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伊迪丝·华顿
《纯真年代》是美国女作家伊迪丝·华顿的代表作。 故事的主要情节发生在19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纽约上流社会,讲述贵族青年纽兰·阿彻尔在两位女性之间无法抉择的故事。 上流社会的体面之下,是压抑的真情。在责任与欲望间妥协,错过一生挚爱,只剩无声的纯真年代。
今天刚考完雅思,我撕了一段友谊,读完了《纯真年代》 读到第一页里那句话的时候,我整个人像被定住了: “They lived in a kind of hieroglyphic world, where the real thing was never said or done or even thought, but only represented by a set of arbitrary signs.” 他们活在一个象形文字的世界里,真实的东西从不被说出、做出、甚至想到,只能用一套任意的符号来代表。 我突然觉得,Wharton写的哪里是1870年代的纽约上流社会,她写的就是我和他。 我们俩之间,什么时候开始全是“符号”了?消息秒回代表“我在乎”,朋友圈点赞代表“我看到了”,约饭代表“我们没散”。但真正的、真实的那些东西——我其实早就不爽他的某些话了,他其实早就没那么把我当回事了——我们谁都没说。一个都没说。 我控诉他的时候把这些全倒出来了。对啊,我怎么现在才说。 书里纽兰·阿切尔每次想对May说出真心话的时候,都咽回去了。Wharton写他“suspected... a glow of feeling that it would be a joy to waken”,但他永远“returned discouraged”。他怕破坏那份“纯真”的表象。我也是。我怕说出来就破坏了“最好的朋友”这个设定,结果憋到最后,炸得比什么都难看。 我一边读一边气得又哭又笑。气的是我自己——我凭什么笑纽兰窝囊?我窝囊了整整一年,我也等了这个男生整整一年,从高二等到高三,高考结束后就是这样的一个结果,我非常不满意。 但书里有一句话,是Ellen对Archer说的: “I want to be free; I want to be free to—to forget my past, if I can.” 我想自由。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自由地忘记我的过去。 看到这儿我停了很久。因为我发现我控诉他,生他的气,其实背后最深的那层情绪是——我不想失去我们的过去。在我高考之后,迷茫的那一个晚上,在我犹豫是复读还是选择随便上个大学的时候,他给我发了一封信,肯定了我的很多很多,我很珍惜,而且在我高三的时候,他也有陪我去解决一些事情,我也很在乎。我气得发疯,是因为我觉得他把那些过去全弄脏了。 但Ellen告诉我:忘记过去,不是为了原谅他,是为了让你自己自由。 书里May的“纯真”是假的,是“a conspiracy of mothers and aunts”。我后来也在想,我那段时间拼命维持的“友谊纯真”,是不是也是我和他的一场共谋?我们都假装没事,假装那些冷淡和敷衍不存在,假装我们还能回到夏令营刚认识时那样。其实回不去了。Wharton写纽兰对Ellen的渴望是“an incessant undefinable craving, like the sudden whim of a sick man for food or drink once tasted and long since forgotten”——一种无休止的、无法定义的渴望,像一个病人忽然想起很久以前尝过的某种味道。 我对那段友谊的感觉,现在就剩这个了。味道还在,但吃不到嘴了。 整本书我最喜欢的不是结尾那个“He stayed in the street”的克制,而是Ellen对纽兰说的另一段话。她说: “I shan't be lonely now. I WAS lonely; I WAS afraid. But the emptiness and the darkness are gone; when I turn back into myself now I'm like a child going at night into a room where there's always a light.” 我不会再孤独了。我曾经过,我曾经害怕。但空虚和黑暗已经走了;现在我回到自己内心的时候,就像一个孩子在夜里走进一间永远亮着灯的房间。 我控诉完他之后,拉黑,关屏幕,房间很暗,手机不再震动了。那一刻我特别慌,因为我和他之间那根一直绷着的线,“啪”地断了。我以为我会掉进“空虚和黑暗”里。 但我没有。 突然觉得我好像Ellen说的那个孩子——我退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发现自己心里原来一直亮着一盏灯。那盏灯从来不是他给我点亮的,是我自己的。 雅思成绩还没出。大一还没结束。朋友没了,但我把憋了一年的话全甩他脸上了,我比纽兰·阿切尔痛快一万倍。 最后想用Wharton写纽兰多年后回望的那段心境来收尾吧——虽然我还年轻,但我好像已经提前懂得了那种感觉。她写他意识到自己“had lived in a kind of perpetual ‘if only’”——活在一个永久的“如果当初”里。 我不会。 我已经把“如果当初”摔碎了,摔在他脸上了。 我气还没全消,可能还要气一阵子。但我知道,等这股气散掉之后,我不会像纽兰那样对着一个窗台发呆一辈子。我会好好读完我的大一,继续学英语,继续交新的朋友。 下一次再遇到“象形文字”,我会认得更快一点。 然后,该说出口的话,我当场就说。(其实很大的一个顾虑就是因为他高三,很多事情没法说,还怕影响他的高考状态,后来发现我也没有那么重要,也影响不了他的状态,他高考之后三周了,到现在都没给我回消息,或许人家呢有时间刷视频,就是没时间跟我说话吧)
这本书让我意识到,有时候打败爱情的不仅仅是爱情本身,更是周围那一整套严密的社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