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蒲松龄
《狼》出自《聊斋志异》卷六,是一组仅有数百字的讽世短章,世称《狼三则》。 三则皆以屠户为主角:第一则写屠夫傍晚挑肉遇狼,灵机一动把肉挂在树上,狼死守不肯离去,次日反被肉钩穿住了上腭,屠夫因一张狼皮发了小财;第二则写屠夫夜行遇两狼,先是投骨拖延,又借麦场柴垛反击;两只狼一只装睡诱敌、一只在后凿洞,前后夹击,谁知屠夫识破机巧,两刀先后将其毙命;第三则写屠夫夜奔窝棚,狼伸爪入棚,屠夫以屠猪之法吹胀狼腹,竟将狼整只扛回家去。 三则各以小事件各写一面:第一则嘲人乃至于使狼中计;第二则写禽兽之「狡黠」终败于人;第三则写屠夫之「残」反成护身之能。三则层层递进,合起来却归一句:一切邪恶与狡诈,不管伪装何等精妙,到头来不过是「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蒲松龄借屠夫之刀,写万物相欺之相可笑可叹,运笔凝练、意象鲜明,于简短的篇幅里照见人生于世那些形形色色的对手及其惯用的伎俩,教人读罢掩卷,仍禁不住想要笑出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