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舍伍德·安德森
《小城畸人》是舍伍德·安德森的短篇小说代表作,被评为20世纪全球百佳英文小说第24名,入选“美国文库”。这部作品也奠定了舍伍德“美国现代主义文学先驱”的地位。 全书第一篇“畸人志”是全书的总领,其他篇章分别讲述了居住在俄亥俄温斯堡这个小城中不同居民的生活,每篇以一个人物为中心,故事相互联系又彼此独立。 在俄亥俄的这个小城,人人困于执念成怪,孤独撕扯着灵魂,细碎的荒诞里,藏尽人性的偏执与人间的孤绝。
In a small town where everyone earnestly walked up and down putting their hands in the pockets, loneliness is but one thing that drives all of them grotesque.
整本书由二十多个短篇连缀而成,都发生在同一个虚构的小镇上,通过一个叫乔治·威拉德的年轻记者的眼睛,看那些形形色色的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困境:心里藏着一件事,想说,但说不出口。 整本书里还有一个重复出现的意象:人们站在房间的窗边往外看。他们总是从某个小窗口望着外面的世界,但自己从来没有走出去过。不止一个人对乔治·威拉德说过类似的话:“你快走吧。趁你还能走的时候,离开这个地方。” 他们不是不爱温斯堡,而是太清楚了——这个地方会把你说不出来的那部分你,一点一点磨掉。 第一个让我停下来的是《手》——关于一个叫比德尔鲍姆的老人。他有一双手,总是动个不停,像某种独立于他身体之外的生物。他不是故意要动的,但手就是不听使唤地在那里揉搓、触碰、比划。因为那双手,他被赶出了曾经工作的小镇。那之后他开始练习把手藏起来,插进口袋里,压在腿下面。但他见到乔治·威拉德的时候,手还是不自觉地伸出来,轻轻触碰年轻男孩的肩膀,像要说什么。 舍伍德·安德森写了一段话让我久久无法翻页:“It was his way of speaking, his way of saying things that words could not say. The hands, which he had kept hidden away, were always trying to talk, always trying to say something.” 那是他说话的方式——说那些语言说不出来的事。那双被他藏起来的手,一直在试图说话,一直在试图说什么。 我读到“always trying to say something”的时候心里涌上来一种很奇怪的难受。我有过那种感觉——想说一件事,但到嘴边就变轻了、变薄了、变了形了,最后干脆咽回去。然后那个没说出的话会变成别的东西跑出来——变成一句不耐烦的话、变成一个熬夜的夜晚、变成一遍又一遍刷新手机屏幕的动作。温斯堡的人都是这样,他们把话说给椅子听、说给墙听、说给自己听。比德尔鲍姆把自己的话藏进手指尖里,像一棵树把汁液藏进叶脉。 然后是《母亲》。一个叫伊丽莎白的女人,年轻的时候也曾经像火焰一样,渴望很多事情。她爱过,冲动过,也想过逃跑。但后来在小镇上结了婚,生了孩子,慢慢地什么都沉下去了。她成了一个不说话的人,大部分时间待在屋子里,从窗口看着外面的人来来去去。 但她有一个念头,像一颗种子在她身体的某个角落里一直活着:她的儿子乔治不能变成她这样。她总是在想,这个镇子会把他磨平的——它磨平了太多人——而她没有力气再看他被磨平。 “You must not become like me. You must not let life kill you before you have had a chance to live.” 她在深夜里走到儿子的床边,看着他睡觉的脸,心里一直重复这句话。她没有说出口。她只是站在那里,站着,然后把门轻轻关上。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愣了一下,因为我忽然想到一个画面:我妈妈可能也这样站在我的床边过——不是在我小时候,是在我上大学之前的某个晚上,她可能也看着我的侧脸,想说点什么但最后只是轻轻关上了门。而我不知道,我永远无法知道她有没有在那个瞬间把一句话咽了回去。她有没有像伊丽莎白一样,在心里对我说过“你不能变得像我这样”。如果有,那她咽回去的是什么? 伊丽莎白的故事让我明白一件事:有些人的“在意”是沉默的,是你永远看不到的。他们站着,看着,然后关上门。那不是冷漠,那是他们唯一学会的表达方式。 《冒险》 还有一篇叫《冒险》,关于一个叫艾丽丝的女人。她年轻的时候跟一个男人约好私奔,那男人没来。她等了一年,两年,很多年,等到青春过去,等到镇上其他女孩都结了婚。她一个人住在小屋里,反复练习去爱一个不会回来的人。 后来有一天晚上她决定不等了,冲到火车站随便买了一张票,但站在月台上的时候她停住了——她要去哪里?她不知道。“走”本身是不够的,你必须有一个地方可以去。她没有。她站在原地,像一列没有轨道的火车。然后她转身走回家,脱掉外套,关了灯,躺下来。 那篇的结尾是:“She still loved him. She would always love him, but she had decided that she would not go away.” 那个“不走了”不是释然。是清醒地知道自己已经走不掉了。读完这篇的时候,我想起那种想逃离一个状态但没有方向的感觉。很多个深夜刷着手机但不知道自己想刷什么、想找谁说句话但翻遍了通讯录也不知道该跟谁说,其实就是站在月台上的艾丽丝——买好了票,但不知道去哪里。 《离去》 整本书都在讲“走不走”这件事。有人想走但走不了,有人能走但不知道去哪儿,有人走了又回来了。乔治·威拉德是唯一一个真正离开了的人。他跳上那列火车的时候,温斯堡所有的故事都在他身后退远。他听到一个声音对自己说:“You will have to learn to be someone new. But you will carry all of them with you.” 你得学会成为另一个人,但你会带着他们所有人一起上路。 那些沉默的老人、站在窗前的女人、被误解的手、关掉的灯——它们不会消失,它们会变成他身上的一部分,在他后来的生活里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再次出现。就像我读过的那些书、见过的人、没说出口的话,以为过去了,其实都还在身体里。只是换了一种方式继续活着。 温斯堡的人教会我一件事:不是所有问题都需要答案。有时候,一个人只是需要被看到——被另一个人知道“他心里的手在动”。而那个看到的动作本身,就是一种微弱的连接。我没有能力让所有人说话,但至少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开始试着在看到别人沉默的时候,不急着填满它。我坐在那里,等他们说完——或者等他们不说。 我在日记里写:“你可能就是下一个乔治·威拉德。你也会带着这些人的故事离开,然后某一天,在另一个地方,用另一种方式认出他们。” 我躺了很久,觉得温斯堡的人正在慢慢经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