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弗兰纳里·奥康纳
三十二岁的乔伊有博士学位、一条假肢,和一颗自以为看穿世界的心。她把自己的名字改成最丑的“赫尔加”,蔑视母亲、邻人和所谓的“善良乡下人”。直到一位推销《圣经》的青年走进南方农场——他羞怯、虔诚,谈起死亡。她把他带进谷仓,决意以智识居高临下地教训他一次。然而对方不慌不忙地卸下她的假肢,连同她最后一点傲慢一起带走。 奥康纳擅长让自负之人在最荒诞的瞬间被恩典击中,这则短篇写出了她最经典的反讽——真正的盲,是以为自己看透了一切。
高学历并没有让她明白做人的豁达,反而滋生了无形的优越感,困在自我壁垒中无法清醒,居高临下的姿态是心绪永远到不了彼岸的局限,傲慢和偏见不是定义世界的标尺,简单说书白读了,这个世间珍贵的东西很多,唯独你看不懂一点点。
我就想知道赫尔珈,怎么离开仓库回家的。 是靠的哲学的智慧,还是圣经的力量。😂😂
骄傲在败坏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我们常以为拥有知识便能俯瞰众生,却不知那正是蒙蔽双眼的迷障。一个自以为看透一切的灵魂,在自以为是的智识高地之上,反而最容易跌落。真正的看见,不是用理性的眼睛去审判他人的愚善,而是承认自己的残缺与局限。在那一刻,当所有的武装与傲慢被无情剥离,那赤裸裸的、不堪一击的真实,才恰恰成了通往救赎的唯一窄门。人唯有承认自己的瞎眼,方能得见光明。
人不可貌相。高学历不代表就有智慧
一、这本书说了什么 弗兰纳里·奥康纳(1925—1964),美国南方哥特式小说代表,39 岁死于红斑狼疮。三十二岁的乔伊有博士学位和一条假肢,她改名「赫尔加」,蔑视母亲和周围一切。一个推销《圣经》的青年走进农场——羞怯、礼貌、自称「善良的乡下人」——他用爱情骗取了乔伊的信任,最后在谷仓里偷走了她的假肢,暴露了自己是伪君子。 二、不足 第一,奥康纳的宗教底色对非基督教文化读者有理解门槛。 她的小说本质上是宗教寓言——关于恩典、救赎、原罪。乔伊的假肢被偷是「骄傲被打碎」的隐喻,这背后是她南方天主教世界观。不了解这个背景的读者可能只看到一个「女人被骗」的故事,错过她真正的层次。 第二,小说前半段过于碎片化。 大量日常生活片段和人物琐事堆叠在一起,对第一次读奥康纳的读者来说容易摸不着头脑。直到卖圣经的青年出现剧情才开始收紧。奥康纳的叙事布局是故意的——前面越散,后面的爆发越有力——但这种策略对耐心不足的读者是一种考验。 第三,翻译可能会削弱奥康纳语言中标志性的「冷峻的幽默」。 她那种不动声色写血腥、冷笑着写毁灭的笔调,在中文转换中最容易丢失。
这个小说所有人物的设定都很有意思,围绕着信仰展开。女主乔伊看似是一个学历很高,自傲相信无神论的被残疾困住身体的高知女性,但她却在之后被男主所蒙骗。而圣经贩卖员这个职业天生就和信仰相绑定,但他却说,我从出生起就什么都不信。于是自我标榜无神论的人却受到了蒙蔽。而通过贩卖自己的老实纯真,以圣经推销员标榜自我的男主,却是一个彻头彻尾没有信仰的人,并且他依靠着这样的没有信仰去完成了自己的很多怪癖和欲望。 弗里曼夫人和霍普韦尔夫人看似代表着两个阶级,弗里曼夫人是仆人,她喜欢打听各种人的八卦,听信乡野间的偏方。霍普维尔夫人则心态更加的豁达,并且以女儿的高学历为荣。但她们本质上都是愚昧的南方妇人形象,最典型的就是在惨剧发生之后的对话,她们依旧没有认清男主的本质,还在沉迷于自己对于乡野男性的预设叙事之中。 另说一点,感觉在霍普韦尔和弗里曼夫人对于男主的态度中看到了一定的中产趣味。他们之所以如此怜惜男主,不仅仅是因为男主有心脏病,这可能只是其中的一个契机。而真正让他们感慨这个小伙子年轻又老实,并且愿意为之共情甚至过度共情的原因是,首先通过可怜这个小伙子可以标榜他们的善良,其次通过将自己和自己的女儿与这个小伙子对比,能够凸显出他们的高学识和富有,并且这个小伙子符合了一部分他们对于乡下年轻男孩的刻板印象,因此他们才会不断的以一种刻板印象去揣测这个男人,包括其实赫尔加也是一样的,也正是因为有这一部分原因,他才堕入了深渊。 这个作品中依旧可以看得出作者的天主教思想以及南方哥特的画风,比如说赫尔加的神经质男主在结尾部分披露的非常病态的自己的收集癖。也凸显出了作者眼中南方人的特点,比如霍普维尔夫人她的一个好面子讲究礼教,同时也有一些基督教元素比如说男主的职业是售卖圣经比如说作品中由人物设定引起的对于信仰的讨论
奥康纳极具张力的短篇,写一个满腹学识却满心傲慢的女子,自以为看透世间,却在荒诞瞬间被击碎自负。故事锋利冷峭,充满反讽,点破人最大的盲目,恰恰是自以为洞悉一切。
我喜欢前半段那种琐碎的又有些生活哲理的描写,后半段有点难评,乔伊虽然表面上目空一切,但内心里是渴望爱情的,同时对自己的假肢自尊又自卑,这两点都是她的弱点,而骗子专攻她的弱点,她自然很容易被骗。人会自欺欺人,明知道假肢是一般人都厌恶和恐惧的,甚至连她自己都没用勇气审视的丑陋,但因为是自己无法抛弃的一部分,却幻想别人能接受甚至珍视它,乔伊在骗子拆下她的假肢后已经开始幻想和他私奔后他每天帮她拆假肢装假肢。乔伊之所以自视甚高并不是因为她有学识,而是源于内心对假肢的自卑和三十岁仍然没有谈过恋爱而对爱情的渴望,她用学识来掩盖内心的缺失,武装自己。
我认为这是个有趣的现象,乔伊自认为看透世界,实际上却活在被知识和学位包装起来的茧房之中。 圣经推销员则是另一种极端,他可能从小颠沛流离,因此从未真正有过爱别人的能力。因此恶意和虚伪成了他唯一的自我表达。 这绝非简单的“一个不成熟的人被教训”,而是两个实质上相似的人,碰在一起并发生了化学反应。
他拿出一本,打开封面,中间是空的,藏着一瓶威士忌、一副纸牌、一个印着字的蓝色小盒子。他把这些东西一个个整齐摆在她面前,像在女神神殿献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