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师桂英
【年代+大女主+乡土+忘年绝恋】一部刺痛心灵的乡村女性的抗争与沉沦之作! 本书通过主人公荞麦的命运变迁,展现了人性的复杂与乡村社会的变迁。故事从荞麦童年与伙伴们的纯真友谊开始,逐渐揭示了她坎坷的人生轨迹。荞麦聪明、倔强,却因家庭贫困和命运的捉弄,经历了丧父、丧母之痛,最终在情感与生活的夹缝中挣扎。小说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乡村的风土人情,方言的运用增添了真实感,而荞麦与锄子、蓝花等人的情感纠葛,则深刻反映了传统与现代价值观的冲突。作品通过荞麦的悲剧结局,引发读者对命运、道德与生存意义的思考。
女主荞麦的命途,印证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锄子为她算过命,柳中秋,克父克母,两度婚嫁,皆是劫难。他不忍道破,只谎称她是享尽荣华的牡丹命。 毕竟天命难违!锄子的善意隐瞒无力改变荞麦的命运:父母先后撒手人寰,她先嫁锄子,再嫁其侄,所求只为图得一份安稳幸福、一世富贵荣华。但幸福如手攥流沙,握得越紧,流失的越快,当她从鼎盛走向落魄,从期盼满怀走到众叛亲离,最终以三尺白绫,终结了这场与命运的抗衡,空悲切。命运没有温度,追求要有底线!
如果时光倒流,荞麦依然还会这样,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不顾一切,从不后悔。年轻时追求财富和痛爱自己的人,中年后追求欲望满足。她敢爱敢恨,敢说敢做,的确活出了无数农村妇女不敢想象的精彩。聪明能干,能说会道,哪个男人能抵抗?但荞麦太过聪明,也太过自私。当姑娘时不顾母亲的感受勾引锄子,和高粱偷情不顾丈夫和孩子的感受。最后竟从暗地里转为明处,直接住到高粱家。每一次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这种抛夫弃子不顾廉耻的行为,简直匪夷所思。 在农村,在封建思想相对严重的地方,这种离经叛道的人,思想上心理上肯定有,行为上未免太夸张了吧。尤其是后面与高粱结合。少年的荞麦虽然缺实了父爱,可她母亲二级风,也不像一个不教导女儿的人呀。二级风会唱戏文,荞麦多少要受点熏陶,接受一些传统思想的教育吧。因此个人觉得荞麦的自私自利不管不顾的畸形性格,没有根源,有点不切实际。乡下贫穷的人很多,但人穷志不短。我从农村出来的,把我所有的农村体验加起来,也无法想象出荞麦这样的人物。当然,这是小说,是作者虚构,但实在是丑化农村妇女。所以,最后荞麦也只能是悲剧结局。在特别注重名声和气节乡村,一个人连起码的骨肉亲情都不顾,她能有好结果吗? 荞麦是一面镜子,映射出每个人内心贪念和欲望,一旦让这个恶魔跳出来掌控了自己的人生,注定只能是一个悲剧。
荞麦是个敢爱不顾一切的女人。是个为了爱可放弃子女自私的女人。到最后成了个悲剧女人。 年轻时为贪图富贵而追求大她二十几岁的老男人。中年时搭梯子跳墙和儿时伙伴幽会。为了追求她的幸福抛弃了老男人和三个孩子,和儿时伙伴名正言顺的结。老年时她两个前夫都离世,她的几个干姐妹都比她生活的幸福。最后。她吊死在她第一个前夫坟前。结束了她可怜可恨的生命!
命运从不给人喘息的机会,它只会在你以为握紧幸福时,将一切抽离。荞麦的一生像被风卷走的麦穗,从童年的天真到成年后的挣扎,她用倔强对抗着贫困与偏见,却在情感和传统的夹缝中一次次跌倒。那些曾与她并肩的人,终究成了岁月里的影子。她的悲剧不是个人的失败,而是无数乡村女性在时代洪流中被碾碎的缩影。活着的意义有时不在于抗争,而在于在绝望中守住心底最后的光。
这个故事略微带一些悲剧色彩,一些惆怅。也许是乡愁,也许是寄予女主的一种同情。 女主荞麦父亲常年不在家,荞麦跟随母亲在乡下生活。 清苦的环境,造成荞麦好强和重义,豪爽的性格,孩子们都喜欢她。尤其是几个男孩子。 荞麦长大了,越来越漂亮,但是她父亲死在了外面,母亲体弱多病。她对经常上门帮忙的邻居叔叔厨子产生了异样的感情。 后来,荞麦不顾世俗的眼光,毅然嫁给厨子,给他生了三个孩子。接着,文革开始,厨子因为在家里收藏古典书籍,遭批斗。从此一蹶不振。荞麦耐不住寂寞,跟村里仰慕自己的年轻后生发生私情。 故事的最后,荞麦在众人的质疑中,选择自尽,留下遗言埋在厨子身边。 故事大量运用方言,用很多笔墨描绘乡村景色和塑造乡村各种人物。充满浓郁的乡土气息和年代感。
主人公荞麦从聪明倔强的少女沦为风尘女子。在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乡土逻辑中,女性被物化为生存工具,荞麦的每一次选择都是对尊严的妥协,每每她的反抗意识反而加速了沉沦,她没输在贫穷,输在没人允许她活着。
读完,推荐。 很意外,或者说极其意外,能在《微信读书》里,读到此书。 搜索之后,得知此书作者佚名,而非师桂英,相关搜索说,师桂英不写小说。 另外有推荐,在番茄小说和今日头条里也可以读到此书,领教了《微信读书》与时俱进的思维和步伐。 至于荞麦的生活空间、性格、人生选择和道路,以及最终结局,实在是不想评价,无心置喙,因为经历过农村生活,经历过,或者说还了解荞麦经历过的那个时代。 对错与否?长辈和自己经历过的事情,还有自己读过的书告诉自己:每个人,或者是所有人,对自己认知以外的世界、空间、行业、人事、世事,不要根据自己浅薄的经历和认知,轻易给予评价,甚至于站在自以为的道德、庙堂、专业、理论制高点上说三道四,如果被打脸了,那个感觉是很那啥的。 人类自诩为这个星球上独一无二的万物之灵,可实际上很多时候真是特别无知、又特别自大的。
人间黄粱,皆在书中。一日阅尽,便是荞麦的一生。 她的命途,字字印证着“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锄子为她算过命格,柳中秋,克父克母,两度婚嫁,皆是劫难。他不忍道破,只谎称她是享尽荣华的牡丹命。 可天命既定,无人能改。父母先后撒手人寰,她先嫁锄子,再嫁其侄,半生辗转,所求不过一份安稳幸福、一世富贵荣华。可越是拼命紧握,幸福便越是倏忽远去,荣华亦如过眼云烟。她从鼎盛走向落魄,从期盼满怀走到众叛亲离,最终以三尺白绫,终结了这场与命运抗衡的徒劳。 宿命如枷,锁了她的岁岁年年。旁人轻而易得的温暖,她穷尽一生去奔赴,赌上性命去求索,终究还是两手空空,落得一场浮生虚妄。
一开始对荞麦的所作所为感到厌恶,后来看到结局又有些唏嘘。又反过来思考,荞麦的行为动机是什么?为什么会落得这样一个结局?她为追求幸福的日子而嫁给锄子,又为追求刺激而选择高粱,这无非就是人性中的欲望作祟,既要又要!她跟着自己的欲望跑,就永远也不会停下来。看似是在主动选择,实际是被动承受。 反观其他姐妹,看似受到荞麦选择的影响,实际上她们都顺应了事物发展趋势——蓝花离开父亲锄子,跟母亲到省城生活;黑豆在高粱选择荞麦后安心与大树过日子。人的幸福不在于选择,在于扎根! 也许荞麦最后吊死在锄子坟前,是她明白了自己悲剧的根源源于自己不安分的心,她想要回归,归于宁静,不再在选择中迷失。
《荞麦》描写了一个叫荞麦的农村姑娘,敢爱敢做的一生。故事跌宕起伏,抓人眼球,荞麦原本是一个心灵手巧,美丽孝顺的女孩子,但父母相继去世,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穷怕了只想拥有好房子,不顾是干姐妹母女的感受,爱上了干姐妹的父亲,拆散了人家一家,后来由于土改等家道中落,再加上丈夫年迈,她又转而与年龄相仿的走到一起……最后吊死在第一任丈夫的坟墓前。可悲可叹。让人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