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维克多•雨果
《九三年》是法国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晚年的重要作品,也是他的最后一部小说。雨果在小说中塑造了旺代叛军首领朗德纳克侯爵及其侄孙、镇压叛乱的共和军司令戈万,以及戈万的家庭教师、公安委员会特派员西穆尔丹这三个中心人物,围绕他们展开了错综复杂的情节,描绘了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在一七九三年进行殊死搏斗的历史场面。
雨果的《93年》忠实地再现了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的其中一页,有人性的辉煌也有共和党人戈万子爵和雅各宾派教士西穆尔丹的同归于尽,他们即是师生又形同父子,有共同的理想却有不同的约束:前者受命于良知,后者服从纪律命令,以死结束内心的煎熬是许多文学作品的宿命。这惊心动魄的结局似乎暗示了马拉、丹东、罗伯斯迪尔等风云人物的悲剧:革命是双刃剑,会反噬;没有激进,只有更激进;要想不死,置对方于死地。 法国大革命是指1789年7月14日至1794年7月27日在法国爆发的革命,以建立路易·菲利浦为首的七月王朝为法国大革命彻底结束的标志。立宪派、吉伦派、雅各宾派、山岳派、平原派、温和派:你方唱罢我登场。不同的话语体系有不同评价:法国大革命是资产阶级革命,彻底地推翻了法国封建专制,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台阶。而有的描述是Reign of terror恐怖统治。在《93年》、《带一本书去巴黎》、《法国大革命》等书或电影里,人们看不到代表进步的新兴资产阶级。如果要有,在马列词典里,市民、中产阶级有时被翻译为资产阶级。这个时期英国的工业在悄悄地快速发展,到了后来人们称这时期为工业革命,有了工厂主。 在华盛顿总统手下任副官的Lafayette拉法耶特在王室中长大,从美国独立战争中凯旋回国,被世人称为唯一一个参加了两场大革命的英雄(上海的复兴路以前以他名字命名叫辣菲德路),然而命运多舛。他是立宪派,任巴黎警卫队最高长官,在红蓝上加了象征王权的白色,并将标记戴在了路易十六的帽子上。革命不久,自己一家被囚奥地利,母亲等5人被送上了断头台。路易十六在《人权宣言》上签了字,后因逃离、调来普鲁士军队也被送上了自己亲自改进的断头台(把铡刀从月牙形改为三角形),还搭上王后等一大批贵族的性命。法国大革命付出了极大的代价,20多万贵族、农民、修士、修女、市民、商人、男女老少人头落地,府邸村庄被焚,尸积成山血流成河。社会严重撕裂,立宪进程被打断,理性、人性荡然无存。拆毁了专制象征的巴士底,释放了7个囚徒却屠杀了上百士兵和典狱长,后来改建更多的教堂为监狱来关押更多的“被自由的人们”。 封建专制的彻底推翻迎来了这样的民主:拿破仑就“ 他是否应该继续执政、自己选择继承人”投票。投票结果:3,508,885人赞成,8,374票反对;不到2年后拿破仑再次举行公民投票他是否应该成为法兰西共和国皇帝:3,572,329赞成,2,569票反对。从皇帝到第五共和法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法国大革命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影响着世界。不是所有混乱都可以称作革命,否则开国皇帝都是大革命家了。法国的邻居英国选择了改良Evolution而不是Revolution,所以走得更稳健扎实,一步一个脚印,达到功利主义的大善。孰是孰非,何去何从。不人云亦云,看官独立思量。以上是雨果带给读者的启示。
读《九三年》,浅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浅知小说中复杂而极端对立的矛盾和斗争,带着探究虚构手法背后表达的历史真实读书,于故事情节之外、于人物之外,更有一种崇高而悲壮的精神使我灵魂震颤,受到一种虽地裂山崩莫胜的精神的猛击。 这种崇高而悲壮的精神来源颇为复杂,有对作者几乎不加讳饰的历史真实的敬畏,有对朗特纳克头白依旧英雄的崇敬,有对泰尔马什超脱人世的仰见星辰宇宙的乞丐哲学的沉思,有对米歇尔·弗莱夏这位母亲兽性追寻的揪心......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戈万的死。 在读《九三年》时我有一种很新奇的体验,这是我读国内作品时极少感受到的——主观立场的隐藏甚至消弭。 从开篇写红色无檐帽营收养三个孩子,到朗特纳克在英国的船上战胜大炮,两者交织的开篇似乎就证明了雨果无意在小说中做政治的批判,无意书写胜利者的历史,而意在记录真实。 如他所说:“历史有真实性,传奇也有真实性。传奇的真实和历史的真实在性质上是不同的。传奇的真实是在虚构中去反映现实。” 《九三年》是法国人民的历史,是革命党人与农民的反抗和被反抗的斗争,同时也是英雄的传奇,是数十个我记不住名字的领主和将军的对立,是朗特纳克、戈万与西穆尔丹的传奇。 一直读到第五章,朗特纳克从图尔格的密道中逃脱之后,雨果写道:“博卡热地区崎岖不平、草木茂盛,是逃亡者的最佳帮手。他们不是逃跑,而是消失得无影无踪,正是由于能迅速化整为零的特点,且战且退的旺代、精于逃遁的旺代战士才使得我们的军队迟疑不前。”读到这句中“我们的军队”时,我倏然反应过来,“我们”是谁?是共和党人,这是雨果的立场,是共和国的立场,他是以一个共和国公民的身份来叙写这段历史的。可是——可是在他的叙述中,保皇党的定海神针、支撑着贵族战争和农民战争的领袖朗特纳克,他是那么的高大伟岸。他外表像个农民,腰间佩戴着领导者的腰带与利剑,从巨剑号上临危不惧从大炮手底下拯救众人,到救生艇上镇定理智拯救自己,从登陆后一无所有被围攻的落魄,到重整旗鼓后掀起轰轰烈烈的旺代战争,最后到小说的高潮部分,他义无反顾走回图尔格,完成了对那三个孩子的拯救和自救,他的形象谈不上光辉灿烂,却也是有许多无法忽视的璀璨光点。我对这个将军老人的崇敬生于文字,雨果记录的旺代战争,文字中并没有表露出多少对双方的道德批判和是非定论,这是趋向客观的真实。 这种趋向客观的真实记录也有可能是我的错觉,毕竟我没有相应的历史文化背景,也没有受过法兰西的爱国教育,作为一个外国人,一个无关的旁观者,在阅读二次翻译过的译文时会产生这种游离人物之外的客观态度也无可厚非。 《九三年》中的人物没有善恶,不可单纯地评价谁好谁坏,私以为一本小说中的圆形人物塑造如此便是成功。即便放眼世界历史,谁也不敢绝对地说,新的就一定是好的,旧的一定是坏的;革命的、改良的一定是进步的,而保守的、封建的一定是坏的,一切都要有细致而真实的具体环境、具体事件才可稍作评判。 整本书的语言几乎达到了一种至美的境地,读书时恍惚有种将整本书拓抄下来的冲动。写景的、写物的、哲学的、对话的,各有所感,但我没法面面俱到,只能谈谈最有启发的东西。 依旧是“死亡”主题。 死亡是最伟大,死亡是最渺小,死亡是最勇敢,死亡是最怯懦,死亡是最壮烈,死亡是最平淡,死亡是最高贵,死亡是最卑贱......大抵只有生与死的话题才算得上全人类永恒困境。《九三年》写战争、写革命,人类对人类的短兵相接炮火相连刑罚折磨从来不缺尸体,死亡是那么地轻易平淡。摘抄了一段有意思的对话如下: “他们在监狱里表现得怎么样?” “胆小鬼。” “在断头台上呢?” “很勇敢。” 迪索尔感慨道:“死比生容易呀。” 人选择生,是正常的伟大,无论是平淡的生活、还是在无数荆棘逆境之中苟延残喘奄奄一息的生存,都是伟大的。虽说伟大,但也平常,一切有意识的生物大抵都有生的本能。可人若是自己选择死,那称得上是异常的伟大。这“异常”在于,能抵抗和违背生物求生的本能,放弃所有的色彩斑斓选择吞弥一切的灰黑。在现实生活中择死者不少,皆有各自的苦恨源头,我好想把所有活着的人都称为“幸存者”,或避开那么多致死的苦难,或硬生生咬碎牙齿死撑着要看看明天,都幸运地活着。这些都与文中三人的选择死不太一样。 我关注到西穆尔丹、朗特纳克和戈万这三人的“自寻死路”。 在这一场死亡的较量中,有一个非常容易被忽视的变量:那三个孩子的生命。 几乎这三人所有的生或者死,都是以他们代表的、拥有的东西,与这三个孩子的生命进行衡量。旁观者也许能轻飘飘说出“生命无价”的话语,可在革命与战争中,人是最不值钱的战争资源。 西穆尔丹是在朗特纳克如困兽般被困图尔格时提出的,他要求以自己换取朗特纳克,以双方最痛恨的两个人的死亡来避免那三个幼孩的遭难。 “人们将在这里互相残杀,我们中间的许多人将见不到明天的太阳,是的,我们中间的许多人将死去,而你们,你们全都将死去。为什么无谓地使这么多人流血?只杀两个人就够了,何必杀这么多人?” “是的,两个人。朗特纳克和我。有两个人是多余的,对我们而言是朗特纳克,对你们而言是我。我的建议是,把朗特纳克交给我们,把我抓取,这样你们大家都能保住性命。朗特纳克将上断头台,我听由你们处置。” 所有出于非客观的因素,亲口道出“杀我”者,皆有远超常人、值得尊敬的一面。 在四千五百人对十九人的围困战役之中,在这种必赢之局里,西穆尔丹对敌人喊话,愿意与朗特纳克同死,以求避免无谓的流血。这不只是一次利益兑换,亦是他对活人的重视,是他曾为修士的那一颗慈悲心未泯的残留。 此外,关于战争、封建和宗教的叙述也很有意思,这一场革命无疑是反封建的,但却并未反宗教。人们在战场上将死之时寻找神父,敌人也会给他一名神父进行死前的忏悔和赎罪。我曾粗浅地将宗教和封建视为相类,毕竟文艺复兴的解放就是反宗教神学的人的解放,但并非如此。西穆尔丹是一个很值得玩味的人,他曾是一名修士,尊奉天主,信仰上帝——当然,现在依旧信仰。按照教义而言,虔诚的宗教徒应当是怀揣着慈悲心的,以为自己赎罪、替他人赎罪的精神修行的,他却比任何人都要冷硬,心如顽石坚不可破。而这样的人在法国大革命中并不少见,朗特纳克这一方也有绰号为大勇士的蒂尔莫神父,他手持十字架依旧杀人。在这样的环境下,西穆尔丹由神的侍从变成执掌断头台的持刀人也是合情合理的。 但让我疑虑的是,西穆尔丹解开了戈万身上的枷锁,他将自己的仁爱与慈悲给了学生,解放了这个毫无生气的贵族孩童——那么,西穆尔丹又是由谁点醒的呢? 朗特纳克的求死与西穆尔丹不同,与其说他是自己选择了死亡,倒不如说他是选择的高贵地营救生命,选择了人该做的正确的事,而死亡不过是他做出选择后的附加条件。 第五章的章名是“魔鬼身上也有天主,恶人也有善心。”不知是不是因为雨果一开篇就讲朗特纳克描写得太强大了,我极少将这个保皇党的伟大领袖、戈万·德·朗特纳克侯爵、德·丰内特子爵、布列塔尼王公、七森林领主,视作“魔鬼”、“恶人”。 一个人自始自终都在做他认为对的事,且这件事并非只有他一个人认为对,那么他身上被烙下“恶”这个字的权威性就不是那么绝对。 站在旧的、贵族和部分农民、保皇党的立场上来说,他是救世主一样的人物。而他自己自始至终也保留自以为的贵族风范,“追求正直”、“保持伟大”。以共和派的眼光看他,他是一个制造旺代战争的魔鬼,他是掀起叛乱的恶人——但共和派不会意识到也不会承认,朗特纳克只是在做他们曾经做过的事,就像他们复制历史一样,战争的恩怨就像一颗石子在雪山上的滚动,起初并不太大,却在滚动中变成罪恶巨人。于此,朗特纳克无罪释放。 所以当朗特纳克放弃生存的希望、放弃自由、放弃黑夜中闪着流光的草丛和灌木,在米歇尔·弗莱夏野性的母亲呼唤中原路返回时,我有一种早知如此和怎么如此相交织的矛盾心情。对于共和党人而言,这是一个难题、谜题,在我还未试图去解答时,戈万的沉思已经想清楚了一切: “这是全面的社会战争,一切仇恨,一切报复都在进行大搏斗,动乱处于最黑暗、最狂暴的时刻,罪恶肆虐,仇恨蒙蔽一切,一切都成为斗争的炮弹,混乱达到极限,以致人们不知何谓公正,何谓正直,何谓真理,就在此刻,揭示心灵奥秘的未知却突然出现,并且使超乎人间光明与黑暗的那个永恒光芒大放异彩。” “为了这三个萍水相逢的可怜孩子,捡来的孩子,素不相识、衣衫褴褛的乞儿,他这位贵族、王公,他这位获救、脱险、胜利——因为逃跑就是胜利——的老人居然甘冒种种危险,不顾种种利害,不计种种得失,而且,在交还孩子的同时,还高贵地献上自己的头,这个往日恐怖可怕而此刻令人敬畏的头。” “德·朗特纳克侯爵曾在他自己的生命与别人的生命中做选择。在这场壮丽的抉择中,他挑选了自己的死亡。而人们将给予他死亡。人们将杀死他。这是对英雄行为的何种回报!以怨报德!这是使革命处于劣势!是贬低共和国!” “那个主张偏见和奴役的人突然转变,回归人性,而他们这些争取解放和解脱的人却仍将滞留在内战阶段,滞留在流血的陈规和兄弟残杀之中。” “而尊重最高的神圣法则——宽恕、忘我、赎罪、牺牲——的人将不是为真理而战者,而是为谬误而战者!” “朗特纳克就是纵火犯和杀人犯。那么他做了什么值得赞美的事呢?他没有一错到底,仅此而已。他设计了罪行,然后退却了。他对自己感到厌恶。母亲的呼喊在他心中深处唤醒了人类古老的恻隐之心,这是人皆有之的普遍生活的沉淀,最冥顽不化者也不例外。他听见这呼声便走了回来。他从黑暗又退回到光明。他筹划了罪行,又破坏了罪行。他的全部功绩在于:没有自始至终当魔鬼。” 这是关于处死朗特纳克还是释放朗特纳克这一抉择中最令人纠结的一点,难道说坏人做一件好事,人们便可以忘却罪恶与痛苦,使他重新归之于好人的行列吗?当然不是。可朗特纳克依旧在这一命题下获得了戈万的赦免,重归于自由。在我看来,其中固然有一点是因为无法说明朗特纳克是坏人,但对于戈万而言,他显然是罪无可赦的仇敌。但他——还是选择了“人类语言中最美好的字眼”:赦免,选择了用戈万家族最年轻的、最骁勇善战的一颗头颅,去换取那一颗头发花白、同样善战的头颅的自由。 这是戈万之死,是我当年坐在双桂楼二楼c区出来靠窗口位置上看完的傲人的悲剧。当时我记下:玻璃窗关得严实,寒气和凉意穿透建筑的材质包裹着我。那是我早就知道的结局,早在认识戈万之前就知道了,却依旧不能自已地抽搭泪流。他的死,就是“在野蛮的脚手架下,正在建立一座文明殿堂”;他的死,是殉道和反击,在共和国与朗特纳克的对决之中,以无可比拟的优势回击了朗特纳克对三个孩子的拯救,显示出革命的高贵;他的死,是流血战争中关于真正的“解放”与“拯救”的献祭。小说到这里戛然而止,他人的结局我们无从得知,我却希望着戈万的死能让那些沉迷于斗争杀人和宣判死刑的人感到一丝理智的凉意。他是最好的戈万。 与朗特纳克不同,他是一个完美无缺的人,就像大卫的雕像,精美强悍,最巧夺天工的手才能塑造出来的最完美的艺术精品。西穆尔丹以为戈万的仁慈和宽容是他最大的弱点,是这个完美战神身上有缺的败笔,以战争无情的眼光看来,是这样的。可是世界不是由战争构成的,战争之外还有千千万万种话语和领域,在以战争之外的有情双眼看来,戈万的仁慈是他最富有争议、最具有矛盾性的迷人之处。 就像一个柔美的少女拿起长剑脸颊染血的美一样,戈万用他那双精壮的臂膀,解下了套在俘虏脖子上的绳索——是解下而不是锁死,光是这一点与他勇武外表不相匹配的行为已足够令人感到一种神秘的美。 三十岁的戈万,生长于西穆尔丹教士的仁爱,成长于革命战火的灼热。他勇武如阿喀琉斯,偏偏又有一颗不复冷酷的菩萨心肠,金刚怒目和菩萨低眉在他一个人身上,柔美与壮美在他一个人身上,美好的肉体与高尚的灵魂在他一个人身上,他是近乎天神的完美——毫无瑕疵。 但戈万并非一个空谈理想的青年,他曾为贵族,曾享受贵族的权益,也可以成为朗特纳克口中做最正确事情的高尚的人,但他最终选择放下贵族身份,拿起武器成为共和派的军队指挥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和达奈有点像,但更为坚硬强壮:两人都是在法国大革命中“叛逃”的贵族,但一个选择的逃避,哪怕因为仆从的入狱重返故土,但终究是想方设法逃离了陷入非理性狂欢的母国,带着妻子家人逃回了英国;而另一个呢,是更伟大的、无私的、极其重要的领导与奉献,仅仅是不迫害他人还不够,他甚至入室操戈,还要亲手摧毁旧世界。如他的士兵在他行刑前所说,这更光辉可贵,这比一个平民作为军队指挥者更伟大,就像对图尔格的围困和进攻一样,他是在毁灭自己的过去,否定曾拥有的所有,在废墟之中强建文明的新的堡垒。 戈万对旧世界的摧毁不是茫然的,不是非理性的,不是看着别人都这么做就这么做的。戈万的革命是他对理想世界的追求和践行,我确信他非常理智,虽慈悲但不是圣母,手握强权但始终坚守内心的信念。 那信念是什么东西?我说不大清楚,大概是那种勘破一切迷障,只求达成革命理想,完成新世界的缔造的东西。为此他付出、牺牲一切,哪怕生命。 戈万从不对老人作战,但又清楚地知道朗特纳克罪无可赦,尽管这是他的亲人,他也从未在家庭层面为其辩解半分。“朗特纳克是外国人。朗特纳克没有年龄。朗特纳克就是侵略,他与我之间的决斗只能以死亡告终。” 他的仁爱与慈悲,是在看透的革命的悲壮和战争的惨烈之后,在亲手捧起炮火轰塌的废土、又亲手埋葬无数同袍与敌人之后,坚持自我的纯高的选择和美德。 他所做的每一件事、说过的每一句话都让我震颤。他将“赦免”看作人类语言中最美的字眼,短暂的三十年里赦免了无数人,自己却得不到法律的赦免——当然,我是赞同的,法律无权赦免任何违反法律者。 明哲如他,或许早就料到了以身殉道的结局,却义无反顾,在向死的行为上,戈万比自己在哲学上的思考更像苏格拉底。 他坦然赴死,像是去赴一场打了胜仗之后的庆功宴,庄严、郑重,沉稳,微笑。 他让我感觉到了一种超出历史教训、超出事件真实的东西,那是人类永恒追求的灵与美,是人性的善,是灵魂的高贵,这种看不见摸不着,就连说起来也好似轻飘飘的东西,远远重于一百次战役的胜利。历史上无数次血流成河的战争未必能锻出一个戈万一样崇高的灵魂,但戈万的存在其实才是革命和战争存在的意义,是新旧世界的摧毁与新生都必不可少的东西,是历史发展的核心。 或许这是我美化之后的歌颂,戈万自己对于这一次死,都没有这么伟大的预见。从天上回到地下,从宇宙回到文本中去,戈万之死有一个很触动我的真实的东西:他并不将自己的死视作结束,视作无用,视作苛刻法律不应如此宣判的案件。 相反,他清醒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自己要什么。他释放朗特纳克,给予那个老人自由,并不是因为他们身上同样的血脉和同样的姓氏,而是因为朗特纳克放弃自己的生以换取三个小孩的生这一行为所表现出来的善性,那是戈万眼中最重要的“良知”、“良心”。所以戈万释放了他,为了不违背自己心中的“良知”。 但这种释放又不是轻飘飘的,并非无代价的,作者用了大量笔墨来叙写在巴黎发生的政治争执和预言,签出了那一张绝不宽恕的法令,戈万必须为他个人的宽恕付出代价。虽自知死地,仍心甘情愿,仍义无反顾。这不是感性的冲动,这是沉思之后理性的回应,是对朗特纳克没有一错到底的有力回击。还有什么比保皇派救了三个农民的孩子更高贵的事吗?有,赦免和牺牲。 他用自己的死回敬了朗特纳克对他说的话:“你们是一群懦夫和叛徒,根本不懂什么叫献身和自我牺牲。”不懂吗?没有人比戈万更懂得什么叫献身和自我牺牲!在他沉思之后,只有这样做,才能维护他心中早已认定的正义和革命的绝对性。戈万与朗特纳克的交锋从兵火的肉搏到精神的交锋,最终他用自己的从容赴死为这一场叔爷和侄孙的交锋画上了句点,结果是——朗特纳克的赎罪和献身扳回一城,而新的、革命的、戈万的、悲壮而理性的死大获全胜。 正如戈万死前和老师谈起的“未来”一样,他的生命不会终结在三十岁的死亡,脱去了肉体沉重的羽毛,他可以自在地展翅翱翔,在整个人类无垠的思想与精神的上空,在无尽的未书写的历史之中。 尽管我不知道在西穆尔丹饮弹自尽之后,当时那个世界还会不会有人理解戈万,理解他的释放与赴死,理解他对新世界的畅想和所付出的努力。但在雨果记下这些事之后,他们不会默默无闻。 “自由、平等、博爱,这些是安宁与和谐的原则。为什么使他们显得恐怖可怕呢?哦我们要的是什么?争取人民组成大同共和国。那好,别吓倒人民。恫吓有什么用?人民和小鸟一样,不会被稻草人吸引过来的。不应该为了行善而作恶。我们推翻王位不是为了永久竖起断头台。处死国王,但要救活民族。打翻王冠,但要保护头脑。革命是和谐而不是恐怖。不宽容的人是无法执行温和原则的。对我来说,‘赦免’是人类语言中最美的字眼。我不愿流血,除非我自己也可能流血。再说,我只会打仗,我只是士兵。然而,如果我们不能宽恕,那么打胜仗就没有意义了。在战斗中我们是敌人的敌人,胜利后我们就是他们的兄弟了。” ...... 当时在图书馆里哭得抽抽嗒嗒不断吸鼻涕,戈万之死完成了这本小说最崇高的美学意义的构建,以有缺憾的、悲剧性的结局将永远三十岁的戈万送进了我的心底。戈万被他挚爱之师押上断头台,代表家庭,代表真理,代表人性,代表自由和高贵的灵魂,代表不输贵族的共和国精神,代表革命,代表他自己。
一切华丽光鲜的背后都有泥泞与黑暗。雨果对人性的拿捏恰到好处。所谓蓝色阵营,白色阵营,在战争中都是黑色。他们互相屠杀,仅仅因为立场不同。而旺代的农民连立场都没有,他们反对一切。夏特莱和三个孩子穿插其中,代表最无暇的人性,最天真的希望。如果进步需要流血牺牲,是要进步还是不要?如果一个万恶的敌人救下三个无辜的孩子,应不应该放走他?是人性重要还是正义重要?或许这就是好的作品带给人的震撼,无法抉择。正是无法抉择才意味着人性未曾泯灭。
改革与革命,还是选择改革吧。我希望人的每一个属性都是文明的象征、进步的模式。我主张思想上的自由、心灵上的平等、灵魂上的博爱。不!再不要桎梏了!人生来不是为了戴锁链,而是为了展翅飞翔。人不要再当爬行动物了。我希望幼虫变成昆虫,蚯蚓变成活的花朵,飞起来。我希望……”
这是桂裕芳的译作,居然在内容介绍里被疏忽注明,以至于很多人在微信读书app里找不到这个译本。罪过罪过! 希望有机会看到这个书评的人,一起推荐,把这本书推上去。 桂裕芳(1930年9月-2022年12月22日),湖北武汉人。 1949年至1952年,桂裕芳就读于清华大学外文系,先主修英语,后改法语,1952年因全国院系调整,转入北京大学西语系,1953年毕业并留校在法语专业任教。从1953年9月起,她在北京大学西语系法语专业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直至1997年10月退休。任职期间,她还曾受聘为巴黎高等师范学院客座教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翻译审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外国语言文学学科评议组成员等职。 桂裕芳从事法国语言文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长达40余年,编写了多种法语教材,为国家培养了大量人才。她的语言艺术精湛,在法语文学翻译方面成就卓越,主要译著有《变》《爱的荒漠》《追忆似水年华——在少女们身旁》《梵蒂冈地窖》《窄门》《冰岛渔夫》等,还主编了《莫泊桑小说全集》,选编了《洛蒂精选集》等。
“在我们身上造成黑夜的,也可能留下一些星星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