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物汇聚 YouTube 有声书与书评
毛姆文学课 封面

毛姆文学课

[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487人在读
13.7万字总字数
¥55定价

内容简介

被誉为“故事圣手”的毛姆,献给年轻人的阅读与写作指南。译自《The Summing Up》英文原版,生动还原毛姆文学特色,观点独特、文笔犀利、观察力敏锐、洞见迭出,字里行间又可见其英式幽默,可读性极强。 如何高效阅读一本书? 写小说怎样使用技巧?创作剧本和小说的区别是什么?如何看待批评?如何通过作品传递自己的观念?如何从生活中提取原型?无论是从事小说和剧本创作的读者,还是喜欢文学的大众读者,都适合阅读的一本书。

读者书评

★★★★★

这本书是毛姆在年迈时对自己一生所思所想的总结,从这本书可以看到作者一生的经历和轨迹,以及作者对于真善美、死亡等等的理解。喜欢毛姆的读者推荐看看。最后的哲学部分读起来有点费劲,不过前面关于作者创作的经历值得借鉴。 写作方面主要分享了以下几点: 1.平凡的生活是写作素材的来源。毛姆本人就多次从自己从医和旅行的经历中获得大量的素材。 2.写作讲究清晰、简洁、悦耳,同时能够生动。 3.广泛大量阅读。 毛姆幼年丧母、个子矮小,从小有严重口吃,这让他的性格比较孤独,没有安全感、不喜社交。可能这也是毛姆天生就能透析人性,能用冷漠、疏离、一针见血、极度客观的笔触揭开人性面纱的心理原因所在吧?伟大的作家总是有着丰富的思想,有着异于常人的共情能力。 毛姆在书中还写了自己由医生转向戏剧创作,随后又创作小说的过程,由此可以看出他在文学上的坚持不懈,对于文学创作他有自己敏锐的触角。 同时对于周围人的嘲讽诋毁也能置之不理,比如他写道:“我不太在乎人们是否同意我的观点。当然,我认为自己是对的,否则我不会这么去想,就算别人错了,但他们错了并不会冒犯到我。当我发现自己的判断与大多数人的判断不一致时,也不会感到非常不安。我对自己的直觉还是挺有信心的。” “评论家在我二十多岁时批评我残酷,在我三十多岁时说我轻率,在我四十多岁时说我愤世嫉俗,在我五十多岁时说我可以胜任作家这份工作,而现在我六十多岁了,他们又说我肤浅。我一直在走自己的路,沿着我为自己设定好的路径,努力用作品描绘出我想要的人生图景。我认为不读评论的作家很不明智。对一个人来说,训练自己不受批评和赞扬的影响是有益的。” 这也是他能名利双收的原因。

★★★★★

文字风格一如既往的犀利,不过这次更多是坦白自己,剖析内心的真实想法。说是文学课,其实用自传或者加长版的墓志铭也不为过~不愧是“文学界的郭德纲”,够劲!

★★★★★

跟写作关系不大,叫随笔差不多。

★★★★★

谈文学戏剧的部分值得细致看一下。余下备查

★★★★★

准备读毛姆。今天看到友友推荐这一本《毛姆文学课》,感觉很好读,我就想在读他的小说前先了解一下毛姆本人吧。 此书篇幅不长,更是由一个一个小短篇组成,非常好读,充分展示了毛姆的写作特点,废话少。很多句子,更是语出惊人的好。很有趣。值得学习。 读了毛姆,感觉自己跟他有一些地方很像。我也很喜欢听故事,写故事,编故事。我的内心可能也住了一个小说家也未可知。感觉可以多多学习他。 谈到“人生模式”毛姆说“不幸的是,天生的挑剔使我无法尽可能多地沉迷于这种特殊的快乐中。我有节制,因为我这人难以被取悦。当我不时地看到那些从伟大的爱人身上满足欲望的人时,我更多的是对他们的强烈欲望感到惊讶,而不是对他们的满足感到嫉妒。”我感觉我自己好像也有这种症状。他说”也许是一种井井有条的天性让我在年轻的时候就开始为自己的生活设计模式。”我感觉自己也是很喜欢做人生计划,目标管理比较系统明确。 毛姆说“我发现钱就像第六感,没有它,你就无法充分利用其他五种感觉。”这一句有点击中我了,很有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结合的忧郁味道。所以他写《正人君子》《面包与鱼》等剧本就是这句话最好的诠释。他并不否认一些作家为了迎合大众口味而扭曲自己的真实想法,包括他自己。 在“论美”篇他说“但有些事物让我们想起了自己曾经爱过的,或者由于时间的流逝而被赋予以情感价值的物体、人或者某个地方时,我们也会认为它们很美。我们会因为认识一些事物而认为它们是美的;相反,我们也会因为有些事物的新奇令我们惊讶而认为它们很美。所以这些都意味着联想,不管相似还是相反的,都是审美情感中很大的一个因素。只有联想才能解释清楚丑陋的美学价值。我不知道是否有人研究过时间对美的创造的影响。不仅仅是我们对事物了解的加深使我们渐渐认识到了事物的美,后人对它们的喜爱在某种程度上也增加了它们的美。”就如我喜欢书法之美一般,我们追求那种古制素朴的文化氛围,那种恬静自在淡雅的气质,那种经历了时光沉淀洗礼而愈发成熟的美。醉人心脾。

★★★★★

阅读《面纱》的时候,译文版的一些地方令我费解,于是我去翻了原文,一下子就明白了。 我的英文水平不算好,但读毛姆的原文并不费劲。毛姆爱用短句(套娃式从句让人头疼),生僻词少,文字清晰通畅,善于抓住关键特点,寥寥几笔表达清楚。毛姆最初是剧作家,擅长写人物对话,每个人的谈吐都富有个性(出自人物之口而非作者之口)。《面纱》中的韦丁顿说话给人一种享受,读英文原文,你能体会到他说话是多么富有语言艺术、多少机智俏皮。毛姆是一个很好的学习对象,他的文风适合非英语母语者模仿。 这本书名为《毛姆文学课》,显而易见是编辑为了迎合读者兴趣,本书内容可不止文学写作,是一个杂文集锦。我觉得本书可以跳着读,书中很多评论当时欧洲文艺圈的内容,离我们太远,我们要么没听过,要么听说但不了解。还有好多篇关于戏剧、宗教、哲学的内容,感兴趣的话可以看看。 我主要关注的是,毛姆对自己身世的叙述和文学创作的心得。 毛姆认为,我们拥有的天赋是朝着某一个方向发展的,必须朝着这个方向去培养,不要把时间浪费在没有天赋的事情上。毛姆年轻时,文坛上流行华丽恢弘的文风,“丰富的质感是通过珠光宝气的短语和充满异国情调的句子来达成的:这种风格的理想状态就是用黄金堆叠出厚重的织锦,它自己就能立起来。”即使是现在,很多人也把这个当作“文采”,觉得能写出华丽的辞藻、大段的修辞、源源不断的长句、惊涛骇浪的气势就是“有文采”。毛姆曾试过向这个方向努力,摘抄了一大本“废话文学”。 毛姆经过思考,给自己的文字定了三个目标:清晰,简洁,悦耳。排名分先后。 第一是清晰。最伟大的哲学家,往往能清晰准确地表达最为细微的内心感悟。晦涩难懂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于疏忽,另一种就是刻意为之。即使是专业文字工作者,也常常不能清楚表达意思,这或许是连他自己都没想清楚,在脑中只有个模糊印象,无法形成清晰概念,一边想一边写,有的人甚至把“没说清楚”当成“太过深刻无法表达”而沾沾自喜。普通人很容易说服自己,觉得自己不太理解的话语八成有什么深刻含义。另一种刻意为之的晦涩难懂是把自己伪装成一副高高在上、生人勿进的模样。这不仅装腔作势,也显得目光短浅,因为假以时日,写下的文字会变成既没人想读也没有意义的措辞组合。 第二是简洁。恢弘华丽的风格比平淡的风格更引人注目,许多人认为无法引起注意的风格不算是风格,把浮夸认为是庄重。但是,简洁和自然才最能彰显卓越,“简洁”绝非与生俱来,需要严格自律。毛姆曾经给自己定下目标:以一种尽可能朴实无华的方式写作,不浪费一个字,尽可能不用形容词。 第三是悦耳。单词也是有重量、声音和外观的,只有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才能写出一个好看又好听的句子。毛姆最看重词语的表达效果,认为习语是语言的支柱,语法只不过是约定好的语言公式,用法才是唯一的磨刀石;有时,当一个牵强、过时甚至略显浮夸的词听起来比直白、显而易见的词好时,或者当它给句子带来更好平衡时,不见得不能用它。如果不注重语言的音韵,“会把一个长得可怕的形容词和一个长得可怕的名词放在一起,或者在一个词的结尾和另一个词的开头之间加上一个读起来能把下巴扭歪的辅音连词”,这种文字就显得“没有语感”。 毛姆宁愿流于庸俗,也不愿含糊其辞,因为生活就是庸俗的,作家要追求的是生活本身。语言是有生命的,在不断变化着,一个人应该以自己时代的方式写作,使用当下常用短语或俚语,采用来自现实生活中的言辞谈吐,这样会显得十分直接、活力十足。但是,同一时期的媒体有着非常相似的风格,看起来好像同一个人写的,最好通过另一种阅读抵消它的影响,不断接触与自己不太遥远时代的作品。 毛姆后悔年轻时在对自己没太大好处的书上浪费太多时间,他不认为有哪本书是所有人必须读的,因为每个人需要的养料不一样。我们不是为了读书而读书,而是为了自己。“我的任务不在于判断我看的书,而是吸收我能吸收的东西,就像变形虫吸收异物的颗粒一样,而我不能吸收的东西与我无关”。我很赞同。我觉得,一个人正常高中毕业后,就已经具备了社会人所必须的文化基础,大学以后的学习是在某一专业领域进行深造,非功利性的阅读是很个人化的东西。阅读需要有一定量的积累,但同时,吃进去的东西要能吸收才是自己的,才能转化成自己的养分。正如雅典陌生人所说:“我们每个人都是有欲望的倾向和灵魂的本性造就的”。世界很大,时间有限,我们不可能巨细靡遗地了解所有,也没必要,我们在自己欲望倾向和灵魂本性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人生哲学,选择符合自己人生道路的内容就够了。没经历过的,超出认知范围的,读了也不可能懂,吸收不了。任凭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 关于小说创作(剧本也适用),毛姆强调了两个关键点:情节和人物。这乍听是老生常谈,片儿汤话,但瞅瞅现在市面上流行的影视剧和小说,在这两点上合格的比想象中更少。 想知道自己感兴趣的人发生了什么,是读者天生的愿望,情节就是满足这种愿望的手段。故事的选题要有趣,前后连贯,发展自然,结构完整,具有开头、过程和结尾。情节是引导观众的线索,时间跨度较大的作品要处理好“跳过”的部分。我觉得陈思诚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他的唐探系列和《消失的她》,都是扣人心弦的好故事。 人物的塑造要基于现实原型,不一定取材于某个人,可以是某类型人的杂糅,但一定要符合真实人性。一旦人物确定了,ta的思考模式和行为逻辑也随之定了下来,在小说中就要前后一致,如果读者觉得“某某某不可能这样做!”,小说就会显得很假,失去吸引力。毛姆认为司汤达的《红与黑》前四分之三很完美,但后四分之一处于连的行为违背他的性格和理性,小说灵感源于当时引起轩然大波的真实事件,情节发展硬往原型事件上靠了。 创造出伟大作品的作家,常常并非道德完人。毛姆认为,作家并非一个人,而是由很多自我组成,因此才能创作出众多人物,而且衡量作家伟大程度的标准就在于组成他的这些自我的数量有多少。作家不是去观察,而是去感受;这并非同情心,而是心理学家所说的移情能力。自己有的东西,才能写出来。歌德在《诗与真》中,透露了自己年轻时无法忍受父亲只是个中产阶级律师,他幻想某位异域王子路过法兰克福时邂逅并爱上自己的母亲,他则是两人爱情的结晶,他觉得自己血管里一定流淌着高贵血统。本书编辑愤怒地指责歌德不配成为伟大诗人,竟然势利地炫耀自己是贵族私生子,诋毁亲生母亲的贞操!毛姆却偷偷地笑了,深感宽慰,“就算他写出了伟大作品,终究还是人”。 在毛姆看来,人类最让他印象深刻的就是缺乏一致性,他从来没见过心口如一的人,而且,最不协调的特质竟然能够存在于同一个人身上,并产生表面的和谐。毛姆在医学院学习时,导师告诉他“在解剖学中,不正常才是正常”,这同样适用于人类。当他发现好人的缺点或罪恶时,会十分开心;看到恶人身上的善良时,愿意对他们的恶行耸耸肩以示原谅。毛姆不会有过于从自我出发的情感冲动,这种情绪“让很多人把鹅当成了天鹅”。 毛姆还发现了人们的一个秘密:每个人都本能地相信,自己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享有特权的,以至于人们觉得,无论其他人看起来有多么荒谬,但自己所做的事情,就算不太自然或不太正常,至少可以得到原谅。用现在的流行词来说,这就是“ego”。“ego”太大不是好事,会让人失去本来可以有的。 书中也提到了“幽默感”。幽默感会让人从人性的差异中获得乐趣,导致你不信任伟大的宣言,并寻找隐藏在背后不值得的动机。外表和现实之间的差异让你觉得有意思,你倾向对真理、美和善视而不见,因为他们没有给你的荒谬感提供空间。但是,当你嘲笑别人时,你不会对他们生气,幽默教人宽容,幽默家总是面带微笑,也许是一声叹息,更可能是耸耸肩,而不是谴责。你不会说教别人,你满足于理解别人,因为理解就是怜悯和原谅。 或许,幽默感就是毛姆的底色。 Ps:本书翻译得不错,比另一个译本好多了。庆幸自己一开始就翻开了这本版本。

★★★★★

1.开卷有益,书中很多的经验和感受都对我有启发,具体的内容已经想不起来了,但是它们就像被身体吸收了的食物营养一样,让我能更理解生活。 2.对我最有启发的是作者有关创作的内容,包括戏剧、小说和评论,这更有助于我从作者的视角解读文学作品。 3.有关哲学的部分不太看得懂。但是我也确信,好的作品,不管内容本身是不是深奥晦涩,作者首先应该尽量让自己的表述清晰明了。 4.还好整本书绝大部分我都看得懂并受益良多。

★★★★★

我以后要多读毛姆,一定有所裨益,因为他有一颗不安的灵魂。 毛姆是一个勤奋的作家,勤奋得写作,勤奋的思考,勤奋的体验人生。 他有些观点的确偏执,这的确是他的个性,为何要求任何作家完美,如圣人一般睿智无暇那。

★★★★★

与其说这是“故事圣手”毛姆献给年轻人的阅读&写作指南,不如说是他写给自己和读者的“答案之书”,讲透心中借由文学折射的人性奥义,读来胜过无数次散步时的对谈。 早年学医的经历,的确不仅使他有机会了解到底层人民的生活状况,而且令他学会用解剖刀一样冷峻、客观、犀利、深刻的目光来剖视人生和社会。而他从红极一时的剧作家身份转而潜心专事小说创作,直至巅峰,其间经历了思索与磨砺并存的心路。“一个人应该以自己时代的方式写作。语言是有生命的,并且在不断变化着。”所以,即便经历无数个百年,也只有一个毛姆。

★★★★★

想想当年大学毕业后才读《人生的枷锁》,就知道应该再更早些时候就开始读的。现在看这一篇,就愈发感受到毛姆他老人家似乎是捻着一根戒尺站在我的案头,看我终于合卷,然后悻悻离去。

书籍信息

作者[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译者刘勇军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05-01
ISBN9787559482648
分类文学-外国文学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