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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碧 封面

蜀碧

彭遵泗

130人在读
3.3万字总字数
¥19.99定价

内容简介

此书记载明末张献忠军在四川的活动,起自明崇祯元年,止于康熙二年,对于研究明末民变有一定的价值。作者记事多据传闻,因而所记不尽可信。

读者书评

★★★★★

张献忠:如何喜闻乐见地诗意地杀人? 《蜀碧》可谓是张献忠的杀人大全,十人一串绳串起来河边杀死,浮屠塔下用炮崩塌压死,用烟熏洞熏死,目光瞪死,学朱元璋剥皮萱草死,俘虏的军民一律砍手臂死(时重庆军士尚存三万七千余人,贼尽断其臂而纵之),杀歌姬喂狗,獒嗅者引出斩之……这都是平常死法。 1、用民间故事里的考试法杀人 张献忠设置了很多通过考试与机关杀人的特别方法,不过关就杀! 比如那个“一笔写帅字”的儒生书法考试,“贼集诸生,出新制黄旗,纵横各一丈,令书满幅大帅字,画欲如斗,又一笔挥成,能者免死。” 还有用劣马考武举,“出厩马最狞劣者千余,驱之使骑,甫乘,合营大噪,发巨炮、振金鼓,马奔人堕,践踏成泥,贼抚掌大笑。” 还有医学考试,“太医院有旧制铜人,贼以楮幕其关窍,召诸医至,考验针砭,内有一穴,差者立死,一时业医者皆尽。” 还有故意设计,“时贼入川南,先期传令云:除城尽剿,民不悟,以为入城可免也。扶老挈幼,求避城中,故贼至得聚而杀之。而城中居人,或知其故,预有兔脱者。” 听起来像是某种民间小说里看来的民间智慧,周星驰《唐伯虎点秋香》里的文斗武斗,以及“比试招亲”的套路,而机关杀人,颇有《电锯惊魂》的思路,总之很有娱乐性。 2、杀人取一个诗意的名字 “杀人之名,割手足谓之匏奴,分夹脊谓之边地,鎗其背于空中谓之雪鳅,以火城围炙小儿谓之贯剧,抽善走之筋、斮妇人之足、碎人肝以饲马、张人皮以悬市。” “又剥皮者,从头至尻,一缕裂之,张于前,如鸟展翅,率踰日始绝,有即毙者,行刑之人坐死。” 鎗其背于空中谓之雪鳅……把婴儿抛起来刺刀接住,就是日本人那种杀人法,原来是张献忠的发明,还有一个诗意的名字,不知道是哪个文人的润色?张献忠自己恐怕想不出来。为什么是雪鳅?雪白的脂肪也!小红书看爱斯基摩人解剖鲸鱼,全是白油。另外还有食人的名称,被称为“羹羊、饶把、火和、骨烂”等。 拿缠足供奉和天使式剥皮都是极度奇葩,充满想象力的刑罚,据我推测,与张献忠信奉的天学,即混杂了民间信仰的天主教有关系。 3、杀人的荒诞喜剧,对天主教原罪的误解 “逻者无所得,每于夜静踰垣穴壁,入伏溜下及床笫帏幕间窃听,但有笑语,即跃出收系,并其家屠之。” 不禁让人想到周星驰的电影中的荒诞的笑了。 “贼斮妇女小足,迭累成峰,与爱妾酣饮其下,忽仰视云,更得一足,合尖方好。妾举足剧曰:此何如?献云:使得,立命斫之。” “言事小儿夜行街巷听人阴谈白垩识其门而收之以死者,一小儿闻人俚语曰:张家长、李家短,具陈之献。献笑曰:此我家胜自成之兆也。遽命释焉。” 这就有点荒诞喜剧的意味了,就像苏联笑话,在极权恐怖的空气下流传。 其中,插入了桐城二老的故事,与四川毫无相关,我甚至感觉到像古代《笑林》中的情节: “贼寇江南,入桐城,人皆走避,一老人自扶杖出见贼,絮语生平穷苦状,谓不能具主人礼。贼笑曰:若苦如此,何必更住世间,杀之。” “又一老人,赴其戚属,值家汹汹避贼,老人骂曰:汝曹俱出,家中什物,谁与看守?不惧旁人偷窃。汝等俱去,我止于此。未几,贼大至,焚其室,老人被杀。” 还有两则不是张献忠做的,却是张献忠影响下的民间荒诞剧: “有一县人,先期闻之,向酒家索醉听死。酒家一日累千金,初大喜,继又大恸,皆叉手委股以就割剥,无一人得或免者。” “眉州民有陈大玉、刘尚等,居城南外五里贺家桥,有李三树,熟而不取,计以诳行人,使之窃李,掩擒杀食,前后所食甚众。” 为什么会如此荒诞呢? “或云杀诸生时每人给一元宝金顶于首,东入西出,斩一生,取一宝回,笑曰:从卖头孕杀尔,还是我的。” 我给你的,我也可以收回!我发现张献忠有个奇葩逻辑是一贯的,所以他娶天后,第二天就杀了,他点状元张大受,第二天也杀了!他交友也是如此,“贼酷好朋友,遇相知,彻夜欢饮不懈,及去,厚赠之,而预遣人伏中途,斩其首,归纳椟中,载之以随。” 而这个逻辑就源于对天主教上帝造人,人有原罪的观念误解,在疯狂屠杀成都20万无辜百姓后,张献忠对两位“天学国师”,传教士利类思和安文思说: “四川人民未知天命,为天所弃……今遣我为天子,剿灭此民,以惩其违天之罪。” 无疑,张献忠是屠夫,并不是教徒。 4、从后背剥皮做人腊:蒙古游牧民族的传统手艺,维京人“血鹰之刑” 《蜀碧》写张献忠:杀人之名,割手足谓之匏奴,分夹脊谓之边地,鎗其背于空中谓之雪鳅,以火城围炙小儿谓之贯剧,抽善走之筋、斮妇人之足、碎人肝以饲马、张人皮以悬市。 又剥皮者,从头至尻,一缕裂之,张于前,如鸟展翅,率踰日始绝,有即毙者,行刑之人坐死。 《历史的正面与侧面》写张献忠小剥皮法:“献贼每五日十日一发人采粮,如一人不回营,领人管队小剥皮(又自创为小剥皮法,将人两肩膊皮自背沟分剥,揭至两肩,反披于肩头上,不与亲戚人等与饭食,赶出郊外,严禁民间藏留。多有栖古墓,月余而后气绝者),同伴俱斩。” 小剥皮法,鲁迅先生有讲过。为什么要这样剥皮呢,比朱元璋剥皮萱草的古法大有演进?我看,类似“天使”的肉翅,天使是堕落的,有罪的,也许当时陕西或四川流行这种惩罚的舶来品,毕竟,张献忠身边都有两个传教士呢。 《南村辍耕录》讲元朝做“人腊”的方法:相传云:至元间,世皇受外国贡献,以赐国公阿你哥者,无几何时即死,因剖开背后,剜去肠脏,实以他物,仍缝合烘干,故至今无恙。 看来张献忠传承朱元璋,朱元璋传承元朝的蒙古人,剥皮传统历史悠久。 为什么要从背后剥皮? 据说西方剥皮是游牧民族剥羊那种,倒挂,从脚开始,恐惧的是肠子覆盖在脸上,看不见的恐惧!所以蒙古人,游牧民族,当然也是从背后剥的。 中世纪西方的“血鹰之刑”,源于古维京人的祭神仪式,就是后背剥皮,剪断肋骨,露出双肺如鸟翅,也被认为是天使之刑。 《南村辍耕录》记载采生教:万里密念咒语,向前拖拽,往东奔走,将月惜禁止端立,脱下沿身衣服,用原带鱼刀,将其额皮割开,扯下悬盖眼睛,及将头发割下一缕,用纸人并五色彩帛绒线结成一块,如人形样,然后割下鼻、口唇、舌、耳尖、眼睛、手十指梢、脚十趾梢,却剖开胸腹,才方倒地气绝。又将心、肝、肺各割一块,晒干捣末,装于小葫芦内。 “肠子覆盖在脸上”,与“将其额皮割开,扯下悬盖眼睛”,十分类似,都是让被活剥的死者看不见刽子手。 张献忠“碎人肝以饲马”,挖心肝这种事,也见于宋代采生教的杀人血祭,恐怕受到密宗的影响。 元代《南村辍耕录》:今上之初入戒坛时,见马哈剌佛前有物为供,因问学士沙剌班曰:“此何物?”曰:“羊心。”上曰:“曾闻用人心肝者,有诸?”曰:“尝闻之,而未尝目睹,请问剌马。”剌马者,帝师也。上遂命沙剌班传旨问之。答曰:“有之。凡人萌歹心害人者,事觉,则以其心肝作供耳。” 我记得电影《启示》中,印第安奴隶被带到金字塔顶,黑曜石刀,破胸剖心,还在跳动的心脏用来献祭给神,尸体就一脚踢下去,被人分撕,大概作为祭品分享。唐宋时代的密宗,曾经也如此,佛教结合了原始萨满巫术。

★★★☆☆

2025.10.26 22:02 No.3313

书籍信息

作者彭遵泗
出版社赤尔斯
出版时间2024-01-01
分类历史-历史小说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