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威廉·福克纳
《烧马棚》讲述穷苦白人父亲因怨恨纵火烧毁他人马棚,儿子在亲情与正义间挣扎,最终选择揭发父亲。展现阶级冲突与道德觉醒。
!注意:本书原本是全英文的,如果你阅读时看到每一段后面有中文翻译,那是因为开启了自动翻译功能,是机翻的! 这本书被称为《烧仓房》前传,所以来看看。英文阅读对我来说还是挺有难度,虽然很短,但是读起来很慢,看了几页还是忍不住看机翻中文了。 《烧马棚》以小男孩萨提的视角,讲述了美国战后一个南方佃农家庭的悲剧。父亲阿伯纳内心满是被阶层碾压的屈辱,一旦和地主发生冲突,便以纵火焚烧马棚来报复,以火焰泄愤,维持自己偏执的尊严,一家人却也因此不停辗转流浪 。 小男孩不认可父亲的行为,他一直深陷挣扎,一边是血缘亲情,他应该维护父亲;另一边是良知道义,他明白父亲的行为是暴力的恶意的,是不正当的。 当父亲再次准备纵火烧毁新雇主的谷仓时,小男孩挣脱家人束缚跑去报信,试图阻止纵火。 远方传来枪声,父亲生死不明。逃离家庭的男孩,独自走向这黑夜,完成精神上与父亲、与家庭的暴力伦理决裂。 村上春树的《烧仓房》是一种暧昧的精神隐喻,没有确凿的罪行,一切悬置留白;而福克纳的《烧马棚》里的火是真实发生的,是对阶层的粗暴反抗,核心是血缘与道义的两难抉择,冲突直白而尖锐。
This short story captures the struggle between family loyalty and personal morality. Young Sarty faces a tough decision regarding his father’s arson. Faulkner vividly portrays the conflict between loyalty and justice, making the reader feel the boy’s struggle to escape his abusive father.
《烧马棚》讲述穷苦白人父亲因怨恨纵火烧毁他人马棚,儿子在亲情与正义间挣扎,最终选择揭发父亲。展现阶级冲突与道德觉醒。 原文看不懂,只能看翻译了,这篇短文是中英文对照的。与其它中英文对照作品不同的是:这篇作品是一段英文一段中文,这样看起来有点乱,不如先是中文译文,然后是英文版好些。或者反过来,先是英文版,再是翻译版,这样读起来顺畅些。
好短。童话故事。路径的一种。不是最优解。海因兹偷药难题。
大家如果打开是一段原文一段生硬译文的格式,是因为翻译功能自动打开了(自己导入的纯英作品也会突然出现机翻的)本身并不是中英对照的。
火的启示 《烧马棚》(Barn Burning)是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于1939年发表的著名短篇小说,同年获欧·亨利奖。故事以十岁男孩萨蒂为视角,脾气暴躁的父亲阿伯纳斯诺普斯 (Abner Snopes),习惯以烧马棚的方式解决一切冲突,儿子萨蒂Sartoris Snopes一次又一次看在眼裡,终于无法忍受父亲的暴力,在家族忠诚与正义道德之间痛苦抉择并最终反抗、走向独立的过程。 福克纳对斯诺普斯这个人的刻画是很有趣的。在开篇的法庭上,斯诺普斯穿着他最好的一套衣服(sunday best),不是为了出庭,而是为了审判结束后全家人的迁离。斯诺普斯带着仪式般的缜密和庄严疯狂地报复和自毁。福克纳描写斯诺普斯的用词是耐人寻味的。斯诺普斯应该是个被愤怒的激情吞噬的人,但他的一举一动反而显现出了冷静、沉稳、缜密。福克纳用“clocklike finality”(钟表一般的不可逆转性),“machine-like deliberation”(机器般的深思熟虑)来描写斯诺普斯的每一步行动,这背后几乎表露出了违背人性的坚决,良心和责任感从来不能动摇他,他似乎生来就是要倾尽所有去挑衅文明与秩序的人。从斯诺普斯的妻子和萨蒂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状态,就可以看出斯诺普斯的行为是多么容易预测,这种确定性也是让他们深感生活无望的原因。 某种程度上,萨蒂是这个家庭中的害群之马(“black sheep”),因为唯有他和家庭格格不入。他的兄长是斯诺普斯的翻版,对父亲的一切命令言听计从,故事结尾也和父亲一起参与了烧谷仓。萨蒂的两个姐姐用廉价材料的缎带装扮自己壮硕的身躯,怠惰散漫,十指不沾阳春水。萨蒂是唯一一个对自己一潭死水般的家庭产生反叛倾向的人。有趣的是,当萨蒂还在自欺欺人地告诫自己要忠于家人时,他的父亲早已嗅出了他的叛变倾向,斯诺普斯说如果没有法官的干预,萨蒂是打算在法庭上坦白一切了。 当父亲成为德·斯潘恩上校的佃户时,萨蒂心里产生一丝奢望:德·斯潘恩家业显赫、地位尊贵,他的产业与曾经父亲所报复的那些穷乡僻壤的邻居不可同日而语,父亲小小的挑衅之火对这样的家庭是不痛不痒的,这也许会让父亲偃旗息鼓,踏实生活。当萨蒂看到德·斯潘恩府邸的气派外观时,他心里被其散发出的“平和和尊严”(peace and dignity)打动,苦闷的心灵也因这庞大的秩序感产生了微小的希望。然而斯诺普斯完全没有被震慑,他径直地一脚踏在马粪上,然后从容不迫地踩脏德·斯潘恩家奢华的地毯上,刚到雇主家拜访,便为接下来的冲突埋下火种。 在劝阻父亲不要报复无果后,地毯事件成了压垮萨蒂的最后一根稻草。在故事结尾,斯诺普斯带着长子前去德·斯潘恩的谷仓纵火,而萨蒂挣脱母亲的束缚,跑到雇主家通知。这之后,萨蒂奔跑不停,决绝地要逃离自己的血脉,听到远处的枪声也没能打断他的脚步。 读完全篇,我不由想起古希腊神话中的普罗米修斯。 神话中,普罗米修斯盗取天火带给人类。火不仅让人类学会取暖、烹饪和锻造,更重要的是,它赋予人类摆脱神灵控制、独立思考和创造文明的能力。火意味着觉醒,意味着从依附走向自主。 《烧马棚》中的小男孩萨蒂(Sarty),也经历了一次属于自己的“盗火”。 小说开始时,萨蒂生活在父亲巨大的阴影之下。阿布纳粗暴、冷酷、偏执,却又是家长权威的化身。父亲不断告诉他:“你得站在自己人这一边。”在阿布纳看来,血缘高于一切,家族忠诚压倒一切是非判断。于是萨蒂陷入了巨大的矛盾。一方面,他知道父亲在说谎、在作恶;另一方面,他又无法背叛父亲。每一次搬家,每一次夜晚赶路,每一次新的马棚被火焰吞没,萨蒂都在恐惧与愧疚中挣扎。他的成长,正是在这种撕裂中缓慢发生的。萨蒂仰慕那些大宅院、洁白的门廊和井然有序的生活。他向往一种与父亲截然不同的世界。那不仅是贫穷与富裕的差别,更是毁灭与建设、仇恨与秩序的差别。父亲代表着过去。一个在南方旧秩序崩塌后仍拒绝改变的人。他像一块烧焦的木头,被贫困和失败困在怨恨之中。他无力改变命运,于是只能通过纵火来证明自己的存在。而萨蒂代表未来。他开始意识到,忠诚并不意味着盲从,亲情也不能成为作恶的理由。当他拼命奔跑去向德·斯班少校报信时,这是他生命中的“盗火时刻”。那一刻,他背叛了父亲吗?表面上看是的。但从更深的意义上说,他背叛的并不是父亲,而是父亲强加给他的价值体系。普罗米修斯把火从神那里偷来,人类因此获得独立;而萨蒂则从父亲那里夺回了自己的良知。 结尾处,萨蒂听见树林里的夜鸟,看见远方逐渐亮起的天空。那是福克纳极其诗意的一笔。父亲纵火的火焰已经熄灭,而另一种火却在男孩心中燃起——那是良知之火、自由之火,也是独立人格之火。阿布纳一生都在用火毁灭别人,萨蒂却从火中获得启示。 这让我想到,人类成长的过程或许都如此。童年时,我们总把父母当作神明,他们的话就是法律,他们的价值观就是世界本身。然而真正成熟的一天终究会到来。我们开始发现,父母也会犯错,也有局限;爱他们,并不意味着成为他们的复制品。 普罗米修斯让人类摆脱神的统治,萨蒂则摆脱了父亲的统治。 从这个意义上说,《烧马棚》并不只是一个关于贫穷、阶级和南方社会的故事,它更是一则关于成长的现代寓言。火焰烧毁了马棚,却照亮了一个男孩通往独立的道路。 而成长,也许正是在某个时刻,我们终于鼓起勇气,从父辈投下的阴影中走出来,带着属于自己的那一点火种,独自走向远方。
原来烧马棚这一行为代表的是“愤怒”的意思。不甘心自己被如此不平等地对待,对社会的不平等现象和人与人之间巨大的差距感到愤怒。 父亲是个高自尊的人,他面对这一切不平等,但几乎无望的生活,感到愤怒,所以采用暴力的方式——烧掉地主的财产,以此感到心理平衡。(其实我是真的很理解也深深共情) 但“我”(父亲的小儿子),却相信着正义和良善,揭发了自己的父亲烧地主马棚的行为。 冤冤相报何时了?暴力,战争。“我”只是向往着一个安宁的生活。 我终于有点理解李沧东为何说——对于处于漩涡当中的人来说,漩涡本身就是所有,可是他们身边的人呢,漩涡会不会并不是主要的东西? 因为父亲的高自尊,导致一家人都要为他的过激行为而承担责任——不断搬家,清洗地毯… 唉,好难过。左派可能比较适合一个人单独过日子,而不是牵扯到家庭和各种关系。
翻译实在是奇怪 Ps 想再看一遍《燃烧》了
能get到笔者想要表达的阶级矛盾,但翻译实在煞风景,还是得原语言读更有趣味
8.0 前面鋪陳很久,最後一段昇華。 把大男子主義毫無顧忌地暴怒、武斷、衝動、破壞描寫得淋灕盡致。 爛人果然是爛人,基因裡自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