶遇过程——在美国大峡谷被大角羊追逐,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的海岸与鲨鱼一起浅游,在空中观看游隼以每小时约320千米的速度表演特技,在水洞边与美洲狮展开激烈的对峙,在犹他州的沙漠感受一只灰熊的孤独.….他了解每一种动物的生活习性和动物王国蕴含的野性之美。每一次相遇,他都将自身还原为生命的原始状态,去感受自然界的生存、繁衍、搏斗与死亡。他的优美文字深深唤起了人们对失去的天空、原野的记忆以及对生命的好奇和敬畏。 在现代社会,如此敬业的博物学家已经看不到了,但是他们留下的作品将千古流芳🥀🥀🥀
那些与动物骤然相遇的时刻,也是与敏感、柔软,还有点可爱的作者遇见的时刻。 美好的一本书,感情、文笔和故事近乎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 其实里面的很多场景都狼狈不堪:被美洲狮追赶,跟朋友恶作剧的时候差点扑在一只美洲豹身上(......),扎帐篷扎在了灰熊对面,养来的猫咪除了老鼠什么都吃,跟渡鸦打完招呼后被渡鸦家族叼着石头招呼,一边爱所有动物一边带着诡异的笑收集蚊子的口器,莫名其妙地在峭岩上招惹大角羊差点被人家踹下去(?)......说不完了,作者就这么摸爬滚打灰头土脸地爱了所有大自然的孩子,真不愧是世界第一文艺男(我说的)。 还得承认他真的好打动我。一个这么爱动物的人,这么爱自己动物身份的人,他的存在就阐释了一种幸福的希望,他与自然和谐、健康的关系本身就是献给世界的一份礼物。 最后分享一个我特别喜欢的片段: “动物的生活在臆想之外,它远远超出了科学论文和营地篝火旁故事的范围。它像呼吸一样真实,像孩子的语言一样意义重大。”
散文与科普的结合,由自身遇见动物为引,对该动物进行一定的科普。这不是那种风格特别硬核的科普读物,更像是作者给你介绍他遇见的动物们都是什么样的,就像介绍在哪里遇见过的人一样。 作者称呼郊狼的血迹为一种隐私,老鼠入侵了帐篷会认为自己才是后来者,对鸟类与飞翔痴迷,敬畏那些还有太多未知的生物。但这种尊重并不是为表高尚而刻意的追捧,作者对老鼠由爱转恨,被蚊子折磨得疯狂,对“不识相”的小浣熊气急败坏。这是真实的一生命与另一生命碰撞出的反应。 这其中有许多难见的视角,坐在飞机上看秃鹰、在海滩看鲨鱼搁浅、潜在水塘只露眼睛看燕子们的飞行舞步、误入岩壁间渡鸦群的圣殿议会……很适合开拓视角,了解动物更具体的生活。 我们到底应该怎样看待动物? 是否该反对“拟人论”,追求完全的“去人类”,把动物当成全然崭新的存在去看待? 作者答“我不想成为与其他所有生物截然分开的孤独物种”。 我们都知道,人与人之间不应用自己的思维完全代表旁人,那样显得太傲慢,但文化、感情可以让观念不一样的人也彼此相通。人与动物不应用全然的人类视角和行为模式去代替动物发声,那样会错过了解真相的机会,但智人与其他动物本就在同一颗星球上走过进化的漫长岁月,怀揣着共同的让自己的族群一次又一次繁荣的愿望,智人的行为模式和其他动物天然地相通,都是演化的赋予的功能,又在族群锻炼中更进一步,自然可以由此及彼地去理解共生、协作、社会化。 我们本就和其他动物共同享有着以这些模式实现内部交流的能力,智慧并非智人独有,只有恰当地运用这些能力才能去揣摩这些动物几分。 如果为了避免自身自大而“谦逊地”自断其力,并认为这样才是尊重的,才是最傲慢的傻瓜。
避蚊胺确实起了作用。它能让皮肤含有剧毒,连蚊子都不愿意让自己在上面沾上毒。蚊子们发疯般地盘旋许久,却无法落到皮肤上。问题在于,这种能溶化干燥箱的东西会迅速由皮肤进入血液。关于避蚊胺损伤大脑的第一篇报道发表于1961年。六个年轻的女孩子连续用了几周避蚊胺后,出现中毒性脑病和痉挛,其中一个女孩死亡。绝大多数情况下,避蚊胺的作用都是神经性的:头痛、眩晕、言语不清、神经紊乱,或许还会出现大量呕吐或腹部疼痛的症状。
因为畏惧危险,所以我对为了观察动物而频繁涉险的作者的第一印象并不好。为此我在这本书前1/3部分一直在通过阅读寻找一个问题的答案,即作者为什么要以如此冒险的方式来观察动物。频繁将自己置身于危险的境地在我看来是对自己以及家人不负责任的行为。待到书中内容进行到渡鸦的部分,作者无意中发现一群渡鸦非常有社会性的,通过群体合作猎杀了一只猫头鹰,并将猫头鹰的羽毛颇为仪式化地一根根压在了石缝间或是砾石上,直到这一刻我才意识到作者进行动物观察的稀缺性和有趣性。这本书叫人记忆犹新的点还是蛮多的,比如:渡鸦、豪猪。“曾经有豪猪研究者在抓豪猪的时候不慎让一根刚毛扎到了胳膊肘上。刚毛嵌入他的胳膊不见了。两天后,那根刚毛从他的前臂露出...”这可真是太吓人了!
远远不会有作者这样的勇气和耐心,去这样长久且执着地追寻与享受每一个与动物相遇的时刻——那些几乎紧绷着灵魂之间赤裸的张力的时刻,几乎不可能重复上演、仅此一次的时刻,纯粹而满斥生物本能、荷尔蒙的时刻……然后我才意识到,我们不过也只是披着人类文明的动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