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春芳
明代公案小说。又名《海忠介公居官公案传》、《海瑞案传》,简称《海公案》。四卷,七十一回。现存最早刊本是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刻本,题晋人羲斋李春芳编次。李春芳(生卒年不详),字子实,号石麓。兴化(今属江苏)人。明穆宗隆庆(公元1567年——1572年)初曾任宰相,有《贻安堂集》。《明史》有传。
是托名于李春芳写的吧。李跟海至少同朝为官,不会写这么扯的事情,哈哈。小说和正史不能混为一谈,张居正都被这么歪曲,历史上的海瑞要是真这么厉害,这么全能,他一生的境遇也不会这么不如意。正因为此,所以小说要有主人公光环吧。前面的案情基本上跟《包公案》类似,至少能看出来作者是在官府待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