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宣
此仪划清了对待精神与物质的佛家立场和观点,“于是迷悟两开”;规定了成文义理,使“明乎此者,庶可以执物案文”;明示了物品轻重以位就人,使之僧举有据遵行,“足镜规猷”。其具有很大指导作用和深远影响。
释道宣(596-667),俗姓钱,字法遍,原籍吴兴长城(今浙江长兴)人,一作丹徒人,自称吴兴人(《释迦方志》),生于京兆长安。东汉富春侯钱让之后。唐代高僧,佛教南山律宗开山之祖,又称南山律师、南山大师,世称“律祖”。道宣研究戒律,盛名远播西域。大师一生精持戒律,依佛制筑戒坛为人授戒,撰述疏钞解释戒律,大演毗尼,后世尊为中国的律宗初祖。一生中大多数时间居终南山,故世称“南山律祖”,而中国的律宗也被称为“南山律宗”。他以《四分律》为基础,参考其他各部律典,综合各家之所长,会通大乘和小乘,形成自己独到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