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简·奥斯汀
家境小康的牧师之女凯瑟琳长到十七岁还没有意中人,生活平平淡淡。当地富人朋友艾伦夫妇带她一起去巴思度假。巴思的社交场所让她开了眼界,并结识了富家子、牧师亨利・蒂尔尼与他妹妹,凯瑟琳爱上亨利・蒂尔尼。凯瑟琳在离家三个月之后,独自搭乘邮车回到富勒顿。心地善良的母亲见女儿已是判若两人,竟猜不到女儿的感情世界发生了很大变化。亨利・蒂尔尼的意外出现,终于让凯瑟琳父母明白,他们必须考虑是否要同意女儿婚事了。
相较于达西和爱德华,我更喜欢蒂尔尼,认为他是更有魅力的男主,我觉得他是为数不多身上有简·奥斯汀影子的男性主角——蒂尔尼在很多对话里都兼顾用词的逻辑和语言的美感。 这个译本有几处不是很通俗易懂的地方建议配合着其他译本看,99%我觉得 翻译的还是很有品味的,另外这个译本的序有剧透,建议看完正文再看。
一首哥特庄园中的小情歌 《北怒庄园》这本就是先前的《诺桑觉寺》,译者在书中提到这么一个现象:“赵志义在《简.奥斯汀在中国的接受与研究》(2017)中指出,在所有关于奥斯汀的研究中,对《诺桑觉寺》的研究成果只占1.81%,出于最末端,而对奥斯汀本人和《傲慢与偏见》的研究则分别占39.56%和36.54%。” 针对如此现象,译者的观点是:一则,这本小说恰可能受译名《诺桑觉寺》之累,使读者对其内容有误解,从而使此书颇受冷遇;再则,本书中“通过对将军的描述向父权提出的质疑和挑战”,这些不确定因素可能引起出版社的担心,所以也是造成这篇小说相对被冷置的原因。 先说译名,我以前看的是上译版的《诺桑觉寺》,甚至是因为这个名字吸引了我才看的小说,不过《北怒庄园》这个名字确实哥特风更浓郁些,也很赞。 这些所谓文学名著,小时候看只做故事书看,如今到了一定年龄才晓得给他们那样高的地位,确实实至名归,这类书隔几年看看又有不同感受。 简.奥斯汀在欧美又被称作社会讽刺剧开山鼻祖,甚至说她是可以和莎士比亚齐肩的人物,虽然感觉上不至于,但她确实通过给小说正名,以一种诙谐的文风一手创造了现代英文小说。 而给小说正名的代表,正是《北怒庄园》这本书。1799年,23岁的简和她亲哥哥爱德华来到巴斯温泉疗养,爱德华幼时过继给了家资颇巨的贵族家庭,成年后继承家业的他也是简.奥斯汀得以窥见上流社会的窗口。爱德华的年收入是8000英镑,《傲慢与偏见》的达西先生每年收入约在1万英镑,所以简小说中的人物、生活、情节皆不是虚妄。 回到巴斯的话题,正是简陪着哥哥来此地疗养,同年《北怒庄园》(《Northanger Abbey》)问世。后世研究者认为,是此行的真实经历催生了这本小说。 书中女主人公凯瑟琳沉迷于哥特小说的恐怖、诡丽又吸引人的气氛,以至于去男主人公亨利家的庄园过夜时,屋影幢幢、树影枭枭、衣橱森森,她便展开丰富的脑补,幻象、混淆现实生活和小说的区别。 当然,这不是纪实小说,这是浪漫哥特小说,有矛盾、有波折、有误会,但最终会有情人终成眷属。但又实则,这确实是某种意义上的纪实小说。简奥斯汀之所以被后是研究者置于如此高的地位,正是因为她诙谐、幽默、讽刺的小说载体下,隐蕴的是脱离桎梏的精神内核。 简一生未婚,但她也爱过一个人——汤姆.勒弗罗伊,可惜的是这两个年轻人手中都没有钱,所以他俩一生无缘。18世纪的年代,决定两个人是否可以成为夫妻的因素不光要有感情,更重要的是要有财产。 简的小说中常见的两大载体:跳舞和恋爱,但各种各样的情节和冲突归根到底却是两大主题阶级和金钱。所以会有《傲慢与偏见》里达西先生的傲慢,有《爱玛》里爱玛依着家世带来的底气所展现的热情热心却也某种程度的颐指气使,当然也有《北怒庄园》里凯瑟琳真实的恐惧之源——“愤怒的父权人物的可怕力量”。 有观点认为,简的浪漫小说是拘泥于小情小爱,偏颇了。简的小说是以小擎大,通过女士的客厅来观察宏大的外部世界。所以当《北怒庄园》发出对父权社会的质问时,起初出版社不敢冒险出这本书。还是庆幸简有个好哥哥爱德华,这个上层社会的哥哥最终促成了这本书的出版。 简.奥斯汀一生有六本小说,这些故事以诙谐的笔触将时代所携带的阶层冲突隐藏起来,化表为里,写就有情人终成眷属。故事完满了,但是对社会和时代的质问一直还在那里。 《阅读浪漫小说:女性,父权制和通俗文学》这本书中有个有趣的观点:浪漫小说是父权制社会对女性的一种承诺。 “浪漫小说的结尾向她允诺,只要她成功地掌握了解读男性行为的方法,她就能找到她所需要的东西:不论是父亲般的保护、母亲般的关爱,还是热烈的成年人之爱,全都将得到完美的满足。” 浪漫小说或许是一种隐藏的反驳,也可能是种妥协,但不管怎样,200年过去了,如今浪漫小说还在慰藉着我们的生活和精神,简.奥斯汀的小说依旧在看,背后的东西也愈发有滋味了。
这个译版译名比较好听,用词上有一些优点,但总体略逊于《诺桑觉寺》那个译版本
说实话真的很一般很一般,跟成名作完全不能比(可能翻译也有点儿不是很好)。怪不得是早期作品,我差点读完一半就想放弃了。
B站上有个说书的Up把这本书讲得妙趣横生,引起了我的兴趣。恰好在此之前刚读完毛姆对简奥斯汀的评析,读完又是别样的感悟。 毛姆评价简奥斯汀是一个“平庸的作家”,而恰是这样一个平庸的作家却与莎士比亚并列成为英国文学中不可不提的存在。 毛姆认为小说的重点在于讲好一个故事而非警示育人,简奥斯汀最大的成就就在于她非常会讲故事。 从这篇小说中就可以看出,简奥斯汀写的就是日常生活中的那些故事(所谓茶杯风暴),但写得非常生动,人物鲜活。寥寥数语人物形象便跃然纸上,绝无赘述和废话。因此她的书带给读者的阅读体验非常好,如同夏日的风吹过18世纪的英国乡村,带着往日的清新拂过读者的大脑。 但凡动笔写过日记的人就会明白,想要把日常生活、人物对话写得不枯燥都是非常难的事情,更别提写得如此清新而引人入胜了。这才能真正体现一个作者的写作功力。能把日常生活写得有滋有味的作家无论在哪里都可称为大家,英国有简奥斯汀,中国有曹雪芹和兰陵笑笑生。他们的书之所以经久不衰,除了故事本身的精彩,我想肯定还因为其中的人文社科价值。 凯瑟琳和亨利之间的情愫流转从他们的对话中便可觉察。他们没有直接表白,但从简奥斯汀的描写中你很难不感叹:如此可爱的凯瑟琳亨利怎么会不喜欢呢?懂得尊重女性、言谈举止有趣有度的亨利凯瑟琳也很难不喜欢吧?他们之间产生爱情简直太顺理成章了。你完全不会像看某些偶像剧时一样发出疑问:怎么回事?这就爱上啦? 也正是因为亨利与凯瑟琳之间感情发展的合情合理,所以当文末简奥斯汀说亨利爱上凯瑟琳是出于“感激”时我是不信的。这点我觉得是本书的一个小瑕疵:明明之前男女主之间的互动已经如此有爱了,却硬要说男主是因为女主爱他,所以他才爱女主,实在不合情理。 读此书时我还参考了译文出版社孙致礼翻译的版本,两个译者各有优点,但从可读性上来讲,孙致礼的版本略胜一筹。
要说文学作品中的讽刺高手,简·奥斯汀绝对位列第一梯队。 最近在读的《北怒庄园》,虽然是奥斯汀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但是其诙谐幽默,犀利讽刺的风格在当时来讲已属特立独行。并且,因为书中所讲述的内容对于父权社会开始产生质疑,所以也使出版社畏惧这部作品不会大卖,致使出版之路异常坎坷,经历了10多年才成功问世。 在创作《北怒庄园》这部作品时,正是当时社会流行哥特风格小说的时期。恐怖古堡等元素盛行,奥斯汀也在这部小说中描绘了北怒庄园这一哥特小说必备的古堡元素。 但是这部作品又不能轻易被归类到哥特小说当中,因为奥斯汀作品的主题通常围绕“爱情、财产、婚姻”等问题展开,如我们熟知的《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爱玛》等。《北怒庄园》也不例外,围绕着主角凯瑟琳和亨利的爱情展开。 凯瑟琳沉迷于阅读哥特小说,但奥斯汀却没有给她安排哥特小说女主角的特质,比如她不是那种纤弱美丽的女孩,直到16岁还没被别人表白过;而男主亨利也不像哥特小说的男主一样气质忧郁脸色苍白,是一个“活泼的,可爱的年轻人”。 虽然这部作品的后半部分发生在北怒庄园,也在凯瑟琳的幻想中蒙上一层恐怖的阴影,但奥斯汀就是要反其道而行,凯瑟琳受到惊吓后,没有像哥特小说中的女主一样辗转反侧,而是蒙头大睡到天亮。在她的幻想和期待中,北怒庄园虽然是一座古老的建筑,但是里面丝毫没有恐怖元素。 在凯瑟琳和亨利前往北怒庄园的途中,亨利借用当时流行的一部哥特小说《尤多尔弗》的情节,绘声绘色给凯瑟琳讲解古堡中可能发生的恐怖事件:屋子里的挂毯、可疑的箱子、窗帘背后藏的东西、密室、暗门等等,这些在哥特小说中最常出现的情节,在这本书中只是借由凯瑟琳的幻想出现,而出现后,也都有或合理或荒谬的解释,并没有出现凯瑟琳预期的恐怖事件。 市面上千篇一律都是那种哥特小说,奥斯汀偏偏不想这么写,可见奥斯汀对于自己作品的那股自信,对于当时社会的讽刺目光,是多么独到特别。 这本书的前半部分,和奥斯汀其他作品在风格上有很多相连的元素,比如年轻的先生和小姐在舞会上一见倾心,坠入爱河,然后会遭遇一些波折,最后或分手或在一起,探讨了她作品中常出现的婚姻、财产等问题。 一直看到书的最后5页,我对亨利这个角色都是很喜爱的,因为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一些达西先生的影子:多金、专一、果敢、睿智,然后亨利却没有达西那种居高临下的傲慢。可谓集万千优点于一身。他和凯瑟琳之间的接触,堪称智慧的引导,不会一味迎合、讨好对方,也不会太过自以为是,全部对话都恰到好处,坚持自己的立场和看法。而且性格开朗,不会因为别人说什么就误会凯瑟琳。 直到书的最后,奥斯汀写到,“他是因为相信对方喜欢自己,这才是他认真考虑她的唯一原因。我承认这是传奇故事中的新情况,也是在有损女主角的尊严。” 让我对亨利的好感荡然无存,但也属于被作者摆了一道。因为如果按着我的预期,亨利对于凯瑟琳的倾心是让读者赏心悦目的,他为了凯瑟琳付出很多,那么当读者得知这份付出是因为已经确定凯瑟琳对他死心塌地开始,他才对她好,那么他的爱就是有条件的,是拥有了十足的把握才决定付出,所以他即使身上有很多优点,但如果觉得凯瑟琳比较“难追”,那么他还是有可能选择别人的。 好了,我承认又一次先入为主了,但这也是奥斯汀高明的地方:读者凭什么要揣测我写什么?我的东西为什么要按大家的预期去写呢?正像她在书中说的一样:“可是我的故事却不大相同。” 是的,《北怒庄园》确实和一般的爱情小说不一样,也和一般的哥特小说不一样,它属于简·奥斯汀的独特风格。因为她特立独行,所以她的作品流芳百世。 简·奥斯汀在世时可谓经济拮据,出版的作品也没有帮助她改善情况,这部《北怒庄园》在一开始只卖了10英镑,然后因为内容问题出版社一直含糊其辞没有出版,直到过了13年才得以问世。 奥斯汀在世时获得的稿费总计不超过700英镑,远远低于当时的女性畅销书作家,但是经过几百年时间的洗礼,当时大热的哥特风格作家已经逐渐消失在历史中,而简·奥斯汀却成为与莎士比亚比肩的文学大师。 这本书中的配角同样出彩,戏精上身的塑料闺蜜伊萨贝拉,普信男约翰。奥斯汀用风趣幽默的描述和对白,生动刻画了当时的社会风情。读来有趣,并且回味无穷。
还可以吧 短篇看起来也比较快
嗯,怎么说呢,感觉的确还不错但是那个时候的文笔还是太稚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