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喻昌 石言
《医门法律》为清初名医喻昌所著,全书共分六卷,卷一阐述四诊、《内经》及仲景学说法律,卷二至卷六分中寒六、中风门、热湿暑三气门、伤燥门、疟证门、痢疾门、痰饮门、咳嗽门、关格门、消渴门、虚劳门、水肿门、黄瘅门及痈肺痿门论述,每门之下先论病因病机及证治,再出法律,最后附方。法是讨论辨证施治的原则和灵活性,律是指出医疗差错的原因和医生所负的罪责。
此书主要有以下几点创举: ①首创“法-律”体例规范临床诊治,卷一以望闻问切为线串联,以戒律形式警示医误,如“治伤寒病致人胃寒之律”,“治风温不可发汗之律”。 ②全书贯彻落实“宗内经法,学仲景心”,对仲景学说有许多创见,如秋燥论补《内经》燥邪致病之未备,根据仲景“大气一转,其气乃散”的病机枢转提出影响深远的胸中大气论。 ③喻氏广纳诸家精华格言,并且予以臧否。实质上也体现他的尊古不泥,肯定诸家对内经和仲景学说的补充,对医学源流发展怀着相对客观化的视角。 ④方药继承仲景经方,如阐明推广气分病桂枝去芍药加麻辛附子汤的证治,梳理大小建中汤→黄芪建中汤→乐令建中汤→十四味建中汤的发展轨迹,大倡建中之法。又广泛收录后世时方,推广严用和参附汤、缪希雍资生丸,李东垣补中益气汤。喻氏对时方的辨驳亦颇为精彩,如喻氏反对滥用东垣升阳法,认为“补中益气能升清阳,设误用之反升浊阴”,驳斥滥用丹溪补阴法,认为“立法者无过,而用法者不得法中之奥,过端四出,盖于阳常有余,阴常不足二语,未尝细心推辨耳。”最后,喻氏还创立了影响深远的清燥救肺汤,立方体现了他清润保津、清不伤阳的起手之法。 但是,喻氏也自有其局限性,先不谈他《尚论篇》中饱受诟病的“三纲鼎立”机械分割伤寒,单就本书而言也有部分不妥。《素问·五脏别论》曰:“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德。”喻氏理论构建杂糅佛道思想,削弱医学纯粹性;部分戒律苛严失当,且重道德训诫而略实操细则,反致临证束手。 总的来说此书虽存理法偏颇与附会之弊,然其瑕不掩瑜,以戒律匡正医风、首倡临床规范之功,实有功于古之圣贤,亦为后人示医门正途,可谓“以鉴于往事,有资于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