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弗雷德里克·拜泽尔
浪漫主义文学、文艺批评以及美学一直以来备受关注,然而同时期的形而上学、认识论以及伦理学等哲学问题却常遭忽视。然而,前者只有通过后者才能得到更好的理解。因此,针对主流学界将浪漫主义运动看作一场文艺学意义上的美学运动,拜泽尔强调浪漫主义运动中伦理学和政治学的优先性和主导性地位。另一方面,针对流行的后现代解释方法,拜泽尔采用的是传统的解释学和历史学的方法——这是浪漫派本身所实践和捍卫的方法。借此,拜泽尔将试图从浪漫派内部,依据其自身的理念、目的及其历史文本来对之做出解释。本书是在2019年《浪漫的律令》基础上的增订版,新增拜泽尔近年一篇论文,是拜泽尔对围绕德意志浪漫主义的争论的回应,也概括性地总结了拜泽尔关于这一问题的观点。此外,译者对全书进行了通篇校订。
很nice的入门书,对浪漫派形而上基础和政治性的重申(浪漫诗的概念,教化,柏拉图传统,有机自然观……)。
补个书评: 每个章节虽然主题不同,但由于核心观点大差不差(用柏拉图传统重新阐明早期浪漫派,并批判个体性的解读方式),导致后面读起来有点无聊(车轱辘话来回转)。 不过总来说,这本书译的很通畅,读着比较轻松。此外在阅读时,可以配合弗兰克的《个体的不可消逝性》以及伯林的《浪漫主义的根源》。
厘清了早期浪漫派容易被误解的点:美的优先性服务于教化(审美≠唯美);浪漫主义与唯心主义并非全然对立(对理性的两种不同理解);……。作者尤其强调浪漫派的形而上学基础,一种“有机自然观”,以及斯宾诺莎的影响。这俩后续可以多关注。附录写得尤其可爱,哲学版《堂吉诃德》(还混合了诺瓦利斯的蓝花),真的很浪漫派了。
能看到浪漫派这些人是有多迷柏拉图,而不是费希特。浪漫派虽然以“浪漫诗”为核心概念,但它远远不只是文学运动,因为“浪漫诗”是被普遍化的概念,说的是笼统的创造性活动,可以指其他艺术,乃至人类、自然、国家(渊源在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原本意义上的“诗学”就适用于制作事物)。浪漫派的核心理想主要是伦理的和政治的教化,其教化以爱(柏拉图的Eros)为原则,浪漫派也可以被视作一种“理性主义”,只是也要在柏拉图传统的理性的意义上理解,不是近代以来执着于第一原理的理性主义,同理,若说浪漫派是神秘主义,也是指柏拉图式神秘主义而非新教式神秘主义。
今年看过的最吃力但也最喜欢的一本书,直接刺激我准备去看这段时期的哲学论述,等多些储备再读) 由于自身的哲学基础薄弱,所以大半都有点云里雾里,准备在进一步了解那段时期的哲学史后多看几遍,说不定就能有新的见解。边读边勾画边停下来琢磨,有些痛苦,但在了解这个相对短暂但浪漫的学说时还是会感叹,哇,原来浪漫的纬度这么广,原来浪漫主义是这样的,打破了个人对浪漫主义的刻板印象。诚然,这一学说发展到后面不可避免地走向僵化,但萌芽时期的勃勃生机属实让人心潮澎湃。
书很好,半懂不懂是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