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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弗兰德斯(双语译林·壹力文库) 封面

摩尔·弗兰德斯(双语译林·壹力文库)

丹尼尔·笛福

1589人在读
55.7万字总字数
¥21定价

内容简介

主人公摩尔·弗兰德斯并非生来有罪。摩尔善良、真诚,对生活充满了幻想。摩尔·弗兰德斯生于新门监狱,母亲是盗窃犯,被流放弗吉尼亚。她孩提时期被人收养,但她自小希望自立,用诚实的劳动实现“贵妇人”的朴实理想。可是她很小就做了女仆,在15岁时遭主人家大少爷诱奸,后嫁给小少爷为妇。此后,她做了12年的妓女,先后嫁过5次,并为钱财与各种人私通,又做了12年的贼,成了赫赫有名的扒手,最终被捕并像她母亲一样被投入新门监狱,后也被发配到弗吉尼亚过了八年的流放生活……最后她成为一个诚实的妇人,过着富裕满足的生活,并在死前真诚的忏悔自己从前的罪恶生涯。

读者书评

★★★★★

读完《摩尔·弗兰德斯》:我陪一个女人走完了她的一生 读完或者说听完本书的时候,心里像是搁着一块浸透了海水的老木头,沉甸甸的,带着咸涩的气息。 读《摩尔·弗兰德斯》的过程,就像是在一个陌生女人的身边坐下来,听她用最平淡的语气,讲述自己跌宕起伏的一生。她不辩解,不哭诉,就那么一件一件地说下去——而正是这种不加修饰的坦诚,让我在读完后久久说不出话来。 摩尔的故事是从监狱开始的。她母亲在监狱里生下了她,靠怀孕逃过了绞刑架。这个开头就像一个隐喻:她一出生,就注定要在夹缝里求生。 小时候的她长得漂亮,这成了她唯一的资本,也成了她一生的诅咒。第一段感情来得太早,早到她还不懂什么是爱情,就被富家少爷的甜言蜜语和周围人的夸赞冲昏了头。那时候的她,与其说是爱上了那个大儿子,不如说是爱上了“被选中”的感觉——一个穷女孩,能在富贵人家被少爷看上,那是多大的虚荣。 可这份虚荣很快就被现实刺破了。当二儿子真心向她求婚时,她才猛地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事。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心里说不出的复杂——她不是不知道廉耻,她的道德感还在,只是它醒来得太晚,晚到已经来不及让她全身而退。 二儿子是真心爱她的。他不计较她没有妆奁,这在那个年代的英国,几乎是不可思议的事。可好人不长命,他早早地走了,留下摩尔一个人,重新面对那个对单身女人极度残酷的世界。 从那以后,她的人生就像一艘没了锚的船,在男人的海上漂着。她嫁给一个装阔的商人,陪他挥霍,陪他破产;她嫁给一个船长,后来发现那是自己的亲弟弟,吓得逃回英国;她嫁给一个律师,安稳日子没过几天,丈夫又意外死去。 读到这里,我已经分不清这到底是她的“堕落”,还是一个女人在那个时代里挣扎求生的必然。她没有财产,没有依靠,没有可以谋生的正当职业——除了美貌和身体,她一无所有。她一次次嫁人,不是因为贪心,而是因为不嫁人就活不下去。那些婚姻,与其说是爱情的归宿,不如说是她给自己找的一根根浮木。 后来她做过情妇,和有身份的男人厮混;再后来,她沦落成小偷。讽刺的是,她偷东西反而比嫁人更成功——她攒下了一笔钱,甚至有了几分“事业有成”的感觉。可她没舍得收手,最终被捕,被判死刑。 那个在监狱里感化她的牧师,大概是全书里唯一不带算计对她好的人。他替她求情,把死刑改成流放。她被押上船,漂洋过海,去一个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在那里,她遇到了那个骗过她的丈夫,两个历尽沧桑的人,居然就这么携手走完了后半生。 最后,她回到英国,回到那个她曾逃离的家。母亲已经去世,她与亲弟弟生的那个孩子——那个曾让她羞耻、让她恐惧的孩子——反而成了愿意赡养她的人。那个孩子把她母亲留下的地分给她,像对待一个真正的亲人那样。 她生过那么多孩子,和那么多男人纠缠过,最终陪在她身边的,却是这段最不堪的婚姻留下的骨肉。命运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 读这本书的感觉,不像是看一个故事,更像是陪一个人活了一遍。我跟着她从监狱出发,看着她一次次爬起,一次次跌倒,看着她变得越来越精明,也越来越麻木,看着她从那个会因为“道德背叛”而痛苦的小姑娘,变成那个偷东西时手不抖的老手。 这是一种可怕的体验。可怕之处在于,我发现自己渐渐不再审判她了。当她再次骗人的时候,我心里想的不是“她又堕落了”,而是“她又找到活路了”。这种共情让我不安——我是不是也被这本书带坏了? 可后来我想明白了:不是我被带坏,而是我终于开始理解,所谓的“堕落”,有时候只是一个人在绝境里,用仅有的东西换明天的早饭。摩尔的罪,很多都是生存逼出来的罪。她没有坑害过无辜的人,她坑害的大多是和她一样在泥潭里打滚的人——甚至,她坑害得最狠的人,是她自己。 她最后开始忏悔,在死亡逼近的时候。但我忍不住想:如果让她重活一次,在那个没有妆奁就会饿死的年代,她还能有别的活法吗? 这本书让我看到,道德是奢侈品,只有那些有资本活下去的人,才有资格谈论它。摩尔的一生,就像是在告诉我:不要轻易审判一个溺水的人,她抓向每一根浮木的样子也许不好看,但她只是在拼命让自己浮出水面。 读完这本书,在书架里设置成读完。可我知道,我大概不会忘记这个叫摩尔·弗兰德斯的女人。她不是一个值得效仿的榜样,也不是一个应该唾弃的坏人。她只是一个人,一个在那个容不下她的世界里,想尽办法活到最后的人。 而我,有幸陪她走完了这一程。

★★★★★

阅读这本书给我的感触还蛮大的 我会惊叹女主旺盛的生命力,也会为她感到委屈 她做过许多恶劣的事情,人们有权憎恶她,但是也不能忘记她最开始只是想做一个贵妇人。 我会觉得社会制度的不完善或者人们某种程度上的偏见,给女性带来许多不公甚至毁灭。 她的每一次选择都是为了生存,那个时代女性似乎没有丈夫、没有朋友就无法生存,这在我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但是事实却是如此。 女性的生存能力在社会系统压迫下,几乎为0 我突然想起之前看到的一句话: 我们在谋人谋事的时候,除了考虑自己有什么,更多的是外界能给我们的是什么,一个女人要走出家宅内院,奔向五湖四海,她有魄力、决心、能耐就够了吗? 不,还要看时代有什么,如果时代没有自由、平等、只有裹脚布,那她有再多东西都走不远 这本书让我深刻地意识到,在时代的洪流下,人的脆弱与渺小。 但我也无比坚信,女性有着和女主一样旺盛的生命力、拥有极强的适应力和学习力,在现有的社会环境下,女性也将会有无数种可能性,小说中的悲剧在现代会被大大降低。 但这本书也让我警醒,如若依附别人,永远无法获得想要的生活呀

★★★★★

从毛姆的《书与你》中来的,这是第一本,中途又穿插看了其他的书。就如毛姆说的,你不必逼自己一定要读完,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来。 中途对这样的自述一度感到厌倦,后来又从其他书跳回来,慢慢地反而读出了乐趣。 我是一个很想从书中受教育,获得深思的阅读者,我估计很多类似教育环境出来的都有这个问题。我们常常带着审视的目光,也认定一本好书哪怕没有宣传真善美,也应发人深思,或者有些许金句可供摘录。我们擅长功利的阅读。 这本书恰恰截然不同,读完我对女主人公的印象基本就是“卑鄙之徒”,无论她在描述里怎样为自己矫饰。她在当窃贼那一段,都为了自身利益,害了很多人。虽然她反复描述自己内心的挣扎痛苦,但是却在罪恶之路越走越远。 这是我一开始的观感。我想她一定会把惨痛收场。 如果真的是这样,我想这本书就不值得被那么多大作家推荐了。 当阅读进行到下半程,我已经沉浸在故事中了。从她的种种盗窃手段,和遇到问题机智脱身的经历中,获得了同等的快乐。我希望她能顺利逃脱,对她的小手段暗暗赞叹,真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呀! 多么自私,为了避免贫穷施展不同的骗术,前后嫁了那么多男人,仍然充满魅力。无论在哪一种困境中都能化险为夷,这可能不值得赞叹,作者也一直声明以“警醒后人”来作为此自述的目的。 但是作为一个成长过程中在被道德观念深深教化的读者来说,我很羡慕,原来怎样都可以过一生。也许,爱自己才能过的更好。抛开不必要的束缚和框架,好的坏的都是存在的,都会过去的,并不意味着什么。不要沉溺在过往的过错中,不要懊悔,不要不满足。活着,就要活着,不要审判自己。物来则应,过去不留。

★★★☆☆

看了伍尔夫的《普通读者》,有因为对笛福的好奇,所以点开了这本书。全篇都是弗兰德斯的第一人称,有点像是日记体,没有描写什么社会现状,更多的就是按照时间线记录弗兰德斯的生活。她的母亲是名罪犯,因此她出生之后母亲就被判流放,她也就成了一个寄养在别人家中的孤儿。弗兰德斯的生命力和生活能力实在是令人佩服,跟五个丈夫生了十个孩子,靠偷东西都能攒到一大笔钱,最后哪怕被判流放,也还是立刻钻法律的空子成为了自由人,最后和她的丈夫一起过上了富裕的生活。虽然她会为自己的偷窃行为和其他行为感到悔恨,但归根到底,她似乎并没有付出什么代价,反而是过得比一般人都要好。 其实比起后半部分弗兰德斯的历险,还是更喜欢她在第一次婚姻之前的故事。那时的她对“贵妇人”有自己的理解,她想要靠自己的双手过上体面的生活,这是她的人生理想,尽管多少被人当成笑料,但她也从为改变,并确实靠着这份意志,过上了贵妇人的生活。此时的她变现出来一种未被文明束缚过得女性本性,敢于追求,敢于追问,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并且不会轻易受到道德和律法的束缚。她是个自由人。这样算得上是“劣迹斑斑”的女性形象,在如今的作品中却是甚少见到,作家总是喜欢塑造一个要么愚蠢、要么聪明、要么纯真、要么放荡的两极分化明显的形象,在此意义上,弗兰德斯的形象显然很具有参考价值。 还是要再去看看伍尔夫的评论,这本书到底是好在什么地方。

★★★★★

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作家,被誉为“欧洲小说之父”“英国小说之父”和“英国报纸之父”等。1719年出版的小說《鲁滨逊漂流记》在世界和中国一直脍炙人口,经久不衰。如伍尔芙所说,“在我们的童年时代,我们都曾经听别人给我们朗读过《鲁滨孙飘流记》,因此,我们对于笛福和他这部小说的心情,与希腊人对于荷马的崇敬十分相似。” 1722年出版的《摩尔·弗兰德斯》是毛姆1940年《书与我》中「英國文學」书单推荐的第一本书。毛姆說,“《摩尔·弗兰德斯》并不是一本满纸道德的书,它有点儿杂乱、粗俗又残酷,但我认为它具有英国人骨子里的一种特质——坚韧。” 伍尔夫1919年为纪念《鲁滨孙飘流记》出版两百周年撰文「论笛福」,文中对笛福及《摩尔·弗兰德斯》評价很高。她說,“《基督世界》的编辑呼吁“英国的男女儿童”在笛福那座曾被雷电击坏的坟墓上竖立一块纪念碑时,在那块大理石上就铭刻着:纪念《鲁滨孙飘流记》的作者。并未提及《摩尔·弗兰德斯》。” 又說,“在任何一块纪念碑上,要是它还值得称为一块纪念碑的话,至少应该把《摩尔·弗兰德斯》和《罗克萨纳》的名字和笛福的名字一样深深地铭刻上去。它们可以与那些为数不多的、堪称无可否认的伟大英国小说的著作并列。”(摘自《论小说与小说家(伍尔夫文集)》) 笛福曾经把自己一生中的情景总结成两行对偶的诗句:“没有人比我更饱尝命运的酸甜苦辣,我历尽沧桑经受了十余番贫富更迭。”伍尔芙说,写作《摩尔·弗兰德斯》之前,笛福曾花了18个月时间,在伦敦新门监狱和小偷、海盗、拦路抢劫犯、伪币铸造者交谈。…. 并非仅仅因为笛福理解贫困的沉重压力,他接触过这种压力之下的牺牲者们,那种任凭环境摆布、被迫想尽各种办法糊口的人唤起了他的想象力,…(摘自《论小说与小说家(伍尔夫文集)》) 《摩尔·弗兰德斯》语言朴素通俗,可读性很强,颇有现实意义。但儿童不宜。 书中最后讲述摩尔·弗兰德斯和她的大盗丈夫侥幸逃过死刑,在改判为流配到英属殖民地的经历中悔过自新,靠智慧和努力使晚年得享天伦之乐和富足幸福的人生。使我不由联想到澳洲就被人称囚犯创造的富饶国家,这个过程可能就如同摩尔·弗兰德斯夫妇后期的人生轨迹具像化。(R254)

★★★☆☆

孤女崎岖逆袭路 笛福的小说充满一种宗教的情怀,一种强烈的道德意识,《摩尔.弗兰德斯》也不例外。这部小说使用一种类似《忏悔录》的忏悔文体,让主人公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向我们讲述她罪恶的一生。 她是出生于新门监狱的私生女,但被人好心地收养。作为侍女,却接受了当时最好的淑女教育。于是,她的“野心”也上了一个档次:从原本只是想靠女红自食其力的“贵妇人”变成了名副其实的“贵妇人”,妄图嫁给收养她的富家大公子。但大哥像二传手一样把她踢给了弟弟,这是她的第一任丈夫,两人过了平静愉快的五年(柏蒂姑娘还是对大哥有意啊),弟弟的性格很好,可惜寿命太短。接着她成了寡妇,凭着手里攥着一些款子,找了个冒牌绅士,一个布衣商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弄得自己人财两空。辗转不久,依靠朋友帮忙,引来一个男人求婚,因生活所迫,两人去了当时的美洲的一块英国殖民地,那男人的母亲在那边,这本来可以快乐地生活下去了,没想到听着这位婆婆早期在英国新门监狱的经历,她愕然发现这位婆婆居然就是她的生母。于是上演了一出乱伦的故事,不过她在这方面却始终恪守自己的底线,在隐瞒了真相3年后实在无法忍受内心煎熬而执意离开。故事告一段落,她回到英国,又是生活所迫,做起人家的姘头。这又是一段令人匪夷所思的故事,在悬崖前勒马次数太多而最终冲破了底线,她自己这么认为的。被人家甩了以后又看上一个银行家,“唆使”那位银行家去和他妻子离婚,当然他妻子所作所为也很过分。再后来在兰开夏遇上一男人(后来才知道人家以强盗为生),演了一出戏巴望着她能给她带来财富,结果一场空,但故事后面并非如此,在一起没多久两人又分开了。回到前面那位银行家,他终于离婚成功,娶了她,生活5年时光,因生意失败郁积而死,她再度没有了依靠。 本书比较有趣的部分就在下半部,弗兰德斯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小偷&扒手。她先是小试牛刀,后又遇上一位好老师,一位让她推心置腹的军师&朋友,还有一些同道中人。那些繁繁复复令人眼花缭乱的偷术和整个偷的过程,细节之完备,种类之丰富,真是让人叹为观止,更加难以置信的是她的好运气和临危不乱的勇气。其实这和一开始柏蒂姑娘的性格已是大不相同,她描述自己变成一个硬心肠的人,投入了魔鬼的怀抱。终于看到她进了新门监狱——她出生的地方。于是命运画成了一个圆。如果她就这么被判死刑,故事终了,那趣味降低了不少。在监狱中,她与那位兰开夏丈夫自愿发配美洲殖民地,与她和她兄弟生的儿子相认、继承了一笔遗产。加上他们自己的一些努力,最终成为富裕的人。结尾却又选择回英国“赎罪”。 弗兰德斯,毫无疑问,是个女版的鲁滨逊。不是说他们悲惨的命运多么相似,或者坚韧的精神多么动人。而是他们身上都有那种严肃又荒唐到几乎逗人发笑的资本家精神。荒岛上的鲁滨逊对自己那小小一片领地的守卫是多么执著,围墙稻草铺了里三层外三层,还成天提心吊胆—,鲁滨逊烧制了多少陶器,采摘晾晒了多少瓜果粮食,弹药储备了多少,在多少处添置了“房产”,都要一笔一笔算个明细写进书里,鲁滨逊与其说是一个荒岛求生的勇士,不如说是一个汲汲以求的种植园主、殖民者、奴隶主和资本家。弗兰德斯也彻头彻尾是这种人。她声称对丈夫怀有爱情,喜欢生出来的孩子(我也没有统计到底生了多少个),但是离开每一任丈夫和孩子的时候,其实没有多少遗憾,而是盘存一下自己还有多少金币,多少货物,多少衣饰,甚至是多少美貌和寻欢作乐的精神气,以及靠着这些资本能如何做好下一笔买卖;就又昂首挺胸,走向另一处容身之地。仔细看看,弗兰德斯的每一笔投资,回报也都相当丰富。这种随遇而安“勇敢开拓”的企业家性格,这种储蓄和扩大生产的强烈动机,不就是资本主义精神吗?资本主义在英美的快速发展壮大,像是鲁滨逊和“柏蒂姑娘”这样的人是很有贡献的。 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作家、新闻记者。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现代小说之父”。他继承了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传统,作品细节逼真,结构不落斧凿痕迹,情节虽为虚构但契合生活,语言清新流畅,亲切自然,故事大都由主人公自述,读来身临其境之感。1719年,年近60岁的笛福发表了第一部小说《鲁滨孙漂流记》,随即大受欢迎。此后,他还陆续创作了《杰克上校》《摩尔·弗兰德斯》《鲁滨孙的沉思集》等 梁遇春(1906—1932),福建闽侯人,192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主要是翻译西方文学作品和写作散文。主要著作有散文集《春醪集》《泪与笑》等,主要翻译作品有《英国诗歌选》《草原上》《摩尔?弗兰德斯》《红花》《吉姆爷》等。 作者是300年前的人,译者是100年前的人,虽然故事依然有着现实意义,但语言表达非常平淡,而翻译的用词也与现代的语言环境有着很大的差异,初读时,有点时光倒流的感觉,不过这点也可以是优点。给出一般的最主要原因:我是冲着英语部分,结果英语部分是《弗兰肯斯坦》(也有译成《科学怪人》)。

★★★★★

第二章读到一半了才反应过来主角不是作者,这是笛福写的😂只能说写得有点太真实了。 主角提到她出生和小时候的事情完全记不清——这里写得好真实,就像是作者写了一份自己的记忆梳理,然后对照着自己的记忆模糊情况写下了这几段。联想到了刚看的《人物》,第一Part最后一部分在说作者要进行记忆梳理。我也要试着写一写这个了,会很有用的样子。 ——26.8.20 一编 真的是很传奇的经历,笛福写得也太真实了,就像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一样。主角的应对和心理转变都不是按照预定路线走的,该怎样想怎样做都是当下主角性格驱使的,非常真实。 主角运气该怎么说,确实很好,但没有金手指的不耐,反而会让人感到惋惜遗憾。我会想,能逃脱好几次就是上天给的提醒:该收手了,但主角一直想着“再多点钱”,于是在很普通的一天被抓到送进监狱,这是主角的必然。 后面英文的我没有看,中文译本大概是五百页左右,专心读的话读得很快的。不过我拖得很长,收获的话没记什么,读了个故事而已,不戳不戳。 ——26.9.5 二编

★★★★★

这本书的年代距离我们虽然久远,但我仍想诚恳地把它推荐给每一位女性。 女主人公摩尔的人生每个阶段,都堪称值得女性借鉴的教本。她谨慎而富有智慧,一生充满波折坎坷,甚至一度堕落,但正是那份始终未泯的清醒,让她最终拥有了自己向往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能深深体会到:她的人生虽然充满意外,却始终在她的掌控之中。 女性无论在什么时代,大多仍处于弱势。想要在复杂的环境中生存,除了坚强的意志,更需要理智。"拎得清",才是对女性最好的诠释。

★★★★★

毛姆和伍尔夫都推荐的小说,之前真的是只知道作者的《鲁滨孙漂流记》。 篇幅长而且有点啰嗦,是一个老年女性的自传回忆录,平铺叙事,开始特别吸引人,有张力,渐渐的被摩尔的想法和选择感到不适,也许对于英国,或者全世界的女人而言,嫁人是最好的选择,而且唯有相对多的钱才能嫁的好一些。于是摩尔开始不断努力嫁人,由于孤身一人,损失掉很多资产。好不容易遇到一良人,育有两个孩子,如果正常到老,倒也达成她的目的。奈何丈夫离世,无法供养孩子,送与别人。 年岁渐长,没有更多嫁人的条件,做起了小偷。很幸运的是钱财逐渐丰厚,而且很幸运没有像同行一样被绞刑。保姆,也算是朋友吧,劝其金盆洗手,安心养老。这时却不是金钱占其主要地位,偷的快乐,偷的欲望,偷的侥幸,最终见了棺材才忏悔,也仅仅是为了活下去。 作者对摩尔太过仁慈了,美貌,运气,好友,让她得以幸福的善终。最可怜的就是她的孩子们了,与第一个丈夫两个孩子被祖母收养,与亲生哥哥的孩子成为大龄有财产未婚青年,其他的呢?他们的一生会像她一样么? 另,小偷的手法真的好多,了解了不少偷盗手段。 女人要有钱,遇到困难,要有坚韧的性格,也许总会峰回路转的。但是,歧途还是算了吧。

★★★★★

本来在想,作者要怎么安排主人公接下来的生活,毕竟第6章结束弗兰德斯已经70岁了,然后才发现后边是英文版正文,悻悻然跳到最后标记读完,记录一下。 翻开第一页的时候,我马上就有要结束阅读的冲动,不喜欢这种第一人称的叙事风格,读起来的感觉就像之前霍桑的《红字》一样——索然无味提不起太大的兴趣(当然,这只能代表我自己的看法)。不过,自认为笛福的《摩尔•弗兰德斯》还是要比霍桑的《红字》好看。我也没想到我会被弗兰德斯以行窃为生的那一段经历吸引,而且认为这部分故事是笛福在这本书里的高光时刻。各种骗局的计划与实施,女主人公一直小心翼翼又精心算计,我怀着期待等着看她设计计谋的成功,也暗自为她可能的忧患担心,虽然主人公的选择是每个好人都该唾弃的。弗兰德斯的结局显然已经不错了,她就像一个自带光环不该过早死亡的女英雄,虽然经历并不光荣也不是什么拯救苍生的行动,但是为了自己能活下去的步步筹划同样展示着细腻但是震撼的力量,因而她命运的每一笔都是浓墨重彩、平凡更不平凡。几段婚姻,几次越轨,几番折腾,弗兰德斯最后踏上了和她的母亲一样的流放之路,惩罚好像又不算是惩罚,对她而言,倒更像是垂暮之年的祝福。相比于过往几十年为了生存的追求,晚年的赎罪之行将她从浑浑噩噩又欲求不满的状态中拯救,卸下了欺骗的手段和虚伪的面具,与流放路上的丈夫一起承担人生的残烛几年,或许余生不太长了,对于一直颠簸流离的弗兰德斯来说却弥足珍贵。 我不知道当时的犯偷窃当以怎样的标准定罪,只能斗胆猜测主人公最后颇为美满的结局是作者对当时犯罪量刑的重新思考和故意冒犯,背后应该恰恰反映了民意与普通人尤其是女性的社会困境。小时候就梦想成为“贵妇”,弗兰德斯对“贵妇”的理解其实不是大众认为的那种寄食于男人或者自身就无比奢华的女人(这对于她一个在监狱里出生的人来说不过是供人取乐的谈资),而是简单的衣食自足、独立自由的女性。数次婚姻对她而言是她为了成为“贵妇”积攒实力的被迫妥协,可能千人千感,但这一点恰好触动了我。在她身上总有一股可以让我一直感受的到的不可抑制的力量,所以我才感动、共感、同情、崇拜,但我不会是她。命运弄人,多少次她都在那些摆在她面前的选择中挑中了比较糟糕的选项,可她没有胆怯、没有纠结、更没有事后的后悔与逃避,笛福就是把她塑造成了一个会坚定地承担选择结果的角色——她不会多分心去考虑曾经自己的命运截然不同的可能性。 本来对这本书没抱很大的期待,阅读过程中真的改观不少。有机会一定二刷重新理解作者在文中发出的警示女人的声音。所以弗兰德斯应该被当作正面人物评价吗?

书籍信息

作者丹尼尔·笛福
译者梁遇春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01-01
ISBN9787544767286
分类教育学习-外语
格式TXT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34