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克雷杜克夫人》是毛姆笔下极具现实讽刺色彩的短篇小说。 故事围绕主人公克雷杜克夫人展开,她出身普通,凭借精明与世故,在社交圈中步步经营,一心攀附上流阶层,极力伪装出优雅体面的模样。她深谙人情冷暖,善于利用身边人的关系为自己铺路,表面热情友善,内里却满是功利与算计。生活里,她刻意迎合世俗眼光,维系虚假的美满表象,漠视真实的情感与本心。 毛姆以冷静犀利的笔触,刻画了这位女性虚荣、趋炎附势的人性弱点,借她的人生轨迹,撕开当时社会浮华外衣下的虚伪世态。小说没有激烈冲突,却于日常细节中针砭人性,道尽名利场里人们的挣扎与盲从,也是毛姆对世俗虚荣心态的经典描摹。
本人读过毛姆《人性的枷锁》,《刀锋》,《寻欢作乐》等作品,都爱不释手,唯独这本《克雷杜克夫人》,时常让人读起来感觉很累,也许是因为时代的局限性,对女主的心路历程很难产生共鸣。 这本书微信推荐值达到90%+,但每一章几乎都只有一人点赞,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 从爱情及婚姻的角度出发,本人仍然推荐女性读者阅读此书,以免重蹈伯莎的覆辙,整日沉迷于追求虚无缥缈的爱情,而葬送了自己的人生。
毛姆的书我看过的很多,这本书是其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 伯莎从伯莎转变为克雷杜克夫人的这一过程无疑是美好的,她的心中充满对爱德华的热情,她的身周也充满着他人的鼓励,一个小姐与一个佃农的爱情故事在别人眼里不符合情理却又有趣得多,所以她义无反顾冲向了爱德华。 事实上,爱德华的确接住了伯莎,然而他的言语行为终于让读者不得不承认,他至多是一个好人,不是一个好的丈夫。伯莎满怀的热情与爱让他觉得厌烦。所以当爱德华将他的妻子比喻成动物时,事情就开始变味儿了。伯莎不满于爱德华的一意孤行,爱德华则始终固执,甚至开始幻想着权利与控制。 这是富有悲剧色彩的,隔阂变深,当爱德华最终因为固执己见而摔死时,伯莎流泪了,流的泪却不属于爱德华——那具不完美的,脸是猪肝色的尸体。她可以欢呼了,她终于解脱并自由了,然而她怎么不笑呢,她怎么需要靠一遍遍重复爱德华已经不是原来的他了才能让自己不羞愧呢?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一切事情前都别因为冲动而毁了自己的一生,请你确保可以为自己的决定买单...
人总在别人的眼光里搭建自己的牢笼,以为攀上高处便是体面,却不知那层精心粉刷的墙皮,隔绝了风声也隔绝了真心。我们习惯用热闹掩盖荒芜,用客套代替温度,仿佛只要演得足够逼真,连自己都能骗过。可所有违背本心的迎合,终会变成回响在寂静里的空洞。原来最深的孤独,不是无人相伴,而是活成了一副仅供展览的面具,连呼吸都带着讨好的重量。世人忙着在名利场里校准坐标,却忘了低头看看,自己早已在盲从中弄丢了灵魂的纹路。
贵族少女伯莎单纯而富有热情,渴望甜蜜的持久不变的爱。她与佃农克雷杜克的婚姻,在众人的一致反对下,奠定了悲剧的结局。 其实这份婚姻本身并没有什么错,彼此相爱的两个人在一起,又有什么不对呢。只是伯莎的天真浪漫,与克雷杜克的现实与冷静,形成了婚姻里的云间与地上的反差。伯莎小女人一样的思想,让她很难融入茶米油盐的实际生活。她时不时地就要吻,就要抱,对丈夫的极度依赖,其实已经影响了婚姻里两人的正常生活。 在这方面克雷杜克的表现并无不妥,只是因为出生原因,在思想和行为上更粗俗一些,而这正是伯莎小姐最初看中的。 真的想说,婚姻不是过家家,不是时时刻刻甜蜜,婚姻需要经营,更需要有勇气,面对平淡的日常,还有彼此的信任和理解。
人在年轻的时候很容易一见钟情,被对方身上某些细微的东西所吸引,但亲爱的,那不是爱情。经历过婚姻才懂得,好的夫妻关系应该是你说我懂,没有话说时也不会让其中一方感到不舒服,是彼此的互动,是互相接得住彼此,而不是南辕北辙。伯莎婚姻选择是可悲的,还好,毛姆最后给了男主那样的结局,让伯莎在三十岁出头的年纪可以重获自由,但感觉伯莎的心已经熄灭了。
富家女主伯莎带着满脑子浪漫幻想,不顾一切下嫁朴实老实的农夫。她以为为爱放下身段就是纯粹的爱情,心甘情愿依附对方,把婚姻当成人生全部寄托。 可现实狠狠打脸:老实、安稳、无害的伴侣,恰恰最能悄无声息耗尽一个人的灵魂。丈夫勤恳过日子,却完全没有精神世界,不懂她的细腻、浪漫与孤独。两人朝夕相守,生活毫无波澜,精神却彻底隔绝,是最极致的无话可说。
《克雷杜克夫人》最令人不安的,并非夫人的虚荣与算计,而是那份清醒中的自欺。毛姆的高明在于,他并不批判她的攀附,而是冷眼旁观她如何将表演内化为本能,直至真假难辨。她不是被浮华吞噬的牺牲品,而是一个主动选择在虚妄中栖身的聪明人——这种对自我命运的掌控,恰恰成了她最深刻的悲剧。当面具长成血肉,连孤独都成了精致妆容的一部分,这才是毛姆对人性的最锋利一刺。
这是我看的毛姆的第一本书,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感觉我爱上毛姆了,好会写,文字描写令人动容,具体而又具有氛围感,将情绪烘托得恰到好处,而并非词藻堆砌,以普遍的意象畅写生活景象,让我完全置身其中。 我觉得伯莎最开始爱上克雷杜克只是因为他的外貌的确好看,身体强壮,伯莎当时属于孤独缺爱的状态,就小圈文化来说,伯莎是个Sub,她渴望被这样强壮的一个Dom掌控,到后来,她试图驯服爱德华,使他成为自己幻想中的能够掌控自己让自己精神上得到满足和爱的Dom,但最终失败放弃。 克雷杜克的态度在婚后只是有些忽略了伯莎而已,并没有态度大转弯什么的,他更在意现实,农场工作,人际交往这些,他的本性一直如此,只是伯莎一开始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并没有发现。 故事的结局是克雷杜克骑马当场死亡了,不听劝的下场,我挺好奇克雷杜克当时骑马将要跨过去的时候却拉住马的时刻在想些什么。故事结束伯莎并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生活,她想要爱情,她渴望的生活是时时刻刻感受到爱,想要Dom时时刻刻陪伴自己掌控自己,结局却仍然只有她一个人,和书本,或许她的心境改变了不再渴求爱,或许也没变,只是更加平静。 伯莎的悲剧,主要责任在二人还没有建立深刻的了解就匆匆结婚,这是两人共同造成的结果,他们不合适,天性如此,却在婚后才发现,太晚了。这里毛姆可能是在批判当时阶级制度和婚姻制度吧,阶级的原因让两人一个渴求精神上的富足,一个无比重视现实物质,当她发现丈夫精神上贫乏不已时,她感到难堪,为当时那么深爱着爱德华的自己感到羞辱。 这个破败的老宅象征着伯莎心中的“家”的形象,充满着爱,即使破旧但是亲情爱意仍在,她为此感到幸福。新农庄大修整即使看起来很新,但伯莎知道,这个地方是缺乏所谓的爱的。 伯莎只是爱一个形象,爱她幻想中的帅气强壮Dom形象,她还没有认清现实,一直被蒙在自己的幻想里。 而那个十九岁的少年,伯莎最终还是放弃了。伯莎在这个少年身上感受到了爱,她真正感受到被爱着的感觉,她为此感激不尽。放弃是因为她在他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他或许也只是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现实是残酷的,伯莎终于意识到这一点,于是烧了信,走向现实里的新生活,不再渴求什么,只是不停地看书,心境变得更加平静。 她成长了,回到莱依府邸之后一开始她无聊得想死,后来渐渐沉浸书本,变得平静。伯莎本来就是一个很优秀的女性,博览群书,周游各国,和莱依小姐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她心中一直缺爱,她一直渴望爱情,我印象很深的是伯莎当时说把什么事情都交给爱德华掌控,但她说的其实是一种精神上的凌驾来让她自己爽,而爱德华仅仅从物质层面掌握一切让周围的仆人只听爱德华的,一家之主,让伯莎觉得自己没有尊严。 精神契合是理想,但认清对方永远无法契合,才是生活的真相。
毛姆太会写恋爱脑了,总结起来就是高自尊低需求的务实主义者与低自尊高需求的浪漫主义者结婚,后者是多么的痛苦。身处于同一段婚姻关系的爱德华和伯莎,有着截然不同的人生体验。物理学上“力的作用与反作用”的概念无法从客观事实类比推理到主观的感情体验上。 伯莎看似嫁给了一个所有人都称赞的好男人。但爱德华的“好人”“善良”都及其虚伪和自负。他就是要做他人胜赞的好人来掩盖冷漠自私的人格底色。他爱这种胜利,他满足于这种胜利。他几乎所有的利他行为,都是自我陶醉“我很好我很正确看我多厉害”的精神高潮。不然怎么解释他一边关心生病的母牛,一边漠不关心难产的妻子。不然怎么解释他担心邻居家的小姐淋雨却不在乎伯莎战胜心理的困境。不然怎么解释他在乎和他人的约定却全然忘记伯莎的期待。他可以为花草树木小鸡小狗付出时间和心力,然后把所有的忽视都给了伯莎。在婚姻里当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务实主义者最轻松不过。这样一个反复在“好”与“不好”中游离的人,比纯粹的坏人更让人痛恶。 anyway还好爱德华死得早,不然我真的要被气死。这算不上书评,一个读者单方面对男主人翁的咒骂。
伯莎,一个贵族小姐,她爱上了一个普通的农民,并比较顺利的嫁给了他。不同的阶层,不对等的爱,在她单方面全情投入下逐渐消耗殆尽,起初克雷杜克就是她的全部,她依附于他,他就是她的命,她的呼吸她的每根毛孔好像都为他而生,爱他,就是她的一切生活。 带着强大的滤镜,他无比尊崇他,他那么完美,以至于她时时刻刻都离不开他,🉑他的丈夫呢,在他心里,她就和其他人没差别,她只是他名义上的妻子,换了其他人,也一样,他对她的爱有种陌生人的冷漠,在她难产的那个晚上,他可以心安理得的睡着,在她难产失去孩子后,身心陷入低谷时,她希望他陪着她,可克雷杜克还是出去赴约了,为了在别人面前保持他那近乎完美的形象,而不顾她的奔溃和歇斯底里。 爱情此时,在伯莎心中有一点褪色,可还是抵不过心中的执念,所有的细节都在吞噬一切的幻想和美好,她第一次选择了离家出走,逃离是短暂的,反复挣扎,又回来,再到希望落空,一瞬间清醒,原来他又老又丑又粗俗。难以想象的厌倦和恶心袭来,她再一次彻彻底底的逃离。 后来,她遇到了爱她的人,虽然没有结果,可那一段彼此拉扯的幸福在记忆中被深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