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雷·布拉德伯里
《蒲公英酒》是科幻大师布拉德伯里的童年故事集,记录充满奇思妙想的小镇日常,重温一段既不卷也不躺平的年少时光。故事主人公是12岁男孩道格拉斯,每年夏天他都会和爷爷一起酿蒲公英酒。蒲公英酒是“舌尖上的夏天”,把所有欢愉都装进一个瓶子里,发酵成治愈成长、治愈寒冬的灵丹妙药。夏天是绿油油的苹果树,是修剪过的散发着新鲜青草味的草坪,是一双能让人飞起来的新球鞋,是朦胧的午后遥远的电车铃声;也可以是一个最好的朋友的离开,一个令人费解的老女孩和她的童年珍藏,一台可以预见未来的快乐机器,一场和死亡擦肩而过的高烧……这一切让男孩前所未有地感受到“活着”的快意,带着奇迹、感伤、宽恕、魔法、幻想,和一个永不结束的夏日。
“这是我的庆祝,庆祝死亡与生命、黑暗与光明、年老与年轻、聪明与愚蠢、纯粹的喜悦与彻底的恐惧。这一切的作者是一个曾经倒挂在树上的男孩,身上穿着蝙蝠装,嘴里叼着糖果尖牙。十二岁时他终于从树上掉下来,找到了一台玩具打字机,写了他的第一本‘小说’。” 初读会不自觉地想起《奇风岁月》,但这个似乎同样描写少年、夏日、成长的故事更轻盈、更柔软、更能贴近我的心。书中以一个十二岁小男孩的视角写了许多小镇上的人和事,在不算长的篇幅里足够丰富和立体,布满了活在热烈八月的情绪:感受生、接受死,惬意的日常、意外的离别,翠嫩的童年、风干的老年,探险的白天、惊悚的夜晚,远方的革新、近处的守旧。我的感受和上面这段作者在前言里写的写作目的非常一致,即使与写作背景存在着非常巨大的时空差距,我竟然好像也重温了自己童年的夏天。把金灿灿的蒲公英酒列入愿望清单。
这本书的主题之一是成长。在故事中,十二岁的道格拉斯怀揣着对夏天的美好憧憬,像往常一样期待着和爷爷一起采摘蒲公英花酿酒,享受单纯的快乐。然而,这个夏天并不平凡,他经历了许多。从与朋友的嬉戏玩耍,到发现好友的离开,再到目睹老女孩的童年珍藏,他逐渐意识到生活并非只有眼前的一片美好。这种对生活的重新认知,让他从对世界单纯的好奇与欢乐,慢慢走向对生活中复杂与无奈的接受,在经历中逐渐成长。成长不仅仅是年龄的增长,更是心智的成熟,是对生活中美好与挫折的接纳与理解,就像道格拉斯一样,在经历中学会了珍惜和面对。 另一个重要的主题是生命的脆弱与珍贵。书中描绘了许多人物的命运,如本特利太太看似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实则内心充满遗憾和无奈;弗利雷上校尽管身体残疾,却始终坚守那段热血岁月。这些人物形象让我们看到了生命的无常与脆弱,他们在生活的洪流中各自奔走,有过辉煌,也有过失落。但正因生命的脆弱,才更凸显出每一个当下、每一段经历的珍贵。蒲公英酒,在作者笔下,不仅是一种饮品,更是一种象征,它代表着生活中的美好瞬间,那些稍纵即逝却又无比珍贵的回忆。我们应当在有限的生命里,用心去感受、去珍惜每一个瞬间。 《蒲公英酒》还探讨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道格拉斯走进了小镇居民们的生活,聆听了他们的故事,这些故事相互交织,构成了一幅丰富的生活画卷。在这张画卷中,我们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纽带,有温暖、有感动,也有遗憾。 这本书不仅仅是一个少年的夏日奇遇,更是一次对成长、对生命、对人与人之间联系的深刻思考。我们要在有限的生命中,用心去感受生活的美好,珍惜身边的人,理解生命的脆弱与珍贵,在经历中不断成长。
在雷·布拉德伯里的《蒲公英酒》中,1928年的绿镇仿佛是一个被时间温柔包裹的梦境,而童年则是这场梦中最璀璨的星辰。作者以独特的词语联想,将记忆中的意象化作文字的魔法,酿造出一场充满芬芳与温暖的童年盛宴。清晨,随意写下的单词成为故事的引子,那些被岁月遗忘的片段——与父亲采摘野葡萄的欢笑、后院蜜蜂的金色绒毛、河谷溪桥下的恶作剧——在文字中重新鲜活起来。 书中,时间是缓缓流淌的河,记忆是河畔的蒲公英,随风飘散又重新绽放。作者用诗意的语言,将平凡的小镇生活幻化为一场神话般的冒险。爷爷的智慧如同金子般闪耀,奶奶的针线编织出清凉的雪花,男孩们在希腊门廊下忏悔纯真者的罪恶。而那些关于亲情与友情的片段,更是书中最动人的篇章。作者回忆起与挚友约翰·赫夫的童年时光,以及那些在河谷中奔跑、尖叫的日子,他们一起采摘蒲公英,酿造记忆的酒,每一滴都藏着童年的欢笑与泪水。 《蒲公英酒》的魅力在于它将平凡的生活化作一场诗意的旅程。书中没有宏大的叙事,只有对生活的细微观察与感悟。那些看似琐碎的片段,如同蒲公英的种子,飘散在记忆的田野中,最终汇聚成一片金色的海洋。它告诉我们,即使是最普通的小镇,也能成为心灵的家园;即使是最平凡的日子,也能被赋予无尽的意义。这是一本关于时间与记忆的书,也是一本关于爱与成长的书。它像一杯蒲公英酒,初尝时或许平淡无奇,但随着时间的沉淀,却愈发醇厚,让人回味无穷。
非常浪漫的童话故事,想呆在那个只有童话的夏天永远不出来
瓶装的夏天 "蒲公英酒,这个词儿是舌尖之上的暑气,是被捕捉装瓶的夏天。" 我很久没有感受到这么充满生命力的夏天了。文字和描写的场景都充满了生命力,尤其是最开始,哥哥道格感受到自己活着的那种喜悦,心脏和大地砰砰砰的鼓动与脉动,真的很感动。 这是1928年的夏天,快一百年了。那个工业还没有这么便捷、信息时代更无从谈起的年代,人跟人之间的联系、人和自然的联系是很紧密的。 说到蒲公英,每年在家的时候还是会和妈妈一起去地里挖蒲公英,不过我们挖来是做野菜吃的。书里是用蒲公英酿酒,我真的有点想尝尝那是什么味道、什么口感、什么色泽。那个意象太好了——这么多的蒲公英,经过加工变成一瓶一瓶的酒,相当于封存了这一天的阳光,这一天的一切,浓缩到酒里面,一瓶瓶晶莹剔透的,就像一个一个太阳。 书以夏天的蒲公英酒开篇,接着从道格爷爷的角度讲起。对老人家来说,夏天的开始是割草机的声音。有个租客跟他炫耀买了一种草,长到特定高度就不会再长了,这样每个夏天就不用费劲用割草机割了。结果爷爷勃然大怒,连说带骗让租客把种子丢掉了——这样下一年他还是能听到割草机的声音,用割草机的声音唤醒对夏天的期待。爷爷是真的生气了:这么好的东西你不要,自然的警息也好,惬意的生活也好,这种生命力也好,被丢掉了,就为了方便。 现在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原子化、分工精细化、整个社会咕噜咕噜地旋转,真的很难让我们再有心情停下来去割草、看看风、在草地上奔跑。我小时候在十八线小城,车马慢的时光,有点怀念。脑海里突然浮现出那时候在田埂里的景象,和妈妈一起穿过很大一片田野去亲戚家,路上辨别不同的植物,聊聊这些事情。 有时候也不知道人的选择究竟是对是错,毕竟在大城市能做看起来有价值有产出的事情,但就像梭罗在瓦尔登湖里讲的,人如果单论生存,需要的东西其实并没有那么多,而你为生存物质付出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从另一种角度看,生命和时间不能倒流,这相当于拿不可换的东西去换取生存上的便利。其实我也没有想好,但读这本书的时候确实会让我想起童年的阳光草地、和爸爸妈妈小伙伴在一起的时光,然后再看看周围这么多高楼、钢筋森林,内心有点恍惚。 这个感觉正跟电车退役的故事对上——“他们”嫌电车太慢啦,所以要退役了,专门有一章,电车运行的最后一天,驾驶员带着大家去河边野餐,那种一去不复返的惆怅。 书里还有很多细腻的人与人之间的故事。有个老上校,小男孩们叫他"时间机器"——你只要提一嘴某年某平原某战役,老人会短暂沉默,然后给你讲那一年的故事。还有个老奶奶,跟小朋友说"我也年轻过,我也有5岁、10岁的时候",小朋友不相信,觉得老人就是老人,你怎么会年轻。老奶奶挣扎了一阵子,想起去世的老伴说过不要再纠结于过去,专注于当下。于是她将过去小心收藏好的东西分给了小朋友们,专心做一位老奶奶。 道格有个平时玩得特别好的朋友,突然说"我要搬家了,我要走了"。道格拒绝相信,通过玩稻草人、藏手表这些方式想挽留朋友,又真的没什么办法。这一段我挺难受的,我看不得分离。说到分离,最大的就是死亡——有一章专门讲道格的太奶奶去世了。一个家庭的老人,是家庭的核心和灵魂。太奶奶去世让道格意识到自己也会死——他刚体会到自己活着,却总有一天会死。但最后他也能接受了,平静地写在了他的小本本上。 我确实还是蛮怀念人在田野里奔跑的日子。有时候在想,现在的小朋友跟自然离开得太远了,他们可能不太知道世界到底是怎么运作的,很多东西都太便捷了,几乎所有一切都可以在超市直接买到。记得有本书讲到很多美国人都不知道庄稼是要种的、牛羊是要养的。如果我有孩子的话,我真的很想让他体会一下我曾经体会过的、和自然在一起的快乐。 蒲公英酒,瓶装的夏天。道格拉斯知道了,我也知道了,他真真切切地体会到自己还活着,而我将在这个世界中穿梭旋转,去见证一切,触摸一切。
2026.8.25读完 图书馆借阅 📚 今年最期待读的一本,以这本书来结束2026年的夏天。 翻开《蒲公英酒》,像拧开一只落了灰的玻璃瓶。瓶口飘出来的,是1928年夏天伊利诺伊小镇的味道——青草被太阳晒出的涩,木栅栏上新漆的甜,还有祖母厨房里熬果酱时黏稠的热气。我们是怎么学会告别的?也许答案就藏在这本书里。 雷·布拉德伯里把整个夏天装进了书里。十二岁的道格拉斯在这个夏天忽然醒来,发现自己“活着”。这个词落在他舌尖上,像一颗刚从藤上摘下的葡萄,饱满、清甜、微微发烫。他开始奔跑着收集一切:清晨露水的凉、午后蝉鸣的厚度、黄昏时分光线从金黄变成橘红的那一秒。他用皮肤记住了这个世界的纹理。 书里有一句话:“蒲公英酒就是把夏天装进瓶子里。”小镇上的人们在六月采下蒲公英的花瓣,和柠檬、糖、酵母一起封入瓶中,等到冬天再打开,就能喝到七月午后的阳光。这本书也是这样做的——它把那些易碎的、会褪色的瞬间,一句一句地封存起来,让读者在任何季节打开,都能闻到那年夏天的风。 可书的后半段,夏天开始变慢了。不是时间慢了,是道格拉斯发现时间会消失。他的朋友要去远方,邻居家的老人不再醒来,那双崭新的运动鞋渐渐磨旧。他第一次尝到“失去”是什么滋味——像咬了一口还没熟的柿子,涩得说不出话。 也许所有的夏天都是一样的:开始时轰轰烈烈,结束时悄无声息。而《蒲公英酒》教会我们的,是在瓶子还没空之前,好好地喝一口。然后记住那个味道。 喜欢夏天! 烈日、蝉鸣、西瓜、橘子汽水、冰块撞杯、晚风、橘色晚霞、树荫、乡间别墅、盛夏白日梦、慢半拍的午后、青春、躁动、慵懒。
「那些不可言说的,统称为夏天」 非常喜欢。 孩童般纯真的文字带有些许的伤感惆怅,如同一双多情的眼眸却噙着清澈的泪水。 蒲公英象征着自由与童年的记忆。蒲公英酒是被捕捉装瓶的夏天。从记忆里打捞的词语,延伸成或长或短的句子,滴入时间里沉淀的情感,再用文字的魔法发酵。 它的香气可以贯穿四季,治愈每一场寒冬。 时间的风吹动四季,却不能让日子的河倒流。起始如春,承续似夏,转变若秋,合拢为冬。绵滞的暑气可能有延缓时光的功效,于是夏日在心里成为四季中途漫长的休止符。满地的叶荫碎影折叠出亦真亦幻的梦,里面藏着很多未完的故事。也许会在下一个季节里续写,又或许,已经沉淀在架子上的瓶罐里了。 关于夏天,感觉至上。 所有不可言说的感觉,确切点更像一种朦胧的滤镜。summertime ,这个词组已经发展为一个完整的体系,你能在其中体会到甜蜜,痛苦,哀愁,年轻,刻骨,清凉,孤独,燥热,阳光,河流,皮肤,流动的树影,最短暂的幸福和最漫长的余韵。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段summertime. 而我在《蒲公英酒》里又遇到了它。 写到这想起歌单里的《Summer Wine》,属于某个夏日的单曲循环。 此时此刻,也应当属于它。 Summer never ends. 生命的夏日永不结束。
1. Dream a dream about ur summer. 夏天是公平的。 她热烈又冰凉,灿烂又黯淡, 她是清澈的溪流,是傍晚的彩霞,是晃荡的彩虹,是无云的天空; 是糖浆般的夜晚、成卷干草的气息低语、月亮色的冰淇淋、绿玻璃般的树叶、银色卵石上的清凉月光。 她这般触手可得, 让每个人都有故事可以讲。 童年太过于遥远,夏天太过于炙热。 你得小心仔细,才能把模糊的童年从稀释的蒲公英酒中打捞出来。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在蒲公英酒里,也有一个不可战胜的夏天。 从夏天的仪式中,得到关于夏天的启示。 启示相加再相加,就是一整个夏天的收获。 就变成了你的夏天。 2. 想起童年的五石子。 虽然我是众多右撇子中唯一的左撇子,但玩得还不赖。 好想再玩一次啊。 可是外面的水泥地灰尘太多了,家里的瓷砖可能会被砸出小坑来。 这样想着,那五颗小石子,又被小心放回那个蝉鸣的午后、炎热的夏天了。 它们灰扑扑的,有一些被磨圆的可爱小钝角, 却比往后见过的水晶石,更让我爱不释手。 就好像小王子的玫瑰。 大抵人都喜欢拥有。 可是亲爱的, 你知道吗, 失去,其实是最深刻的拥有。 我失去过,于是我永远、永远地拥有了。 Wake me up,when September ends.
我从来没觉得读一本书像在看一部电影,一部复古的夏天电影,像童话一样美好,也用远行、离别、消逝这些伤感的色彩涂鸦。 一九二八年的夏天是怎样开始的呢? “太阳开始升起。他揣起双臂,露出魔术师的微笑。没错,他想,当我发号施令时,每个人都在跳跃、奔跑。一定是个好季节。……他给了全镇最后一声响指。门砰的一声打开;人们走了出来。一九二八年的夏天开始了。” 这个夏天人们收获蒲公英,并把它们做成代表夏天味道的蒲公英酒,装进一个个瓶子里,整整齐齐码在架子上,写上编号。一共九十几瓶,以后想念夏天时,喝一瓶就可以乘坐时光机回到过去想复制粘贴很多份的某一天,每一瓶代表一个鲜活的夏日,或是暑气炎炎,或是连绵不断的雨,或者是窝在沙发上吹空调吃西瓜,或者是全家人一起抢电视遥控器,又或者是在凌晨三点的街道上唱歌然后哭泣,在石舫上和朋友们说无厘头但总让人大笑的话,感叹夏天真好,白天那么长,下个夏天还会这样好吗? “等瓶子都空了,夏天就彻底结束了,没有遗憾,也没有什么令人伤感的垃圾堆放在各处,等着在四十年后绊你一跤。干干净净,没有烟尘,这就是蒲公英酒。” 在一九二八年的这个夏天,道格拉斯买到了能穿过风的网球鞋;知道了快乐机器永远无法造出,人们无法永远快乐;见证了绿色的代步车撞上了老人,从此神奇的绿色机器被锁进了仓库里;和幼时最好的朋友分别,玩一二三木头人游戏阻止不了一定要走的人;年近一百的老人执着的要打一通电话,听两千公里以外的窗边水牛群在街道上扬起漫天尘土,仿佛这样就能不像木偶一样瘫倒在窗台上;太奶奶不会再爬上屋顶修补瓦片,从高高的地方眺望远方,她还是垂下了握住他的手;在机器里算塔罗牌的女巫掉进了垃圾堆里,也许很多年前她也是意大利街道上最靓丽的姑娘。 海盐味的风和法兰绒的雾把道格拉斯从高烧中打捞出来,一场雨落下,前廊的秋千挪回车库里。身后的风吹落今年第一批枯叶,奶奶在图书室里升起了火,人们往房子里跑,鸟儿缩回座钟。 想着,想着,他睡着了。在睡梦中,一九二八年的夏天,结束了。 说实话,这本书是我读过的字句最灵的一本书,完全无法想到又无比贴合的比喻,每次读到都会觉得作者对生活的留心观察与发散联想是如此灵动,仿佛这是他的一场寻宝游戏,借此他得以与曾经的自己重聚。 分享一些我很喜欢的句子 “有些日子完全是由臭味混合成的,整个世界都得捏着鼻子小心呼吸。而另一些日子,他继续说道,你能听见宇宙吹响号角,发出颤音。” “那儿是夏季宁静大风的栖息之处,它们在绿色深渊中游荡,仿佛看不见的鲸的幽灵。” “鸟儿一闪而过,像打水漂的石片在无垠的、颠倒的天堂之池的水面上跳跃。呼吸掠过牙齿,吸气如寒冰,呼出如烈火。飞虫闪电般地震荡着空气。” “蒲公英酒。……这个词儿是舌尖之上的暑气。这种酒是被捕捉装瓶的夏天。” “既然这将是一个充满不可思议奇迹的夏季,他想把这些夏日都打捞起来,贴上标签,这样他就可以随时在这潮湿的暮色中踮起脚尖,伸手去够。” “把夏天捧在手里,把夏天倒入杯中,当然只是小小的一杯,只让孩子辣一辣舌头;举杯到唇边,把夏天倾倒在口中,你血管中的季节便得以改变。” “城镇只是一艘载满不断移动的幸存者的大船,他们日复一日把青草往外舀,铲除锈迹。” “黑暗退缩了,诧异了,震惊了,愤怒了。它退缩了,在准备进食时被如此粗暴地打断,它失去了胃口。当黑暗像岸边的海浪一样退去,三个孩子笑着从中挤了出来。”…… 二月在新西兰,我坐在蒂卡波湖的湖边,那天我临时决定不和朋友们一起去爬山,找了湖边一棵小树的阴影下躲着发呆。二十分钟后我自顾自的打开了音乐,打开这本书。你会真的觉得自己就在夏天里,无比美好的夏天,阳光、湖畔、微风、音乐、动人的文字。也好像我的夏天真的也可以储存下来,通过镜头,通过这本书。那天我没有看很长,因为我总是要抽时间去抹眼泪。我一边想,夏天真好,一边想,下个夏天还会这么好吗? 小女孩们拿走本利特老太太的东西,那是她七岁时的照片,但那个小女孩不是她,“老太太是不能变成小女孩的!”孩子们大喊。二十五岁的我也是不能变回小女孩的。 想起最近看到谷爱凌在采访时分享对极限运动的感受,极限运动最好的一点就是,你必须一点也不想起过去,时时刻刻专注当下,关注未来。同样的道理。 今天怎么样呢?似乎还不错。 明天也许会是一个久违的晴天。
我选择这十个夏日瞬间作为我的解药 很巧的是,2025 年 10 月 20 日晚,上海骤然降温,我读到“在睡梦中,一九二八年的夏天,结束了。” 夏天以一种很柔和地方式渗入春天,再连根拔起,轰然的高温倾轧整个城市,一万只知了在一瞬间升上枝头,在某个早上起床,突然发现阳光偏移了八度刚好能照到眼睛,外套裹不住皮肤燃烧的温度而被褪下。夏天是哪一刻到来的呢,却在昨天匆匆离开。我想到道格拉斯的小本子,想到汤姆记下今年第一次穿网鞋,第三十六次吃草莓派,第一千零八十二次在青草上打滚。我回想起哪一刻,我也发现自己正活着并为之庆祝。于是我想写下这十个闪闪发光的夏天瞬间,作为我人生所有阴雨天的解药。 1. 在暑假第一天写完了所有的暑假作业,开心地从头到尾翻了一遍并确保没有遗漏,打开电视,正在播放的是《成龙历险记》,奶奶切了西瓜,但只吃了一块肚子就圆圆滚滚的,爷爷把大理石地板拖得发亮,我和弟弟躺在地上,想着暑假还有整整 61 天。 2. 傍晚和家人在路边散步,妈妈在出门前先打开了空调,我们在路边的小店买了 1L 装的大桶绿茶,再买了点绝味的鸭货,叮叮当当地牵着妈妈的手一蹦一跳回家。会在闷热的客厅呆到满头大汗在冲进空调房,那时不懂却在践行一个纪德式的真理“幸福将要到来的那一刻高于幸福本身。” 3. 和弟弟在闷热的二楼客厅偷偷玩电脑,和妈妈约好一个小时但是造梦西游卡关了,我只选孙悟空,弟弟则更关注每个版本的强度,他总是用猪八戒吸走残血小怪,偷偷吸走我的经验,于是约法三章,一人只能打一个方向,弟弟又偷感很重地凑过来,于是在一张电脑椅上打起来,手离开键盘追逐起来,突然滑倒在地上,一阵眩晕后睁开眼,倒过来的窗户是夕阳的余晖,大理石透着冰凉的感觉,弟弟也在我身边躺下,我们凝视着天空许久,少年不知愁滋味,那一刻我清晰地在想:夏天要过去了。 4. 爸爸开车带全家去千岛湖玩,没有见过海的我以为那就是海,在蛇岛上看到很多蛇,猴岛上看到很多猴,那是我在想,这里叫千岛湖,有一千个岛,会不会有的岛上都是蛋糕,有的岛上都是游戏机,那个叫月亮岛的,也许有一千个月亮,我在船舷上思考,妈妈按下快门。我皱皱的眉毛和圆滚滚的小肚子被记录下来,此后每个冒险的梦里都有去往一座全是月亮的小岛。 5. 刚到新加坡的时候还不知道热带全年都是夏天,第一次自己出国、第一次独居、兴奋地想要装修自己的小空间,坐上双层巴士去往最近的 ikea,巴士的冷气开得很足,高层视野和开阔,前面坐着一对白人父子,在聊着手中的网球拍,旁边是一位大马华人阿姨,穿着小碎花的袜子,背着lv印花的包,窗外是金色的盛夏,绿得发油的叶子盛满阳光,棱镜一样地天空在玻璃窗上折射出彩虹的颜色,我深吸一口气,感觉未来就这样在眼前展开。 6. 在垦丁的夏日热气蒸腾,我租了辆小车环岛骑行,顶着暑热,骑到台湾的最南点,有一对头发花白的爷爷奶奶和我同行,我们走到最南点,他们问我能否拍照合影,我们留下了一张纪念的照片后分开,在中途我穿过了村庄、树林和毫无遮挡的公路,一切都十分安静,我会偷偷庆幸这一瞬间,这样美丽的天地,竟然独属于我的眼睛。终于骑回恒春,进了一家711 点了冰饮,拿了一个饭团吃了起来。而在一年后的夏天,朋友圈一个交集不多的朋友也去了垦丁,在他照片的一角,我看到了那家便利店,安静、平和地站在那里,好久不见,我和它,和垦丁,和那个夏天,仅仅分别了一年。 7. 第一次去NUS,挤在校园大巴上,第一次去utown,吃了一家很好吃的日式便当,喝了吃茶三千的绿茶+芝士奶盖+珍珠,真的不会再有这么好喝的奶茶了。跳舞的社团、话剧表演的排练、星巴克里自习的学生,我突然急切地想融入他们,喝满杯冰的milo,穿背心和洞洞鞋,在夏日阳光下的live里把啤酒洒在身上,但是那晚我早早回去,洗完澡,吃黑松露味的薯片,喝菊花茶,看《星条红与皇室蓝》,笑着笑着突然流下眼泪,如果我走向自由,已经走了好久好久。 8. 大理的夏天只有 26 度,弟弟把相机落在之前的民宿,我们放弃了看落日的行程,租了辆电瓶车出发,在路上我们放自己爱听的歌,意外看到了村庄里的夕阳,巨大的金轮从地平线落下,陷进凹凹凸凸的低矮平房里,弟弟说如果是小时候肯定会被骂,没关系呀,我说,一路上都是旅程。在古城里买了件披风,弟弟给我拍了张照片,抛却那些容貌焦虑、那些自我审视,我发现自己笑得很开心。 9. 工作的夏天全是燥热和漫长,和同事辛苦奋战一个夏天后获得了一份团建基金,大家决定去吃海鲜自助,吃到一半同事说出去抽烟,而后灯黑下来,他们端着蛋糕唱着歌出现,为我庆祝将要到来的生日,我总是在夏天遇到爱我的人,金闪闪的回忆里面,发光的不仅仅是夏天,还是当时当下,降临在我身上的爱。 10. 和朋友决定从老家开车回上海,看似很疯狂但是也是没招了的行为。从早开到晚,听歌、聊天、吃 kfc,想起小时候坐在爸爸妈妈的后座,看着窗外飞逝而过的风景,总想着时间停留在这一刻就好,有零食、有空调、有爱的人,像一个小小的蒙古包,我总是爱做一些冒险出逃的末日狂花梦,但是这一刻平和地出逃,好像开出了现实世界,漂浮在一个独立的宇宙。就这样开下去吧,去哪里都好。 炙热的夏日燃烧了我太多的梦、太多似水年华、太多平静的午后。我甘愿。我竟然说我甘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