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澈不吃鱼
【明媚善良的少女宁婉X温柔的天才少年宋清宴】 【一见钟情+暗恋成真+青春疼痛+BE】 单纯明媚的小太阳宁婉对宋清宴一见钟情的时候,宋清宴是众人眼中的天之骄子,她把暗恋的心事写进日记,打算只让自己知道。 谁知道机缘巧合,宋清宴成了她的临时监护人,在她被孤立、霸凌的日子,宋清宴成了她生命中的光,她忍到高中毕业终于还是把心事说给了他听。 宋清宴揉了揉她的头,说他们会有一个幸福的未来。 后来他们的未来被葬送在了和认识时相同的季节。 墓志铭是,相识时宋清宴19岁,分开时宁婉19岁。
狠狠推荐,这本书太好哭了,(可能是因为很本人自身经历比较相符),看一次哭一次,理解那种发病时的难受,就真的好看,在宁婉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宋清宴来了,像是一束光,照进宁婉黑暗的世界里,羡慕宁婉有人拯救,就感觉很猝不及防,我看前面部分还觉得不是be文,这不妥妥甜文吗?结果后面给我一顿哭
满心高兴的去看这本书,好的叫人放不下,结果是个大悲剧,心都碎了。明明知道宁碗有个好哥哥,视妹妹为自己的命,因要出国交换半年,把妹妹托付给了自己的最好兄弟,而兄弟把所有温柔和爱给了这个妹妹,是妹妹青春时候的暗恋,是黑暗里的光,最绝望的时候温暖的怀抱,最后却死在自己的抱怀里,她还能活下去吗?作者把这三人的相聚情感写得细腻动人,最后又绝绝地生死分离,这种结局令人无法接受。
我认识他那年他十九岁, 后来他死的时候我十九岁, 十九这个数字 ,我一直不喜欢。 ————《梧桐巷》
没看完,中间霸凌女主,女主给我的反应似乎没有认识的自己被欺负?就一直默默的,似乎想写出来女主不屑这些?和霸凌和小儿科一样?懒得理那些霸凌者?但我看的感觉就是一直被欺负还无动于衷,让霸凌者变本加厉。真看不下去了
2026.8.13读完全书。一开始以为就是纯纯的青春恋爱小说,没想到番外里面居然看到了超自然的剧情:如果整个故事这样写会更有意思。当男女主在一起后一起去旅游,去滑雪,就隐隐感觉到后面肯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觉得如果故事就停止在男主离世那一刻可能会好很多,后面的情节就是狗尾续貂,读到最后渐渐失去了兴致。
去见自己爱的人永远不是胆小鬼。我之前一直认为人活着就是最好的结局,听婉婉说自己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我才知道我有多自私。活着就好,可活着有多痛苦除了自己没人知道。“如果我走了,请不要怪我”,勇敢的去见自己相见的人吧
嗯…我不知道怎么说吧。其实刚开始看的时候 我想放弃,文里有很多错别字,一些剧情也很不符合,但一想到花了书币,还是看下去了,越看越无语-_-,女主被霸凌为何不报警?好朋友都骨折了唉 女主家里也比较有钱的,这种事情父母不管 她哥哥也管的,不要说怕哥哥担心,都被弄成这样了,又不是没证据。后面剧情其实还可以的,不过代入一下我自己,我无法原谅霸凌者。
有些人的出现,是为了照亮你前行的路,而他们自己,却选择永远留在黑暗里。 宋清宴拯救了宁婉,而宁婉的出现,也让孤独的天才少年宋清宴找到了存在的意义。他们是彼此的救赎,证明了再深的孤独也能被温暖击穿。 书中的那句话“月亮不算明媚,但却足够照亮前路了。它也照着这个世界上不被爱的孩子”, 即使我们是不被爱的孩子,也要像月亮一样,成为照亮他人的光。 宋清宴和宁婉的故事,就是在这条“梧桐巷”里,种下的一棵希望之树,提醒着每一个读者,无论经历多深的黑暗,都不要放弃对光明的向往。宋清宴宁婉你们下辈子一定要幸福啊! 宁靳,你真的很棒,父母都在国外,自己将妹妹拉扯大,还想要放弃国外的好机会来照顾妹妹,后面发生了这样的事,特别特别愧疚,一夜之间不知道苍老了多少岁,后面也是抑郁而终吧。宁靳,他们都说想要你们三个好好幸福过下去,但我只求你下辈子也好好爱自己! 陈观南,陈北栀,明明你们很快就能幸福在一起了,你说"宁婉不是胆小鬼,她敢去见他的爱人"其实看这本小说让我想到之前看到的电影说"死亡不是终点,遗忘才是"可往往忘不掉的人,活着不是更痛苦吗?你也不是胆小鬼,带着这份执念好好活下去吧! 我希望所有人都能幸福的活着!!!每个人都有存在的意义,下辈子我们早点相遇吧!!!
看完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感觉像是一篇救赎文,但也没有太多救赎的味道,最终是be,又像是一篇重生文,但又不完全算,轮回?也不算,只是女主一次又一次地死去,男主一次又一次地求一个机会去救她,想要她活,正文只是写了男主为了保护女主让她成功活下来而女主最终殉情而死的那一次,有点不太明白作者这篇小说想表达什么,命中注定?
在首页弹出来的看评分挺高的,就点开来看了看。 故事讲的是宁婉和宋清宴be的故事,前半段有点狗血差点没看下去,宁婉受到了来自两个哥哥的各种疼爱,唯独父母对两个孩子,宁婉和他的哥哥宁靳被丢在国内,让我想不通的是都是这么有钱的大家族了,为什么父母把把孩子接在身边,并且连打电话的时间都没有,仿佛跟陌生人一样。 宋清宴四次回来救宁婉,虽然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宁婉活着,但她活在痛苦之中,六年后还是去追随宋清宴了。 整体来说我认为一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