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弗朗索瓦·莫里亚克
貌丑体弱的富家子让·佩卢埃尔,在父亲的主导下与家境贫寒的美丽少女诺埃米结为夫妻。这场掺杂着利益权衡与家庭意志的婚姻,从开端便与爱情无关。 诺埃米恪守着妻子的本分,却始终无法对丈夫生出亲近之意;她落在丈夫身上的吻,如同圣人施舍给麻风病人的触碰,只剩责任与怜悯,毫无爱意温度。敏感的让早早看清了这份情感的真相,两人在同一屋檐下陷入无声的拉锯,在道德义务、自我牺牲与真实心意间反复拉扯,一步步走入无人能轻易脱身的情感困局……
诺埃米给丈夫的吻,从来只落在额头、发梢或指尖。她做足了妻子该做的一切,唯独嘴唇永远避开了他的嘴唇。让·佩卢埃尔第一次在神甫家的会客室里见到她时,她美得像一幅拉斐尔画的圣母——深色鬈发,乌黑的眼睛,脖颈柔嫩,胸脯微微起伏。他站在她面前,矮小、瘦削,鼻子又长又尖,脸颊凹陷,活像一只被猛然抛入光天化日之下的夜鸟。她望着他,没说一个不字。佩卢埃尔家的儿子,是不能拒绝的。 莫里亚克把这个故事安放在朗德地区无边无际的松林深处。让的父亲和神甫联手促成了这桩婚事,目的只有一个:不能让家产落到卡兹纳夫家手里。诺埃米的父母欠了债,辞退了女佣,这门亲事对他们来说像一场突如其来的好运。所有人都在替她盘算——那些分成制田产、农庄、羊群、银餐具,十代人攒下的家纺布艺——没有一个人问过她愿不愿意。她说愿意,因为除此之外,她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蜜月里让就知道了全部真相。他碰她的时候,她像一具尸体般一动不动,闭着眼睛,双手交叉在胸前,紧握着几枚受过祝圣的圣牌。他后来再也没有碰过她。两个人睡在同一张床上,他在黑暗中尽量往远处缩,偶尔不小心碰到她的身体,她就往床和墙壁之间的夹缝里躲。白天他们相敬如宾,从不争吵,连眼神都不曾责怪过对方,只会在饭桌上互相躲闪。莫里亚克写这对夫妻的相处,写得比任何争吵都让人喘不过气。让每天出去打猎,拖到天黑才回家,因为他知道自己只要待在那个房间里,就是在消耗这个女人的生命。诺埃米则越来越瘦,眼圈发青,每次他进门她都挤出笑容,把额头凑过去让他吻,撑不了几分钟就再也演不下去。 让后来主动要求搬出婚床,又为了能顺理成章离开她,答应去巴黎"做研究"。诺埃米送他上火车时,挥舞手帕的动作让从没见过那样轻快。她在他走后重新活了过来,脸上恢复了血色,笑起来有了声音,甚至和女佣的外孙打雪仗。他隔着车窗看她,心里什么都明白。到了巴黎他哪也没去,每天坐在咖啡馆里看着街上的人潮发呆,偶尔被妓女搭讪,吓得落荒而逃。他唯一一次跟一个女人走进旅馆,看见对方迫不及待地脱丝袜,心里的痛苦比新婚之夜还要深——原来一个对他毫无厌恶、主动顺从的女人,比一个用全身每一寸肌肤拒绝他的妻子,更让他觉得自己是个怪物。 他被一封家信召回时,已经瘦得脱了形。诺埃米去车站接他,一见面就脱口而出:可怜的让,你这是病了吗。他望着她容光焕发的脸,知道她在他离开的日子里养好了自己,而此刻他的归来,又将把她推回那场无声的消耗里去。 这本书写于一九二一年,是莫里亚克的成名作。他后来拿了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称他对人类心灵有着极为深刻的观察。他在这本书里观察的是一种比恨更难挣脱的东西:一个善良的人如何仅仅因为活着,就构成了对另一个善良的人的折磨。让最后主动去照顾一个患肺痨的年轻病人,每天守在他床边,感染了同样的病。临终时他对诺埃米说:永受赞美,我的天主,是你在我死前,赐给了我一个女人的爱。诺埃米哭倒在他床前,求他原谅,说自己会好好爱他。可她心里清楚,她恰恰是在他终于要死的时候,才第一次真正能爱他。 书名是《给麻风病人的吻》,典故来自圣徒传记:圣人俯身亲吻麻风病人的伤口,那不是爱情,甚至不是怜悯,是一种明知对方渴望的是爱、自己却只能给出慈善的残忍的温柔。莫里亚克在结尾没有让诺埃米改嫁。她为丈夫守了三年重孝,后来镇上的人都说她是位圣人。她胖了,每天照顾脾气乖戾的老公公,偶尔在心里偷偷想象他死后的生活,然后立刻忏悔。那个曾让她动心的年轻医生后来潦倒收场。她再也没有让自己靠近过任何一场可能发生的爱情。
有些亲密比疏离更令人绝望,有些触碰比拒绝更觉寒冷。我们终其一生都在躲避一种目光,那是来自不得不爱之人的怜悯,它比厌恶更锋利,比遗忘更残忍。当责任成为亲密的唯一纽带,每一次靠近都是对自我的凌迟,每一次克制都是对他人的慈悲。这世上最沉重的负担,不是被恨,而是被一个毫无爱意的人,用尽全身力气去履行义务。真正的悲剧并非身处牢笼,而是清醒地看着另一个灵魂,为了道德,甘愿在里面陪你一同腐烂。
有点难评,我到底看了个什么故事?
“那告别的信号飘的多么欢快,满是喜悦。”
「圣徒在荒原上偶遇一名全身溃烂、面目全非的麻风病人,出于对基督受难的体认,他强忍生理上的极大厌恶,翻身下马,捧起那张流脓的脸庞,献上了神圣的一吻。」 作者的文笔不错,很多五感交集的描写信手捏来。对于让的形象白描也很跃然纸上,包括但不限于:矮小、驼背、脸色蜡黄、五官扭曲,宛如一只在阴暗角落里蠕动的甲虫。记得两人见面的那个晚上,他紧张自卑的啃着手指甲,在椅子上扭来扭去,结结巴巴的说着自己知道配不上。随着被安抚下来,他慢慢的打着手势,希冀像她诉说自己美好的灵魂,她心里想的却是这人真如别人口中所说,是个疯疯癫癫的怪人。 或许不应该仅仅说女主和男主是包办婚姻?男主是向往过尼采式的解放的,而不是被安排的受害者,他主动性的参与了这场占有。在那个晚上,他「活像一只被猛然抛入光天化日之下的夜鸟」,渴望占有、渴望摆脱原罪、渴望主人道德。但尼采的这套,对于他来说最终还是只在理论上诱人,灵魂却无法栖身其中。他短暂狂喜,随之而来是更深的混乱、眩晕,无法真正活在「上帝已死」的世界。 我以为两个人结婚后,会俗套的发展成女主接纳了、爱上了、看见了、救赎了男主,结果作者将这种生理性厌恶写的让人特别有代入感。他说这两个人之间,没有任何决裂的争吵,有的只是互相退让,因为彼此都知道对方再也经不起任何打击(有点诡异的搞笑)。「他们从来不会对对方流露出哪怕一丝无声的责怪,反倒常常只用眼神,就向对方乞求原谅。」我以为后来他们一起念祷文了,或许精神世界上可以靠拢了。结果只是声音交融、彼此隔绝,在无穷远的精神世界里得以重逢而已。每个晚上,女主因厌恶而发抖、窥伺着身旁的可怖躯体,男主出于对女主的怜悯,会假装睡着。两个人这样的相处方式,真不敢想一辈子怎么熬。 女主果然越熬越不行了。男主性格是善良的,他不忍心这样,于是决定离开家,给女主一点得以喘息的空间。在城市里自虐式的生活,住在破烂的环境中,或者去喝酒去找妓女。看到妓女没有流露出一丝厌恶的时候,他反倒把钱扔在桌上慌乱的跑了。这种疯狂的自卑与自厌情绪,让他也不想活了,不看病也不打算拯救自己,以一种殉道式的路径缓慢自杀,以求放过女主。我印象最深的,却是死前他躺在床上,想着再呼吸一口清晨的新鲜空气,感受拂晓微风擦过脸颊,怀念狩猎归来的乐趣,以及亲手采的蘑菇……至少这一刻抛开美丑、爱欲,抛开无尽的忍受或占有的冲动,作为一个灵性生命体最后感知这个世界的鲜活。 女主在他没回来的日子里,越活越红润了,并且还邂逅了一个不错的男人。我又以为他们要出轨了。结果一直到男主死后,女主都不曾越界,并且是自己约束自己。这无疑在美学意义上是崇高的、克制的,以无尽的忍受以示人的韧性,不屈服于信念败坏的诱惑。但人究竟需要忍受到何种程度,才能在上帝的沉默中完成对自我的指认呢?全书人都在证明依靠力量、算计与欲望争夺,依旧得不到爱与安宁,说来说去只有一句: “……我的不幸,远超过我的希冀……是啊,上苍,我赞美你恒久的磨砺……”
诺埃米终于站在公公门外的时候,她步入中年,身形发福,长久的疲惫裹挟着她,已经照料老人漫长岁月。在这个礼拜天的夜晚,她任由那份或许能够缓解老人痛苦的物品搁置一旁。弗朗索瓦·莫里亚克在《给麻风病人的吻》后来增补的终章里,让这个曾经连拒绝一句问候都要躲进阴影里的女人,用一种近乎残忍的平静,完成了她一生中最安静的反叛。 然而这个时刻真正的重量,并不在于她做了什么,而在于读者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已经死去多年的男人——她的丈夫让·佩卢埃尔。他会怎么看待这一幕? 让·佩卢埃尔大概会原谅她。他甚至可能早就预见了这一刻,就像他曾经预见自己的死亡是她唯一的出路。 小说的核心情节是一桩从一开始就注定悲剧的婚姻:富家子让·佩卢埃尔貌丑体弱,在神甫和父亲的安排下,娶了贫寒人家的美丽少女诺埃米。她恪守妻子的本分,却无法克制对他身体的厌恶。那个落在额头上的吻,“如同圣人施舍给麻风病人的触碰”,没有爱,只有怜悯——而怜悯对让而言,是比恨更锋利的东西。 莫里亚克编织这个困境的方式,不是让两个人互相折磨,而是让他们互相躲避,又因为躲避而互相伤害。让每晚蜷缩在床沿,假装睡着;诺埃米把身体挤进床与墙壁的夹缝里,连他无意间的触碰都会让她浑身一颤。他们从不争吵,各自把过错揽在自己身上,以为这样就能减轻对方的痛苦。可恰恰是这种过度的体谅,把两个人的窒息感砌成了一堵没有出口的墙。莫里亚克在这里显示了他对心灵困境最冷酷的洞察:当两个善良的人都被困在一段无法挣脱的关系里,善意本身就成了帮凶。 巴黎的自我放逐是让做出的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选择。在塞纳河边的咖啡馆里,在妓女凑上来的廉价旅馆里,他反复咀嚼尼采那句被他曲解的话——“让失败者灭亡吧”——却最终发现,他唯一能行使的权力,恰恰是选择自己的失败。他回到家乡后,每天下午去陪伴垂死的肺痨病人罗伯特·皮厄雄,不是因为信仰召唤,而是因为他需要一个不被诺埃米知晓的理由,让自己染上同样的病。 然后诺埃米发现了。她在丧钟敲响的傍晚冲进教堂,听见丈夫的咳嗽声在空旷的穹顶下回荡。那是全书最安静的一个转折点:她从这一刻起才真正开始爱他,而他恰恰从这一刻起再也不需要她的爱。 濒死之际的让长久困在幻觉之中,一辈子觉得自己像只潮虫的男人,想象自己成为救赎者。而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他或许真的是:他的死,把诺埃米从一个被迫忍受的妻子,变成了一位拥有道德资本、受人尊敬的寡妇。 这就回到了终章那一幕。诺埃米站在二楼卧室里,听着楼下传来窒息的痰鸣声,隐秘的情绪在心底翻涌。如果让活着,他或许会对这个细节感到一种苦涩的宽慰:原来她并非天生就是圣人,原来长久的压抑可以催生出汹涌复杂的情绪。莫里亚克没有审判她——他用整整一章的篇幅,让读者跟随她穿过荒原上被砍伐殆尽的松林,感受她鞋子里的沙土、被牛虻叮咬的脚踝、每走一步都在抗议的心脏,直到理解了她为什么会在那个瞬间选择袖手旁观。她不是变坏了,她只是被消耗尽了。 神甫曾经以为自己在做一件好事,热罗姆先生以为自己在为家族的财产布局落子,诺埃米以为自己可以靠顺从度过一生,让以为自己配不上任何人的爱。他们都错了。而莫里亚克把所有这些错误层层叠加在一起,最后只留下荒原无尽的沙土,和一个裹在丧服里渐渐发胖的女人。 这或许就是书名最残忍的意味:诺埃米给的吻,让从未真正得到过。而让用死亡换来的自由,诺埃米也从未真正享用过。
诺埃米不知道,对待行将就木的人应当保持沉默。就像当初她藏不住对他的厌恶,如今她也做不到不把满心悔恨强压给他。 她的泪水打湿了他的手,没完没了地求他宽恕。 他只能徒劳地劝她:“是我自己选的你,诺埃米……是我没有顾及你的感受……” 她只是摇头,什么都听不进去,只认定让是因为她才要死的。他多么高贵,多么伟大啊!要是他能好起来,她一定会好好爱他!她会百倍偿还过去吝于给他的柔情。诺埃米哪里知道,只要让·佩卢埃尔稍稍康复,她就又会开始疏远他。她更不会知道,偏偏要到这生死交界的最后时刻,她才终于能生出对他的爱意。她还太年轻,懵懂又纵情,连自己的心意都摸不清楚。可这颗满是欲念的心没有半分狡诈,始终顺服天主的安排。
让轻轻地活,轻轻地爱,甚至连死亡都这么安静。这样美丽的灵魂囚禁在丑陋的躯壳里是多么残忍的事,一切情感都变得如此沉重。 让比诺埃米更了解她:你永远不会选择自己的幸福。所以我替你做这个选择。 但是呀 但是呀,诺埃米不爱幸福,她爱的是一个宏伟的意向,一个理想的自己。 美丑爱恨都会在暮年里慢慢消弭,可惜让没有机会感受到了。
或许我真的和莫里亚克无缘。看了两本,完全没有任何触动,每本看完都疑惑:我看了个啥?
翻译的很好 让其实挺有人格魅力的tb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