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冰]哈夫斯泰因著
起源于南美洲克丘亚地区的民间音乐《山鹰之歌》,曾被保罗•西蒙翻唱,收入他的专辑《忧愁河上的金桥》,为全世界所熟知;《山鹰之歌》也曾作为人类音乐的代表,被星际飞船“旅行者”号带入太空,传送给设想中的外星智慧。围绕它的版权之争纷繁复杂,被拍成了同名的纪录片,甚至引起了外交争端…… 在《制造非遗》中,民俗学学者哈夫斯泰因讲述了多个同样引人入胜的故事,它们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非物质遗产保护有关。立足民族志的传统,作者深入这些故事,揭示了罕有人知却又至关重要的背景,令人更好地理解UNESCO、非遗的概念以及两者的全球影响。本书超越了妥协和团结的官方叙事,邀请读者见证幕后的外交角力、同盟的建立和打破、对抗和抵制,它们一同形塑了非遗保护的公约和概念。
这本书应该让更多人知道,讲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形成过程及其背后花絮,引人入胜,许多事情看起来挺耐人寻味,现在谈到非遗,印象里更多是和一个民族国家文化传统息息相关,尤其像国内非遗推广大使李子柒,顶流中的顶流,成都漆艺,蜀锦,蜀绣,如果不是她,我们也不知道这些,但“国际非遗”起源于玻利维亚部长对于本国音乐的保护,《山鹰之歌》本该是拉美民族歌曲,但后来经过欧美翻唱,版权完全属于美国人了,用玻利维亚部长话说即“富裕的美国人洗劫了安第斯地区穷人的音乐传统,赚得盆满钵满,一分钱都没有落到那些认为自己是合法“所有者”的人手中”,显然,《山鹰之歌》引发的各种纷争中,版权的争夺尤为明显,其中有着相应的经济政治背景的投射,处于发达地区的音乐人通过改编作品获取经济收益,民间文化也成为地方权力斗争中的砝码,我们回头看李子柒的做法,如果地方文化机构,和相关手艺人团体注册品牌或者申请相应的“版权”,很可能会和李子柒引起冲突,当然国内这类法律文化版权问题没有国外那么激烈,抄谁不是抄呢,但现在问题是这类“非遗”项目没有在资本变现,如果像成都漆艺被国外“窃取”作为文创投资呢? 所以,非遗背后很可能就是一门生意,而推广它本身很有可能转变为对地方文化权利的剥夺,而非遗保护,其实质是一种系统的文化干预,这必然会产生或积极或消极的影响,而民间文化的知识产权等概念的实践过程里,存在的张力关系,即和资本和国家和社群之间的关系本身需要更多问题思考,仔细想想,谁在认定非遗,非遗话语权的胜利过程里,民间创作直接相关主体在哪?我们可能知道像李子柒在推广这些非遗,但是这些非遗后面更多的手艺人,传承人呢?市场或者社会能否看到呢? 个人还是非常欣赏作者对于非遗批判性的思考部分,其实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成立过程,这本身就是联合国教科文圈子内部获权的过程,而名录制度的建立引发的文化版权争夺背后赤裸裸体现出了文化与政治的关系,比如韩国人争夺国内很多非遗节日,而当地文化实践者话语权的削弱问题得不到关注,而非遗文化解释所有权这些全部掌握在学者或者相关利益体里,自然,文化保护必要性的断定,其中非遗民俗创造者也参与不到,所以《保护非遗》可能最终致敬的只是学者,民俗学家以及相关社区,其成功之处在于为他们文化权利赋权,以此打开他们自身的文化骄傲感,打开他们自身的身份叙事,民族叙事
这本书篇幅不长,但是特别耐读。从事非遗保护有关工作十年了,实践中遇到不少难以界定和判断的问题。这本书解答了很多,点透了很多概念上的关系和内外的纠结。作者非常坦荡,也没有回避尖锐的问题。最终会发现,当年非遗的生成,是有其本身的政治背景的,直到今天,它的保护和界定也并不止固定的,一成不变的。具体到每个国家或者每个地区,非遗保护的重点、工作布局和考量都不相同,这给我们现在的工作者提出了挑战。
翻译跟人机不相上下…但还是可以从破碎的行文里感受到一股有别于行政术语的新风,列举的三个案例———《山鹰之歌》曲调、杰玛·埃尔夫纳集市、法隆寺和伊势神宫的故事,视角独特、阐述精当有力,还是值得过一过的书。
“不管是立场还是观点,《非物质遗产公约》都不尽如人意。它在本质上是有缺陷的,有时甚至会适得其反(继续读下去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但它仅次于最好。”
阅读本作之前,我疑惑过保护非遗的意义。各种被称为“非遗”的事物,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在其经济基础时过境迁的当下,被保护下来的到底是什么? 读完之后我意识到,非遗保护面向的是现在和未来,哪怕有着同以往相似的外表,内涵却大不相同。它是一种不那么完美的形式,但自有其作用。 最后还是忍不住想说,日韩在作者叙述的起源故事中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位置,结合它们的历史和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政经状况来看,十分有趣。
一部关于联合国会议和组织的民族志,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本身及其被履行作为研究对象,是来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内部成员对非遗的批评。 作者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盛传的三个非遗起源故事开始讲述,在叙事中把被非遗的起源还原成它原本复杂的样子——民族国家、民俗学化、本真性、世界体系等多重因素的交织 所以非遗是什么?“它是将注意力和资源引向某些文化实践的形式,而非其他文化实践形式的工具。”即,非遗是工具。从政治层面对非遗进行审视,民族国家层面用它构建想象的共同体;国际组织用它平衡话语权并做思想引导。 “不管是立场还是观点,《非物质遗产公约》都不尽如人意。它在本质上是有缺陷的,有时甚至会适得其反(继续读下去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但它仅次于最好。”
个人感觉翻译很混乱,有机会可能还是要尝试读一下原著吧
该书详细的梳理了文化遗产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条文的发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