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刘熙载
清代刘熙载晚年所撰的文艺评论总集,分文、诗、赋、词曲、书、经义六卷。“艺概”二字取自“举少以概多”,不堆砌资料,以简驭繁。《文概》论先秦至唐宋古文,从《左传》“其文缓”讲到韩柳欧苏的不同笔法;《诗概》辨诗体正变与历代诗人的高下;《词曲概》提出“词为诗裔”的著名论断;《书概》以人品论书品,主张“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 全书句子精炼,议论犀利,是晚清最重要的文艺理论著作之一。
大道至简,衍化至繁。真正的通透,不在于搜罗万象,而在于能否以极简的言语,洞穿最幽微的本质。不堆砌辞藻,不罗列故实,只以寥寥数笔,便剖开诗文笔墨的灵魂,让人窥见那字里行间流淌的学养、才思与志向。这种举重若轻的智慧,是历经岁月沉淀后的洗尽铅华,是将万千气象归于方寸之间的从容。它让我们明白,唯有舍弃浮华的枝蔓,方能抵达艺术与思想最核心的肌理,在极致的精炼中,照见永恒。
法以去弊,亦易生弊。立论之当慎,与立法同。 刘熙载《艺概》分别从文、诗、赋、词曲、书法、经义六个方面对中国古典艺术思想进行了总结和评述。刘熙载(1813—1881),字伯简,号融斋,晚号寤崖子,江苏兴化人,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进士,曾任翰林院庶吉士、编修、国子监司业、广东学政、左春坊左中允等职,半生为官基本在文化和教育部门,致仕后主持上海龙门书院14年,可以称得上是清中后期一位学者型官员。《艺概》一书是刘熙载对自己历年谈文论艺的札记所做的集中整理和修订,于清同治十二年(1873)写成。全书共有6卷,分别为文概、诗概、赋概、词曲概、书概、经义概,是对中国古典艺术思想的总结和评述。卷首的“叙”揭示“艺”之基本观念,明确宣称:“学者兼通六艺,尚矣!”从该书的内容安排上看,此处所指“六艺”显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礼、乐、射、御、书、数六种技艺,而更接近现代意义上对“艺术”的理解,即包括文学、书法、音乐等多种艺术门类。刘熙载以更广阔的视域,用“兼通”一词将文、诗、赋、词曲、书法等艺术形式囊括其中,所谓“观其全”,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中国古典艺术思想理论,这与我们今天谈论的艺术学基本概念暗合,在中外艺术理论史上,显示出较为明显的当代意义。 文中子曰:“言文而不及理,是天下无文也。”昌黎虽尝谓“辞不足不可以为成文”,而必曰“学所以为道,文所以为理”。陆士衡《文赋》曰:“理扶质以立干。”刘彦和《文心雕龙》曰:“精理为文。”然则舍理而论文辞者,奚取焉? 文有七戒,曰:旨戒杂,气戒破,局戒乱,语戒习,字戒僻,详略戒失宜,是非戒失实。 作短篇之法,不外“婉而成章”;作长篇之法,不外“尽而不污”。《文心雕龙》谓“贯一为拯乱之药”,余谓贯一尤以泯形迹为尚。唐僧皎然论诗所谓“抛针掷线也”。章法不难于续而难于断。先秦文善断,所以高不易攀。然“抛针掷线”,全靠眼光不走;“注坡蓦涧”,全仗缰辔在手。明断,正取暗续也。文章之道,斡旋驱遣,全仗乎笔。笔为性情,墨为形质。使墨之从笔,如云涛之从风,斯无施不可矣。 文无论奇正,皆取明理。试观文孰奇于《庄子》,而陈君举谓其“凭虚而有理致”,况正于《庄子》者乎?明理之文,大要有二:曰阐前人所已发;扩前人所未发。论事叙事,皆以穷尽事理为先。事理尽后,斯可再讲笔法。不然,离有物以求有章,曾足以适用而不朽乎? 有道理之家,有义理之家,有事理之家,有情理之家,“四家”说见刘劭《人物志》。文之本领,祗此四者尽之。然孰非经所统摄者乎? 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左氏释经,有此五体。其实左氏叙事,亦处处皆本此意。 烦而不整,俗而不典,书不实录,赏罚不中,文不胜质:史家谓之“五难”。评《左氏》者,借是说以反观之,亦可知其众美兼擅矣。 萧颖士《与韦述书》云:“于《穀梁》师其简,于《公羊》得其核。”二语意皆明白。惟言“于《左氏》取其文”,“文”字要善认,当知孤质非文,浮艳亦非文也。 《左氏》尚礼,故文;《公羊》尚智,故通;《穀梁》尚义,故正。 文之快者每不沈,沈者每不快,《国策》乃沈而快;文之隽者每不雄,雄者每不隽,《国策》乃雄而隽。《国策》明快无如虞卿之折楼缓,慷慨无如荆卿之辞燕丹。《国策》文有两种:一坚明约束,贾生得之;一沈郁顿挫,司马子长得之。 文章蹊径好尚,自《庄》、《列》出而一变,佛书入中国又一变,《世说新语》成书又一变。此诸书,人鲜不读,读鲜不嗜,往往与之俱化。惟涉而不溺,役之而不为所役,是在卓尔之大雅矣。 古人意在笔先,故得举止闲暇;后人意在笔后,故至手脚忙乱。杜元凯称左氏“其文缓”,曹子桓称屈原“优游缓节”,“缓”岂易及者乎? 秦文雄奇,汉文醇厚。大抵越世高谈,汉不如秦;本经立义,秦亦不能如汉也。汉家制度,王霸杂用;汉家文章,周、秦并法。惟董仲舒一路无秦气。 西汉文无体不备,言大道则董仲舒,该百家则《淮南子》,叙事则司马迁,论事则贾谊,辞章则司马相如。人知数子之文纯粹、旁礴、窈眇、昭晰、雍容各有所至,尤当于其原委穷之。 “末世争利,维彼奔义”,太史公于叙《伯夷列传》发之。而《史记》全书重义之旨亦不异是。书中言利处,寓贬于褒。班固讥其“崇势利而羞贫贱”,宜后人之复讥固与! 用辞赋之骈丽以为文者,起于宋玉《对楚王问》,后此则邹阳、枚乘、相如是也。惟此体施之必择所宜,古人自主文谲谏外,鲜或取焉。 六代之文,丽才多而练才少。有练才焉,如陆士衡是也。盖其思既能入微,而才复足以笼钜,故其所作,皆杰然自树质干。《文心雕龙》但目以“情繁辞隐”,殊未尽之。 韩文起八代之衰,实集八代之成。盖惟善用古者能变古,以无所不包,故能无所不扫也。昌黎论文曰:“惟其是尔。”余谓“是”字注脚有二:曰正,曰真。 文得昌黎之传者,李习之精于理,皇甫持正练于辞。习之一宗,直为北宋名家发源之始;而祖述持正者,则自孙可之后,已罕闻成家者矣。 荆公《游褒禅山记》云:“入之愈深,其进愈难,而其见愈奇。”余谓“深”、“难”、“奇”三字,公之学与文,得失并见于此。 介甫文,于下愚及中人之所见,皆剥去不用,此其长也;至于上智之所见亦剥去不用,则病痛非小。 介甫《上邵学士书》云:“某尝患近世之文,辞弗顾于理,理弗顾于事,以襞积故实为有学,以雕绘语句为精新。譬之撷奇花之英积而玩之,虽光华馨采鲜缛可爱,求其根柢济用,则蔑如也。”又《上人书》云:“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矣;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诚使巧且华,不必适用;诚使适用,亦不必巧且华。”余谓介甫之文,洵异于尚辞巧华矣,特未思免于此毙,仍未必济用、适用耳。 儒学、史学、玄学、文学,见《宋书·雷次宗传》。大抵儒学本《礼》,荀子是也;史学本《书》与《春秋》,马迁是也;玄学本《易》,庄子是也;文学本《诗》,屈原是也。后世作者,取涂弗越此矣。 志者,文之总持。文不同而志则一。犹鼓琴者,声虽改而操不变也。善夫陶渊明之言曰:“常著文章自娱,颇示己志。” 文,辞也;质,亦辞也。博,辞也;约,亦辞也。质,其如《易》所谓“正言断辞”乎?约,其如《书》所谓“辞尚体要”乎? 论不可使辞胜于理,辞胜理则以反人为实,以胜人为名,弊且不可胜言也。《文心雕龙·论说》篇解“论”字有“伦理有无”及“弥纶群言,研精一理”之说,得之矣。 庄子曰:“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春秋经世先王之志,圣人议而不辩。”余谓有不论,不议,不辩。论议辩斯当矣。 东坡《进呈陆宣公奏议札子》云:“药虽进于医手,方多传于古人。”《上神宗皇帝书》云:“大抵事若可行,不必皆有故事。”盖法高于意则用法,意高于法则用意。用意,正其神明于法也。文章一道,何独不然! 文有本位。孟子于本位毅然不避,至昌黎则渐避本位矣,永叔则避之更甚矣。凡避本位易窈眇,亦易选懦。文至永叔以后,方以避本位为独得之传,盖亦颇矣。 《诗纬·含神雾》曰:“诗者,天地之心。”文中子曰:“诗者,民之性情也。”此可见诗为天人之合。“诗言志”,孟子“文、辞、志”之说所本也。“思无邪”,子夏《诗序》“发乎情,止乎礼义”之说所本也。 《诗》,自乐是一种,“衡门之下”是也;自励是一种,“坎坎代檀兮”是也;自伤是一种,“出自北门”是也;自誉自嘲是一种,“简兮简兮”是也;自警是一种,“抑抑威仪”是也。 诗喻物情之微者近《风》,明人治之大者近《雅》,通天地鬼神之奥者近《颂》。 李太白《古风》云:“正声何微茫,哀怨起骚人。”盖有《诗》亡《春秋》作之意,非抑《骚》也。 《十九首》凿空乱道,读之自觉四顾踌躇,百端交集。诗至此,始可谓其中有物也已。 庾子山《燕歌行》开唐初七古,《乌夜啼》开唐七律,其他体为唐五绝、五律、五排所本者,尤不可胜举。 杜陵五、七古叙事,节次、波澜、离合、断续,从《史记》得来,而苍莽雄直之气亦逼近之。毕仲游但谓“杜甫似司马迁”而不系一辞,正欲使人自得耳。 诗文一源。昌黎诗有正有奇。正者即所谓“约六经之旨而成文”,奇者即所谓“时有感激怨怼奇怪之辞”。 白香山《与元微之书》曰:“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 潘邠老谓七言诗第五字要响,如“返照入江翻石壁,归云拥树失山村”,“翻”字、“失”字;五言诗第三字要响,如“圆荷浮小叶,细麦落轻花”,“浮”字、“落”字。余谓此例何可尽拘?但论句中自然之节奏,则七言可以上四字作一顿,五言可以上二字作一顿耳。 凡诗不可以助长,五古尤甚。故诗不善于五古,他体虽工弗尚也。《书谱》云:“思虑通审,志气和平,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为五古者,宜亦有取于斯言。 七古可命为古、近二体。近体曰骈、曰谐、曰丽、曰绵,古体曰单、曰拗、曰瘦、曰劲。一尚风容,一尚筋骨。此齐梁、汉魏之分,即初、盛唐之所以别也。 李仲蒙谓:“叙物以言情谓之赋,索物以托情谓之比,触物以起情谓之兴。”此明赋、比、兴之别也。然赋中未尝不兼具比兴之意。 诗为赋心,赋为诗体。诗言持,赋言铺,持约而铺博也。古诗人本合二义为一,至西汉以来,诗赋始各有专家。 古者辞与赋通称。《史记·司马相如传》言“景帝不好辞赋”,《汉书·扬雄传》“赋莫深于《离骚》,辞莫丽于相如”,则辞亦为赋,赋亦为辞,明甚。 屈子以后之作,志之清峻莫如贾生《惜誓》,情之绵邈莫如宋玉“悲秋”,骨之奇劲莫如淮南《招隐士》。宋玉《招魂》,在《楚辞》为尤多异采,约之亦只两境:一可喜,一可怖而已。 屈子之缠绵,枚叔、长卿之巨丽,渊明之高逸,宇宙间赋,归趣总不外此三种。 《周礼》太师之职始见“赋”字。郑注“赋之言铺”,而于铺之原委仍引而未发也。铺,有所铺,有能铺。司马相如《答盛览问赋书》有“赋迹”、“赋心”之说。迹,其所;心,其能也。心、迹本非截然为二。览闻其言,乃终身不敢言作赋之心,抑何固哉!且言“赋心”不起于相如,自《楚辞·招魂》“同心赋些”,已发端矣。 赋兼叙、列二法。列者,一左一右,横义也;叙者,一先一后,竖义也。 司马长卿论赋云:“一经一纬。”或疑经可言一,纬不可言一。不知乃举一例百,合百为一耳。赋欲纵横自在,系乎知类。太史公《屈原传》曰:“举类迩而见义远。”《叙传》又曰:“连类以争义。”司马相如《封禅书》曰:“依类托寓。”枚乘《七发》曰:“离辞连类。”皇甫士安叙《三都赋》曰:“触类而长之。” 赋取乎丽,而丽非奇不显,是故赋不厌奇。然往往有以竟体求奇,转至不奇者,由不知以蓄奇为泄奇地耳。谭友夏论诗,谓“一篇之朴,以养一句之灵;一句之灵,能回一篇之朴”。 乐歌古以诗,近代以词。如《关雎》《鹿鸣》,皆声出于言也,词则言出于声矣。故词,声学也。《说文》解“词”字曰:“意内而言外也。”徐锴《通论》曰:“音内而言外,在音之内,在言之外也。”故知词也者,言有尽而音意无穷也。 炼字,数字为炼,一字亦为炼。句则合句首、句中、句尾以见意,多者三四层,少亦不下两层。词家或遂谓字易而句难,不知炼句固取相足相形,炼字亦须遥管遥应也。 词导源于古诗,故亦兼具六义。六义之取,各有所当,不得以一时一境尽之。乐中正为雅,多哇为郑。词,乐章也,雅郑不辨,更何论焉? “升歌、笙入、闲歌、合乐”,《楚辞·招魂》所谓“四上竞气”也。词之过变处,节次浅深,准此辨之。词或前景后情,或前情后景,或情景齐到,相间相融,各有其妙。一转一深,一深一妙,此骚人三昧。倚声家得之,便自超出常境。 词家先要辨得“情”字。《诗序》言“发乎情”,《文赋》言“诗缘情”,所贵于情者,为得其正也。忠臣孝子,义夫节妇,皆世间极有情之人。流俗误以欲为情。欲长情消,患在世道。倚声一事,其小焉者也。 曲之名古矣。近世所谓曲者,乃金、元之北曲,及后复溢为南曲者也。未有曲时,词即是曲;既有曲时,曲可悟词。苟曲理未明,词亦恐难独善矣。 词如诗,曲如赋,赋可补诗之不足者也。昔人谓金、元所用之乐,嘈杂、凄紧、缓急之间,词不能按,乃更为新声。是曲亦可补词之不足也。 曲止小令、杂剧、套数三种。小令、套数不用代字诀,杂剧全是代字诀。不代者品欲高,代者才欲富。此亦如“诗言志”、“赋体物”之别也。又套数视杂剧尤宜贯串,以杂剧可借白为联络耳。 词曲本不相离,惟词以文言,曲以声言耳。“词”、“辞”通,《左传》襄二十九年杜注云:“此皆各依其本国歌所常用声曲。”《正义》云:“其所作文辞,皆准其乐音,令宫商相和,使成歌曲。”是辞属文,曲属声,明甚。古乐府有曰“辞”者,有曰“曲”者,其实辞即曲之辞,曲即辞之曲也。襄二十九年《正义》又云:“声随辞变,曲尽更歌。”此可为词曲合一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